《桐花朵朵开》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桐花朵朵开- 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常笑没忍住溢出一声抽泣,不知为什么今天所受的所有委屈,都比不上他这句话,她明明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她也觉得措辞有所不当,可到嘴边时,她说,“我不……”
  “常笑,”余非稍微加重了语调,像是并未因她的哭声而心软,“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余非……”
  “道歉。”
  “余……非……”
  常笑突然觉得受不了,全身一个激灵,像被人狠狠揍了一下,全世界都可以误解她,不懂她,可是他是余非啊,是和她相识这么多年的余非啊,是说着在等她,要她相信他的余非啊!
  眼泪模糊了所有的景象,她在手机这边无声的掉着眼泪,手紧紧地抓着电话,像抓着救命稻草……
  “那是不是,在我‘摆平’我妈之前,不要再来找你?”余非语调淡淡的,然而在她听来,却没由来的宛如寒冬里冷冽的风,刮得她心痛。
  眼泪,不受控制的泛滥成灾。
  “是不是?”
  余非的话再一次击在她心上。
  季晓桐一言不发的夺过她的手机,按下结束键,然后把桌子上的冰激凌往她面前一推,干净利落的说:“吃!”
  常笑泪眼婆娑的看着如今握在季晓桐手里的手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挂断了……
  她下意识舀了一勺送进口里,或许和着眼泪的味道,有些些苦涩——可是,他没有再打过来……
  她吃了两口,把冰激凌又往他那边推了一下,吸了吸鼻子擦了擦眼泪,默默挤出两个字,“谢谢。”
  然后她捂着抽搐的胃部,看着他,“可不可以,陪我看电影?”
  呜……她现在好想看恐怖片……
  **
  **
  ***
  38 冷战
  认识季晓桐的人都知道,他其实是个粗神经的家伙。
  粗神经的人有个好处,他们认准一件事,就会比别人更容易集中精力去干这件事。因而加上遗传自他父母的智商和运动细胞,所以季晓桐的学习和体育成绩一直都不赖。尤其他还有张在基因作用下出众的俊脸,于是这种种的出类拔萃,轻易成就了他作为各阶段风云人物的光辉形象。
  于是乎,打从他懂事开始,经常会成为女生的讨论重点,有时会莫名其妙沦为争风吃醋的中心,偶尔还会被无端贴上狠心肠,没良心这类标签。因而这又要谈到粗神经的第二个好处,那就是种种议论,他都不会放在心上,由得别人去说。
  同样的,他也体会不到什么女生玲珑透明的玻璃心啊,敏感细腻的羞怯情怀什么的,拒绝别人表白的时候,通常直截了当、干脆利落,没什么顾及情面一说,所以他慢慢就成为别人眼中眼界奇高,要求极挑的超难攻陷对象。
  随便翻翻学校论坛上关于他对女朋友的要求的传闻,所列之项几乎到了苛刻的境界。
  但显然,他所谓的洒脱,所谓的苛刻,都在遇到常笑这个神经更粗的家伙时,宣告结束。天知道为什么,他居然会开始习惯性的想起她。
  理智告诉他要彻底摆脱这种心理上的劣势,可是他就是没办法去拒绝这个明明粗神经吧,但面对爱情却敏感得一塌糊涂,还长得不太像女人的女人。刚才见她伤心,竟还会有种想抹掉她眼泪的冲动。
  所以,季晓桐觉得自己八成是疯了。
  他叹了口气,带着不知怎么产生的认命的感觉,在烈日下陪着她由地铁转公车,然后风尘仆仆的站在电影院前面,本想说随便看个什么片子当做休息就算了,结果她居然皱着眉头,没头没脑的又说要离开。
  那天下午,他像个傻瓜一样,陪着她四处转悠,再然后,他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也没办法拜托这个叫做常笑的男人婆了。
  **
  常笑自幼就是个逞强的人,回学校,恢复晨跑,认真上课,独自去图书馆自习,然后一个人吃饭,再一个人写着她的小说。
  虽然还是会有些小难过,虽然还是会不自觉的翻翻手机,虽然还在等着谁的电话,但这些都不应该影响她,她必须学会坚强。
  后来突如其来的一场秋雨,肆虐了整个城市。整个天空都是湿漉漉的,仿佛前些日子的回暖像一场梦。
  常笑并不觉得意外,毕竟已进入了十一月,北方的某些城市,甚至已经提前进入了冬天。所以偷赚的这些晴天,她觉得很满足。
  终于秋天。
  常笑心血来潮,便一个人把宿舍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再一瞥一柜子短袖T恤似乎不再能派上用场,于是非常贤良淑德的把一件一件按颜色归类,再照标准折叠方法折好,熟稔地堆放进储物箱内。
  “喂!”容兰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分心瞄了瞄电脑屏幕上播放的美剧,然后指示道,“常姑娘,待会帮我的也弄一下。”
  “哦。”
  “还有我的,谢谢!”倩倩从电话里抬起头来,嚷嚷。
  “好。”
  容兰凉凉吹着面条,突然耍狠冷哼道,“谁跟我抢常笑我灭了谁。”
  倩倩切了一句,“滚你的,吃你的面条!”然后捂住话筒,朝她感慨,“笑笑你要是个男的多好啊,我一定嫁给你啊,老公大人。”
  常笑摸了摸鼻子,“我不当男的。”
  倩倩无所谓的叹气,“那你说我要是个男的多好啊,我一定要娶你啊,老婆大人。”
  常笑抿嘴偷笑,不知怎么,看起来非常贤淑的样子。
  啧啧,倩倩不知怎么看出了几分女人味,猛地对着话筒吼,“你看人家常笑,大小事宜处理得又干净又利索,还长得高大英俊,又能当保姆还能兼保镖,又能装新郎又能当新娘,以后还能又当爸又当妈,你反省了没!”
  宿舍里一阵嬉笑,容兰突然想到什么,敛了笑,双眼盯着屏幕,装作不经意的问起,“余非这段时间是不是没找你?”
  常笑手下的动作顿了顿,点了点头,故作轻松的嗯了一声。
  “你……真的不要给他打个电话吗?”容兰看着她,都两个礼拜了吧,这男人真可怕,真能忍啊。
  常笑吸了口气,“就算打了,问题还是存在啊。”
  倩倩不知何时也挂断了电话,凑了过来,“说真的,余非的妈妈真的很可怕,那天吓到我了。果然有其母必有其子啊。”
  常笑拍了拍她,示意她不要乱说话,更可怕的,她不是没见过……然后继续折叠手中的衣服。
  容兰又问,“那传闻你最近和季晓桐出双入对是真的吗?”
  “啊?”常笑纳闷,“我只是不小心会和他碰上而已啦。”
  “是吗?”容兰一脸怀疑。
  倩倩再次感慨了,“你说季大帅哥要是常常能和我不期而遇,你说多好啊!”
  “去你的,你破花有主了!”容兰挑了挑眉,又看着常笑,“那你要不要装作偶尔,不小心,不经意的,和余非不期而遇?虽然我不大喜欢他,但你们不能总这样下去,对吧!”
  常笑认真的想了想,点了头。
  都半个月没见面了,她确实想他了,余小非。
  **
  余非的宿舍所在,她闭着眼睛都能走过去,可最近,双腿却像是有意识的,刻意避开了他大概会出现的活动范围。
  这一次,也不知做了多少心里建设,走三步退两步的,才慢慢挪进了余非的势力范围。
  他的课程表她特地背熟了,今天早上他一二节有课,所以他一定会在那个时间去饭堂买早餐。而她,只需要在他出现的时候,装作吃完早餐出饭堂的样子,就能正面和他碰上。
  一大早就去食堂坐着,她是第一个到的,平日里乱糟糟的饭堂,而今只有穿白色后勤服的阿姨在忙活着什么,碗盆磕碰着发出声响。
  她心里仿佛装着十万只跳蚤,争前恐后的扰乱着她的心跳,她的呼吸。
  望望时间,才六点半不到。等待,连一分一秒都变成了煎熬。
  六点四十分,终于三三两两出现了早起的学生。
  六点五十五分,人终于多起来了,饭堂终于脱离了安静。
  七点,一对情侣在她面前卿卿我我的走过。
  七点十分,她看到了余非……
  终于,她摸了摸胸口,心跳还算平稳……还好他出现了,她现在竟然对他一点把握都没有。
  这大半个小时,她一直忐忑的坐在离门口不远的桌子旁,胡乱搅着早上买的一份白粥。但自他出现,她便是别不开视线,但再看他几眼,不知怎么的愈发有些心慌意乱,大致因为,他俊俏的脸虽是一如往昔,却散发着温和而疏离的气息。
  以前他看她时,不是这样的表情的。
  他显然是看到了她。
  可因为他眼神没有停留,常笑不想冒险,怕与他错过,赶紧握了握拳站起来,急急走出座位,站在通向大门口的过道上,看着他一步一步靠近。
  他显然再次看到了她。然而那双黑白分明的双眸,仅再一次,再一次浅浅掠过她,就转移向了另外的方向。
  “余非!这边!”
  这个时候的饭堂,并没有中午时分争先恐后的那种杂乱,但环境也是嘈杂,各类铁器磕磕碰碰的清脆,人与人之间的交谈声,读取饭卡时此起彼伏的滴滴声……
  融合成匆匆的紊乱,却有序。
  而那清亮的女声,竟悠悠的穿透了这一切,传进了她的耳朵。
  39。赌气
  余非没有再看她,宛若她是透明人一般,继续维持着原有的步伐节奏,一步两步三步,与她真正的擦肩而过。
  她无法动弹,僵硬在原地。仿佛刚才,她在他面前,上演了一出可笑的独角戏。
  她没有回头,不敢回头。却仿佛清晰的听见他走向那个女人的脚步声,听见女人开心的回应声,甚至听见他未作拒绝,坐下的窸窣声。
  她突然感觉迎面走来的所有人都好像在看她,所有看她的视线都夹杂着同情或讽刺。
  讽刺着她的自不量力,讽刺着她的……自作多情。
  ……常笑,我早就比你高了。
  ……所以,你可以尝试依赖我。
  ……常笑,我们要接吻么。
  ……常笑,我等你很久了。
  ……想过要嫁给我吗?
  ……
  ……我等你。
  他的一言一语都犹言在昨。他的一举一动都历历在目。
  可就在刚才,他无视了她,走向了另外一个女人。
  ……不知为什么,她很想哭,眼眶却干干涩涩的,一点泪水都挤不出来。
  她还是僵硬在原地。不久之前,她还是个自信的人,可以天塌下来当被子盖,走到哪都是抬头挺胸,昂首阔步,而且自由自在大口呼吸。
  可因为他,因为他突然的告白和感情的激发,瞬间暴露了她所有的不自信。
  她犹豫,她不安,她忐忑,她害怕,她和他并肩走着,竟然会有冲动避开其他人的视线……或许她只是认可了余妈妈隐藏的台词,她配不上他。
  哪里配得上他?
  她个头太高,身板太直,她中气太足,性子太粗。
  他们走在一块,怎么也不像一对情侣。
  ……可她只是喜欢他啊,那么,为什么他要把她推出去一个人去面对各方面的压力?
  她毕竟只是个小女人,她也想他为她遮风挡雨,她犯错也想要耍赖,她也想像容兰那样,无缘无故的使使性子,大半夜的给男朋友打电话,只为了想喝一碗绿豆沙。
  或许他真的喜欢过她。喜欢她的……脸?身高?打杂能力?抑或直来直去的性子?总不会是欣赏她天马行空的写作“才华”。
  想想突然有些好笑,自嘲的笑笑,连她自己都掰不出个像样的理由,还是说,所有的理由都不过是个借口?
  她深吸了一口气,有些僵硬的转身,装作不在乎的瞄过那一对看起来极像情侣的男女,但那个男人,明明不久前刚成为她的男朋友。
  果然是孙恬恬。她有些僵硬的想着,这两人怎么看都比她和他相称啊。随即她有些自嘲的勾勾嘴角。
  余非如今一直背对着她,也像是铁了心般的,没有回头看她一眼。反倒是孙恬恬,那双俏美的双眼,貌似不经意的勾勒出了挑衅。
  常笑发现她认得这种挑衅,那是自认为在某件事上占得上风时,才能勾勒出来的弧度。
  其根本起因,便是那个女人拥有她所欠缺是自信。
  常笑突然很想走过去,把余非从那张位置上拉起来,拽住他的衣襟,说一些豪气干云的话。或者耍耍狠,抓住餐桌上的什么摔过去,宣告主权。
  然而,她凭什么逞能?
  眼眶依旧干涩得可以,她甚至是有些麻木的坐回刚刚的位置上,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浪费可耻,她要把碗里的粥吃完。
  然而老早打好的白粥,被这初秋微凉的风,吹走了碗里残余的温度,她明明一直在搅拌,但还没煮烂的米粒还是沉入碗底,滤成一碗米水,淡而无味。
  她强迫自己集中精力,一口�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