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点都不奇怪,也不想想,莫逍城本来就是玩暗器的行家,白光一现,他马上就下意识地反应过来,瞬间之内做出最快的反应。
“好暗器!”莫逍城冷笑一声,语气中满是不屑,嘲笑唐元明堂堂一个丹道高手,还偷发暗器,做偷袭下作之事。
一击不中,还被莫逍城说出来取笑,唐元明也有些窘不过他很快就化作了恼怒,在莫逍城身上发泄出来。
“废话少说,死来!”
唐元明眼中杀机一片,冰冷得让四周气温都下降,他要拼老命了。
然而莫逍城本来就是要来拿他命的,哪里会怕他的拼命?说到拼命,他又怕过谁?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他的一个信条。
嘎巴嘎巴……
莫逍城身上筋骨炒豆般地响起,气势迥然大变,如太古魔神苏醒,毁灭天下!
砰砰砰……啪啪啪……
拳脚相交,莫逍城已经打红了眼,许广剑八人临死对世界不舍的眼神,还有对他求救的眼神,播放在他的脑海中。
“啊啊啊啊啊!”
他疯狂呐喊,疯了一般地向唐元明进攻。
乱的不是拳脚,也不是思维,而是他狂暴的气势。
一栋高达三十多层楼的大,莫逍城和唐元明从顶楼一路向一楼打下来,四处破坏,最后一脚,莫逍城扫断了最后一根支撑的支柱,整栋大厦轰然倒塌!
而莫逍城和唐元明被埋在了废墟里面。
“死,死了么?”
方毅锋不确定地向旁边一个手下问。
“应该死了吧……”
轰隆!
就在这时候,从废墟中央一阵翻滚,一个邋遢的身影,从里面走出来。
是莫逍城!
“走啊,快逃啊,这样都没砸死他,他是怪物!”
几百个黑手党手下,被莫逍城吓破了胆,丧家之犬一样地四处逃遁。
而方毅锋,也是脸色一白,如丧考妣。
嗖。
莫逍城到了他面前。
“唐元明死了,现在轮到你了,到了阎罗那里,记得说是我莫逍城要的你的命!”
一指之下,击穿方毅锋的太阳穴。
方毅锋,死!
第三百三十六章 游世界,丰武道
唐元明死了,方毅锋也死了,都死在他的手下,三年前的大仇也终于得以报了,莫逍城心中的大石放了下来,松了一口气,浑身都轻松不少。
这是心理上的一种解脱。
但是紧接着而来的,那是一种莫的空虚,仿佛天大地大,再也没什么事情好做,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容纳他一样。
他现在是真真正正孤身一人了,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莫威城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而方玲也跟着殉情,随哥哥莫威城而去,他这个做弟弟的,就彻底变成了无亲无故的流浪汉。
很可笑,一个丹道高手,人上之人,居然是一个无亲无故的可怜人。
“天大地大,何处是我家?”
现在的他,如一朵无根之萍,四海为家,四海无家。
想起儿时哥哥与他一起相依为命,虽然穷苦,但一直过着充实而快乐的生活,再到成年后哥哥对自己的关爱,兄爱如山的骨肉之情,最后联想到哥哥竟不得善终,死在沙场的悲凉,饶是以莫逍城已经比铁还要硬的心,也不禁潸然落泪。
“哥哥,你走的早,狠心抛下弟弟一人在世上独活,甘不愿呐。”
“我知道,以哥哥你的武功,还有为人处事的圆滑,不会这么轻易就死在沙场上的,就如任伯所说,肯定是被奸人所陷害!弟明日就好好彻查,查出凶手,然后大刃八块,拿他人头到坟前祭哥哥你在天之灵。”
“弟,叩拜!”
莫逍城在莫威城坟前虔诚叩拜三下,撒酒墓前,转身而去。
这坟是他自己给莫威城做的,可惜的是,尸首不存,连骨灰都没有留下,只放了一张遗照在墓碑上。
半个月的时间,莫逍城动用人手,终于差到了在军营里,所有与莫威城有过节的人,然后逐一排除,最后留下两人嫌疑最大。
一个叫理查德,是一个上校,在五年前,他就曾经和莫威城有过一次矛盾,闹得不小,后来也是在哈德将军的调解下关系才缓和了些。但是后来他一直暗中和莫威城作对下绊子。
据调查,理查德心胸狭窄,很记仇,曾经就因为一些小事而用各种手段让对方入狱或者破产。在大学时期,他因为自己的女朋友被一个男人横刀夺爱,就通过手段让那个男人跳楼自杀。
结合种种,莫逍城猜测,理查德是那个奸人的可能性,占40%!
而另外60%,是一个叫约翰的上校。
对于这个约翰,莫逍城倒不陌生,因为在三年前,他就见过约翰一面。碰巧那时候他是来找莫威城的茬,所以他印象深刻。
说到这个约翰,他之所以记恨莫威城,十中八九是因为他嫉妒莫威城的能力,还有就是在哈德将军面前受宠,把他原来的位置完全替代了下去。
和理查德文职军官不同,约翰是个非文职军官,上过战场打过仗,在特种部队中担任教头,教特种兵侦察、爆破、枪械等方面。和莫威城个近身搏击教头号称是军中的两大王牌教头。
两人的摩擦一直不少,却是莫逍城懒得与他计较,谦让着他,卖哈德将军面子,免得哈德将军难做。
其实这都没什么,人与人相处,哪里说会一直和睦没有摩擦的。莫逍城之所以认为他可能性高于理查德,主要是因为在战争中,他和莫威城都立下不少战功,哈德将军有意在他们两人之间提升一个到准将的位置。
约翰对这个位置早已垂涎已久,他是势在必得……在到莫威城最后一战,就是他和莫威城一起出战,可是他回来了,莫威城却死在了沙场。
结合种种,莫逍城第一个怀疑的就是约翰。
望着手中约翰的相片,“不要让我查出是你害的我哥哥,我会让你生不如死!”说罢,他大手一碾,相片化作碎屑,漫天飞舞。
又两天过去,莫逍城终于查来了,两年前莫威城的最后一战,他和莫威城一起去,据有士兵说,约翰被华夏军给俘虏了,后来也是莫威城主动请缨去解救,结果不言而喻,被救的回来了,救人的却牺牲了。而约翰也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准将位置。
现在几乎可以确定,就是约翰害的莫威城,只是其中是怎么的一番阴谋,就不得而知了。莫逍城可不管那么多,他现在怒火中烧,二话不说,就去找约翰去了。
不难找到约翰的住所,是一个高级公寓,美国政府分配下来的。莫逍城提着哥哥的灵牌,迅速走进了公寓。虽然周围有重兵把守,但一点都难为不了莫逍城,他三两步之间就跃进了公寓,如入无人之境。
一进去,立刻就听见从房间里传来男女呻吟的声音,莫逍城冷笑,这是约翰在和他的情妇在游龙戏凤了。
当下,他猛然一跺脚,整个公寓马上阵剧烈的震动,仿佛地震。他自突破丹道之后,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到底有多么地高,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极限在哪里。
不多时,房间打开,只穿着一条内裤的约翰跑出来,在他身后跟着一个衣冠不整的丰腴女人。
“地震……咦,你是谁!”
约翰看见莫逍城,马上就大惊,他毕竟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瞬息之间就恢复了常色,他盯着莫逍城,冷冷道:“你是谁,为何会出现在我家里,你不说清楚,就别想走出这个大门。”
说着,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摸出了一把手枪,指着莫逍城。
“我不说废话,两年前,武术教头莫威城被害死在战场,是不是你做的?”莫逍城两眼如电,直刺约翰,要把他的内心看透。
听到莫威城这个名字,约翰明显就全身一震,他眼中闪过的慌乱并没有逃脱莫逍的捕抓。
“你到底是谁!”约翰更加握紧了手中的枪,额头冒出了细汗。
莫逍城把身后的灵牌拿出来,“才三年,你就不记得我了?我叫莫逍城,是莫威城的弟弟,今天是来要你命的!”
砰!
约翰果断开枪了。
然而,他就算枪法再好,又怎么能够打得中莫逍城?他连莫逍城的影子都捕抓不到,下一刻,就被莫逍城单手掐住了脖子,被提起在空中。
“你知道吗,我发誓要杀掉害我哥哥的那个人,所以,你可以去死了……”
嘎嘎……呃呃……
约翰被掐住了脖子,眼睛瞪得老大,满脸的恐慌,他两脚在空中乱蹬,却没有一点用,喉咙里发出呻吟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脖子被一点点地收紧,强烈的窒息感,让他大脑缺氧,脸憋得通红。
在他身后的个女子,发出凄厉的尖叫,疯了一般地向往跑去,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可惜,莫逍城哪里会给她这个机会,他一脚踢飞旁边的茶几,撞到女子身上,立刻就把撞晕死过去。
一点一点,约翰气息越来越弱,双眼开始翻白,莫逍城一掌拍断了他全身的经脉,也把他的骨节给卸掉了,让他承受人间剧痛。
终于,约翰死了。
……
时光匆匆过,转眼严冬过去,迎来了春天。
莫逍城自杀掉了方毅锋和唐元明,以及约翰,大仇得报,他就开始了到处游山戏水的日子,三个月的时间,整个欧洲被他走遍,接着,他又去了一趟非洲。
值得一说的是,在非洲,他眼界大开,原来贫瘠的非洲地带,也是有不少的高手的,不过丹道高手他倒没有看到。
他走到哪里算哪里,说有目的,也可以说漫无目的,现在的他心情无比宽松,另一种说法,能够说是无比空虚,他想环游世界,见识各方习俗,还有各地文化遗产,以丰富自己的见识。
这对他的武功有好处。
到了他这种境界,要想进步,从拳脚上的训练是没有一点效果的,只有从心出发,领悟更多,才能有所突破。
陆地真仙,既然能称得上仙,那就已经不是常人逻辑可以揣度的了。
历时三月,莫逍城又走遍了非洲大多国家,他开始了踏迹亚洲的行程。
第一站,他去的是日本,这个无论是经济还是科技都处于世界一流水平的岛国。
在日本,他没有闲着,第二天,他就去了东京当地有名武馆,并出手踢馆,可惜的是,没有一个丹道高手,武功最高的也不过化劲巅峰高手,顶不住他三招两式。
接着的一个星期里,他遍了整个武馆,终于引出了一个叫武仁大和的丹道高手。这个武仁大和二十年前就是日本的第一武道高手,擅长剑术,八十岁的高龄隐退江湖,留下神话在日本流传,没想到却被莫逍城大闹之下引出来了。
两人在富士山下一战,莫逍城手持一干黝黑的钢枪,和武仁大和的草雉鱼腹剑打,大战十八小时,最后武仁大和被莫逍城一枪刺死在樱花树上,名动全日本,乃至震动了全世界。
然而莫逍城却是不知道了,他在日本留下了万古长存的恶名,一人一枪,随后相继游遍了韩国,泰国,印度,以色列,阿富汗等亚洲国家。
他每到一个地方,必然想了解当地有什么武馆,有高手的话再去挑战。在韩国,泰国和印度这几个国家,他都遇上了隐藏在市井的丹道高手,并且与之一战。
不走不知道,原来在全世界,还有不少的丹高手,只是他们一般不为人知,心性随和,看破了红尘,不与世人相争,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
莫逍城和这些丹道高手的交手,见识了各种风格的武功,充分丰富了自己的武道,受益匪浅。
第三百三十七章 三十年前旷世大战
丹道高手,每一个都有自己的传奇人生,能把武功练到丹道的人,都不是一般人,没有大资质,大耐心,大悟性,大机遇是练不到丹道的,最多就在化劲巅峰止步。
有多少练家子,练到了化劲巅峰之后,就止步前,最终老死,泯灭在历史长河中。
丹道和化劲,是天人之隔,只有突破了丹道,才能算是武林顶尖高手,能够俯视群雄,不染的话,最多算一流高手,远远不是丹道的对手。
别的不说,就拿莫逍城来说,以他现在的武功,十八个化劲巅峰的高手围攻他,都能够破之,只不过花的功夫要多一点而已。
值得一说的是,他和各国的丹道高手比试,没有一场落败,尽数完胜,意气风发,大有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雄姿英发。
他不断完善自己的武道,有了完整的体系,打出的拳脚,不是固定太极或者八卦形意的招式,而是取其中的意,任何一个招式,都能打出太极的意,八卦的韵,形意的神,这才是武道的真谛。
在一个深山老林中,莫逍城麻衣草鞋,过着原始人一般的生活,在一片满是枯叶的空地上打起了。
呼呼呼……
他一拳一掌之间,狂风大动,卷起了地上的枯叶,在漫天飞舞起来,好像是一团龙卷风,以莫逍城为中心,围着啊不断旋转。
越打越快。
莫逍城闭上了眼睛,用心去感受外界,他的拳法好像是有了粘性,把四周飞舞的枯叶粘在了他的身边,不落下来。他的脚步从不停留,在走着一种晦涩的脚步,让人看不懂,也记不住。这种步法看起来不快,实则是走得极快,每走一步地上被踩出一个印,瞬息之下,土地上就多了九九八十一个脚印。
“拢!”
双手在胸前划阴阳太极圈,四面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