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醇醇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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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醇的森林-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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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快好了,再等我几分钟。”唐穆森轻声抚慰,磁性声音在室内悠悠回转。
  
  杜醇呆滞得看着手中热水,热气温润自己的脸庞,水面已经漾起淡淡的微波。这几分钟走得可真慢了点。
  
  “好了,我们走吧。”唐穆森已经站起身,手肘上已经放着自己的黑色西装,率先走向门口。杜醇也急忙随后,想到又要被人如动物园动物似的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平静心湖又起波澜,今天看起来不是出门的黄道吉日,怎就糊里糊涂得就答应了小孟的请求呢。
  
  走在前的唐穆森向何特助轻声交代些什么,杜醇静站在他不远处,只觉得尴尬非常。自从到了唐家,遇上了唐穆森,她就时常处于这种状态,难道这是从山水之乡跨入大城市所必须的历程?有空她可得好好请教一下前辈英姿了。
  
  “走吧。”说完,唐穆森迈着大步走向电梯。杜醇小步跟上,这个男人不再莫名其妙得拉着她招摇过市,倒是让她轻松许多。
  
  黑色轿车穿梭在一片繁华闹市之中,杜醇眯眼看向窗外,突然发现城市的初夏已经翩然来临。街头已经有女郎一身清凉,飘摇街头,原来这就是城市的风情。
  
  “今天约的是什么朋友?刚认识的?”唐穆森把杜醇从城市风景中拉回。
  
  “哦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她已经到A城两年了。”
  
  “她是做什么的?”
  
  “在A城日报做记者,她今天放假。”杜醇不解唐穆森为什么问这么多,想到人家可能是出于礼貌,也就老老实实得一一回答。
  
  车子一个转弯,远远就能见到造型独特的美术馆。馆前小广场人流倒是不多,杜醇一眼就看到已经提早到达的英姿,站在阶梯上四处张望,想是寻找自己。
  
  “唐先生,就在这里停吧,我已经看到我的朋友了。”车还没开到正大门,杜醇却是不想英姿看到自己坐在陌生男人的里车,期待的一天生出想不到的波折,已让她觉得心烦不已,再不想多花唇舌在解释上,现在的她只想静静地挽着好朋友的手,把自己沉浸在艺术的海洋。
  
  “早点回来,知道了吗?”唐穆森扫视了眼小广场,猜测哪一个才是杜醇的朋友。
  
  “哦,知道了。唐先生,再见。”杜醇已经一只脚跨出了车门。
  
  “杜醇。”唐穆森看着正欲关门的杜醇,微风拂过她的脸颊,吹起几络发丝。他不安起来。“有事打我电话,知道了吗?”
  
  “。。。知道了。”杜醇看着车厢内的黑色眼眸,往常深含的冷淡已经消失,取代的是自己也说不出的东西,杜醇恍惚得走着,是什么呢,这种东西,她在很多年前的某个男人的眼眸中也看到过,那时的她一阵晕眩。
  
  摇摇头,她杜醇一定是被太阳晒得眼花了,望见英姿向自己招手走来,杜醇笑靥如花地小跑上去。
  
  唐穆森在车厢中看着杜醇拉着一个高个短发女孩的手,热络的聊些什么,说到欢快处更是手舞足蹈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她。她在自己面前像换了个人,在自己办公室里的她小心翼翼得坐着,生怕犯了一丝错。自己对她是不是过于生硬了点呢,她毕竟不同于自己过往相处的那些女人,唐穆森抿嘴看向前方,第一次迷惑起来。
  
  年轻女孩们置身于一片灿烂油画中。站在一副洋溢着朗朗春意的油画前,杜醇望着画中的碧水清流,高山绿野,转头问一旁的英姿。
  
  “英姿,你刚从水旺到A城的时候,会不会有不适应的感觉。。。。。比如说,经常做出些傻事来?”她对于最近的生活实在是觉得困顿。
  
  “恩,有点,刚来确实不习惯,还闹过几个笑话。”英姿的丹凤眼笑着望向小仙女杜醇,手轻轻搭在杜醇肩上,“不过时间长了就好了,再过段时间,你就是老油条了,谁敢笑你呀。”
  杜醇听此,明白这是自己必经的阶段,也舒展开眉头。
  
  就这样,两个女孩手拉手走在一片五彩缤纷之中,互相给予彼此前行的力量。甩开身后所有的困惑苦闷,她们年轻的脸庞充斥着对于未来的懵懂希望,闪耀的光华即使是夕阳日落,也不曾褪去。
  
  杜醇回到唐家的时候已经快七点,夜晚的唐宅像极了童话中的森林大屋,在黑暗与野兽嚎叫掺杂的夜晚,收留着中途疲惫的迷路少女,童话故事总是以美好团圆收尾,走在路灯下的杜醇,突然希望自己也生活在童话世界。
  
  与楼下的众人聊了一会,杜醇告辞上楼回房。走到二楼书房门口时,房门突然打开,一身休闲的唐穆森走了出来。
  
  “画展好看吗?”
  
  “恩,很好看,都是些新生代的画家。”杜醇望着立定在自己面前的男人,清亮的黑瞳倒影着自己,他已经没有初认识自己时流露出的冰冷。“下午谢谢你送我。”
  
  那一晚,临睡前的杜醇,闭眼的那一刻,脑海浮现出唐穆森下午在车中望着自己的眼神。初夏里,这个男人看着自己的眼神终于有了温度。睁开眼,也许林妈妈是对的,看着人的眼睛说话,诚心对人,他人必报以同样真诚,也许,他将来会待自己更友好些的。
  
  宽慰一笑,年轻女孩在嘘嘘虫叫中甜甜入睡,梦中,她在森林迷途中望见一缕星火烛光,她终于不再迷失。
  
作者有话要说:同志们,偶又杀回晋江来啦。。。。晋江对俺也不错,看在俺是勤奋苦干的小孩,咱这小拙文上月榜啦,哗啦啦的,当时看到自己的文名出现在月榜上,差点在寝室泪奔出来。没办法,没啥见识,一点小事就能把我激动得忘了自己姓啥了。
我大概构想了一下后头的东西,接下来还会出现几章清淡的东西,感情总是积累的,对不对?至于mm们说的虐章呢,我已经安排好了桥段,后面是比较折腾男主的,我觉得,咱让他吃回大钉子,嘎嘎。顺应潮流嘛,咱这文虽是小菜,后头多加点调味料,这个就好吃多了。mm们永远是对滴。
另外,前面的章节我都是捧着手提,跑到阁楼码出来的。现在手提在学校,我用台式,感觉少了点气氛,不知道有没影响文的质量,mm们尽量提意见哈,mm们太含蓄,不吭声,我就自己傻呼呼的写,好怕雷到人呐。
回顾往事,半个多月前,我可怜兮兮的跑到论坛上自荐,也曽孤单也曽无限落寞,是若干mm们的伟大支持支撑着我,比如说,effie,bamboolzjac ,caddielovely120,大喜,恩德勒搜索,竹月,轻寒风,jessica1002 ,jjchat,家家有,zhonglei2008,hoho,123456 ,叶蓁还有我老姐金鱼妈,胖胖等等等等,名字说不全了,总之每一条评论,点击,收藏对我都弥足珍贵。我愿意把故事好好经营下去。
到学校也会开写点的,课很多,肯定不如之前勤快,多多包涵。好了,啰嗦了。谢谢大家伙了。嘎嘎。 
                  第二十章
  转眼又过两天,已是周四,一一明天才被送回来。杜醇看了一上午的自学考试课本,脑子里塞满了各类复杂拗口的术语,像是浆糊般搅在一起。烦躁得合上书本,靠在沙发上,杜醇只觉得自己眼冒金星,叭叭乱发,果然她是闲不下来的人。
  
  跳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不时伸展腰肢,最后更是孩子性起,一个倒立,双腿向上,头向下直直地挂在墙上。全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冲向大脑,窗外的影像已经颠倒,空中的大片蓝色夹杂着柳絮般的白云进入眼帘,蔚蓝下是一片赏心悦目的绿色,简直就是一副流动的油画,这样的美好时光怎能关在房中独自发酵呢?
  
  杜醇一个利落翻转,站立起身的伊始,有些摇晃不稳。揉揉发胀的脑门,走到窗前,深吸口气,她已经闻到风的味道,轻风正催促自己快快出门呢。
  
  吃过中饭,杜醇跟众人简单道出去向,就踩着轻快的脚步出了门。这一次倒是没有约英姿,英姿实在是太忙,她不止一次的抱怨说,猪头总编已经摸到了她的罩门,看准她谢英姿是个小葛朗台,经常抖落着手里的钱包,使唤她已经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为了亮闪闪的银子,彪悍女英姿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回家再折磨猪头出气。
  
  走在宽阔的坡路上,头上有小鸟攀在枝头唧唧歌唱,杜醇突然觉得,即使没有了爱情,生活依然有许多美好值得自己流连。坐上了公共汽车,她知道过两站就有个大型书店,那里离唐家不远,她也不用害怕再次迷路,胆子自然放大了不少。
  
  站在书店里面,清幽书香或远或近飘荡鼻间,杜醇暗忖,即使认路本领不强,也不能禁锢自己的脚步啊,漫漫长路还有更多惊喜正等待自己的眼睛。
  
  杜醇在书海中徜徉,随便的在哪个角落盘腿一坐,下午时光就这么如流梭般转瞬即逝。翻看完喜爱作家的最新小说,杜醇揉搓着脖颈的酸痛,信步走在小说书架前。突然,一本小说进入视线,是琴。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
  
  杜醇很小的时候就拥有了一本《长腿叔叔》,那时甫上初中的她,省吃俭用买了它,杜醇记得,那时的她背着重重的书包,踮起脚跟才把它从书架拿下。封面上一个棕发女孩沐浴在一片金黄的暖色灯光中,捧书静读,女孩尚显纯稚的侧脸,显出朦胧的痴迷。
  
  后来的杜醇知道,封面上的女孩叫judy,同她一样也是孤儿,只不过judy没有她幸运,她遇上的李佩特太太只把她当作累赘以及免费劳动力。可是命运终究是眷顾了judy。一个自称为约翰。斯密斯的好心理事因她出色的写作能力而把她送进女子大学。Judy的人生从此崭新开启,她以巨大的热忱学习新知识,体验大学新生活,结交新朋友,她不停的把自己的所见所感所伤写给被他称为“长腿叔叔”的理事先生,即使不曽收到回信,她仍旧把从未见过的“长腿叔叔”当称亲人般倾诉。
  
  在大学校园里长成窈窕淑女的judy,之后认识了心意相通的杰维斯少爷,小说以戏剧化结尾收场,原来杰维斯少爷就是“长腿叔叔”,本来一无所有的judy在成长道路上,用笑容,努力,自尊为自己迎来了爱情,友情和梦想,演绎了最温馨最浪漫的爱情童话。
  
  从书架下取下《长腿叔叔》,春江花月夜的古筝曲在耳边舒缓流泻,她好似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午后,单薄瘦小的自己站在书架前,爱不释手得捧着它,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从小小雏鸟,慢慢丰满成长,飞向广阔蓝天。
  
  轻翻书页,墨香四溢,自己是不是已经在蓝天中飞翔了呢?十几岁的自己只以为天空中有朝霞,白云,和弧度优美的彩虹,而忽略了茫茫苍穹中,总会时不时有闪电雷鸣,暴风骤雨。只有拥有强壮翅膀的鸟儿,才有资格在空中驰骋鸣叫,她杜醇,再也不愿仰视高空了。
  
  手中拿着《长腿叔叔》和一本梵高画册,杜醇向收银台快步走去。自己的那本《长腿叔叔》已经在来A城前送给了读高中的妹妹,那么多年了,她一直把书保存得完好如新。私心里,即使自己遭遇了许多失意挫折,杜醇仍旧希望,书中的美好能给妹妹带来汲汲力量,支撑着她走下去,从此展翅高飞。
  
  还未走到门口,杜醇就隐隐听到了门外有雨声淅沥,身边不时有淋湿的人狼狈经过,下雨了。站在已经拥挤不堪的门口,许多人无措得等着雨停,可是雨却越下越大,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楼之势,杜醇也是焦急得站在人群中,没了办法。明明上午还是和风万里的,这天,真是说变就变。
  
  人群躁动着,不时有人鼓足勇气冲入雨中,瞬间就湿了衣衫。杜醇站了半个多小时,已经傍晚,这雨却是不依不饶得下个不止,本想打车,可是大雨天的,出租车早已载满了仓促回家的人,哪还有空车等着自己。
  
  咬了咬牙,抓紧手中包包,在大雨滂沱中朝公交车站飞跑过去。
  
  站在公交车里,杜醇已经全身如落汤鸡,冰冷雨水紧贴肌肤,引得她打了个冷颤。搓一搓胳膊,发丝上的雨水滴滴落入前襟。清爽出门,却是如此狼狈得回来,杜醇不由得哭笑不得。
  
  下了公交车,瓢泼大雨在灰暗的天空中倾倒,坡路上的雨水汹涌下流,路面上已经积水颇深。杜醇在站点棚下站了会,想想反正已经湿透,再次冲入雨帘。
  
  跑了没一会,路面上有辆车飞驰驶过,杜醇没有在意,不料,这辆车在前方一个急转弯,已经停在她前方。
  
  杜醇慢下脚步上前,隔着雨水,模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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