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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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厌倦-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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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尤其是大学,总是身在其中无知无觉,要到离开后,才会念及它种种的好。其实,我们所恋的只是收留青春时光的一个空间,它是有生命的,记载着悲欢离合的鲜活记忆。
  张耀明从假山上那条逼仄弯曲的石阶中走出来时,看到了手扶栏杆坐在亭边的纪初时,反而是她先到了,张耀明走过去。
  又是她先说话,你看对面。
  对面是操场,空荡荡的操场上一无所有,张耀明不解地问,看什么?
  那边,纪初时指了指一个角落。
  张耀明这才看到那里有对男女搂在一起亲吻,他们吻得风生水起意乱情迷,纪初时笑着说,我已经看了很久了,他们就这么吻着吻着,似乎不知道如何是好。
  张耀明面露窘意,接不上话。
  纪初时回过头来说,六点晚亭,不见不散,你迟到啦。
  张耀明抬起手腕看表,没有,我上来时正好六点。
  纪初时伸过手腕给他看,哪,我的已经六点三十分了。
  张耀明看了一眼,真慢了。他正要去调快时间,纪初时掠了一下额前的头发,笑着说,骗你呢,是我的快了,故意的。
  张耀明讶然,为什么?
  纪初时眼望前方,却是没有落处的空洞,幽幽地说,快点好。
  张耀明没有听明白,他恋着眼前这个女子,便经常地不知所措。
  不会有人懂,纪初时对这一点亦不奢望,快一点过去,走在时间的前头,甩脱背后一幕幕阴冷往事。再有,便是急管繁弦,狠劲透支,等不及地就要揭晓生命苍凉的底。
  快一点逃开过去,快一点接近未来,她奋身挣脱,但始终不能逃出那一年盛夏。
  初时很小的时候,很小,她已经不记得多小了。端康常常来她家,带来许多水果,黄灿灿的香蕉,火红火红的杨梅,她欢欢喜喜地吃着,端康很高,高得有些恐怖,初时不看他的脸,只是低头吃。
  他站在初时面前,影子长长,淹没了小小的初时。
  来得那样频繁,总是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机会,初时独自在家,他微笑着走过去,抱起她,将她放在自己腿上。初时还没有反应过来,他的手已经探进她的裙子里,他的手掌是宽阔的,初时想起夏天水面上的荷叶,他的手掌亦是有力的,准确地攫取了她,还有他掌间的温柔,每一根手指都在燃烧,热度波及了初时。小小的初时被陌生的兴奋传染了,心如鹿撞,扑咚扑咚,不知怎么便倒在了他怀里,甚至搂紧了他的脖子。
  她向往抚摸,她看着衣橱上那只小猪储蓄罐,小猪正憨态可掬地傻笑,那么傻,那么傻,后来一直到十六岁,储蓄罐碎了,初时俯下身,望着一地碎屑,哭了起来,她终于知道自己亦是蠢蠢的小猪,在懵懂岁月轻掷了自己。
  他其实是那样一个普通的男人,长相平平,妻子不工作,家里在农村,妻子每天上午料理家务,喂猪喂狗,喂完所有嗷嗷待哺的牲畜,便在灶头做饭,下午便全心全意理直气壮去打麻将了,或者在村头或者在村尾,反正凑齐一桌是轻而易举的事。她经常赢一点小钱,给他买下酒菜,也给孩子零花钱。总而言之,她勉强算得上贤妻良母,在农忙季节也下田干活,和村里所有的人家都保持着良好关系。
  她甚至还是有几分姿色的,站在家门口的平地上嚼瓜子,有男人试探地过来勾搭她,她眉毛一挑,含笑着骂回去,既有几分良家妇女的坚贞,又不至于使对方难堪。
  他的手掌压过她的十六岁,使她含糊不清地变成了女人,她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尚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只是疼着,疼着。
  随着她亭亭玉立地长大,他们的见面愈发地难了,周围的男生也一刻不停地表示着青涩的爱慕,初时一个不看,一个不听。
  她十八岁那年,事情终于再也捂不住了,她伏在他身边,不让他走,腿缠在他身上,他急急地要推开她,低声说,不要这样,我要上班去,乖一点。
  我不乖,我不乖,她吃吃地笑,舌尖舔他的胳膊。
  他挣脱不了她,只得一边伸手拿衣服,一边安抚她,然后,听到外面有钥匙转动的声音。他们一下子僵住了,他动作如此敏捷,立刻跳起来,快速套上衣服,但还是来不及了,他下身裸着,被推门进来的人看得一清二楚。
  是初时的母亲,她发出一声骇人的尖叫,声音在稀薄的空气里撕成粉末。
  她与端康的私情被母亲撞破了,母亲发了疯地扑上来厮打,端康急急地躲,她裸身替他挡母亲的手。
  端康胡乱地套上衣服,夺门而逃了,母亲跌坐在地上,手直直地指向她,嘴张着,却一
  句话也说不出来,一句也说不出来。
  母亲将她软禁了,门被反锁,食物在她睡着后才悄悄端进来,她自然是不肯吃的,手紧攥着窗上的铁条,反复地呼号同一句,放我出去。
  她从不知母亲靠在门板上,泪水长长短短流了一脸,亦不知母亲内心的绝望与痛楚。她三十七岁,希望都落在惟一的女儿身上,盼望她健康长大,正常恋爱,结婚生子,不要像她一样,年轻时遇人不淑,结婚才一年,那男人便在某一天忽然失踪,过了几年,才有消息传来,说他在外省与另一个女人同居了。
  婚姻对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他既不恳求与她离婚,也不恳求另一个女人嫁他,一日日过下去,他生得好看,疑心自己不会老。
  识得他的第一天,他经过她家门口,穿着浅灰格子的衣服,她倚着门,他们对视了一眼,而后,他走过来,走过去,竟反复了三次,她终于笑了起来,他亦笑。
  不久,他就牵了她的手,带她去附近的山上玩,她是喜欢与这男人一同出去的,山不高,却幽静,他搂着他,轻唤她,真真,真真。
  容真浑身软软,瘫在庄明树的怀中,万籁俱寂,只有他们的喘息,日头落下去,山风呼啦啦地吹,她的世界从此一片清冷。
  她未婚先孕,为此,跪在父母面前央求他们认了庄明树这个女婿。庄明树长得俊朗,眉目间有飘忽不定的气息,父母都不应,在难堪的沉默里,容真知道父母已经放弃了她。
  她便起了身,两手空空地跟庄明树走,身后传来父亲坚决的声音,走了,就永远不要回来。
  她后来果真再也没有回去。
  三年后,母亲生病死了,父亲吩咐叔伯拦在路口,不许她前去拜祭,她就抱着初时,远远地鞠了一躬,走了。
  一滴泪都没有落,一滴都没有。
  她只流两次泪,一次是庄明树毫无预兆地走了,一次是撞见初时和端康。
  端康是庄明树的赌友,他们经常聚在同一张桌上砌长城。庄明树起先在一家化工厂的生产科里上班,越上越没意思,渐渐地,就自己丢掉了那份工作。容真生下了初时,家里的经济一下子更为窘迫了,但庄明树似乎置身事外,他依然漫不经心地去打麻将,赢或输,心情没有特别的起伏,时间都掷在了麻将桌上。
  麻友里惟有端康经常来庄家小坐,四五次之后,容真方才明白过来,端康是为了看她。容真抱着饿哭了的初时,她不愿在他人目光里掀开衣服哺乳,只是将脸贴着初时小小的脸,低声地哄着,不哭不哭,初时哭得惊天动地,不罢不休。
  端康坐在那里,两手不断地搓着,嗫嚅着,我来抱抱。
  他,抱过初时的端康,抱过这个孩子,看着她一点点长大。
  容真绝望地回忆着十八年来的点点滴滴。
  她没有钱了,便抱着熟睡的初时去找庄明树,在小镇上穿过街市,穿过人们怜悯的眼光,庄明树通常都在七十二间附近。
  七十二间是一大片平房住宅,一共有九排,每排住着八户人家,全部是红砖房,青砖地,看起来整齐划一,赏心悦目。许多人家在门口砌了灰蓝的围墙,墙内搭着丝瓜架,葡萄架,生活有一种静谧的从容。
  那时,七十二间是硕镇最高尚的住宅区,容真希望自己是某一间的主人。可她住在离七十二间很远的下塘,如果有爱,现实的惨淡可以不去计较,但寻不到爱的温柔时,物质的匮乏更加硬生生地疼了。
  她挨家挨户看过去,透过那些朦胧的窗,半开的门,细寻麻将声,人语声。她不愿开口问,只是无言地寻,他总是在这里的。容真步履轻轻,呼吸淡淡,看到他,她便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喊他的名字。他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眉一紧,英俊的脸一下子拉长了,他将牌一合,走出来,将她一把拉至门外,压低声,怎么又来了。
  她的声音连自己都不认识了,有一些空洞,我没有钱了。
  他鄙视的眼神冷冷地投向她,那你去挣啊,去啊。
  她仰起头,看着这个男人,他们几个月前才领结婚证,那时,她刚满二十岁,他们的感情还很新鲜,至少他还愿意走路时拖着她的手,给她买连衣裙,虽然很廉价,但他站在店里
  还价时,老板娘看她的眼光是嫉妒的,是,这么英俊的男人,为她还价买裙子。
  有时候她端详他的面容,觉得这张脸不应该埋没在硕镇,应该出现在杂志封面上,不应该近在咫尺,应该很远,很远,远成两个世界。
  她总是没来由地一阵心悸,后来,果然很远很远了,她知道自己留不住他,即使有一纸婚约,也形不成羁绊。
  他失踪后,她每个月出一点钱,将刚满一岁的初时交给邻居看管,自己跑去工厂应征。站在厂门口红色招聘启事下,她两手交握,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得到这份工作。
  她由于过于紧张而神情严峻,厂长秘书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听说过她的境遇,抱以莫大的同情,留下了她,拍拍她的肩,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她一出门,就靠在墙壁上,弯下腰,哭了。
  她的工作是仓库管理员,独自一人守着那间屋顶高高堆满钢管的房子就行了,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有时坐着坐着,她会回想起自己的前半生,她觉得自己的前半生已经过去了。
  关于后悔与否,她也曾想过,但重来一次,她仍然不能抗拒庄明树带来的诱惑,还是会跟随他去山上,与他纠缠缱绻,一直到天黑。
  天黑黑,她的世界一片黑,现在,庄明树走了,没有归期。她知道这个男人是没有心肺的,或许,他本来就不属于硕镇。
  他改变了她的命运,然后撒手离去。
  短短两年,他只给她两年时间,她却赌上了一辈子,有一句词正是她一生的写照,尽君一日欢,拼将一生休。
  庄明树出走的那天,雨下得很大,她在家里做晚饭,那时庄明树已经不去工作了。他对工作就像对她一样,没有什么责任心,反而是领导上门来问,庄明树呢,怎么旷工那么久,还要不要上班了?面对这样的质问,她无以作答,她也问过他,他眉毛一挑,懒懒地扫了她一眼,嗯了一声就过去了。
  自从生了初时后,庄明树就厌倦她了,他不喜欢这个孩子,对于无休无止亦寻不出原因的哭泣,他一筹莫展,又极度痛恨。半夜三更,初时哭得惊天动地,庄明树就伸手打初时的屁股,初时哭得更凶,容真穿着睡衣,抱起初时,满房间地乱走,不哭不哭。
  庄明树不爱孩子,他觉得他的婚姻是一件非常滑稽的事。容真自己尚是个孩子,脸上依然有稚气的表情,却成为他的妻,并使二十三岁的他成了父亲。
  父亲,庄明树喃喃自语,他对于这个陌生的称呼感到恐惧。他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只知道,这些不是他要的。
  他从小便生得俊秀,十岁的时候,有走江湖的戏剧团相中了他,要带他走,他母亲只有这么个宝贝,自然不舍得。十二岁时,镇上几户颇有底子的人家上门来提亲,母亲替他挑了一家。次年,那个女孩子就掉进河里淹死了。母亲带他一起去吊唁,那家人要将一块黑布戴在他袖子上,他急急地躲,母亲一把攥牢他的胳膊,狠狠地替他用别针扎上了,针不小心刺伤了他的皮肤,他哇一声哭了。
  哭得正是时候。那家人的母亲冲过来,一把将他死死搂在胸口,边哭边喊,好囡啊,我家小宝没有福气啊。
  他的未婚妻叫小宝。
  小宝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穿着大红棉袄,绿裤子,都是上好的料子,发出闪闪的光。后来他经常梦见小宝这身打扮,站在他面前,他走到哪儿,她也跟到哪儿,一句话也不说,就跟着。他奔跑,她紧紧跟在后面,他躲起来,屏住呼吸,自以为躲得够隐蔽,可是一抬头,就看到红衣绿裤的小宝笔直地站在他面前。
  他读到中学毕业就去化工厂上班了,同年,母亲也像完成任务般安祥地死去了。庄明树六岁的时候,父亲就病逝了,经常有老人坐在街边,看到他,就说一句,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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