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力一挥手:“明天,我跟踪他们——万一他们做出些……惊世骇俗的事来,我已可挺身而出!”
白素沉吟了一下:“好是好,可是给老人家发觉了,他会不高兴,叫红绫发觉了,她会笑自己的父亲连跟踪的本领也没有!”
白素的这几句话,不由得激发了我的“斗志”——虽然我已有很久没有干跟踪这样的勾当了,但是出神入化的化装,神出鬼没的跟踪,却都是我的拿手本领,倒不可小看了我。
我伸手一拍胸口:“放心,绝不会叫他们发现,别以为我把以前的功夫都拦下了。”
白素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我心中一动:“你可不能去通风报信。”
白素佯嗔:“你说这种话,就该打!”
我哈哈一笑,笑了一声之后,忍不住又笑了好一会,白素也和我一起笑——因为事情确然好笑,外公和外孙女要上街“到处看看”,在任何家庭之中,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事。可是偏偏在我身上,就绝不简单,还要劳动我出马,去秘密跟踪。
于是,事情变得复杂,可是却又很是滑稽。
白素在笑了一会之后,正色道:“爸像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们……”
我叹了一声:“不是瞒着我们,而是他认为我们不是讨论的对象,红绫才是!”
白素吸了一口气:“红绫所知的,确然比我们多,而且,她也能接受一切我们想也想不到的事。”
我瞪大了眼睛,叫了起来:“喂!说话公平一些。”
白素抿着嘴笑:“瞧,有人强过卫斯理,就沉不住气了,那可是自己的女儿。”
我呆了半晌,才由衷地道:“我才不会沉不住气,女儿的妈妈,早就强过了我不知多少。”
白素不想再说下去,只是向我眨了眨眼晴,作了一个询问的神情。
我知道她是在问我,明天准备化装成什么样的人物,我一赌气:“不告诉你。”
当晚,我控制着睡眠——能得到很好的休息,又能在预定的时间醒来。每个人的体内,都有一个“生理时钟”,稍作训练,就可以控制时间,人人都可以做得到,除非这个人根本没有自我意志力。
我醒来的时候.是凌晨四时,起床.先去看了看红绫,她睡得正沉。
我知道老人家早上容易醒,所以轻手轻脚,进了书房,开始准备。
等到天边大明,我听到了白老大洪亮的声音响起,听到白素在向他说我有事一早就出去了,又听得他在对红绫说:“今天,我们两个,一起到城中逛逛去!”
红绫立时发出表示高兴的欢呼声,楼板发出“莲蓬”的声响,显示祖孙二人,正在大力跳跃。
红绫一面跳,一面还在兴奋地叫:“我带你去看这城市,自从妈妈的妈妈教了我那么多知识之后,看出去,所有的东西,都像是透明一样!”
红绫的话,别人听来,或许不容易明白,但是我们都很明白她的意思——她的知识丰富之极,对于一切现象,一切东西,都了然于胸。
譬如说,一幢大厦,在普通人眼中看去,只是建筑物拔地而起,宏伟无比而已。但是红绫看出去,却一眼就可以看穿大厦的设计数据、结构、电脑控制的运作,可以抵抗什么样的灾害冲击等等,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就是“像透明的一样了”!
有了这样的感觉之后,她仍然不改生活的乐趣,反倒更觉有趣,谁说知识越丰富就烦恼越多?
白老大为人何等自负,可是在红绫这个外孙女儿面前,他也笑得像小孩子一样:“好!好!我有什么不明白的,就问你!”
想来红绫那时的神态,不是后辈所应有的,所以白素叫了她一声,而白老大却笑得十分爽朗。
这时候,我的化装已经完成,我把自己扮成了一个城市中最普通的人——一套颜色青灰,笔挺的西装,手提公事包一只和手提电话一只,架着金丝边眼镜,看起来三十上下年纪。
城市的街道上,到处全是这样的人,无时无刻,何时何地在进行商业活动,使这个城市充满了经济活力。白老大有点古怪脾气,不是很看得起商人,所以他的视线,甚至不会落在这一类人的身上,这也正是我扮成这类人的原因——跟踪者的原则是,尽可能不引起目标的注意。
接着,我又听得祖孙二人略有争执,先是白老大道:“一清早就喝酒?”
红绫道:“有何不可?”
白老大沉吟了一下:“通常来说,若是大白天和人打交道,酒气冲天,会惹人轻视。”
红绫道:“我行我素,与人何尤?”
四、上身“老鬼”
红绫居然会“掉文”,这一点,只怕也很出乎白老大的意料之外。白老大笑:“说得是,可是入乡随俗,既然要跟别人打交道,也不可太任性了。”
这样的话,居然会出自白老大之口,我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白老大是我所认识中的人中,个性最最不羁的一个,全然不受世俗礼法之所拘,他一生之中,行事坚决奉行“我行我素,与人何尤”的原则,绝不妥协。
可是,一旦遇上了比他更不羁的红绫(本质上是野人),他却也不得不甘拜下风,说出这样的话来了!
若不是自己化好了装,我一定会打开门,拍着他“哈哈”大笑,笑白老大不是白老大了!
白老大话一出口,当然也立即感到这几句话,和他一向的行事作风大不相合,所以他自己也笑了起来:“真是,这是什么话,你要喝,只管喝,我这是老糊涂了。”
白素忙道:“爸,你不是糊涂,是越老越清楚,你说得对。”
白老大笑:“对虽然对,可是总不够痛快。”
我强忍住了笑,心中倒很放心,因为白老大有了那样的想法,那证明他不曾由得红绫胡来,他自然也不会胡来了。那时红绫又道:“有一种酒,喝了之后,不会使人在呼吸中有难闻的气息——”
白老大“呵呵”笑:“何须你教,普天下的酒徒,无人不知,那是俄国的伏特卡酒。”
红绫又叽叽咕咕说了两句话,多半是提议喝点伏特卡,因为白素立时出言喝止:“听外公的话。”
白老大立刻纠正:“妈妈的爸爸。”
三个人一起笑——我虽然和他们隔着一个门,但也充分可以感到那种欢愉的气氛。
更令我高兴的是,红绫至少问了三次:“爸到哪里去了?”
白素支吾以对,白老大笑:“你爸也算是奇人了,谁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红绫应了一句:“是,妈妈的妈妈也那么说。”
白老大没有再出声,我也怔了一怔,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岳母大人对我的评语,能得陈大小姐一语之褒,也真是难能可贵之至了。
过了一会,白老大大声道:“走,先吃个饱,再和你到处去逛。”
他说了之后,忽然加了一句,显然是对白素说的:“不要你跟着我们。”
白素一声也不敢出,我也不禁吐了吐舌头。
我虽然只是隔着门听声音,看不到外面的情形,但是听到这里,我心中也不禁暗叫了一声“糟糕”。因为白素不会说假话(她不是不会说,是不屑说),此时能做到的,最多是不说,或是支吾以对。
白老大是何等样人,岂止是水晶心肝而已,简直是五脏六腑,无不晶莹透澈,再加上知女莫若父,白素这一不出声,如何瞒得过他去?
果然,白素虽然没有出声,白老大已“哼”了一声:“是不是小卫出什么古怪?”
白素忙道:“我……我不知道。”
红绫好奇:“小卫是谁?”
白老大笑:“就是你爸爸。”
红绫更是大讶:“爸会出什么古怪?”
白老大仍在笑:“不知道,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哈哈……哈哈……”
白老大可能料到了我躲在书房之中了,他最后那两下“哈”,显然是笑给我听的。
我心中不禁苦笑——因为他一有了提防,要跟踪他,自然更困难多了。
但是越有困难,挑战性也越强,我可不会就此退缩。
另听得红绫把白老大刚才的话,重覆了几遍,大有兴趣:“什么叫“骑驴看唱本”?”
那是一句很普通的北方“歇后语”,通行程度和“外甥打灯笼”——“照舅(旧)”一样,可是红绫此际,虽然已经知识丰富之极,可说是“学究天人”了,但是她还是不明白。
红绫这一问,乐得白老大开怀大笑,一面笑一面道:“小侄子,外星人教你的还不够多,是不是,我来慢慢教你,有太多东西,什么外星人都不懂。”
红绫接下来所说的话,连我也不能肯定,是出自她的本心,还是外星人传授她的知识,她用很是高兴的语气道:“外星人教我的那些没有趣,你说的话才有趣。”
这两句话,更是乐得白老大笑声不绝,看来她是握住了红绫的手,一起走下楼梯去的。
这时.书房的门口,传来了几下轻轻的敲门声。那自然是白素给我的警告,叫我小心一些了。
我吸了一口气,好胜心大盛,来到窗口,越窗而出,到了街上,直走到斜路口,走进一家小吃店中,临街坐了下来。
我的住所在一条斜路上,这条斜路口是唯一的通道——除非白老大带着红绫去攀山越岭——他们当然有这个能力,但是我料定白老大不会如此。
原因很简单,白老大既然料定了我有“古怪”,就一定会故意让我容易跟踪,然后才来揭穿我。他这一点脾气,我还是摸得准的。
果然,在约莫四十分钟,那小吃店的女侍应,已明显地在表示我坐得太久了的时候,我看到红绫和白老大,嘻嘻哈哈,在斜路上走了下来,红绫一面走,一面正在四下张望。说话的声音大得惊人,对马路也听得到。她在说的是:“小卫在哪里?”
我听了心中叫苦不叠,这野人,若是以后一直把父亲叫“小卫”,我这个父亲再开通,也受不了。
另听得白老大回答:“现在你找不到他,迟点他会冒出来的。”
红绫兴致勃勃:“在苗疆,蓝丝的爸跟着我们,身上罩了一个罩子……”
她说着何先达的事,白老大也听得很入神,祖孙二人,在路口也不停,更不理会有没有车子,自顾自向前走,引得车子狂揿喇叭,一阵混乱。
我等他们过了马路,才离开了小吃店,保持一定的距离,使他们在我视线范围之内。
像我这种造型的人,路上不断会出现,白老大一时之间,也怀疑不到我的身上。
这样的跟踪,其实很轻松,白老大和红绫一直步行,没有乘车子,我想白老大是故意的,目的是方便我跟踪,以便把我当场“捕捉”来取笑。
我自然不会上当,一直保持相当的距离,这样做,虽然听不到他们两人的交谈,但是却可以保持“自身安全”。我知道白老大出来的目的,是“见一个人”,他逛街是虚,见人是实。
要和人相会,自然要有时间、地点。所以我只要耐心等下去,不被白老大发现,就必然可以知道他要见的是什么人了。
这时,我心中很是疑惑,因为白老大退出江湖已久,能有什么事可以吸引他重出江湖?那个约他见面的,又是什么人?
一直跟踪到中午,我跟着白老大和红绫,进了一家酒店,我跟进去的时候,不禁有点紧张,以为和白老大约会的神秘人物,会在酒店中露面了。
可是进了酒店之后,我才啼笑皆非,原来祖孙二人,进了餐厅——那里有丰盛的自助餐供应,两人不一会,就拣了许多食物,据案大嚼,看来胃口极佳,一大兜的白酒,红绫当蒸馏水一样地喝,看得几个侍应,目定口呆,则声不得。
我在餐厅一间的酒吧前坐了下来,慢慢喝着酒,留意着他们的行动。
“自助餐”这样的进食形式,很能得孩子的欢迎,所以座中颇多小朋友,很是爇闹。
我目光所到之处,看到了一个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妇人,带着一个女佣,两个大人,正争着在服侍一个小女孩——这样的场面,本来不值得奇怪,可是我却呆了一呆,因为我认得那个小女孩。
事情很是复杂,那个小女孩的名字叫陈安安,可是她实在早早不是那个叫陈安安的小女孩,而是被一个不知来历的鬼魂,侵占了她的身体,顶着她的身体在人间活动。
本来,每一个身体都有一个灵魂,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可是自己的灵魂在自己的体内,和不知来历的灵魂,在一个小女孩的身体之中,却全然是两回事——前者正常,后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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