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二女生9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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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二女生90后-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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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国耻,然后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还有一位同学,当我跟他说谢谢的时候,他说,应该的应该的。真的听得我蛮窝心,看来有这样的人在,我们的国家还是有希望的。

  九一八的纪念只是一个形式,更深的意义要自己去体会。如果一个国家不懂得以史为鉴,那么无疑是可悲的。

  还有,昨天晚上据说我们学校有得流感的,吓死人了。但是又据说,今天送回来了,说不是流感。谢天谢地。我真的好想回家呀,尤其是在吃完一份煎饼之后,寝室的姐姐们都在睡觉。我又“愤”了一次。 。。

你辱于我,我却不羞
你辱于我,我却不羞。这是在某一本不算是入流的杂志上看到的。由于本身的匆忙和对这本杂志的不屑,我只看到标题。这是道家的生活态度——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气从以顺,各从其欲,皆得所愿。

  红尘滚滚,你所作所为,虽沾染于我,可我不在乎。想来千年已逝,身处大浪之中,沧海横流,宠辱皆忘的人是贤人,但受辱而不羞的人,乃是神圣。

  从上学开始接触孔孟之道,琅琅上口的是子曰,子问曰。可是偌大的中国文化,岂是区区孔孟以及几个门徒几本书就可以概括得了的!不觉悲从中来。翻开历史书,董仲舒一板一眼的推崇儒道,许是他忘了,比他更加久远的日子里,孔子曾问道于老子。

  过了许多年,于丹在《百家讲坛》把孔子的话熬成了心灵鸡汤,于是大批大批的人排着队要求一杯羹,似乎这个年代,带着墨香的食物更能果腹。是的,只要是墨香就好了,没有人去在乎是不是真正的来自于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

  看到于丹大红大紫,看到《百家讲坛》收视率节节攀高,有点迟疑了。我昨天晚上还在想着袁腾飞的事情,本是想给他辩护的,因为他的故事的确吸引人。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让大众听错误的历史也比大众都没有兴趣听历史要好。就像是灾年,吃一碗米糠也比饿肚子要好。

  可是今天,我却不想这么说了。因为于丹,因为更多个像于丹一样的人。

  我什么都不懂,可是我知道当年黄老哲学里说的辱而不羞的前提,是要知道并且明确自己做的是对的,就可以不疑不惑,不惧不倦。

  想起来,古圣贤的东西,就这样践踏了。悲从中来,却在社会的口舌之中,无法言语。

  有那么多人力挺着他们,于是乎谎言昭著于天下,反是要坚持正义的人要躲起来,因为若是说了话,就要被群起而攻之。

  我又想起小沈阳,这个在09年突然蹿红的二人转演员。

  首先我必须要说,我是东北人,我也喜欢小沈阳的某些演出,但是有些段子,实在不敢恭维。或许他现在改了。但是网络上的那些视频依旧被点击的火热。可是偏偏他和他师父就说——开心就是文化,大俗就是大雅。

  不敢苟同,俗,不是脏话,不是荤段子。至少,应该为以前的事道个歉吧。

  《一虎一席谈》里专门探讨过小沈阳的蹿红,请来的是长春某个大剧院的老板,面对镜头,他丝毫不掩饰——我们的剧院天天爆满,这就是最好的理由!

  你看,他又把“钱”说出来了。他的潜台词是,钱到位了,说明这就是值得推崇的。

  我听说,并且我也能想象得到,长春的二人转剧场比小沈阳以前演得还要限制级。

  陈升有一首新歌《牡丹亭外》,他慵懒地抱怨——这世界有点假,可我莫名爱上他。这句歌词我第一次就爱上了。

  这世界那么假,这些人那么假,可还是万千宠爱于一身,旁人看了,不眼红,只是无奈。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陈文茜——女人花
我一直很喜欢强势的女人,觉得她们的生活很妖魅。是的,有一种凡间语言形容不出来的精气神,那只是一种感觉。说出来便俗。

  强势的女人不多见,昔日叱诧风云,也可能五陵年少争缠头,老大嫁作商人妇。成了某太太,于是早年的某小姐的风姿就少了几分。从此中隐于市,大隐于朝,过着不为人知的生活,几家欢颜几家哭,无人问津。

  强势,不一定强悍。大体上强悍的女人都成了怨妇嫠妇,没有人能够容忍得了。唯有活的出自己的性格的人,柔声细语也可以决胜千里之外。

  比如陈文茜。我是从李敖的嘴里知道她,李敖说话天马行空,把陈文茜从姿色到学识夸了个遍。我没听出来他嘴里的陈文茜是好是坏——以为他在用反语。我本以为李敖这张嘴,还能真正地夸了谁不成?随后Google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女人不寻常。

  维基百科里的记叙——她从美国回到台湾后,出任*进步党文宣部主任、民进党发言人;后来退出民进党,并在民进党执政后发表许多批评*的言论。她读书颇丰,出的书也多,给报纸杂志写的专栏评论更是不计其数。在亚种乃至世界上都有不小的名气。在电台,电视台,她游刃有余于各种类型的节目,游刃有余于各种身份角色。

  我一向认为从政的女人了不起,比如希拉里,比如阿罗约,比如撒切尔夫人。但是她们之于陈文茜不同的是,她们仅仅是政治家,或者难听一点,她们仅仅是政客。当然我推崇陈文茜,在这里写的东西一定会有些偏颇,可是稍稍有些常识的人都会了解陈文茜和他们不一样的地方,陈文茜在从事自己的政治生涯之余,还能够站在更大的视野去评价各个党派。不拘泥于俗世评判,还能够活得那样潇洒。

  还是李敖说,李敖说他见得从政的女人,要么有脑子,要么有姿色,可是陈文茜既有脑子又有姿色。这句话像是有些偏颇,我宁愿说是,在政界,有脑子的女人一般不愿意打扮,怕人家说自己是花瓶,怕别人攻击自己不够专业。但是陈文茜活得不是政治,活得是自己。

  她就像是无法归类的女巫。对,真的像是女巫。我在几年前看小S采访她,她完全是一副女王的神态,简直是睥睨一切。但是那样的傲慢,不觉得会烦,反而觉得这个女人辣的太有味道。而且那时候她的打扮也很漂亮,就像是欧洲时的贵妇。现在的她,出现在公众面前,反而不是很注重细节了,穿着宽宽松松的衣服,带着有些深色的眼镜,口头禅便是: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资料……

  陈文茜用自己独特的审美和独特的装扮给整个政界,后来是主持人团队里带来了不小的轰动。打开凤凰主持人的首页,其他人的头像是清清淡淡白衣飘飘的,只有陈文茜是五颜六色。漂亮!她不愿意结婚,至今仍然单身,她对于尘世间女子的生活看得很极端,单是我可以十分确定的说,她确确实实是尘世的女子,只是,她在尘埃里开出花来。

  见惯了她侃侃而谈那些新闻实事,偶然看见她写的一篇《写给十八岁以下的你》,心里有种莫名的温暖,原来这个女人也会给我这样的毛孩子写那么温婉的文章,就像毕淑敏,张晓风一样,赶紧就收集起来。

  那篇文章的最后,陈文茜写的是,歆羡十八岁以下的你。

  我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想给陈文茜写的是,歆羡年过五十却还丰姿绰约的你。真的,很喜欢。

中午爱上一个送水工
我们寝室的水都是由“阳光娃娃”饮用水公司提供的,我们如果水喝完了的话,就到楼下的小本子上写下自己寝室的门牌号,然后就会有送水的工人把我们的水送到寝室,并且帮我们换上。因为我们这些女生力气不够大,自己换不了。

  这已经是一项不成文的规定了,送水的人每次大概都不一样,但是普遍的就是脾气不好,敲门的时候叮叮咣咣的,每次都是中午我们已经睡午觉的时候来,然后我们开门,偶尔从床上下来的时候比较晚,他还会满脸的不高兴,就像是我们欠他钱一样,那意思好像是说——你们的钱是给我们公司的,跟我们无关。所以我们每次要水的时候都要晚点上床睡觉,生怕怠慢了某位大爷。

  今天中午还是不例外,我跟雪姐早上要的水,中午我要洗被子,就晚了一点上床睡觉,几乎我要忘记了要水这件事,等我盖好被子,听到敲门的声,声音不急,但是很大,下床去开,真的是送水的。

  可是他跟别的人不一样,我开门的时候,发现他离门比较远,不是像以前的人一样咄咄逼人,潜意识里2我就觉得这是一个好人,他懂礼貌。然后他进屋,给我们换下水,把水桶上边的商标撕下来,问我:垃圾桶呢?我接过来放到垃圾桶里,他小声地说了一句谢谢。

  我没有加上任何修饰来记述这件事,希望大家看的真实,我觉得如果我再加上一些别的描写的话,就会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假。

  他换完水,我把准备好的钱交给他,这已经是秋天了,我们穿着长袖衣服还觉得冷丝丝的,可是他的短袖背心后边大片大片的湿——是汗浸透的,他把钱收好,扛起空桶准备离开,我送他到门口,说了一句谢谢。

  平时我也跟每一个送水的人说谢谢,那时候觉得就是客气客气,然后让那些没有礼貌的人反省一下,但是今天的这位哥哥,我对你说的谢谢,真的不是敷衍,我是真心想说句谢谢的。只是不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对这句话感到麻木,你是不是听得久了,就觉得我也是在敷衍你。又或者,是不是这么长时间的劳累,让你不在乎这句话。

  他可能会觉得我是在回应他那句“谢谢”。

  回到床上,我睡不着觉了。我还在想着那个哥哥,像他那样的男生,为什么会流落到出体力养活自己呢?他如果受到好的教育,应该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他应该很出色。也或许是他现在依旧在为生活拼搏着,很可能在晚上工友们打扑克、看电视的时候,他还在看书写字,做着少年时期的梦……不错,哥哥加油。

  就像古龙说的,爱笑的女生运气不会太差,我也很偏执的觉得,懂礼貌的人,对生活常怀感恩的人,一定不会过得太落寞。我甚至还偷偷地想象了一个爱情故事,这位大哥哥在送水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大学生,两个人相爱,一起走过吃苦的日子,后来大哥哥终于靠着自己的毅力打拼出了一番天地,给女生幸福的生活,给所有当时不同意他们在一起的人一次最好的反击!

  这个爱情故事的女主角呢……貌似应该是我,我兴奋的睡不着觉,可是再一想想,我连大哥哥的样子都没记住,还是不要在傻呵呵的做梦了,祝福大哥哥吧,他和他的她一定会幸福的。 。。

江城子,悼念亡妻
这夜晚,屋里的灯火不温暖,窗外的月亮,晦暗的冷到了心里。

  他痴痴地站在窗前,盯着那弦月,久久不动。他记得她离开的那一天窗外就是这样的月,屋里,也是这样清冷的灯。

  他转身,慢慢地寻一块旧日绸缎,忽然遇到了,摸着了,水一样凉。原来,这艳红的绸缎也会老啊,那年将她迎娶回家,伊人的笑容还在眼前。还记得它是新红,在身上娇羞地笑;还记得他扶了她的腰,在镜前端然地羞。

  只是她离开已经足有十年。

  他叹了一口气,你可知道,这十年来我的思念,这十年中我日日夜夜的呢喃。记得你是最怕冷的,可是这样的夜,我却把你流浪在千里之外。白天我还可以强作欢颜,可是到了这样的夜,却无论如何都无法释然。

  这十年,他搬离了原来的府邸,或者说,他被庙堂之上的天子调离了有她的地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却不是哪个地方都会有她的记忆。他在一次又一次的贬谪之中转换角色,依然不曾忘记,自己是她的夫,她是他的妻。

  最开始的时候,他还是会熟稔地叫着她的名字,期待着她会像以前一样从屏风后面出来,陪他读书,还记得以前,他那般赤子童心,对谁都没防备——凡处于外,她都会问个仔细。可是已有十年,这样的事情不曾发生。

  他想为他们的爱情写点东西。哪怕只是一阙词也好,可是写的时候,他的眼里常常沁满泪水。只要一拿起笔,就会想起当年红袖添香,温暖的夜。

  而现在,纵使相见,她也不能认出他来了,这些年,四处奔波,他已经苍老。满面尘色,鬓染白霜。

  他伏案而沉沉睡去,多少个夜晚,他就只是陪着夜色和衣入眠。

  又一次梦见了她,在家里,在他们的家里。她还是那样的温婉漂亮,就像是刚刚嫁给他时那样,一点儿都没有变。她坐在镜前,细细梳妆,胭脂水粉,对镜贴花黄。不远的窗外,一片春色盎然,恰似她的温柔。

  他想说些什么,但是又笨拙地不知该说些什么。他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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