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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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不败-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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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风中迈着婀娜的舞步。各种广告牌闪烁着妖娆的霓虹,把夜粉饰的如同幻境。

  南城的夜,很静,是那种能听到手腕上秒针跳跃的静。少了白天的喧闹和叫嚣,以至走在没有路灯的地方,就如同走进了坟墓。不时刮起的冷风抖动着宽大的梧桐叶,就像是幽灵在对我们品头论足。好在今晚月光朦胧,朦胧的月光让世界明亮和温暖了一大截。

  穿行在坟墓里。筱晴,看,我们是多么胆大的孩子。

  站在扬桥上,桥下墨汁一样的河水奔涌咆哮,像是听着一场激昂的交响乐。这种隐约的感觉如同初春拂面的第一缕微风,柔得让人掉眼泪。喜欢站在扬桥上,一个人静静的站着,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仰望,夜空似乎都变成了可以碰触的地方,在这样的夜晚,那星也变得不再飘渺。

  仰望。祈祷。也许在某年某月的某个夜,真的就会有颗迷了路的星降临在我的身上。

  哭泣了整个下午,筱晴累了。女孩弯着腰伏在护栏上,齐肩长发在风中飞扬,衣袂飘飘,童话公主般好看。可是只有我知道那副美丽的外表下暗藏的忧伤,也只有我知道她心口上那道无痕无迹却血流成河的伤。我知道章紫游于她,那是筱晴愿意在午夜跟他一起流浪的男孩,是为了他可以和家人反目的男孩,更是她初恋的男孩。我当然知道失去他的她如同失去了一整个世界,知道一切,却对一切都无能为力,看着她流泪,看着她憔悴。

  真的好惭愧,最好的朋友,却无法抚去她的伤。

  筱晴,我们回家吧。这是我能想到安慰她唯一的方法。家能抚去我们的一切创伤,我常常是这么认为的,无论是他们在学校里跟我无休止的恶作剧,还是生活里那番无可奈何的磨难,抑或夜深人静,泛滥的思念和难耐的寂寞。只要回到家,只要见到奶奶,我乌云密布的天空立刻就会变成晴空。于是那些什么疼伤什么困惑都魔术般瞬间消失,下一个天亮,会有另一个昂扬的自己骄傲的出现在他们面前。我把这一切都归功于我巫师一样的奶奶,而我就是她虔诚的信徒。

  因为无论我们流浪何方,家,才是我们的皈依。

  很久很久,久到我快要睡去的时候,筱晴轻轻的说了句“走吧”。

  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却是这个午后筱晴跟我说的唯一的话。此刻她那黄莺般婉转的声音却如同天籁,高兴却又不敢把喜悦掺杂到声音里。可是,我知道,她的心情已经好了大半,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过了扬桥,她向东,我向北,不一样的方向,却是去向同样的地方,一个温暖如春的地方。没有再见,没有晚安,女孩低着头慢慢走着,犹豫着,飘摇着,像是枝头的叶,风吹凋零。死去。

  眼睁睁地看她越走越远,却不能去搀扶。因为我知道此刻的她最需要什么,是安静。至于那些人那些事,早晚都会成为记忆里的风景。时间是最好的遗忘之药。总有一天,这段青春,迷惘,会成为往事。她会忘记章紫游,忘记那个坏坏的男生,忘记这些过错,但不能忘了我。

  我们说过,我们是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巷子里的那颗槐可以证明,因为,它把我们的名字揉在了心里。

  44步,从巷子口有裂纹的地砖,到院子的老槐树下。这段走了无数个来回的路此刻反射着昏黄色的光,少女般迷人。巷子依然还是那条巷子,可是院子早已衰败,王奶奶家最小的儿子也结了婚,搬离了院子。红姐很长时间的不回家,大部分时候院子变得很安静,像是一口深山里的井。

  因为这口井里,住着我的奶奶,我的小思和那待我如亲孙女的王奶奶,那棵雕刻了许多名字的老槐树,还有屋檐下的葡萄架和墙角的桃花,所以井水清酒般醇香。也就是这个井似的院子,呵护着我的童年,孕育着我和筱晴的友谊,埋葬了我初恋的美好。

  眼睛里痒痒的,低头的时候在泪珠里找到些凌乱而破碎的影子,男孩女孩,那些人那些事那些青春可真让人怀念。

  开门的瞬间,灯光洒在身上,温暖如同走进了温泉。小思永远都是那么亲热,立刻跑来身边撒娇。奶奶像往常一样坐在餐桌旁,安安静静,做着针线活。尽管连穿针引线都异常艰难,可还是坚持着,固执的小老太婆。桌子上的茶杯冒着清澈的热气,日光灯却分不开交错重叠的影子。每天这样重复着。走进走出温泉,可是每天都很是受用。

  就是这么个小小的家,承载了我的16个年华,一成不变,每天却又都不一样。想着就会有种要掉眼泪的温暖,从心底开始一直荡漾到指甲里。 。 想看书来

1。(3)上
次日,天很蓝,忙碌的一天从我惺忪的眼睛里流淌出来。如果不用这么早起多好,如果不用上课该多好,如果没有那该死的物理多好,如果每天放假多好……初秋的气息在空气里融化,绽开,这样的清晨可真是容易让人胡乱遐想。

  像是云端漫步,每一个清晨清逸的像是要飞起来。

  这样漫漫地朝学校走。在很远的地方就看到扬桥上那个熟悉的身影,她的裙摆随风飞舞,长发飘飘,如同秋风中的天使。我一见到她,就不自觉的微笑起来。然后飞快的跑过去。

  筱晴,早啊,我说。

  还早哩,都不看几点了,要迟到啦。筱晴两腮微鼓,略带嗔怒着说道。那样子真让我好一会儿吃惊。要不是昨天亲眼看到她那样无助而伤心的哭泣,我真以为她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站在面前的筱晴依然是那个天真快乐,温柔似水的女孩,还是那个公主一样高贵的女孩,还是那个和男生说多了话就会脸红的女孩。

  可是,看到她依然红肿的像核桃一样的眼睛,心底就有些微细的疼,像是被蚂蚁噬咬一般。这种样子,昨天晚上不知道又哭了多少次,难过了多少回。可是即使是这样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心该还是难过的吧!

  初恋于一个女孩子,多么值得珍惜的东西,不是一面之缘的朋友,说忘就能忘得了。初恋。那些或美好或苦楚被封印在记忆的最深处,有时候你以为你已忘记,可是在某年某月的某天,总会有某个偶然让你想起,你曾经喜欢的那个他或者她。那些记忆仍充满着黑匣子的神秘,微微揭起,有些发霉,那才是最纯洁的青春和友谊的味道。

  不过,只要筱晴想开就好,雨季终会停止,彩虹总会出现。

  于是我走过去,筱晴亲热地挽着我的手。清晨的云彩红着脸看我们手挽手,一起走。真好,我把手扬起更高,更高的一个弧。

  丁若早啊。在走过校门的时候,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的时候,看到那个美玉般俊俏的男生。他是我的同桌白地,是个没有忧伤,干净而简单的男孩,他的天空像是盛夏的午后,干净明媚没有一丝云彩。他的脸上总是挂着他招牌式的微笑,那淡淡的冬日阳光般的微笑,水一样清澈,总是让人在不觉间沉沦。

  白地的身边总是走着另个男生,一个很斯文安静的男孩。戴着眼镜,小小的眼睛里浮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他叫李小小,把说话当成一种奢侈而高雅的行为,倒是和筱晴很相像,一样的腼腆,一样的深沉。他就坐在我的前排,抬头看到他,长长的睫毛脉脉地抖动,大把大把剪辑我的思绪。不经意间对视到他的眸子,就会在他赭色的瞳仁里看到那弯深潭似的忧伤。

  李小小不怎么爱说话,可是他却和白地很要好,像我和筱晴,只是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说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是我却不明白一个学习优秀,一个顽皮不羁;一个深沉安静的像女孩子,一个活泼的像兔子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好朋友。

  也许,这才是友谊。 。 想看书来

1。(3)下
一个多月的高中生活已经告一段落,忽然就觉得自己长大了,几乎是在一夜间。长大了,每天却有做不完的功课,上不完的该死的物理课,看不完的物理老师的秃头,还有无数繁琐的事情等着我去做。看着自己一点一滴的长大,骨头被拉伸,血脉被牵长的感觉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发清晰刻骨起来,像是一颗毒瘤活跃在身体里,一开始只有绿豆那么大,渐渐长成西瓜。

  然后在某个清晨,奶奶像往常一样唤我起床,好多遍之后,我依然没有动静。她以为我佯装没听到,于是奶奶来到我的床前,她把她干瘪的嘴唇凑在我的耳朵上,轻轻的呼唤着我的乳名,若若……若若……懒猪起床了。可我依然赖在我温暖的大床上。良久奶奶才发现,我嘴角挂着甜甜的微笑,早已在睡梦中死去。

  一想到自己会很快长大,然后莫名的死去,我就很害怕。不是害怕死去,却是害怕死去的时候我深爱着的人却不知。听不到他的哭泣我一定会推开棺盖,大声斥责他的不爱。我的葬礼,不需要隆重的仪式和许多陌生的悲伤,但应该有个风样羸弱却爱我到死的男子为我哭泣,他带着体温的泪,和着泥土的芬芳滋润在我的棺上,于是我就安心的睡了。我珍藏着他与众不同的泪。我追随着他的气味。我满世界寻找他。几个世纪后,我们在樱花树下重逢。我们王子和公主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

  美好的总是童话,可易碎的泡沫才是真实的生活。

  害怕,却又不得不去面对每天的日升日落。这就是生活,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无可奈何。高中的课程比初中多了许多,也难懂晦涩地多。每天的物理作业,看着作业本上一排排醒目的红×,有时候真的连死的心都有。

  看李小小本子上讽刺似的对号,每每总是让我惭愧和嫉妒。稍稍值得高兴的是我可爱可气的同桌,本子上的红×并不比我少。尽管那都是抄袭我的成果,可是我并不惭愧,起码那都是我自己的劳动成果,不像某些人……

  有次我问白地,我说李小小学习那么好,而且你跟他那么熟,你为什么不抄他的作业?

  男孩想了想,然后一脸严肃地跟我说道,抄他的作业准确率太高了,老师会看出来的,还是抄你的比较保险。后知后觉的我那时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可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奋笔疾书了。多么狡猾的人。

  每天欢笑着来到学校,然后跟每个要好的女生早安。逃课,抄作业,逗那些花痴女生笑,这似乎就是他的全部生活。可是,还是很羡慕他,男孩的天空总是晴朗的蔚蓝的,没有乌云,没有雨季,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悲伤。在我们眼中困苦不堪的生活在他看来是那么的自然和无所谓,一切似乎都可以湮灭于谈笑间。

  生活如果跟白地一样简单,对每个人微笑,那该是多美的事情。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1。(4)上
可是我的生活既不是童话般的美好,也没有白地样的简单。

  每天穿行于学校和家之间。有时满怀希望,有时会莫名的黯然神伤。在周末,心情或者天气不好的时候,打电话约筱晴去逛街。有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十八路,有永远都看不完的精致小卡子,有看着就眼馋的小玩偶。看到那些牵手的小情侣,眼睛也会在不觉间变得通红。

  很多时候我们很潇洒地穿越这座城市,却又空着手回到起点。橱窗里总是有新的东西取代那些腐朽了的“死尸”,看到漂亮的东西便会兴奋的去问价钱,听完介绍后吐吐舌头,在那些漂亮姐姐们不悦的神情中转身,优雅的离开。

  老实说,我是不大喜欢去逛街的,可是我喜欢人多的地方,或许是因为骨子里天生就难耐寂寞。喜欢人群的味道,那是男人的汗水和女人的香水纠缠过后的中性气息,蛊惑人心。喜欢站在人行道旁观望,望来来往往的人。喜欢那裹着他们或悲伤或欢笑气息的风,吻般轻柔,拂酥了意志不坚的骨。

  无法释怀,看到那些欢笑的人,我的嘴角就会不自觉地扬起一个弧,似乎望着他们的眼睛就能够分享到他们的快乐。可是看到那哭泣着的泪人儿,我就更想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哭泣,就像他们永远不懂我为什么想笑一样。可是我知道,笑过之后,我的天空就会蔚蓝如洗,天空中的阴霾就会一扫而空。

  愉悦的人依然愉悦。悲伤的人沉浸悲伤。

1。(4)下
我去逛街,去那些五光十色的商店,跟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仅仅是想去看看那些奢侈品而已,有时候会梦到,醒来的时候也只是浅浅一笑。我和奶奶一起生活的不易,筱晴是知道的,所以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也很少买些什么东西。她也很少在我面前提及父母和家那些敏感话题,尽管那对我来说都已经是无所谓的事情了。

  看筱晴这样懂事,我不知道是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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