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的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_<;~~
我的确很慢(很不想承认=
=),一直是懒懒散散的那种人,胸无大志,安稳度日,挥一鞭子才爬一爬,这种人,大概怎么也不会做出什么大事业来吧。不过,若是我积极奋发,也许,写出来的就不是《何以笙箫默》了。
生命的度过就像看风景,走的快可以看到更多的景色,走的慢却能更多的领略那些风景的妙处与细节。
我想我肯定是后一种人,享受那些生命中最平凡最微小的细节,然后努力把它们写出来。
……
怎么听着都像为自己的慢吞吞狡辩的样子……
嗯嗯,话题扯回来,继续说何以。
何以的灵感片断始于一天我和妈妈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拥挤,我脑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开头的那个画面。
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
何以一开始,就是想写这样一个擦肩而过。然后才渐渐血肉丰满,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气,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
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的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的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顾漫
2005年12月14日凌晨
《何以笙箫默》章节:琐碎残篇 收集:朗朗(//。langlangshu。)
琐碎残篇
床单(不在书里)
圣诞节,A市很热闹,以琛很郁闷。
前几天以琛恰好去了外地,今天刚回家,却被默笙拉到了超市。星期六晚上,明天是星期天,明明是消耗某些体力的好时间,为什么偏偏要来逛超市?
嗯,虽然逛街也很消耗体力……
以琛推车,默笙往里面扔东西。路过床上用品区的时候,默笙想起自己家的床单似乎应该更新换代了。
于是弯腰选床单。
以琛向来不过问这些小事,所以默笙完全以自己的喜好为主。
天蓝色浅白花图案。
就这个了。
正准备扔进购物车,以琛发言,“这个颜色不好。”
难得他有意见,默笙惊讶的看了看他,立刻换了一个颜色。“这个呢?”
继续摇头。
连换三四种花色后默笙郁闷了。“哪里不好了,颜色图案都很大方。”
“嗯,不衬你肤色。”
身边恰好有一对女生走过,闻言嘻笑着回头看他们,眼神里都是暧昧。
迟钝的默笙一如往常没有觉得自家LG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这话有什么意思,嘀咕着说:“只要舒服就好了呀。”
……
咳,何以琛先生,你逛超市的时候,脑子里是什么画面啊?
暂时夭折的黄山记,等乌龟生龙活虎的时候再来搞定= =
黄山记(2)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一行人乘大巴到云谷寺,上山有两种办法,坐缆车或者徒步登山。默笙看看坐缆车那里的人山人海,轮到他们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扯扯以琛的袖子,“我们爬上去吧。”
以琛没意见,只是有点怀疑。“你到时候不要爬得哇哇叫。”
“才不会。”默笙大是得意,“我一天到晚在外面跑,体力比某些天天坐办公室的人强多了。”
以琛微微一笑,不跟她做口舌之争,小红却不爽的大叫:“赵阿笙你是不是皮痒了?”
默笙本来只是说以琛的,没想到却得罪了旁边一帮坐办公室的杂志社的同事,搞得人人瞪她。
呵呵干笑了几声,默笙拉着以琛就跑。
从云谷寺爬到白鹅岭,徒步大约要两小时,山路两旁的景色心旷神怡,默笙开始爬的时候轻松快活,不时弯腰捡两块形状奇怪的石头塞在以琛的背包里,或者停下看看一些以前没见过的花草,爬了一阵速度就渐渐慢了下来,一个多小时后,再没看景色的兴致了,只觉得脚都提不起来了。
以琛不时放慢脚步等她,默笙落在后面不服气了,气喘吁吁:“呼……没理由啊,我天天在外面跑……呼……你天天做办公室,体力怎么会比我好。”
呼……
累死人了。
说完话默笙再没力气了,坐旁边的大石头上,不爬了。
以琛站在她身边,听到她的置疑不由好笑的扬眉,“默笙,我是不是平时太不用功了,所以你才怀疑我体力不好?”
“呃?”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默笙越想却越脸红,以琛眼睛里促狭那么明显,想装傻都不能。默笙跳起来,快走两步,想把他甩开,走太急没注意路,一不小心踩在一块石头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摔倒。
以琛离她有点距离,赶不及拉住她,只来得及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裤子膝盖那边破了个洞,隐约看到血丝,肯定是破皮了。以琛有点心疼,想说她两句,然而看到她眉头紧紧皱着的样子,斥责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一句。
“痛吗?”
“……好像脚捥了。”
好在到白鹅岭已经不算太远了。以琛背着她,默笙快乐地趴在他肩上,幸灾乐祸:“哼,谁叫你气我。”
咬他的脸,欺负回去。
以琛说:“你再皮,我们晚上就住在这里。”
“住就住,又没有老虎。”
一会又在他耳边轻轻地唱起歌:“……乌龟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这首儿歌以琛也听过的,听她唱了两遍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一下提醒她说:“是蜗牛。”
“什么?”默笙停下歌声。
“不是乌龟,是蜗牛。”
“哦。”默笙凝神想了想,有点记不清了,那么年代久远的歌了。
“一样啦,反正都有壳。”
从口袋里摸出巧克力,先喂自己一块,再问他:“你要不要吃?”
不等他回答已经把巧克力塞到他嘴里,以琛不小心咬到她的手指,默笙飞快地缩了回去。巧克力融化在嘴里,微苦后一股甜蜜的滋味。
山路上的人不多,前后只有他们两个,默笙双手圈着他,和他脑袋靠着脑袋,轻轻的哼着她的歌,这次总算没有唱错了。
“……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以琛背着他重重的壳,一步一步爬到了目的地。
《何以笙箫默》章节:第11章 应晖 收集:朗朗(//。langlangshu。)
第十一章 应晖
七年前,应晖生命的转折点,他最有希望也最绝望的一年。
彼时在加州S大留学的应晖来自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在C大求学期间他虽然成绩优异,却从来没动过出国留学的念头。那时候被数学系众多教授看好的数学系天才的理想不过是找一份薪水不低、相对稳定的工作,把父母接到身边,然后结婚,生子,平淡一生。
只是这个理想很快成了泡影。
毕业前夕,交往了三年的女友用很难过但是很坚决的态度要求和他分手。
应晖应变不及且无法理解,尤其在听说她与本系系主任的儿子已经密切交往了一段日子后,失意中更多了一丝愤怒。
“应晖,就算是我对不起你好了。”面对他的质问女友亦满是痛苦,“我以前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天真,真正毕业找工作才发现,不管你多有实力,没有背景,没人把你当回事。我申请留校的事你也知道,可是我受了多少委屈你知道吗?你根本帮不到我。他是处处不如你,可是他至少可以让我在系里那些趾高气扬的老女人面前扬眉吐气……”
“应晖,我不想让自己的骄傲在这漫长的岁月被琐碎的生活一点点磨去。也许将来你会出人头地,可那要等多少年?那时候我已经青春不在,就算苦尽甘来又有什么意义?我不想低着头生活,你不能维护我的尊严,应晖,我仍然爱你,但是对不起,我太骄傲了。”
应晖无言以对。
当晚他一夜未眠,第二天满眼血丝的他打电话给父母,他已经决定申请奖学金,赴美留学。
应晖走得很迅速,赴美那天,同学前来送行,女友没来,不同于同学们的打抱不平和依依不舍,应晖始终很平静。但是没有人能猜到那一刻,他平静的眼眸下掩藏着多大的野心。
在加州留学的日子比在国内更辛苦,陌生的环境,频繁的打工,繁重的学业让他在短短的时间内瘦了一圈,但与此同时眼界却开阔了许多。应晖的目光,渐渐集中到了正发展得如火如荼的互联网上。
坚实的数学基础使他研究起计算机技术来事半功倍,与当时热衷建立门户网站的大潮流不同,应晖感兴趣的是信息搜索。埋头一年半后,不愧天才称号的他独立研究出一套优化的搜索算法,但是这套算法却有个缺陷,它需要很多其它各种优化算法共同配合才能实现,所以初时并不得风险投资商的青睐,只有一家知名的网络索引公司想以一个非常歧视的价格买走。应晖知道自己手里掌握的东西远远不止几万美元的价值,可是他却没有时间等待更好的机会了,长期的劳累和压力使他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了,为数不多的积蓄也消耗殆尽。
走投无路的应晖异想天开,用身上仅余的钱在一份颇有影响力的华文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说明了他的情况,寻求华人投资。
然而事实很快让他失望了,十天内他只接到了一通电话,内容是骂他是个无耻卑鄙的骗子别丢中国人的脸。正当他心灰意冷地准备把算法卖给那家公司的时候,他收到了一封来自N市的信,里面有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还有五百美金。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漂亮,只寥寥几个字,无法从中判断是男是女。
你好。
在报纸上看见你的求助。寄上500,钱很少,希望能够让你等到真正的投资。
五百美金,杯水车薪,却重新激起了应晖的斗志。那笔钱让应晖撑过了最艰难的两个月,这期间,他终于开发出配套算法,不久后得到了第一笔一百万美元的风险投资。
时势造英雄,应晖无疑碰上了最好的时机。几年后,当他坐在SOSO总裁办公室听资产评估师告诉他他目前有多少资产时,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没有当初那五百美金,也许今天的他不过是个出色的技术人员。应晖曾经想过找出那个资助他的人,但是很快就放弃了。人海茫茫,信上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留一个,真的无从找起。
不久之后,那个人却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
有一天他昔日S大同系的一个同学来拜访他,顺便带了一封给他的信。
“这个人大概不知道你离开学校了,把信寄到了我们系里,我看到就顺便给你带来了。”
信封上的字迹似曾相识。
应晖心情激动的拆开信。
应先生:
你好,不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变,或者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大约三年前你在报纸上登报求助,我曾寄过五百美元。真的难以启齿,但是如果你经济上方便的话,能不能把五百美元寄还我?我知道这个要求很无理,若为难的话就不必了。
真的很抱歉。
赵默笙
赵默笙。
应晖在心里默念了一下署名。
终于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了。
扫了下封底,发信日期已经是一个月前。
如果不是走到绝境,不会写这样一封希望渺茫的信吧。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