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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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武林- 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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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半坐在地上的安东尼,莫逍城并没有太多的讽刺,他的表情很正常,让人看不出他到底想要做什么,想要说什么。
安东尼不说话。
“你的功夫很不错,拳击也练得很好。猛也够猛,外功练到了你这个境界,倒也不错了,只是……”莫逍城忽地摇头,在叹息着什么。
安东尼冷冷地望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是要以胜利者的姿态来羞辱我?哼哼,那你错了,我并不认为是完全输给了你,你不敢打死我,我就机会打败你!我们练拳击,没有绝对的输赢,只有永不言败的信心。”
和太极、八卦一样,拳击也有他的精神在里面,在修身的同时,也讲究修性,两者结合起来,才是真正的拳击。
拳击是一项勇敢者的运动,一度被称为世界第一搏击运动。拳击精神也是做人精,拳击的精神就是敢于跌倒再来,永不放弃,面对困难,破釜沉舟,拥有先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气魄。可以说,在擂台上可以输,但却绝对不能失去一颗向胜利者挑战的心,勇者之心。
练拳击的人,练到了家,整个人就会具备着一种气势,是百折不饶,永不屈服,阳光刚烈,同时也会给人一种轻松,智慧,冷静的气质……
就像安东尼,他已经算是一个练到了家的人,他做事稳重,说话冷静,同时也对自己充满着强大信心,是个很成功的男人。
但是,他比起莫逍城来,始终都是差了一点。
听到安东尼不认输的话,莫逍城先是点头,后来又是淡笑地摇摇头。
“你这人,说好点,是永不言败,有一颗拼搏的心。说不好一点,却是不知好歹,不知进退,傻大个了些,没有一点作为失败者的觉悟,也不会想为么自己会输。真可谓是……傻人反有傻福。”莫逍城毫不犹豫地教训着。
莫逍城说的话不慢,安东尼这个老外并没有全数听懂,但也听得个七八分,他完全咀嚼得出,这是在说他的不好,说他是愚蠢。
人有一个共性,那便是热血冲动之后,再浓烈的火,也会浇灭大半,整个人冷静下来。
安东尼正是如此,他现在被打倒在地上,胸口的剧痛,使他充血的头脑冷静下来,思维也活跃许多。他见莫逍城又在走进自己几分,眼瞳不禁收缩。
看到他的紧张和敌意,莫逍城露出淡淡的讥讽,在他面前站住,俯下身子,正视安东尼。
“不可否认,拳击不错,他能成为国际认同的第一搏击技巧,的确有理。你的拳也很重,很猛。”莫逍城顿了顿,在安东尼的肌肉紧绷下,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你的猛,是在外并不完全在内。当你与到一个比自己还猛的人,压制住了你,就发挥不出巅峰的实力,一拳打出十成力气只能发挥出九成九。这剩下的零点一成力气,看似小,几乎忽略不计,但是遇到了真正的高手,比如我,那就是成了你的破绽。”
莫逍城说完,起身,不再理会目中带着沉思的安东尼,拍拍手,扬声道:“你们的总教官安东尼已被我击败,谁要还不服,要讨回个公道,我随时奉陪着。”
全场嘎然,没有人回应莫逍城的话。
“没人敢?也好,既然如此,那我就拍手走人了。另外,这次我来踢馆,就是为了告诉你们,天下之大,藏龙卧虎,高手如云,别以为有几分本领就得意忘形,想要证明自己是天下第一。在我们中国,比我厉害的人不计其数,只是他们都修了性,懒得和你们计较罢了。”
说罢,莫逍城头也回,大步离去。
就在他走到大门,就要推门而出的时候,已经站立起来的安东尼,大声道:“莫逍城!”
莫逍城停步,转头,负手望着安东尼,他就知道安东尼有话要说。
“你很强!”
“这我知道,不用你提醒。”莫逍城说出一句话,差点让安东尼气火攻心。
“以你的身手,就算在美国地下黑拳,都能打出不小的名头,往上一点,一场好几十万美金都不是问题,打几场,就成了亿万富翁。这是多好的事,到时金钱美女都能得到,这才是男人要的生活。好过你在中国做一个普通老百姓一百倍!”安东尼又接着诱惑,“如果你有意进军美国黑拳,我还可以给你介绍个最好的经纪人,最有钱的老板,怎么样?”
莫逍城眼里闪过一丝亮彩,“在美国地下黑拳,有很多像你一般的高手?”
安东尼道:“那是当然,在美国,集合着世界上最优秀的拳手,像我这个水平的拳手不少,比我强的不在少数。莫逍城你这么地年轻,如果到了美国,加以最专业的训练,就算成为世界拳王都有可能!”
“拳王?有丹道水平?还是强过丹道?”莫逍城反问。
安东尼听不到莫逍城所说的丹道是什么,摇头道:“我不知道你说的丹道是什么东西,至于世界级的拳王有多厉害,我本身并没有亲自见过,还没有到达那个层次,并不知道,不过我听说……拳王一拳,能够打飞一部大货车!”
一拳能够打飞大货车!
莫逍城心里吃了一惊,表情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杰克他们几人却都明显吸了一口凉气,满亮的震惊。
之前莫逍城一拳把上千斤不止的全力测量器打垮,都已经吓到了,现在听说安东尼说世界级拳的实力能够一拳打飞大货车,他们吓得一时间反应不过来,不敢相信。那可是几千斤的大家伙啊!
“一拳打飞几千斤的大货车?”莫逍城弹弹手指:“我倒想见识见识这拳王了。”
安东尼想起了什么,嘿嘿然冷笑,“在电视上的那些职业拳手,放到了黑拳里,顶多算二流角色,什么拳王泰森,在我的面前,就是渣,一拳都接我不起!”
莫逍城笑而不语,对于这点,他倒是知道,电视屏幕上的职业拳手,和黑市拳手比起来,差别确实很大,有如云泥之别。
一个成绩很好的职业拳手走到黑市拳赛打,打不到两场就会被打死。这样的情况,在他已经打黑拳,做裁判的时候就见过过不少。
“哦,既然如此,那我干脆说明白了。”
莫逍城忽而扬声豪言,“再过一段时间,过完了春节,我就会动美国,在你们美国打出一片天下!安东尼,你不是不服气这次输给了我么,我在美国随时等待着你的登门挑战!哈哈,哈哈哈哈……”
留下一连串豪迈的笑,莫逍城施然而去。
出了门,有好多人在围观着,人数之多,说不上人潮人海,但也是隔三差五的就有一人。
这些人看到莫逍城出来,如同炸了锅,纷纷涌上了他。莫逍城眉头一皱,忽地身体一闪,游身八卦,左右穿梭,三两下就从人群中巧妙地挤出去。
“咦,人呢?怎么不见了?”
“奇怪了,刚才我们上海的第一高手莫逍城还在这里,怎么才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人影了?”
“我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呀!武功!这就是无敌的武功!”
“是啊是啊,果然是上海的第一高手,才一个眨眼的时间,就从眼前消失了,真是快的速度。”
“嗯嗯,我记下来,等下发表到微博去,肯定能加粉!”
……
莫逍城闪出人群,几个纵落,就走出了好几条街,都是比较偏僻的街道,加上他的身法极快,并没引起人的注意。
“咦?有杀气!是洪门的人?”
在经过一处巷道的时候,莫逍城毫毛炸起,耳听八方,隐隐从空气中感受到一股煞气。
这股煞气,并不太浓烈,不知是不是杀手。
不过莫逍城才大战一场,不想多惹事,高速奔跳的身体速度更快几分,远离是非之地。
“嗯?好灵敏的反应,才露出一点点的煞气,就逃逸了。莫逍城,好一个莫逍城,我记住你了!”
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传出一个淡淡的声音,接着身影一闪而过。

第二百一十三章 来自洪门的第一次截杀!(下)

莫逍城已经走远,并不知道已经有人盯上了他,回到家,好好地洗了个澡,喂饱了肚子,便开始消化起刚才与安东尼一战的搏斗经验。
他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当他经历完一次战斗,就会把经验记载下来,写进专用笔记本里。
桌子上一公分厚的笔记本,已经开始陈旧,其中有一半的纸张已经被写满,字不密码,稀稀疏疏,排列有致,令一看就清楚。
字体刚劲有力,似乎力透纸背,入木三分。每字间隔标准,如行云流水。最难得的是,这些字并不是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而是莫逍城用尖柔的毛笔所写,字并不大,指尾般大小,刚好能够塞满一行。
有人说,看字便如看人,是有一定道理的。就如现在的莫逍城,通过他的字,懂字的人,就能够大体能够看出他的为人。
大气,豪迈,稳重,一丝不苟,内敛,专注……等等,便是他的写照。
哗哗哗……
“拳击者,力猛,志坚……”
“拳击者,可达外功上乘……”
“拳击者,锋芒于外,爆裂于内,发如虎豹,一往直前……”
“对之此者,可先避其锋芒,凌其三分气,弱其气氛势……以柔克刚,攻其缺陷,可败之;……再者,以猛打猛,压其一头,刚猛连发,破其胆魄,亦可胜之!”
莫逍城专注写字,一笔一划,都带上了自己的精神,让人看了耳目一新。他写的是行楷,又带着点点的草书,在字字整齐的同时,又有一种洒脱不羁在字里行间。
呼……
顿笔。
放下轻巧的毛笔,莫逍城呼气吹了吹还未干的笔墨,露出一丝笑容。
他除了武功之外,还有一门兴趣,便是这书法,一有时间,他就会适当地写写字,一来可以陶冶情操,而来也对自己的精神,修性有益。在他大学的时候,加入过书法社,甚至还做过几个月书法社的社长,后来却是因为一些事辞职卸任了。
再看一眼全文,莫逍城满意地笑了笑。
“见字如见人,这话果真说得不错,我达到了化劲之后,精神境界提升了,这书法倒也跟着提升了。”
打败了嚣张的拳击总教官安东尼,打压了对方俱乐部的气焰,莫逍城觉得心情舒泰,算是他离开中国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乘着兴致正好,莫逍城一时提笔的欲望浓烈,于是拿出了书房中的笔墨纸砚,准备大写一番。
“哎,古人提笔,笔墨纸砚,有书童丫鬟研磨,又有焚香乐章,妙哉,美哉。可惜我莫逍城如今径自一人,什么都要自己准备。呵呵,也不怕,这样我也可以不顾四下,专心一致,写出好字!”
低笑一声,莫逍城深呼吸一口,淡淡的墨香之味传入口腔,抛出了杂念,卷起袖子,露出白嫩的肌肤,泛着一种健康的红润。
赫然。
莫逍城下笔。
两眼凝重,半蹲身子,步做出,身体微微向前。
点墨,书写!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岳飞的《满江红》!
一气呵成,最后,落款:莫逍城。
望着书桌上黑字白纸,莫逍城满意地点头。
字字如婴儿拳头大,磅礴的气势透纸扑来,一种杀戮无边,豪气盖天的感情跃于纸上,就算一个小孩子,不懂字法,一眼都能感受到其中的豪气与愤懑。
岳飞的这首《满江红》,绝唱千古,流芳百世,自然是有他的魅力所在。现在莫逍城在状态饱满下写出来,又别一番韵味。
在豪情与报国的愤懑之间,多了一种厚重,如黑云压盖泰山,这是莫逍城融入了他的感情在字里行间里。
“这算是我的得意之作了吧,哈哈,改天有时间,把他装裱起来,挂在房中自己欣赏,倒也妙哉。”莫逍城闪过一个念头。
砰砰。
就在这时,两声敲门声传来。
莫逍城估摸着,是郭云瑶回来了,停下了手,转身去开门。
门外,除了郭云瑶,还多了一个人,不是谁,正是郭云瑶的同事加闺蜜,谢柳婷。
“怎么你房间里有笔墨的味道,淡淡的,你在写字?”
一打开门,郭云瑶就闻到了空气中淡淡的笔墨香味。
莫逍城侧开身子,笑笑道:“你的鼻子倒是好使,嗯,我反正没事做,就写了几个字,给自己看看。”又给一旁的谢柳婷打了个呼。
“怎么忽然想到写字,哦哦,你是想写个对联?反正也快过年了,写个对联贴在门口,也是个不错的注意。”郭云瑶走进去,“咦,怎么是《满江红》?我还以为你写富贵吉祥的对联呢。”
而谢柳婷看着莫逍城的字,心神瞬间被震撼到,能够感受到诗词中的豪气和莫逍城字里行间的厚重,不由赞叹道:“莫先生,没想到你的毛笔字写得这么的好,这首《满江红》被你写得是出神入化了。我看现在市面上买的字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不,我甚至还感觉少了莫先生你的一种另类的神韵。好好装裱起来,拿到拍卖会上,遇到对书法钟爱的人,能卖得个上万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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