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他被口水呛到了。“你犯规,我们说好不准提我的脸的。”
“好吧,不提就不提。虽然那是事实。”
“喂!”他送了她一个白眼。“根据最新的面相学研究,五官越柔和的男人越可靠,因为他们不只有男人的担当,还兼具女性的细心与温柔,找老公就要找这样的。”
“真的假的?”
“骗你又没有糖吃。”
她看着他。这张脸真的很好看,不是单纯的漂亮而已,是很灵动、温柔,还有一股沉稳。
于捷不如路靳臣来得性感,但是跟于捷在一起,带给她无比的安全感。
她的心跳越来越快,刚才喝下去的龙舌兰在她体内慢慢燃起了火焰。
“不吃糖,吃豆腐好不好?”情不自禁,她起身,走到他面前。
“什么?”他还没反应过来。
她突然俯下身子,眼睛定定地望着他,两手捉住他的衣襟,冲动地吻上他。
“好痛。”她太用力了,四片唇撞在一起。
于捷的眼睛差点掉出来。她……他……他们十五年的感情终于要开花结果了?
他忍不住捧起她的脸,狠狠吻着,一丝电流在他身体里四处流窜,酥麻中,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在脑海里爆发。
她的唇好滑、好香,像玫瑰、又似百合,快要让他整个人晕了。
好半晌,他放开她,两个人喘得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
她看着他,嘴唇上沾满口红,鼻头上一块粉,脸颊也有,忍不住笑了起来。
“怎么了?”他的吻技很差吗?思及此,他脸红了。
她手指点上了他的唇。“口红好吃吗?”
“啊?”他拿起纸巾在唇上擦了一下,看见纸巾上的红。闻起来就是玫瑰的味道。他也笑了。“刚才太紧张,没注意,不然再试一下。”
“都被你吃完了,哪里还有?”
“那闻闻味道吧?好香……”但他更喜欢她身上的香味,那是一种雨后森林似的清新气味。
“讨厌。”她捶他一下。“于大哥,你也喜欢女人这样变脸?”
“你是说化妆吗?我觉得还好,但我更喜欢女人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围一条浴巾,不要穿太多喔,然后躺在床上——”
“大色狼。”她掐起粉拳,又捶他。
“喂,别人想叫我色,我还色不起来呢!”他抓住她的手,看着她,明灿的娇颜有着阳光的绚烂和夜月的温柔,矛盾又绝美。“海岚……”再一次,他深深地吻住了她。
她嘤咛一声,抱住了他,紧紧的,不想放开。
第九章
莫海岚以为把路靳臣送的衣服、首饰用快递寄还给他,两人就没有瓜葛了。他们的身分地位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想有牵扯也很难吧?
但她没想到,东西寄出去的第三天,路靳臣又来找她,而且一脸愤慨。
“为什么把我送你的东西退回来?”
莫海岚满脑子问号。不占他便宜难道还有错?
“路总,你送的礼物太贵重了,我要不起。”
路靳臣笑了,眼中的怒火褪去。“我以为你看不起这些薄礼,是我的错,你本来就不是个贪心的人。”
见鬼啦!如果是于捷的东西,看她贪不贪心。把东西还回去是因为她看得出来路靳臣是个不简单的男人,属于那种付出几分,就一定得要回几分的人,在他身上揩油只会死得很难看。
“没事,说清楚就好。路总若没其他要交代的,我去招呼客人了。”跟他在一起,压力好大,她不喜欢。
“等一下,海岚。”他拉住她的手。“你还没给我答案。你给不给彼此一个机会?”
“路总,别再玩了,我们两个门不当户不对,不可能的。”
“你不是一直希望飞上枝头做凤凰?我可以让你达成梦想。而且,我是真心的。”
“我们个性不同、喜好不同、兴趣更不同,在一起怎么会快乐?”
“怎样才叫快乐?爱得死去活来,愿意牺牲自己、为对方付出一切?海岚,你是个聪明人,不会这么盲目,对吧?”
她脸上敷衍的笑容瞬间敛起,变得沉静如水。“路总的话似乎别有深意。”
“我说过,你很聪明。”事实证明,他的眼光是正确的。“这个时代,不管是谁挑对象都会稍微调查一下对方的品行、家庭背景,以防一时疏忽,嫁错人、娶错妻。”
“也就是说你找人调查我?你侵犯我的隐私!”
“不,这代表我不是只想跟你玩玩,我确实有意和你结婚,才会为你费这么多心思。”
所以她要叩头答谢圣恩吗?太好笑了。
“我高攀不起。”她转身想走。
路靳臣拉住她。“你说谎。你拒绝我是因为你喜欢另一个男人,于捷。”
“既然路总什么都知道了,又何必强人所难?”
“喜欢无所谓,只要没有结婚,男女双方都有权利选择更好的对象。”路靳臣自信地说。“况且,你根本不可能嫁给于捷。”
“我不知道路总还会算命。”她语带嘲讽。
“你跟于捷认识十几年了,要嫁早就嫁了,不会拖到现在。”
她震了一下,心口一阵痛。的确,以她和于捷的关系早该修成正果,但她害怕,所以不停地消耗两人的感情。
亏于捷忍受得了,她常常觉得自己很差劲。
“我会嫁的……这辈子,我只要于大哥……”她喃喃自语着。
“你在催眠自己吗?”路靳臣大笑。“没用的,海岚。于捷不能带给你安全感,所以你迟迟不敢嫁,从前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不会改变。”
“跟于大哥无关。”她摇头。“我心里不安是我自己的问题,于大哥已经很好了。”
“而我会更好。”路靳臣骄傲地微扬下颔。
莫海岚悄悄翻白眼。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如此自大的男人。
“你不信?”路靳臣很不高兴受到质疑。
“路总,你女朋友多到可以绕着百货公司排三圈,你就别再跟我开玩笑了。”
“错,她们只是我的女性朋友,不是我的女朋友。”
那他可真开放,可以跟每个女性朋友上宾馆,还被记者拍到,她受不了。
“很抱歉,路总,不管是女性朋友、还是女朋友,我都高攀不上。”
“你自卑吗?海岚。”
嗄?她被口水呛到了。
他伸手摸她的脸。“好吧,我给你一个承诺。”他的语气中有点迟疑,过了好一会儿,才咬牙说:“我从来没有将女孩子介绍给我父母,三天后,我约我父母跟你一起吃饭,这样你能安心了吧。”说完,他转身走了。
她还没安心,已经先吓死了。
路靳臣走到一半,又转过头说:“记得打扮漂亮一点。”
“等一下,路总。”她突然回神,急忙追上去。
但路靳臣走得快,一下子就闪进电梯。电梯门在莫海岚眼前关上,她简直快疯了。
“啊!怎么会有这样自以为是的人?!”她拚命地按电梯按键,可是电梯就是不来。
没办法,她只好跑向安全门。跑到一半,又想起忘了看路靳臣搭的电梯停在几楼,再跑回去看,差点没把她累死。
但她还是没追上路靳臣,他跑得比兔子还快。
怎么办?去肇星集团找路靳臣,好好拒绝他?他会不会恼羞成怒,叫专柜主管炒她鱿鱼?
不理他?很难吧,他既然调查了她,就会知道她家的地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唉。”她忍不住随手抓住一个路过的同事,问她:“借问一下,你知道路总经理吧?”
对方给她一个白眼。“百货公司里谁不认识他?”
“如果路总说喜欢你呢?”
“跟他玩玩,赚点零用钱,然后闪人。”
“啊?”莫海岚眨了眨眼。“就这样?没别的?”
“你以为路总会跟我们这种人玩真的?你电影看太多,脑子发昏了。”对方甩开她的手。“没事就让路啦,我要去洗手间。”说完就跑了。
莫海岚歪着头想了想。“也就是说,他刚才跟我谈的那一大篇都是玩笑?”
很有可能,路靳臣本来就是个花花公子,如果他能三个月不碰女人,母猪都会爬树了。
“那么,还为他的话担心的我真是白痴。”她拍一下自己的头,回去工作。
“海岚。”一个声音突然在她背后响起。
莫海岚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好几拍,这个声音……
“于大哥!”
她转过头,看见于捷,百货公司柔和但明亮的灯光落在他脸上,恍惚间,昨晚那个吻的记忆骚动了她的心。
她喉咙有点干,双腿发软。
于捷慢慢走近她,脸上温和的笑夺走周围所有珠宝专柜的光采。
她想,原来完美无瑕不只可以形容珠宝钻石,也可以用在他身上。
“海岚。”他走到她面前,弯弯的眼里荡漾情波。
她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怎么能够拒绝这个男人如此之久?
“于大哥……”她颤抖地说,刚上前一步——
“啊!”她的鞋跟居然断了。
“小心!”他赶紧伸手扶住她。她的额头撞上他的鼻子,痛得他眼泪都迸出来了。
“好痛……”她低呼,脚扭到了。
“先找个地方坐下来。”他闷声说。他的鼻子也很痛。
“喔。”她点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于捷扶着她走了两步,看她痛得全身发颤。
“我背你吧!”他在她面前蹲下来。
她看看四周,再看看他。“不要啦,好难为情。”
“有什么难为情的,你脚受伤了啊。”
“可是附近好多人。”
“不然我抱你。”说着,他伸出手就要抱她。
“你还是背我吧!”她赶紧扑到他背上。
于捷把她背了起来,低沉的笑声从出喉间流泄出来,一点点畅快、一点点得意,还有一点点满足。
莫海岚双颊通红,搂着他的脖子。“讨厌,笑什么?”她轻轻捶了他一下,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于捷送莫海岚回到男装专柜,便去替她买药膏和鞋子。
他其实想送她去看医生,但她坚持回去上班,他也没办法。
她从以前就是一个超级负责的人。想当年他刚到台湾,请她料理三餐,某天,她问他想吃什么,他当时正好对台湾美食产生兴趣,便回答了油条。
那时他还不知道油条有多难做,也没想到要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做这个是不是苛求,就是看了美食介绍油条沾豆浆是绝品滋味,他就开口了。
她一口答应,两天后,油条、豆浆便上了餐桌。
此后,她摸清他酷爱美食的个性,三不五时便带着笔记本到夜市混,找那些小吃摊的老板哈啦。她年纪轻,人又长得可爱,嘴巴也甜,哄得那些老板很开心,肉圆、臭豆腐、药炖排骨……什么都教她做。
他的胃开始享福,一日复一日,北中南三地,几乎没有他没吃过的菜式。
他很幸福,只是是来自于她的劳苦。
莫海岚天生能做事、爱做事,见到责任就往自己肩上扛,非要有个人在她身边盯着,她才不会忙过头,太早蒙主宠召。
“海岚。”于捷买了药膏和鞋子回来。
莫海岚正在招呼客人,对他使了个眼色,要他先在一旁等一下,她拖着脚继续伺候客人试穿,直到三个客人都挑中了满意的衣服,各自走了。
莫海岚瘫在衣架边,脚痛得不想讲话了。
“先坐下。”他扶她到椅子上坐好。“我先帮你搽点药膏。”他蹲在她面前,捧起她的左脚搁在自己的膝盖上。“我还是觉得应该去看医生,瞧,都肿起来了。”
“哪有?我刚才去换拖鞋时,脱下丝袜检查过了,虽然有点痛,但没红也没肿。”
“你确定?”他挤了一些药膏在她脚上,开始帮她按摩。
“当然——嘶……”痛,她倒抽一口气。“你自己也看到了……轻一点……”
“很轻了,我完全没用力。”
“唔!”好吧,她忍耐。
“OK了,你把鞋子穿起来看看。”
“是气垫鞋?”这款鞋很少做OL的款式,它们太休闲,不适合上班穿。但他买的这双却很正式,难为他找得到。她按按鞋子的皮质。“好软,你哪里买的?”
“订的。”他看到电视广告有专门为女性上班族量身订做鞋子,便帮她订了一双。“你的鞋子虽然漂亮,但不太舒服,不适合穿着站太久。”而她的工作却最需要久站。
“喔……”她平时口才不错,但每次遇到他这样体贴窝心的时候,她就脸颊发烫,喉咙干涩,不知道怎么回应他的温柔。
好久,她才吐出一句:“于大哥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他却很喜欢她这种小女生的羞怯,迷人的大眼荡漾着情意,左飘右瞄的,洒下成串的纯真与风情。
“海岚,你不会忘记自己在我家留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