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爱情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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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爱情备忘录-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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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赵洪亮爬起来冲向围栏,吓得周晴枫一身冷汗,以为他要跳楼,忙叫道:“赵洪亮,你干嘛?你要干嘛?别跳,千万别跳!”追过去拦腰抱住赵洪亮。

  “周晴枫,你放开我,我不跳楼,我不跳楼,我只是想吼几嗓子。”赵洪亮说。

  “真的?没骗我?”周晴机半信半疑。

  “真的!没骗你,放开我吧!你抱得这么紧我吼不出来!”赵洪亮几近乞求的语气。

  “那好,我放开你!你千万别做傻事!”周晴枫松开手,但胳膊仍环抱着赵洪亮的腰。

  赵洪亮点点头,昂起头冲夜空长吼了一嗓子,把北京胡同里的吆喝声发挥得淋漓尽致。周晴枫围着赵洪亮的胳膊立刻抽回堵自己的耳朵,看着赵洪亮吼了出来,周晴枫也就放心了。

  赵洪亮接二连三地吼了几声后,引来楼底的学生纷纷顿足,恼怒地寻找声源。找到后骂道:“他妈的,这什么破学校啊?竟培养疯子!” 。 想看书来

第二十二章
22

  周晴枫怎么也搞不懂女人这种动物,前几天还跟你相聊甚欢,过两天她甚至可以不理你。女人的心犹如头顶的一片变幻莫测的云,但周晴枫说:“叶若是自己的宿命,认识了就放不下。”

  虽说叶若的忽冷忽热让周晴枫很受打击,但他不认为这样就要放弃,当然,不是不放弃,只是心头放不下而已。因为他没有赵洪亮、孙青那般千锤百练,似乎百毒不侵。他只是一个初出茅庐对爱情一片憧憬的纯情少男,还没受过爱情的伤。就像一个没有闻过玫瑰花香的人,突见玫瑰自然一阵狂喜,不料伸手去摘,扎了一手尖刺。但话又说回来,赵洪亮自认为已经是金刚不坏之身,当陈雪挥手给他判‘死刑’的时候,他还不是一样后悔得要死。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又岂能渺视自己的感情。周晴枫在叶若那里徒然受点冷落,还不至于把手中的玫瑰扔掉吧!

  叶若一直把周晴枫当作偶然认识的一个朋友看待,这已经有些一反常态了,所以让周晴枫有了可趁之机。叶若刚开始和周晴枫认识那段时间还是很客气的,这也是周晴枫可以坚持下去的理由。但一段时间后,应该说是很长一段时间以后,叶若突然不带任何预兆地冷淡起来,让周晴枫多少有些难以适应。其实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变态’(改变态度),确切地说,是叶若及室友一起预谋的,用意直击周晴枫的真心程度。

  周晴枫一出现,叶若的室友们就发现了他喜欢叶若,作为当事人的叶若本着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的意识,还没发现到周晴枫丘比特的箭要射向自己。等室友们一点醒,叶若方然醒悟,但此时她已经习惯周晴枫做为一个朋友的身份渗透进自己的生活中,又加上周晴枫本人比较诚实,表面看还有点傻气,所以叶若对周晴枫并没有太多的芥蒂。这一点又被叶若的室友看在眼里,所以都很尽力撮合周晴枫和叶若,甚至为周晴枫说了不少的好话,但这些都是以叶若不排斥周晴枫为前提的。

  叶若一直以来都知道自己在学校的各种流言,她感到可笑,更加荒谬,甚至有点莫名奇妙。俗话说:“有口难辩。”叶若只好对此默然,仍然我行我素。多少时候,叶若也想找个男朋友让流言不攻自破,但似乎总是犹豫不决,本来江坤已经成功接近了叶若,在叶若没有完全的心理准备之下,他又急于求成,结果逼上了无法逆转的境地。再者就是这些男生都不入法眼,这些男生要不认为自己帅过潘安,高傲的不可一世;要不以为家里有点臭钱,财大气粗,纯粹一暴发户形象;要不认为自己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动不动就是名人名录,诗词歌赋,还耍大牌,一副中国出了他这样的才子就马上成就世界强国的样子,从来不用正眼看人,孤傲地以为他正眼瞄人,别人就会羞愧地自杀。

  周晴枫的出现,没有遭到叶若的排斥,这多少有点奇迹的味道,但也有它存在的道理。首先,周晴枫与叶若的相遇有些缘份的意思,不是人为造成的。缘份这东西很重要的,它抹掉了企图之意,让人提防之心小的多。试想一下,如果你走在大街或其他什么地方,有个人主动上来搭话,多半是有何企图?自然警惕之意浓;其次,别人见到叶若总是主动上前套近乎,但周晴枫是掉头就跑,这或多或少都有点同别人不同,这又要激发叶若一些异样的好奇,一好奇自然就有兴趣;再者,别人见了叶若这种美女都是想下次再见,所以千方百计地套联系方式,以便日后追之。周晴枫又不是,他忘了本书跑了,先不论他丢书是否是故意行为,最起码避免了直接问的突兀;再加上叶若室友们帮他说词,经过室友们的怂恿加游说,不免有些动摇。当一件事情或一种东西一个人说的时候,可能还不为所动,当一伙人同时说的时候,效果明显不同。正因为这一系列的种种原因让叶若对周晴枫颇具好感的。

  有好感,不一定就一下子接受,叶若对男性有一种排斥心理,所以需要慢慢接受,不像某些女生,一旦对某男生有好感,两人马上就在一起了,第一天牵手、第二天接吻、第三天就不知道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叶若是个慢热型的女生,这跟她成长经历有关,即使对周晴枫有好感,还是不紧不慢地相处,所以周晴枫就感觉叶若忽冷忽热。

  周晴枫相对来说是幸运的,至少叶若给了他一个相互了解的机会,叶若的室友以前一直弄不明白,叶若为什么对男生这般苛刻,甚至对男生不屑一顾。谁都知道追求叶若的男生何其之多,这当中虽有不少自命清高或自命不凡的,但也不缺乏优秀的男生,可叶若一个都没看上,而且还有排斥男生的倾向,这似乎又跟叶若的思想观念和生长环境有关。

  叶若一直生活在无异性的世界里,整体上来说,叶若很排斥男性,这跟她的家庭背景有关。叶若打从娘胎出来就没有父亲,注定要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叶母离婚后一直未再婚,她似乎对男人彻底绝望了,认为男人都不是好东西,男人在叶母眼里就是一坨屎,一律被她打进十八层地狱。如果这种思想就她一个人有也就算了,毕竟她身有体会。但她做为母亲又十分地尽职,而且又做爹又做妈的,所以要负两份责任,于是乎她竭尽所能、倾囊相授,把自己所有的思想全部灌输给了叶若。正因为从小在这种思想的熏陶下成长,母亲又是自己从小依靠最亲的人,禀着这种信任,自然全盘接受,时间一长,慢慢地形成了自己的思想。

  在城市长大的孩子,成熟的比较早,这不光表现在身体上,思想已基本熟透,用人小鬼大来形容也不为过,对人体结构早已熟背于脑,只差一个具体实践工作。叶若上初中后,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无可厚非地成为了许多男生的初恋对象。初二的时候收到一封男生表达爱意的情书,不知怎么办?于是告诉了老师与母亲。叶母一看这还了得,轰轰烈烈地赶来,和老师一起把该男生教导兼训斥了一顿,一段时间还弄得沸沸扬扬。该男生因此无脸面对师生,转校了。

  后来叶母就反复传达她的冰冷政策,让叶若对着男生都冷着一张脸,不予理睬。这样一段时间后,叶母发现叶若经常不言语,孤僻了起来。叶母知道这不是个好现象,毕竟人总要在社会上生存,天天绷着一张脸怎么跟人打交道?再说上学肯定有男同学,以后上班肯定有男同事,不可能一棒子打死。叶母马上改变政策,说,不能对所有人都一棒子打死,如果是单纯的同学、同事还是可以做朋友的,如果有什么企图就得另当别论。叶若也一向听话,自然以叶母的话当圣旨,所以叶若一直以来很警惕男生。

  叶若尽管排斥男生,但和恋爱的憧憬并行不悖,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梦想。

第二十三章
23

  叶若及室友们对周晴枫的考验,周晴枫基本上是通过的,叶若和室友们也基本上是肯定的,所以叶若开始给周晴枫机会。

  这天,周晴枫和叶若从图书馆出来,看了几个小时的书,两人都感觉两眼发胀、腰酸背痛的,周晴枫就问:“干嘛去?下午。”

  叶若想了一下,说:“下午没课,只好睡觉呗!反正没事可做?”叶若这么一说,明显有给周晴枫机会的意图。

  果然周晴枫一听,肠子都乐歪了,于是提议道:“去打乒乓球吧?”这个提议是有考虑的,首先他认为女孩子不宜做太激烈的运动,比方说篮球之类的;其次,其他活动自己未免熟悉,玩的太烂不说,还要落个不爱运动的罪名;再说,乒乓球乃周晴枫的强项,而且熟门熟路,何不趁这个机会好好表现一番。哪有避长就短之理。

  “好啊!”叶若也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主要不扫周晴枫的兴;二则,玩什么不是玩,都一样。

  说好两人就去,也不拖拉。

  学校运动场那边划分了一个区域,有超市、网吧、桌球室、乒乓球室、健身房、K歌房、练舞房之类的。娱乐设施足够学生们玩了,学校领导们可能没有意识到玩物丧志的重大后果,倒是学生的消费给学校的财政贡献了一份力量。学生们也从不把校领导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尽量去娱乐一下,以免器材什么的因长久不用而生锈。不过直接影响却是校园情侣成双成对的增加了,毕竟提供了认识的场所。

  周晴枫花钱从柜台的老阿姨那里租了一副乒乓球拍,和叶若走进了一隔间。学校也用心良苦,把每个球台用拦网隔开,这就避免了某些临时球员因球技不佳把球拍飞了,跑那么多路捡回来不说,主要是球小,而且球的流动轨迹又是从高往低,很容易钻进老鼠里去,拿不出来就造成了财产流失。不过倒是把洞里的耗子一家乐坏了,耗子父母的生活越来越吃紧,主要是因为现代人家盖房子都用水泥混凝土之类的材料,坚固无比,比耗子大哥的门牙硬上数十倍,自然不宜打洞。俺建议耗子大哥去镶一对金门牙。打不了地道,自然就找不得粮食,走地面又人人喊打,真是可怜!更无奈地是耗子大哥大姐的生育能力又强,孩子是一窝又一窝地繁殖。而新的问题又出来了,作为二十一世纪的耗子光吃饱是满足不了的,它和人类一样也需要点娱乐活动,它们想要玩具。可能是耗子父母整日为吃饱拼命,孩子又要玩具,岂不发愁?这平白无故地滚进来一乒乓球,为耗子父母都解决了玩具问题,岂不开心!为这乒乓球耗子父母没少向上帝祈祷。

  叶若玩乒乓球的水平只能算初级,还停留在挡、推的层面上,比如削、切、扣这些技术含量高的她不会。但叶若聪明,一拿上球拍就马上说:“周晴枫,我玩的不好,你要让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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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24

  就在周晴枫与叶若关系进一步升温时,周晴枫也迎来了他二十岁的生日。周晴枫没敢声张,一旦让宿舍几个知道,肯定拉到馆子里撮一顿,这种额外的消费不是他这种农村孩子所能承担得起的,学费已经高的让人咂舌了。

  周晴枫也很乖,知道口袋里没有几个铜板,就想一个人寂寂寞寞、安安静静地度过,不打扰任何人。在这里自己不说,是没有人去格外关心的,所以这天周晴枫觉得格外平静,当然也很孤独。

  傍晚,周晴枫在食堂吃完自己的长寿面后,踱着小步往回走,他班上的鲁芳从后面赶了过来,喊道:“周晴枫,你站住!”

  周晴枫回头见鲁芳气喘吁吁地跑向他,问道:“你跑这么急干嘛?有什么事吗?”虽然平常自己很少和班里的同学打交道,但对鲁芳还是有记忆的,不知道什么原因,鲁芳的身体发育非常成熟,哪里都比其他女生大一号,印象深刻的还是她动不动就对男生使用暴力,那些小号男生总是被她打的鸡飞狗跳、抱头鼠窜,因此同学们给她冠名‘母夜叉’!

  鲁芳抱怨道:“你走得那么快,我是一路跑过来的。”因为她身体有些臃肥的迹象,跑起来也的确难为她。

  周晴枫歉意地笑笑,表示理解她的苦楚,“有什么事吗?”他又问。

  “哦,有你的信!”鲁芳摇摇手中的信。

  周晴枫望着她手中蓝色的信封发呆,“我的?”他好半天才怀疑地确定一下。

  “是啊!我好不容易才从信箱里拿出来的,给你!”鲁芳笑着说。

  周晴枫接过信,感激地看了鲁芳一眼,想说声谢谢,却被她抢白了,“我先走了,你慢慢看,记得下次请客吃糖!”一摆手朝反方向走去。

  周晴枫望着鲁芳的背影,觉得她还是蛮可爱的,并非同学们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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