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X》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红X-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边家村不大不小,白天热闹非凡,晚上人一散,就很凄凉。其实哪里都是这样,书上说伦敦晚上也很冷清。  而边东街到了夜里就像一具巨型史前动物的尸体。偷吃腐肉的苍蝇飞走了,蚂蚁和其他靠尸水提供营养的昆虫也陆续撤退。它露出白惨惨的骨架。  我从诚信出来,早已是深夜。走在这街上,就像一只掉队的蚂蚁,在尸骨的脊梁上爬行。  我从诚信出来,至少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睡不下,另一个是我饿了。我一整天都没有吃一点东西。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仿佛找到了所有不愉快的原因——我饿了。我饿了,所以睡不着,我饿了所以心慌,我饿了所以想到了死。  街两边的房屋仿佛肋骨。日光灯发出白光,路灯昏黄。空气中弥漫着烤红薯的气味,但找遍整条街,也没有烤红薯的影子。红薯早回去了,气味还留着。  我突然想打个电话给谁,让他(她)和我一起吃饭。我当时确实有点寂寞,寂寞得忘了之前不和飞机制造厂子弟学校有任何联系的决定——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和它脱离关系。我本来想打给杨晓,但怕被老周抓到。我想起李小蓝闯进7309时让人倍感责怪和询问的语气,那是她对我说话的语气。于是我拨给李小蓝。我只想打给女人,女人往往更讲义气。通了。她睡意很深地说话,我简直听不清。  喂?  李小蓝在吗?  我就是。什么事?  我是沈生铁。我头痛欲裂。能不能出来一下?  你在哪里?她清醒了,似乎。  说实话那时我头真的很痛。可能是没睡觉,也可能是抽烟太多。每一件事的原因都这么多,我根本记不过来。甚至只要我想咳嗽,就可以咳出闪电来。为什么要咳呢。我不想去问。  坐在“M城”的椅子上,我强忍住咳嗽的冲动。没有人会因为你喉咙痒就关心你,所以我没有必要咳嗽。只要你足够坚强,喉咙再痒,你都可以忍住,这是我的经验。  但是我对约女孩出来吃饭毫无经验,尤其是一个才见过两次面的女人。所以看到她,我先对她笑了一笑。我的笑肯定很难看,因为我是假笑。我一点笑的心思都没有。  看到一个熟悉的人,总算好了一点。尤其当她问,你的病还没好?我的面部肌肉虽然依旧僵硬,却也开始渐渐融化。  我承认她不是绝世美人,甚至瘦得有点畸形,但是看到她,我心里还是舒服了不少,尤其被她的话感动了。人真的很贱,听到有人关心自己,就更加摆出楚楚可怜。我也是。一听李小蓝软声细语,我就开始剧烈地咳,把无数的空气喷向她。迎面扑去。  我要说,M城是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你不在西安,当然不知道它多么有趣。别的餐厅都是方形的大厅,顶多是长方形的,而它简直像一条过道。在这个细长的餐厅里,每一排只有两张桌子,每张桌子两张高高的靠背椅。黑色的皮沙发,罕见的长与宽,不止可以坐,还可以睡。所以,人一躲进去,就如进了一间小型的牢房,完全被隐蔽了。完全被隐蔽了。服务员则是看守,时不时带来食物、光和希望。  我拉着李小蓝来到最里面的位子,那里几乎永远没有人来吃饭。  李小蓝说,那时,她不知道我要她出来,是要做什么,但是她听到我的语气,觉得情况十分严重,所以就偷偷跑出来,不惊动她妈。我问她,开门怎么能不惊动你妈。我是爬窗户出来的。她这样回答。这表明她没什么烦恼,至少还有心情开玩笑。也有可能她只是无话找话。我们总得说点什么,我们必须交谈。  李小蓝又说,我那天咳得满脸猪肝。我问她吃什么,她全部点了男生爱吃的菜。她一点也不饿,但她知道我饿坏了,所以点了很多肉菜,还有润喉的萝卜汤。而我说话虽然有气无力,却相当慷慨,叫她随便点,因为我熟知这里每一道菜的价格,酸辣白菜2.5元,盐煎肉3.5元……酸菜鱼也只要8块,几乎比全中国所有城市都更便宜。就算她点十道菜,也超不过50块钱,对我来说,小菜一碟。  '返回目录'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红X(十九)(2)
可以饱饱地吃一顿饭了,我不怕把钱一次花完。  她说,你呀,鼻子还这么塞,要不要去买点药吃呢?  没事,过两天就好了,我身体这么茁壮的。  她还要了一瓶啤酒。她说,杨晓挺想我的。我让她帮我买包烟。我差不多有一个小时没抽烟了。  她出去了。她买烟去了。我一个人坐着,又觉得不是滋味。餐厅里打开电视,电视里在唱什么“同一首歌”,接着又放了《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我听得快吐了出来。我想,我可能有什么毛病,只要一听到不喜欢的声音,不管是说话,还是唱歌,或是什么机器响,我的心里就非常慌,慌得想把心剜出来(或者把脑袋劈开)。M城那天晚上放的那首玫瑰什么的歌恰好是我最不敢听的。有的人听了什么都无所谓,哪怕是猫叫春也能睡着。我对这种人很佩服。可是我不行。  说起来,我也有爱听的声音,比如玻璃刀划玻璃发出的。它能让我聚拢心神,不想别的。那天晚上,我不只是把玻璃刀拿出来,我还在有机玻璃桌子上刻下了三个字:李小蓝。我不打算让人以为我刻这三个字有什么目的,所以刻完就把桌布盖上了。  刻完之后,歌还没有唱完。怎么办?没办法,别人爱听。我只好又拿出玻璃刀来玩。李小蓝还没有回来,我独自唱歌消遣并抵抗着。抵抗我的难受。我唱的是陈俊的歌。陈俊你一定没听过,因为他不是什么歌星,而是我的初中同学。他写过一首《一分钱》有几句是这样的:  炸弹插进树林的深处,他们玩着游戏  营地已经废弃。  正面还是反面。  他们在猜钱币。  天空弥漫硝烟。  惟一没有倒塌的帐篷。  她给他烧焦的头颅装上黑色的眼睛  种下一分钱  深埋在大地  ……  我从来不打算唱给谁听。除非有一天。除非有一天我在战场上负伤,有一个女人为我包扎什么的。包着包着,我和她倒在床上,做爱,伤口的脓和血揩在脏床单上如同大地落下露珠和花瓣……如你所想,如你们所想,这明显是幻影。只适宜发生在梦魇,在幻觉,在种种不正常的空气时间里。因为早已经是和平时代。一切都发展得不错。可是你不必责怪我,谁都有过这种幻想,战场,英雄,牺牲,爱情,性交等等,你无法否认。你也不能不承认,这所有人,这千万万人之中,极少数的心灵成年了还拥有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比如在炮弹里,抛掷钱币,猜是正面的字,还是反面的花。  李小蓝回来后,我们喝了很多酒。我喝醉了,一路呕吐,却还记得回旅社的路。李小蓝送我到房里,我记得她说,喝不了还喝。这就是说,我的酒量很低。但是我却很喜欢喝酒,所以差不多每次都会醉醺醺地弄脏别人的上衣、裙子、裤子。回想那天晚上,我像一个孩子,吃错了药,在街心花园呕吐。醉眼看去,世界白花花一片,你简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是天堂还是地狱。李小蓝抱住我的腰,把我拖回诚信。我不知道她一个那么瘦的女人怎么能拖动一堆这么大的醉肉,但她就是把我弄回去了。她还买了姜,想方设法造出姜汁。她还买了橄榄,用姜汁浸上。她还倒了开水,冲进放着姜汁橄榄的杯子。她把这杯带着辣味的液体灌了一部分进我的喉咙,期望取得醒酒的效果。我一直没醒,于是她一直等到天亮。  太阳出来的时候,我体内的酒精也被分解殆尽。我发现身边睡着一个女人。就把手伸出去,在她身上摸。后来,我们就做起事来。  一切发生在早上,清晨刚刚过去。这算是我第一次和女人做这种事。按杨晓的说话,就是偷行苟且,可是杨晓并没有想到,我在苟且的时候,想得最多的却不是抽和插,而是她杨氏晓。我当时还想,我和杨晓那么亲密,早就已经肉帛相见,却一直没有做爱,这是为什么呢。这个念头虽然不是一直占据我的脑海,可是不时划过去。划过来,划过去,木匠们拉锯。  '返回目录'  

红X(二十)(1)
相比之下做爱则像磨刀,双方都要亏损。李小蓝说,我们磨得太凶了,她前晚又没睡好,感觉特别困,所以虽然下面湿漉漉一团,她还是抱头就睡。等再睁开眼睛,已是正午。我坐在床上抽她买的烟。她条件反射,猛地跳起。迟到了,迟到了,她着急地说。我提醒她那天还在假期。她就放松下来,围住我的腰,让我亲她,结果我却摸起她的乳房来。因此她骂我很坏,因此她更加想让我摸。  当时的情形我也记得。我摸了一会儿她的乳房,竟又把手伸到了下面。她想翻身睡去,假装不理我,无奈爱欲难消,并不由她做主。  我对她的身体深感满意。虽然她很瘦,但只是骨头细小,肉体仍然柔软灵活。她的皮肤流淌着一种健康的棕色,眉间还有那么一丝狐媚之气(狐狸精总是十分瘦,衣服里像裹着风)。她温婉而顺从,笨拙却热烈,响着纤细温热的鼻息,温柔的发丝拂着我的小腹。她在我身下绷直了身体,嘴唇半张,我的舌头在她脖子、耳垂,在带着汗味的大腿内侧游移,满怀好奇地探索。她轻轻地咬我的手指,抓我的背。她说,给我,我就给她。我也一心向她的身体企求,企求一个逃脱人间的法宝,使世上的风霜雨雪,偶尔从头上移开。  可是风霜来不来,我说了是不算的。我们还来不及擦洗,老头就在门外催促退房了。那好,退吧。先在街上转了两圈,我背着旅行包,李小蓝两手空空。后来我们去了萨马兰奇。也有人叫它青年天堂,总之,是一个破烂、空气浑浊的溜冰场,就在铁轨边上。经过猪街,在一个兰州拉面馆边转弯,就能看见它的大门,十分宽敞。场内是浅紫色的吊灯。柱子上斜斜地写着“###”、“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给我一支美国烟/给我一个安静的夜晚”等不知所云的汉字、符号。空气中散发着粮食发酵的气味。我拉着李小蓝的手,像走进一个酒厂。我以前也不是没来过这里,但是那次是头一回发现边家村溜冰这么混乱这么好玩,所以疯狂地玩耍。李小蓝可能还记得,我们在溜冰场的中央接吻,还张开手,在波浪上倒滑。波浪倒滑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我们总是摔倒。  溜冰场里挤满了人,其中包括若干李小蓝的同窗,我的昔日同窗。四架风扇架在墙上,把所有人的头发都吹向一边,衣衫也是飞来飞去,可是你听不到任何机器转动的声音,因为老板一刻不停地播放“野人”的劲曲,因为一切人都在吵闹说笑,因为玻璃大墙外,一列列火车呼啸而过。  男男女女把双手搭在前人的腰上。一旦有人摔倒,就会倒掉一片,笑声和惊呼声此起彼伏。他们太高兴了。就算摔成骨折,他们也不会多痛苦。  可是不能听他们说话。累了的时候,很多人就坐在靠窗的木椅上,用那种满不在乎的神情高声交谈,或者一言不发,身体前倾,优美地夹着卷烟,脸上露出很酷的表情,大部分是高中生,其次是初中生,再次是社会青年,而小学生只是星星点点。说实话,那些很酷的、和我差不多大的人让人看了想吐。我喜欢有那么一点莽撞的家伙,比如小女孩,她们的身体刚刚长开,还没来得及受损害,真是无比可爱。相比之下,同龄人就像一张脸上的汗水,而小孩,尤其是小学五六年纪的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她们有世界漂亮的五官。她们是神仙。  我期望速度更快,像“大跃进”那样飞起来。我把拉着李小蓝的手松开了,毕竟她滑得比我慢多了。我期望把风甩在身后。那时我刚刚十八岁,刚刚受到一点挫折,以为这个挫折就是惟一的一次,人生会越来越好。在溜冰场滑翔,我感觉到不一般的快乐,我以为我一生都会这么快乐,至少大部分时间会。我还迫不及待对李小蓝傻乎乎地做出承诺。后来的事实证明,我那时确实是一时冲动,顶多只是自我感动。  后来的事实是,在转弯的时候,我和一个光头青年撞在一块,两个人都倒在地上。我的右手手腕好像脱臼一般引发剧烈痛感,只好用左手手肘撑着地板,支起上身,跪着,随后曲起左腿,再曲起右腿。我在地上蹲了一会,又站起来,继续混进人群,四处看看。看看李小蓝在哪里。  '返回目录'   。。

红X(二十)(2)
我怕她觉得受了冷落,伤心。我那时高兴,所以想到了她。要是我不高兴的时候,我就不能体谅别人。这是我的缺点,也是我的承诺几乎永远不能兑现的原因之一。我远远看见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