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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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彩-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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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彩

化蝶——序
更新时间2009…6…14 2:57:57  字数:731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内篇齐物论>;
  由于大学生活中的一段特殊的经历,我萌发了要将我的人生轨迹清晰展示出来的想法。经过几年来的添花加草,竟也初具雏形。本想敝帚自珍,但总觉与其自斟自饮,不若与众同乐。从我的经历中,诸位兴许也能从中找到一丝自己当年的影子,毕竟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相通的。
  早就想好将标题命名为《化蝶》,不是因为对蝴蝶有多么的眷恋,而是因为思前想后,发觉唯有蝶变这个意境,最能表现我当时的心情。曾经偷偷躲在实验室通宵时看过法国电影《蝴蝶》,当时就为片尾长达十几分钟的蝶变过程而震惊。蝶变之于蝴蝶,若怒放值之于昙花。都是将自身的美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集中释放出来,给人以惊艳,诧大自然的杰作与灵性。
  我想,用这个过程形容人的成长过程是再恰当不过的,人生有高峰有低估。陷入低谷时就仿佛是毛虫化成了蛹,它在蛹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一个信念在心中升起,我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我终将自由地飞翔在天地之间。于是,痛苦成为了通向新生活的阶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它唯有默默地忍受着一切,忍受着撕心裂肺的苦楚。终于,它看见了生命中的第一缕阳光,看见了久违的碧草蓝田。它挣扎着爬出茧,抖落粘在身上的水珠,然后缓慢地将美丽的翅膀展开,庄严地向世人宣告从今往后,它不再是一条不起眼的毛虫,而是一个纵横于天地之间的精灵。
  陆续完成了高中,本科阶段的故事,不求标新立异,香艳刺激,但求平平淡淡,返璞归真,还原最朴实的学生时代。
  仅以此文悼念我逝去的美好时光,也感谢在我生命中关心帮助过我的亲人朋友们。


第一章 童年(上)
更新时间2009…8…15 11:15:58  字数:1607

 公元1983年2月12日,也就是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后的70周年纪念日。也正值中国人最看重的新春佳节.在这个万家欢腾的日子里,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妇产科病房里传出一声婴儿清脆的啼哭声,这声音在婴儿的父母听来犹如天籁之音般的悦耳。从此,一个到目前为止还难以作出是非判断的生命诞生在这个世界上。
  和大多数出生在八十年代的人一样,我的童年可以用无忧无虑来形容。童年最主要的时间自然是在家庭里度过的。说到家庭就不能不说我的父母。毕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亲是经历过文革的风雨,在遥远的北大荒磨砺了10年的知识分子,黑土地耗去他最宝贵的青春年华,似乎也把那火一般的热情留在了那里。回到杭州的父亲顶职进入了银行系统工作,但对待生活如同漂在水上,稳当有余,激情不足。
  母亲是出生在工人家庭,祖辈八代贫农,根正苗顺的红五类。经历了上山下乡的考验,凭着在兵团里的出色成绩与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取得了上大学的资格,毕业于商校,又自学考出了高级会计。我常听外公说,我母亲是他四个子女中最能干的,如果是男的,现在早已飞黄腾达了。只可惜在当时中国整个重男轻女的大环境下,母亲的才华被社会所埋没了。
  在外公那边,母亲排行第三,有两个舅舅,一个阿姨,大舅舅给家里带来了一个女孩,阿姨迟迟没有结婚,于是我成了这个家里第一个男孩,加上我又特别的乖巧懂事,我自然集万千宠爱于一生,外公外婆对我的爱明显超过了小我一岁半的表弟。
  外公对我的一生影响很大,我的童年有一半时间是和外公在一起度过的,外公虽然在别人眼里很严厉,但在我的眼里,外公永远是最可亲可敬可爱的。他是一个评书迷,最喜欢做的事是砌一壶茶,摆一小碟咸落花生,一手捧着他最心爱的老式晶体管收音机,听《隋唐演义》,《三国演义》等,边听还边晃着脑袋,如痴如醉。我最喜欢听的也是外公讲的评书,外公磁性的声音经常伴我入眠,在梦中感受那早已远去了的金戈铁马,古道黄沙。
  外公的第二个爱好是喝茶,他有一个很大的搪瓷茶杯,上面的红漆字早已剥落,还有几处已经被敲上了岁月的痕迹。外公对这个茶杯喜爱有加,从不离身而且不许旁人碰。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搪瓷茶杯有这么大的魔力,是不是里面藏着什么秘密。一天趁外公午睡,身边响起有如《舒伯特小夜曲》般均匀而轻柔的鼾声时,我蹑手蹑脚地下床,看见那个有魔力的茶杯正放在八仙桌上,那时的我还没有桌子高,我搬了一张凳子垫在脚下,然后去拿那个杯子。掀开盖子,我觉得有一股奇香扑鼻而来,里面是一种清澈透明的液体,我双手抱住杯子,学着外公的样子喝了一口。“呸呸呸”这么苦,像中药,哪有可乐好喝啊。“看看,我们的乖外孙在干什么呢?”身后传来了外公那富有磁性的声音,我心一慌:不好,这下要挨骂了,谁知一紧张,手一松,只听见哐的一声,杯子摔成了碎片,就像地球上的七块大陆,再也拼不起来了。外公眼里往日的慈祥不见了,嘴角边的肌肉在抽动着,右手高高举起,一分钟像一个世纪一样的漫长,最终外公的手还是放下了。只是没再讲一句话。过了许久,外公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情,取出一个碗,抓几颗茶叶在碗里,泡上开水,碗中的茶叶舒展开了筋骨,碧绿碧绿的,在碗里上下翻飞,顿时我觉得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外公把碗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把碗递给我,用一种不容任何人违背的口吻说:“喝下它。”我一扭头,才不呢,这么苦,但是外公的话实在是无法违背,只好硬着头皮再喝了一回“中药”。外公摸着我的头皮,语重心长的说:“这日子就像茶,越喝啊越有味。”
  那时的我并不明白外公在说什么。长大了,我才逐渐明白了外公这句话的真意。茶是有灵性的东西,初品味苦,过则唇齿留香,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之妙处。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初涉人生,你会发现它是苦涩的,当你有了一定的社会阅历以后,就像是游戏中的英雄,随着级数的增长,你会发现生活开始向你展开了它的全部,生活中原来有这么多的乐趣。
  生活就像是一个大肉包子,只有咬到了馅才知道鲜为何物。

第二章 童年(下)
更新时间2009…8…16 6:17:46  字数:1485

 外公的第三个爱好是抽烟,也正是这个爱好把外公从我的身边夺走的。外公的手很巧,尽管布满了青筋,手开裂的像是严冬的树皮了,在岁月的蚀刻下失去了原有的红润,然而这并不影响外公的手艺。我曾经有过一个陀螺,也是我唯一的一个,尽管它的做工很粗糙,没经过打磨,也没有上漆,与商店里卖的那些陀螺相比简直无法相提并论,然而,这个陀螺对于我有特殊的含义。
  那是1988年的初秋,当时孩子中流行打陀螺,打得最好的小朋友会得到小伙伴们英雄般的欢呼。我的心就像是生了虱子一样――痒痒的。但我知道,以外公的脾气,是不会给我买的,虽然外公对我很好,但是对于并不是很富裕的我们家来说,能省则省。一切不是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都会被认为是一种浪费。但是看着小伙伴们打着陀螺的神气劲儿,我心里盘算着,怎么也要让外公给我买一个。
  一天,我和外公一起走在大街上,我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卖陀螺的,就跑上前去,伫立在摊前,看着那些漂亮的陀螺,久久不愿离去,一边还偷偷看着外公的表情,外公的表情很凝重。过了许久,外公走到摊前:“同志,这陀螺怎么卖。”“2块,不还价”,摊主回答的很爽快。外公沉思了良久,把手伸进了帆布衫的口袋里,我满心期待地等外公掏出钱来。一会儿,外公的手从口袋里伸出,用他那给火车添煤的大手有力地抓住了我的手腕:“走”声音是那样的绝情,听不出一丝妥协的余地。我如同被扔进了冰窖里,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回到家后,外公铁青着脸,我知道自己错了,也不敢提起陀螺的事。只是在梦里我看见自己在打陀螺,而且是最棒的。第二天早上,我睁开双眼,发现我朝思慕想的陀螺放在我的枕头边上;我正有些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外公进来了;今天的他看上去全然没了往常的神采;显得有些憔悴;深陷的眼窝里布满了血丝;左手食指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我顿时明白了一切;悔恨和愧疚的泪珠模糊了我的视线。
  童年的快乐又怎么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完的。忘不了那春日里,暖风中,看着手中的风筝越飞越高,简直就要消失在云端,但忽地一头栽倒下来,一头撞进西子的怀抱时的怅然;忘不了夏夜里,暑热中,拿着竹竿套上蜘蛛网,在门前的大树上粘知了的紧张;忘不了秋风起,黄叶里,蹑手蹑脚走,竖起耳朵听,小心翻起石板,将隐藏的蛐蛐一一捉拿归案时的激动;忘不了冬雪降,北风号,和小伙伴们一起在大院里堆雪人,打雪仗时的畅快。
  我们是幸福的80年后,是看着圣斗士星矢,挥着天马流星拳;看着克赛,喊着人间大炮三级准备,发射;看着变形金刚,吼着要维护宇宙和平的一代。
  拍洋片拍到双手通红隐隐作痛还用尽全力地拍着地板,要分出个高下;打弹子打到满手乌黑还津津有味地趴在泥地上饶有兴味地看着那个玻璃珠滚进“老虎洞”。
  三毛钱的秦糖吃在嘴里是那样的香甜,看着师傅精湛的手艺,将软软的糖拉成一条条,并且在满是老茧的手中被捏成一个个惟妙惟肖的人物,以至于忘记了时间而挨大人的骂;五毛钱的泡泡胶则可以吹出各色缤纷的泡泡,搭载着童年的梦想,越飞越高。
  岳王路的街边,油油的水草里,斑斓的金鱼徜徉着,撩拨着你的心田;荷花池头的水塘里,厚厚的浮萍下,活泼的小蝌蚪畅游着,挑逗着你的双手。
  又怎能忘记,午后,不顾外婆的三令五申,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和表弟一起去城河边钓鱼的情景,线断鱼落时溅起的水花掩盖了我们的叹息;又怎能忘记,暑假,不管父母的叮嘱,偷偷拿出游戏机high上一把,算着家长的下班时间,拿电扇对着电视机后盖猛吹时,庆幸父母没有发现时的如释重负;偷偷背着黑心小贩,将一整袋青蛙放归自然时的提心吊胆;围在小水坑前,玩着雨天我们独创的风油精塑料船竞速大赛,还有,还有……
  呵,童年,一个永恒的话题,一段铭心的历史;一曲无尽的欢歌。
  

第三章 丫头(上)
更新时间2009…8…17 14:07:25  字数:2654

 每每自习到凌晨时分,脚下的城市早已沉沉睡去,周围万籁俱寂。长长的思绪如DNA般紧密盘绕,屋里弥漫着咖啡的味道,雾气缭绕,氤氲成一张女孩的脸,笑靥如花,如皮夹里的照片一样清晰。我又开始想丫头了。
  丫头是我对妹妹的亲切称呼,今年13岁,比我足足要小上11岁。其实我与她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她是母亲从同事手中接手过来的弃婴。因为母亲13年前的一个大胆的决定,使得在茫茫人海中,我和丫头这两条平行线汇聚到了一起,演绎出别样的精彩。
  无边的思绪常常把我带回到十三年前的那个雨后的下午。那是1994年的植树节。
  午后下着淅淅沥沥的雨,门前正在修路,雨水打在坑里,渐起一片泥水。我在家焦急地等候着,等候着一个重要时刻的到来。
  门铃响了,我一个箭步奔上前,打开门。是母亲回来了,和母亲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襁褓。
  母亲脱下沾满黄泥的鞋,擦一擦发梢上的雨水。将手中的襁褓轻轻地安放在床上,郑重地对我说:从今天开始,她就是你的妹妹。
  近距离地观察新生的婴儿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她的脑袋真的很小,感觉比一个红富士苹果大不了多少,一掌就可以握住。小家伙很乖巧,有着漂亮的眼睛,乌黑的眼珠子睁得大大的,好奇地打量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长长的睫毛略微有些向内弯曲,勾勒出近乎完美的眼部轮廓。这真是造物主的杰作啊!
  两只粉嘟嘟的小手安静地放在一边,小家伙似乎显得很疲倦,不时闭上可爱的小眼睛,打几个小呵欠。
  不知道我哪里碰了她一下,似乎是把她弄痛了。小家伙原本风平浪静的脸上陡然起了风浪。
  哇地一声发出了来到新家后对大家的第一声问候。
  “囡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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