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旧时光(玛丽苏病例报告) 八月长安 {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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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玛丽苏病例报告) 八月长安 {全本}-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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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随便看看。”她轻声说完,就低头走到漫画区假装认真地看起了书背上的名称,同时用眼睛瞄着老板——她很想飘到那个专门摆放言情小说的乱七八糟的书柜前去找一本书,但是又十分难为情。
   终于逮到老板转身进里屋,她才快步走到那个“思想不健康”的区域,抬起头飞速浏览着书的名称和花花绿绿的封面。
   终于找到了,《爱上调皮优等生》。
   余周周抽出那本书,警惕性极高地再次走回漫画书区才翻开了封面。
   用了几分钟快速浏览,她弄清了整个故事的剧情。
   小混混冬树与优等生亚弥不打不相识,欢喜冤家,喜结良缘。
   我呸。余周周不屑地往后翻着,突然看到某一页的插图,吓得差点把整本书都扔出去,赶紧合上了,却感觉到封面都在烫手。
   ……两个人……在接吻……衣服穿得好少……
   余周周恨得牙都痒痒。这个徐志强,真恶心!
   不过一想到他冒着傻气模仿书里的情节告白,甚至还背着蹩脚的台词,她就又有种幸灾乐祸的快乐,好像窥视到了黑社会老大不可告人的秘密。
   真缺心眼。余周周想。
   却忘记了自己私下地也没少依照漫画和电视剧做类似缺心眼的事情。
   她叹口气,正准备把书放回书架上,突然感觉到自己后颈喷到了热热的气,好像有人在距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呼吸。
   余周周猛地回过头,眼前的人正是那天替自己解围的少年。
   “啊,是你——你怎么都不出声啊……你想吓死谁啊……”余周周双手背后,把书藏了起来。
   “你在看什么?”少年饶有兴味地往她身后瞄着。
   “没什么,没什么,我……”她空出一只手指着被她暂时放在桌面上的《通灵王》,“我借了本漫画。”
   少年转过身去研究桌子上的《通灵王》,余周周连忙在漫画区找了个空位把那本《爱上调皮优等生》塞了进去。
   “我已经付过押金了,我得走了,”余周周假笑着,抄起桌子上的漫画书,“再见!”
   少年却拉住了她的袖子,满面笑容地说,“周周,你真的不认识我啦?”
   “你是谁?”
   这一次,他似乎不再像上次一样顾忌着身边的同伴,笑得很开怀地大声说。
   “我是奔奔啊!”
   余周周张大嘴巴傻呆呆地望着他。
   其实,她早就记不清楚奔奔的长相,记忆中只是留下朦朦胧胧的轮廓。但是这都不重要,奔奔长高了也好,变样子了也好,他永远是奔奔。
   余周周尖叫起来。老板急急忙忙从里屋掀开帘子往外一看,只见一个小姑娘眉开眼笑地掐着一个少年的脖子,摇来晃去。
   他笑了笑,放下帘子重又回屋了。
   余周周兴奋了半天才平静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问,“怎么就我一个人高兴,你怎么也不叫两声……”
   奔奔歪头一笑,“我好几天前就已经高兴过了啊!”
   是替自己解围的那天吧?余周周只顾着傻笑,呵呵呵,呵呵呵,拉着奔奔的袖子摇了又摇,最后连自己都忍不了自己的白痴举动,努力收敛了笑容。
   “那……那天,你怎么不告诉我你就是奔奔啊?”
   奔奔闻声,有些羞涩地低下了头,那一瞬间,余周周终于又看到了小时候那个安静腼腆的小伙伴。
   “我兄弟在旁边呢……我怎么说……”
   余周周了然地点头。
   一个黑社会老大,名叫奔奔——这无论如何也让人无法接受。
 
   疯狂的扣子
 
    ˇ疯狂的扣子ˇ 
   与奔奔的重逢让余周周因为很长时间以来都略显沉重的心情一下子飞扬起来。
   别后多年,戏剧相逢,这原来并不只是电视剧里面才有的离谱情节。
   又或者说,离谱的从来都不是重逢,而是他们竟然还记得彼此,并真心地想念对方。很多人缺少的不是重逢,而是一颗喜悦念旧的心。
   余周周有太多话想跟奔奔讲,你这些年在哪里读的小学,你家住在哪里,我们是不是还是邻居,你怎么能和那些人混在一起……然而却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所以索性只是傻笑,反正这个小伙伴在身边,来日方长,他们可以慢慢地聊。
   “原来你是2班的啊,”余周周笑了,“可是我一直都没见过你。”
   “我倒是见过你几次,你们班值周,你早自习的时候来我们班检查卫生。不过我没想到是你,你和小时候变化太大了。”奔奔的黑色单肩书包随着他的步伐一下一下地打着他的屁股。
   “是吗?”余周周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奔奔惊喜地指着她的脸说,“不过笑起来还是一样的。”
   余周周闻言也开始认真端详起奔奔的样子,他长高了,比余周周还高半个头——这自然是废话,仍然是白净的面庞,格外明亮的眼睛,和小时候相比,眉目舒展了许多,只是始终略显单薄苍白。
   “你和小时候……”余周周说了一半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比较的资格。她已经记不清奔奔儿时的样子了。童年那个总跟在自己身后的亲密无间的小玩伴早就成为了一个符号,一个在遭遇困顿的时候专门用来怀念和伤感的理由。
   不过至少她可以看出来,他长大了,长大很多。
   时间的魔法从来都不会在一瞬间从帽子中掏出一只白兔来博得喝彩。普普通通的帽子放在那里蒙尘落灰很多年,你从不在意,某天蓦然回首,你才发现帽子里面已经开出了一朵花,根深蒂固。
   余周周带着一脸欣喜的笑容说,“奔奔,你长大了。”
   奔奔摸摸鼻子,低头说,“好长时间没有人叫我奔奔了。”
   余周周有些怅然,然后才突然想起真正重要的事情:“奔奔……你叫什么?”
   “慕容沉樟。”
   “什么?”
   “慕容,沉没的沉,木字旁,樟树的樟,慕容沉樟。”
   余周周石化了两秒钟。
   “哈哈哈哈哈……”她笑得几乎弯下了腰。
   “怎么了?”奔奔有些脸红,不解地皱着眉。
   “你这是……”余周周大口喘着粗气,“你这是,网名吗?”
   “什么网名?!我就叫这个名字!”奔奔连忙解释,“这个名字不好听吗?”
   “好听,好听,”余周周点头,可是脸上促狭的笑意无论如何都掩盖不住,“不过我没听说过哪个真实生活中的人会叫这样的名字,好听,真的……很好听。”
   奔奔有些气馁,他不知道如何解释对于一个混“黑社会”的少年来说这样拉风的名字有多么重要,所有人都觉得他的名字很酷,为什么余周周能笑成这样?
   “好吧,”他无奈地摆摆手,“你还是叫我……奔奔吧,不过,别,别在别人面前叫。”
   奔奔对于这个小名有种隐约的排斥,这让余周周有一点点诧异,不过她很快地驱散了这点小小的不快。他们正站在十字路口上,余周周指了指前方的红绿灯,“我要从这边走,我家住在海城小区,你呢?”
   奔奔笑了,“我家住得很远。”
   “很远?”余周周很奇怪,按照户口,他不也是就近入学的吗?
   “恩,在市政府那边。”
   “那你出校门就应该往公交车站走啊,跟我走了这么远,你还得返回去……”
   奔奔笑着摇摇头,“我们有点事,就在这附近,周周你快走吧。”
   余周周本能地从奔奔躲闪的表情中嗅到了危险的意味,她想说什么,却远远地看到被车流挡在远处的一群人,模模糊糊认出了那天的几个初三男生,正互相调笑着往这边走。
   余周周没有犹豫。
   “好的,我走。再见。”
   余周周低下头急匆匆地闯红灯过马路,惊魂不定地站在对岸的人行道上回望,奔奔已经淹没在那群少年中了——还好,这群人并没有拎着任何类似武器的东西,应该不是去打仗。
   她有些怅然,这么多的话还没有说,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对她一无所知。
   不过还有时间。他们还可以像小时候一样从陌生到熟悉。只不过余周周忘记了,成长的副作用之一,就是让交朋友变得越来越难。
   她灿烂地笑笑,朝奔奔的背影挥了挥手。
   ………
   “学校里那些小混混,有没有再找你的麻烦?”妈妈一边盛饭一边问。余周周正在跟盘子里面的螃蟹壳作斗争,一时没有听清楚。
   “我问,学校里面的小混混,有没有找你的麻烦?”
   “没!”周周很高兴地抬起头,“妈妈,你知道吗,我今天遇见奔奔了!”
   “奔奔?”妈妈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是咱们动迁之后租的那个房子的邻居家小孩?”
   “恩。”
   “你怎么认出他来的?他跟小时候的长相没有变化吗?”
   余周周张了张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现在的奔奔,就是个小混混。
   …
   余周周皱着眉头,圆珠笔已经在手心里面转了好几圈都无法落下一个字。她最近跟同桌谭丽娜学习转笔,谭丽娜不仅仅会借用中指食指拇指让笔在手中正反旋转,甚至还能让圆珠笔从小指一路绕到拇指食指间夹住,再反方向翻滚回去,周而复始,好像在手背上飞舞着一只急速振动翅膀的蜻蜓。不过这样灵巧的谭丽娜,却因为徒弟余周周笨拙,几次发誓要上吊——然而余周周的确是个勤奋的学生,她很努力,每时每刻都在练习,不过幸运的是,班级里面的自习课向来闹哄哄的,别人都听不见她的桌子上传来的噼里啪啦的响动,也没有注意到钢笔帽被甩飞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蓝色钢笔水。
   “该死!”余周周放下笔,圆珠笔忘记盖帽,刚才转笔失败,落下来的时候又在纸面上狠狠地划了一道。
   周记。每周都要上交一篇不少于三百字的周记和5张钢笔字练习纸。余周周并不对作文打怵,但是这种写给老师看的周记,总是让她很为难。
   “陈桉,我觉得事情总是很有趣。老师想看我们的记事,我偏偏不愿意写给她看,而你不愿意看到我的信,我偏偏写起来没完。哦,我不是抱怨,我真的不是在抱怨。”
   其实余周周知道,自己也并不是愿意把所有事情都告诉陈桉。很多过于小女生的事情,她还是努力避免让对方知晓,比如自己对于漂亮笔记本的执念,还有对于各类文具的狂热。
   曾经乐团排练休息的间隙她也曾经看见过陈桉站在窗边,阳光穿过老旧排练场的彩色玻璃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只顾着低头看书,书页上随意地夹着一支普普通通的圆珠笔或者自动铅。陈桉的书包里面只有一个普通的笔袋,里面只有两支圆珠笔,一支钢笔,一直自动铅,一块橡皮。他做数学题或者物理题的时候可能会画图,但是甚至都不用格尺。
   余周周明白一个人的学习成绩与他用什么样的笔写字是无关的,可是,不知怎么,漂亮文具渐渐成为了她的爱好。如果她买到了一只设计格外独特的自动铅,那么做数学题画图的时候她的思路就会更顺畅,而一本略带磨砂表面的浅灰色暗格笔记本,就能让她在英语课记笔记的时候更专心。
   这渐渐地已经变成了一种怪癖。独自一人流连在周边各种文教店里面,淘宝。
   周五的早上学校要求大家提前半小时到校排练下星期的建校四十周年庆典。余周周到得格外早,百无聊赖地溜进了文教店。
   正在毫无意识地把架子上所有的真彩和晨光圆珠笔一支支拿下来在白纸上写字测试,突然听到旁边不远处一个女孩子正急吼吼地对同伴大喊。
   “我要疯了,明明就要迟到了,我妈非要给我缝衬衫扣子,我抓了一手果酱,她让我帮她拿着点扣子,我没有办法就含在嘴里了。我爸又来劲儿了,把我准备好的校服拿衣架给挂起来了——这不添乱嘛!我一着急,张嘴喊他,结果把扣子给咽下去了。那么大的塑料扣子,你说这可怎么办?!”
   “开刀取出来。把肚子从喉咙口到肚脐眼划一个大大的口子,仔细翻翻,一找就找到了。”
   后一句话仿佛是耳语。那个吞扣子的女孩子还在大声抱怨,而那个提议开刀的女孩就在自己旁边用很轻的声音自言自语。
   辛美香。
   她穿着皱巴巴的校服,马尾辫扎的松松的,好像根本没来得及梳头。辛美香一边动着嘴唇自言自语,一边露出有点恍惚的笑容,丝毫没注意到身边就是石化的余周周,正在用食指轻轻扫过真彩专区的各色圆珠笔,一副极有兴趣的样子。
   余周周咽了一口口水。
   “其实我听说,那个扣子……一上厕所……就出来了。”她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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