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三十六度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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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华,三十六度半-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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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雷摆摆手说,陶远,我们来其实是有句话想和你说的,就是你小子太不看重哥们了,那份钱谁让你和小雨两人摊了?当我们都是无劳动能力者是不?

  一码是一码,别想歪了,我早就想尝试一下打工的生活了,正好有这么个机会,要不一天天跟退休后的老头子似的闲得慌。

  叶小雨看了一眼四周说这超市还是美女经常出入的场所,你小子眼尖点,争取抱个美人归,给咱们619的兄弟们长长脸。

  白月一声不吭地走到叶小雨身后用力掐了一下他的胳膊,然后柳眉一竖,叶小雨你什么意思,难道我还给高雷丢脸了不成。

  其他人嘻哈着笑了起来,我看了一眼前方低声说你们先进去买东西吧,后勤经理又过来检查了,不是个好惹的主。

  几个人点头走进购物区,我整理下衣角,心里忽然冒出个奇怪的想法:若干年以后自己会不会再次以这样的身份与我的朋友们在这里见面呢?

  不,我不会给自己留下那样生活的机会。这是我从开始思考人生的时候就立下的有些极端的信条之一,若要不得不一直窝窝囊囊地活着,我宁愿早点去另一个世界报道。

  不过这一次我显然是多虑了,因为不要说以后,就连这次临时工我也只做了三天而已。

  第三天的下午,外面的天气比较热,偏偏超市的空调坏掉了,我没法脱下身上厚厚的制服,只得不停拽着领口扇风。看着超市里的一对对情侣穿着时尚的T恤短裤来回出入,我觉得很是憋屈,尤其是有个别女孩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还会特意看上几眼,目光里流露出这年龄就给人家做保安肯定是没好好念书没考上大学的惋惜或者是鄙夷之情,有几次我甚至想当着她们的面将制服一把扯下来,但是想到亏欠的钱,我咬咬牙忍了过去。

  没关系,那些女人是在欣赏你那些男人是在妒忌你。我这样对自己说。

  我的视线很快被一个打扮得像洋娃娃一样精致的女生吸引过去了,不过不是因为显眼的穿着,而是她当着我的面拉开冰柜取出一瓶百事旁若无人般仰脖喝起来。

  我心想这个新鲜哈,这是把我当作空气直接忽略不计了。我径直走到“洋娃娃”面前,绷着脸说小姐对不起你这样做是违反我们超市制度的,你应该去收银台付款后才能使用超市内的商品。

  “洋娃娃”扫了一眼我身上的制服,弯起嘴角轻蔑了哼笑一声,居然又仰脖喝了一口。

  本来我见对方是个小女孩不想搞太大动作,但我一向讨厌别人冲自己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好象她是我的衣食父母般高高在上,于是我火大地一把抢过可乐瓶说道,对不起,请你跟我去一趟经理办公室。

  “洋娃娃”一听斜眼盯着我,然后又是摆出很狂妄的笑容,从拎包里取出一款崭新的N95,尖细着嗓音说不必麻烦了,我叫你们经理出来好了。

  我一听又懵了,直觉告诉我这回指不定是惹上什么难对付的主了。

  经理是带着读高中的儿子一起出现的,看到那小子满脸堆笑一个劲哄劝撅着嘴的“洋娃娃”,我终于明白了,原来这是经理的未来儿媳,经理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刚要发话,我冲他摆摆手,主动脱下了工作服扔到地板上,用轻蔑的眼神撇了一下旁边的那一对小两口,头也没回地扬长而去。

  时隔很久之后再回想起那个转身的瞬间,我依然会觉得自己当时真叫一个牛逼。

青春在这一年转了道弯 (五)
不到三天工作就砸了,但是我心中没有太多的遗憾,只是对社会的复杂程度又多了几分感慨。我回到寝室楼,在楼下的超市买了包长白山。超市老板娘和我已经是老熟人了,随口问了句快毕业了吧,准备在哪里工作?我支吾了一句过一阵子去南方,接过烟就匆忙离开了,我怕老板娘再多问。

  去南方,很久之前我确实有过这个想法,其实说是很久,也不过还是两年前的念头,只是这两年的时间让我放弃了很多当初的豪情壮志,一年之前我的目标还是上海,我无数次在梦里站在夜色*的黄浦江边,看那些眼花缭乱得灯光,听游轮长长的汽笛声,时尚的年轻人张扬着一张张鲜活生动的青春面孔在我的面前穿梭,我觉得这里才是能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可现在,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究竟能有什么价值。

  白天的寝室楼有些冷清,尤其是住着大四生的,简直像座鬼楼一样死气沉沉。走在昏暗的楼道里,可以听到自己脚步的回音。每一扇门都是紧关着的,原本雪白的墙壁上现在一片斑驳,我想起自己好像也曾在墙上用刀刻过一个女孩子的名字,可是现在已找不到了。

  楼道的尽头,那张麻将桌还在,那些三表的男生从大一开始就围坐在麻将桌旁,开始了他们稀里哗啦的大学生涯,很多夜晚我们都是一边捂着耳朵一边咬牙切齿地入睡的,那些穿金戴银流里流气的男生我们不想惹,或者就是不敢惹。好在这些也终于熬到头了,整日靠打麻将度日的男生们,他们的前景变成了一副死牌,一四七饼,二五八条,三六九万,东西南北各一张,即便是赌神见到这副牌也会吐血,他们这辈子可能都没希望再听糊了,只有麻将桌还孤零零地摆放在那里,等待下一批新生继承前辈们光荣的修长城事业。

  回到寝室我险些被污浊的空气熏倒,我推开门窗,四处搜寻扫把把寝室彻底收拾了一遍,然后靠着门一屁股坐在地上,点起一根烟休息一下。四张床铺都是空荡荡的,我看在眼里,觉得心里像是被抽去了一根木板,被风吹得凉嗖嗖的。我想起大一那阵子,我和叶小雨,高雷,小油条四个人,每晚十一点熄灯后躺在被窝里谁也睡不着,天南海北地乱侃一气,当然在男生寝室里谈论最多的话题永远都是围绕漂亮女生的,就像女生寝室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单词是“帅哥”一样。最后往往都是叶小雨先从美妙的幻想中回到现实,对着天花板长嘘一声,唉,可这些都管我们屌事啊。然后每个人都沉默了,逐个蒙上被子睡觉,不一会房间里响起了隆隆的鼻鼾声。

  上了大二后学校允许学生寝室用电脑上网了,于是业余生活终于有了32bit的色彩,特别是我们计算机学院的学生,几乎人手一台电脑,一到晚上走在楼道里,频繁的QQ短讯声,梆梆的CS枪声,吵人的流行歌曲声,当然如果你仔细听,还有一些比较微妙的女人呻吟的声音,那么这台电脑正在运行什么程序,不用说你也知道了。

  大三是每个人最最感情澎湃的时候,经过大一的接触大二的熟悉之后,大三的男男女女们慢慢放松了原有的矜持,这也就意味着很多人同时放松了自己的腰带,晚上熄灯后大家很少议论话题了,也很少有人开着笔记本继续对着荧屏奋斗,而是在阳台上,楼口下,或者干脆在寝室的床上打着电话,即使第二天就能见面可以聊个够,但是男生女生们似乎都对在圆月之下冲着话筒谈情说爱特有兴致,想想全中国有多少大学生,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那么赚钱了。

  至于大四的学生,他们的生活范围更加广泛了许多,寝室只不过是个偶尔光顾的居住场所而已,与之呼应的是学校附近各种档次的宾馆以及出租房屋的爆满,当然,受益的还有好几家成人用品药店。

  总之凡是大学,寝室在不同时期的意义也不同:大一是会议室;大二是网吧;大三是电话亭;大四则是免费旅店。

  我抽完烟,爬到床铺上,看到枕头旁那堆大一时买的小说,那时候我曾把这些80后作家的小说当做宝贝一样看待,觉得他们的文字很清逸洒脱,似乎完全不受世俗纷扰,而是卧在云端高高在上,孤傲地挥洒着他们的文字。

  而现在我看到这些无病呻吟的文字只想冷笑:他们生活在繁华喧嚣的大都市,精致的钱包里永远存放着花不完的钞票;他们的周围有无数拥护他们的FANS和关心他们的朋友,死心塌地地到处为他们宣扬喝彩甚至是吹嘘;他们的身上被套上一顶又一顶诸如什么百年难得一遇的文学奇才的光环,前途光明坦荡。但是他们依然厚颜无耻地说:其实我是孤独的寂寞的彷徨的,只是你们不懂。

  不懂?究竟是谁不懂?他们说一个人坐在香榭丽咖啡店的窗前看着落日沉沉西去是孤独的,那么独自睡在阴暗狭窄的寝室里只能望见对面寝室楼顶那一角灰白的天空的那个人算不算孤独?他们说当身边有太多垂青于自己的女孩子时不知该选择谁陪他们周末看电影所以他们依然是寂寞的,那么在这世上活了二十多年至今没有一个女孩子对他说过我喜欢你更不用说牵手和拥抱的那个人算不算寂寞?他们说生活在这个节奏太快更新太快变质太快的时代令他们彷徨,那么大四快要毕业了不知道将来能靠什么填饱肚子至于香车美女连想一下都要抽自己一个耳光说你别做梦了的那个人又算不算彷徨?

  一个人,不要左手搂着个光屁股的女人右手端着一杯路易十六,还坐在真皮沙发上振振有词地声称我是个不食人间香火的圣人——那样真的很欠揍。

  想到女人,我脑海里再次浮现出那个猫一样安静的女孩,或者因为她的出现,我勉强能算是爱过一次?可是这个女孩后来也就真的像猫一样无声无息地离开了,连声道别都没有,我甚至已无法记住她的面孔是什么样子。

  这样,不能称作是爱过吧。我翻了个身,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我抿了一下嘴角笑笑,然后闭上眼睛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外面天色已暗,我从枕头底下摸出手机一看五点半了,便打了个电话问叶小雨你吃没吃呢。叶小雨在电话那边干笑了一声说嘿,还真是巧了,我也正想打电话问你呢。于是两人就约定了那家常去的菜馆。

  我把被解聘的事和叶小雨说了,叶小雨劝他,这事你得看开点,换作是你也不可能为了一个临时工而让自己未来儿媳不开心,在社会上混就是这么回事,很多事情你觉得不公平,可在别人眼里他们做的完全是合乎情理的。

  我闷头灌了一大口冰镇啤酒,呛得泪花直往外翻,我拿起纸巾边擦拭眼睛边说,其实我不是为了被解聘这点事而郁闷,我就是越来越觉得钱确实是不好赚,尤其是穷人想赚富人的钱更是难上加难,不是我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而是这个社会压根就从没公平过。

  知足吧,书上不都那么写么,人生本来就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凉了热,热了又凉,折腾来折腾去,等折腾得筋疲力尽就老实了。叶小雨忽然压低了声音接着说,看到那边坐着的那对男女没,连吃个饭也要互相喂,其实就是作秀给别人看,越是这样开始处得热火朝天的,降温肯定也特别快。

  我皱皱眉头说你最近是是研究上哲学了,就算人生真的只像杯开水,问题是我这杯水到现在还没开。我还真就不信了,我非得把我这杯水加工成手上这杯啤酒不可,还要它多冒起几个泡沫!

  这一天很早叶小雨就被一阵哗啦的撕扯透明胶的声音吵醒,睁开一只眼睛看到我正在往床头的墙上粘贴着一张白纸。

  叶小雨伸了个懒腰坐起身,冲着我说你该不会一大早就把遗书写好了吧。见我没理会他,叶小雨爬下床铺,走到那张白纸跟前,口中念道:决心书,我决定在三十岁之前完成以下这些目标。。。。。。我说你怎么越活越倒退,小学生才写决心书好不好?

  我低声说你丫的小声点小油条还在睡觉呢,我昨晚半宿没睡,就寻思着我这辈子不能就这样白白荒废掉,所以写下这份决心书,时刻激励我。

  那厮早就滚了,叶小雨瞄了一眼小油条空荡的床铺说,男人有女人前是两条腿,有女人后就是三条腿的动物了,比咱们这些光棍族要勤快的多,倒是你至于搞得这么认真么?叶小雨继续看下去,除了一些诸如买房子娶老婆生孩子之类最基本的目标之外,有一条很惹眼:三十岁前买一辆兰博基尼。

  叶小雨忍不住乐了,他说这样吧陶远等你买兰博基尼那天我开着法拉利送你。我对叶小雨的风凉话并不在意,从上初中开始我就迷恋兰博基尼,喜欢它得棱角分明,也喜欢它引擎轰鸣的声音。我的电脑上收藏了大量相关图片,以前我和别人提过将来要买辆兰博基尼的时候对方要么无言地笑笑要么干脆劝我现实点,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有的人开跑车兜风就很正常,我要开就是天方夜谭?

  贴好决心书后我下楼去了体育场,我要跑几圈发泄一下长期以来心中的抑郁。

  天气还算不错,我来到体育场后就有点后悔了,广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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