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仪,我们走吧,时间也不早了,Jason在家等你呢,不然他要怪罪我了。”Amanda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亲昵地挽起我冰凉的手臂,两个惹眼的女人在一堆男人的注视下,睬着棉花糖似的走出了炫酷。
回家的时候,睡房里一股酒精的味道,Jason睡了,打着粗糙的呼噜,估计又跟客户喝高了。
我拿苍白的浴巾包住自己,看着丈夫在酒精中的沉睡,那是一眼望到头的陌生。可是他的嘴唇,在昏暗中却出奇的性感和挺拔,因为呼吸不顺畅的缘故,他的嘴唇吐着粗气,撅嘴的样子,有点孩子气。我甚至有了莫名的妒忌,那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嘴唇,我的嘴唇细蜜地贴上他。
出人意料,Jason居然在酒醉中吻得很投入,他的吻技并没有因为在婚姻的漫漫长跑中退化,我甚至在他温柔又狂野的翻转中,以为中了头彩。
我把他抱在怀里,看着他像个孩子般睡去,心想,就让我们这样平静地老去,也许是最安全的方式。
Jason一早就走了,我轻快地起床,放上音乐,煮了杯咖啡,打算把屋子好好收拾一下。这个粗心的Jason,居然把路易威登的大公文包忘在沙发上,我拿起公文包,正要打电话嗔怪他几句,公文包里的文件意外滑了出来。
我是个从不干涉他业务的人,刚要把文件塞到他包里,合同上的Logo却触目惊心,居然是L’amour。
在合同的乙方落款上,赫然签着Jason和Amanda的名字。
…… ……
终于明白,这是一场策划最缜密的艳情推广; 而我,则是最忘情的一颗棋子。
没有愤怒和绝望,我出奇地平静。拿起电话,本来要拨给Jason,提醒他忘记拿公文包的事,结果我却拨给法国航空定票处。
我要去巴黎,去找我的巧克力情人,找回我丢失在那里的吻。
唱机里仍然是沙哑磁性的嗓音: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孤单,只要一个拥抱,一个吻,就可把痛苦遗忘……
受访者:吴祖豪
2005年的春天来得让人没有防备。
咪咪嫁人了,新郎不是路易斯,是喜欢喝路易13的男人。新郎35岁,是最早一批在中关村倒卖电脑配件发家的大亨。新郎连连买下咪咪麾下的5处房产,终于把咱们的泼辣女追到了手。
婚礼前我们去参观了他们的新家。欧洲新古典的装饰风格,不过看了卧室里雪白的蕾丝窗帘,我就忍不住想笑。这跟我们咪咪的豪放风格相当不衬,你还指望她翘着兰花指,撩开窗帘,坐在窗台上悲春伤秋吗?碍于新郎在场,我忍。一张洛可可风格的KING SIZE大床倒是相当适合我们咪咪奔放的体格,床头挂着两人的油画像,是朵儿托小逸画的,两人身后,有天使在影影绰绰地飞舞。我看过小逸之前的作品,这幅画,有着少有的祥和与幸福!
婚礼那天,咪咪靠在新郎肩上笑得灿烂。
咪咪结婚的时候,已有3个月的身孕,婚礼仪式办完后,新郎新娘就去美国生孩子了。
咪咪抛绣球的时候,刻意想丢给朵儿,却移花接木似地丢在朵儿身边的小逸手上。这个细眉细眼的气质姑娘,即便抱着喜气冲天的绣球,也是一番宠辱不惊的淡定。
听朵儿说,参加完咪咪的婚礼,小逸就背着大包去了西藏。她会在那里生活上几个月,写生和体验生活。
日子如同赶集,把抱怨和忍耐挑在两头,没有惊喜也没有余味。不过自从朵儿教会我用BLOG,我自己开了一个名为“邂逅单轨道”的专栏,我上网后的第头等大事,就是看有没有人回应我的“寻人启事”。
凡高可能到了它的青春期了,经常在客厅里抓狂。从沙发蹦到地板上,再蹦上沙发,不厌其烦。糟糕的是,一次买菜回来,发现电脑线已经被它咬得五马分尸。我一把抓住它的前腿,把它抱起来,这家伙居然又重了好几斤,实在是太大了。我揪了揪它那只耷拉的耳朵,指着它刚完成的架下艺术作品,吓唬它。它哆嗦着浑身的肉肉,嘴像小鸡啄米一样在我的睡衣上蹭来蹭去。我一松手,凡高顺着我的腿滑滑梯一样儿下去了。
它下滑的瞬间,我替凡高体会到一种瞬间失重的快乐。是该给凡高找个伴了,我一个人已经够孤独了,不能让它跟我走在同一条轨道上。
朵儿说得没错,还是要让凡高回到自然中去,让它住在楼房里太没人道。咪咪帮我们联系了紫玉山庄的销售代表李小姐,让我们去找她。据说山庄里有很多兔子。
送凡高的事,我没跟二手男人商量,一是他总是在我已经停止期待的时候才来找我,更主要一点,他不懂理会凡高的孤单。
朵儿、若仪和我,我们三个散兵游勇根本不适合组织女子别动队,别说打家劫舍,就连一只兔子都搞不定。哆哆嗦嗦地把凡高赛进大号的手提袋里,凡高似乎洞察了我们仨的不良动机,一个劲用有力的后腿蹬手提袋。
我们打了辆夏利奔向北四环。车颠簸得很,朵儿和若仪坐在后面轮番抱住手提袋,努力摁住凡高的挣扎。朵儿说:“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动如脱兔!”若仪说:“我在中学暗恋过的那个体育生,腿也是这样有力的!”
我们三个人都笑了,可是我这个兔妈妈,却心事重重地担忧它的未来。
李小姐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把我们带到一栋白色别墅前的大草坪前。草坪上有一只大白兔,悠闲地吃着青草。
我蹲在地上,把凡高抱出来。“凡高,这是你的新家,你看看,多美的大草坪啊。”它缩头缩脑地在草地上瑟瑟发抖,一扫平时的神勇和调皮。洁白的长毛大白兔跳过来,靠在凡高的身边,用嘴温柔地去拱它。
“你看,白兔大姐姐欢迎你呢,你都不跟人家招呼一下,多没礼貌!”我摸着它的脊背,黯然神伤。
李小姐来拍我的肩膀,“你放心吧,我们这里会有阿姨专门照顾它们的,每天都喂最好的萝卜给它们吃,其实住在这里,它们最幸福的。”
朵儿和若仪也来拉我,“凡高,我走了,下次来看你。”暮色中凡高在白兔姐姐的怀里,没有回头看我。
过了一周,突然想去看凡高了,打电话给李小姐,她在电话里笑得爽朗,“你别担心了,凡高已经把兔姐姐拐走,到别墅后面的山坡上独立门户去了,开心得很呢!那才是它想要的生活吧!你说呢?”
“恩,谢谢你啊,李小姐。”我若有所思地挂了电话。
其实这个世界,少了你,照样可以转得很好。二手男人没我陪的时候,不也在世俗的轨道里逍遥吗?
周末的晚上,我跟朵儿和若仪去苏丝黄跳舞。我这个忧伤身材的女人,在一片波涛汹涌中,自然是会被淹没的。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享受揣摩别人欲望的乐趣,朵儿和若仪抱在一起大跳性感贴身舞的时候,我嘬着龙舌兰,看着这个世界大同的集散乐园在快乐地沉沦。
有些夜店,是有固定的人物在固定的时间里出现的。
在苏丝黄,子夜时分,一个高挑消瘦的黑人姑娘一定会拿着一架照相机穿梭在人群里,四处随机拍照。她每次出场时打扮得性感撩人,像百老汇里的角色,自成风景,颇为养眼。
另一姑娘总在凌晨一点出现。一个看不出年纪的中国姑娘,短发,四六分的造型,亮亮地贴在脑门上。再热的天,她必会围上围巾,瘦瘦的脖子努力伸出围巾的纠缠。她像钻山甲一样拨开人群,举着一杯酒,一幅天下男人必我先夺的神情。
跳到腿软,我们在清冷的街头互相拥抱,各自打车回家。车窗外,苏丝黄的门口,一对对中西合璧的拥抱,在商量着下一站,是否去天堂!我抱了抱自己的忧伤肩膀,还是不争气地想起了二手男人。破天慌地拨了他的手机,“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语音电话里小姐的声音拒人千里的温柔着,我靠倒在车座上。
夜奔,跳舞,起床、工作,一个多月飞一般消逝了,凡高的照片一直摆在我的床头。
中午12点,我正搂着宿醉和枕头半梦半醒,李小姐打电话过来,说昨天在山坡上看见凡高带着白兔姐姐和一群小兔子晒着太阳享受天伦之乐呢!
这小子还真行啊!我乐坏了,打电话给朵儿和若仪报喜,恭喜她们当了阿姨。
因为这个电话,整个下午我都在客厅里戴着耳机哼走调的〈〈天使在唱歌〉〉!谢天谢地,这个春天总算有开花结果的事。要是二手男人在场的话,一定会把长腿搭在脚凳上,双手交叉抱胸,咬着茶几上我用来随时记录灵感的绿色铅笔,眯着斜眼羞辱我。好在我不是超级女声!否则五音不全的我简直无地自容呢!收拾茶几时,看到笔头咬成大麻子,坑坑洼洼的,心里就想痛骂一通二手男人。希望他抱着笑笑看电视的时候,打个大喷嚏吧!
6月17号,是妈妈的生日。我之前快递了一条水晶项链回家。妈妈血压有点高,听说这种水晶对降血压有帮助,所以托人从香港带了一条,在她生日那天,给她电话,叮嘱她注意身体。妈妈又催我,让我见见她老同事在北京的侄子。妈妈说话很懂得声东击西,并明白有些话题是我们在内心达成默契的雷区。“就一起吃个饭嘛,大家在北京,互相好有个照应。”
“知道了,等我把这个片子做好吧。”挂了电话,心有点痛。
这天晚上,当我打开我的BLOG专栏的时候,却惊喜地发现,“寻人启事”一栏中,有人留言,说想跟我聊聊。
这个留言者叫吴祖豪,像琼瑶阿姨故事里的人物。见了真人,果然倜傥。
我们约在工体那家鹿港小镇见面。他穿了一套考究的深蓝西服,皮鞋收拾得光亮。
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盛花生冰沙的杯子,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白金的戒指。吴先生的指甲修得很简单,指甲扁扁的。“指甲扁扁的,甲半月(指甲根部白色弦月部分)面积越大的男人性欲很旺盛。”我想起咪咪的野史论点。她穿着防辐射衣写邮件给我,抱怨老公欲望过剩,肚子都那么大了,还天天要她。那个电脑配件王的手指,就是扁扁的。
“我看了你的专栏,很冒昧地给你留言。这几天来,我始终觉得自己在梦魇里,没法自拔。我需要一个倾诉渠道,看了你的文字,就觉得你是最好的人选。”
我终于在一个男人眼里有了BEST的地位,还是个陌生男人。苦笑。
“那我有个条件,就是你必须接受我的记录片拍摄。”我盯着他笔直的鼻子,糟糕,咪咪的言论无处不在——她的论点,男人命根的雄伟程度跟鼻子的造型息息相关。
我的脸绯红起来,他把手放在我手上,革命兄弟般地按了一下,表示同意我的条件!
对付男人,还是要多提要求才对,义无返顾的爱情劳模男人并不懂珍惜。关照到我对二手男人的态度,感慨良多。
吴先生生意很忙,我们的访问,都在晚上进行。他很贴心,总是会带些吃的,留做我们的夜宵。拍片子的时候,我拍下了他吃苏式点心时的镜头,他低着脑袋。我发现,眼前这个无懈可击的男人,有了谢顶的迹象。
受访者:吴祖豪
性别:男
年龄:38岁
职业;建筑设计事务所合伙人
线索来源:BLOG
我们在这个城市卑微地活着,所有的关系,都靠那些脆弱的数字维系着。
——吴祖豪
我活过36岁之后,再也不相信自己的客厅里,还会有春天。
所以,我有深蓝丝绒窗帘,结实地挡住明媚的落地窗,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拉开窗帘,看车来车往,等手里的烟灰飞湮灭。
爱的撤离,总比前进的步伐来得快。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的日子,不过黛儿的粉色睡袍,一直挂在卧室的门后。
25岁的时候,我爱上黛儿。爱来得凶猛,来不及思考。
黛儿那时才18岁,是个粉瓷娃娃,我的心疼,轻易被她击碎。黛儿出身于单亲家庭,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过世,她永远是那么楚楚动人,身体彻底的柔软,如同她绒毛般的卷曲睫毛。
黛儿读钢琴专业,在学校里有个小小的琴房,冬天的夜里,我陪她练琴。记得特别清楚,弹完《命运》,她小小的身子蜷缩在一起,把手指咬在嘴里。凑过去看她,发现她纤细惨白的手指尖,渗着殷红的血珠。
那个时候,血气方刚,我冲动地拿着拳头砸钢琴盖,砸出血来,以为这样,我们的血,才能真正地流在一起。黛儿在我怀里,哭成让我心乱的筛子。
爱与被爱之间,总是有太多的背离。我之于黛儿,只是一个黑色琴健,少了一枚,依然可以弹出悦耳的音乐。
黛儿的心里,是只受惊的兔子,只有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