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熟家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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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熟家家酒-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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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伤害你。”他只有这一句话,深沉的黑瞳里满布愤怒。
  “忍一时之气方为人上人,不要和那种人计较。”在我设查出他的目的前。
  “我没办法,他伤害我爱的人。”他无法忍受自己心爱的女孩受到欺负。
  我的心里甜滋滋,爱听情话是女人的通病。“不许在我面前开打,你晓得我最讨厌暴力了。”
  因为我深受其害,我妈是暴力分子。
  “晴——”他在祈求谅解,希望我能睁一眼闭一眼当设看见。
  “好呀!你去揍他一顿,明天我马上飞到意大利读书。”浪漫的意大利男人最多情了。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能曾经拥有是他们的乐观天性,合则聚、不合则散,不交恶地维持热恋时期的甜蜜。
  “不行。”衣仲文跨出的左脚立刻缩了回来,一副怕她跑掉的神情反捏她的手。
  他不去找碴并非表示对方会视若无睹,瞧那高大的黑影已由远走近,刻意挡在两人满载的推车前,身侧还伴着一位娇艳的棕发美女。
  以两人亲密的程度看来像是情侣,却又少了一丝情欲的悸动,这样的组合亮眼地吸引不少人的侧目与暗视,男俊女美形成一幅美丽的画面。
  “老师,你挡到我们的路了。”真是的,没事长那么高干什么。
  “阿塞克,我允许你唤我的名字。”傲慢,是他唯一的态度。
  好想骂脏话,衣仲文的表情好难看。“中国人的礼节是不可以直呼长辈的名字。”
  我很聪明吧!提醒他辈分,好各安本分。
  “我是英国人不用理会那一套,我要你叫我的名字。”他口气一硬地拢起双眉。
  “晴不想做的事没人勉强得了她,讲师是不是该入境随俗?”冷厉的男音有着威胁,少了温度。
  阿塞克以不悦的目光瞪视两人交握的手。“无关紧要的人没必要开口。”
  “阁下是指自己吗?我见识了。”在气势上,衣仲文毫不输他这个二十七岁的成熟男子,甚至更稳重。
  “你想与我做对?”一个大学生不足为惧,他有的是法子对付。
  “是你和我们过不去才对,晴说你挡到路了。”他抑制挥拳的冲动,只因晴不喜欢看他使用暴力。
  “别用不驯的语气和我对话,你的身份不配。”他调查过他,不过是个小康家庭的长子。
  没有背景、没有靠山、没有好家世,这平民在他眼中是蝼蚁一只不足挡道,他会除去他,取代他在她身边的地位。
  不是蓄意玩弄,他要她,迫切地想将她纳入私人珍藏中。
  “我不需要你的认同。”衣仲文的眼神坚决,没有丝毫受到打击的神态。
  “口气倒不小,以你的出身妄想追求有钱人家的小姐,攀龙附凤也得称称自个的斤两?”他讽刺的贬低对手,刺激他知难而退。
  衣仲文不卑不亢的冷静一视。“阁下并不懂爱,多说无益。”
  因为他不曾深入了解晴的家庭,她的家人只想悠闲的享乐而不愿掌管偌大企业,若非为了千万人的生计,他们早结束公司去做闲人。
  十几年在她家进进出出,他已深知自个儿难逃于、郑两家的算计,父女俩明枪暗箭的斗法他看在眼底。
  为了深爱的睛他甘于受利用,即使外界对他误解他都不在乎!他会拿出实力做出一番成就以堵悠悠众口,日久见人心。
  “你在嘲笑我?”
  爱是什么玩意,他只需要情欲发泄。
  “随你怎么去编排,我不奉陪。”他将推车一转,把心上人护在另一侧。
  “不许走。”蛮横的阿塞克以脚踩住推车前端,霸气十足的下起命令。
  这一刻,他给人的感觉像是孤傲的古堡公爵。
  “请不要忘了这里是公共场所,而你是T大的讲师。”衣仲文的拳头握紧又松开,重复了好几次。
  并非他涵养好,而是重信诺,不轻易出手。
  “你……”
  “够了,老师,你怎好忽视美丽的女朋友呢,再说我们家衣仲文也是有脾气的。”真叫人受不了的自大。
  瞧他目光一沉,一副我偷人的模样,他大概还搞不清状况,我和衣仲文认识在他之前,而且我们有十多年的感情,是他这个外人无从介入。
  “她叫凯瑟琳,我的妹妹,二十岁。”他故意瞥向一脸冷淡的大男孩。
  我闻到诡计的味道。“欢迎你来台湾玩,千万别搞上我的男朋友。”
  一见他们兄妹俩惊讶的慌色一闪而过,我心中的疑虑落了实,果然如我所料,真是太肤浅了,八百年前言情小说的桥段也好意思借来用。
  我是何许人也,早年跟着妈周游列国,男女间什么卑鄙事哪能逃得过我精明的耳目,我可是从小被迫接受人性的黑暗面。
  “你的英语非常流畅,很纯正的英腔。”凯瑟琳的腔调很软细,像一口棉花糖。
  但是她眼神不正,不直视说话的对象反而一直往另一个人身上瞄。
  “我在英国住过三个月,可惜贵国人民不太友善,我们只好落荒而逃。”我自嘲的观察她的反应。
  她的眼如猫似的碧绿,我很讶异其所散发出来的深深恨意,她为什么要恨我呢?我相信我与她并无仇恨。
  “你说笑了,敝国人民一向和善,除非你做了什么坏事。”她要得到他,那个台湾男孩。
  他令她心动。
  我不喜欢她的眼神,太具……魔性。“是吗?我一直以为英国是最冷漠的国家,而且无情。”
  开战了。
  女人和女人的战争。
  第六章
  “我快气炸了你们还笑得出来,到底有没有良心?你们知道她当着我的面做什么吗?我真想一脚踢她回英吉利海峡喂鲨鱼。”
  再开放的国家也该有个限度,入境随俗好歹含蓄些,英国不是自称最保守的国家?天主教的教义可是要女人在婚前守贞呢。
  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她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大言不惭的邀请衣仲文上饭店开房间,还兴致勃勃地保证让他三天不想下床,只想与她温存。
  什么是修养我管不着,当场拿起一盒鸡蛋往她脸上砸,气冲冲地把菜连带推车地往衣仲文的福特小车后座一塞,丢下信用卡要熟识的老板随便打个数字刷卡。
  我从来没这么生气过,被激怒到无法控制自己,像个泼妇般在超市撒野,店里的员工全被我的疯样吓得瞠大眼,不敢相信我是那个乖巧文静的于问晴。
  维持多年的完美形象就这样破灭,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现在没有谁敢说我是温驯的邻家女孩。
  看着我妈肆无忌惮的狂笑,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像她,具有不驯、狂妄、放肆的任性基因,一火起来即使毁灭世界可不足惜。
  而真正目蹬口呆、张口结舌的是我家的郑问潮,他以为我疯了。
  反倒是我认为该有反应的那个人却闷不吭声,一如往常地做着我们一家不齿的鄙事,切切煮煮地准备晚餐,没事人似的哼着小白兔要出嫁。
  那首歌是我和他以及左慧文小时候编着玩的,近平民歌的味道又像童谣,简单易学不拗口。
  小小白兔要出嫁,我来劈条林道让它过,
  风来奏乐,蝉高歌,吹吹打打上花轿。
  一过月儿家,见它泪眼涟涟眯成线。
  二过蝴蝶家,彩翅翩翩说别走。
  三过姥姥家,一根拐杖笑呵呵。
  小小白兔要出嫁,我来提灯挽白纱,
  流水潺潺,蛙儿鸣,热热闹闹来送嫁。
  一说媒人笑,头上红花迎春开。
  二见公婆喜,金呀银呀袖中兜。
  三羞红盖头,一掀一掀到白头。
  小小白兔嫁对郎,一亩萝卜株株红。
  吃到来春好生儿。
  “女儿呀!为人父亲者必须纠正你的错误,英吉利海峡没有鲨鱼。”他会不会太残忍了,火上加油。
  郑夕问虽一脸严厉,嘴角却有可疑的上扬,破坏了他的故作正经。
  “爸,你现在才端出父亲的威仪是不是太迟了,我已经断奶很久了。”我要鄙视他,没有一点父亲的样子。
  他忍笑地拍拍受惊的小儿子肚皮。“在父母眼中,孩子永远是孩子,长不大。”
  “感谢你喔!我倒成了不老的童山姥姥。”我的感谢听不出诚意,完全的讥诮。
  气坏了嘛!谁来取笑就是我的敌人。
  “别丧气,丫头,有人来踢馆才表示你是对手,衣仲文的行情正在上涨。”他瞄了一眼厨房里忙碌的身影。
  他们早将他看成是自家人,丝毫不客气地物尽其用,现今社会是找不到谦冲自牧的好男孩,像他这般稳如磐石的志气世上少有。
  若是哪一天有了意外当不成郑、于两姓的女婿,收为义子也是可行之举,他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有担当,肯负责,不屈于权势,有自己的主见,不听信流言、不自卑,泱泱气度展现大将之风,的确是可造之才,不管从事什么行业都会成功,成为佼佼者。
  但是基于做一个父亲的私心,他还是想看到儿女们有一番作为,他不会放弃把于问晴拉进公司的。
  “谁说我丧气,我是生气,你看不出我气得抬头纹凹陷了三条吗?”我不开馆,谁来都没用。
  他幽幽一叹揉揉眼皮。“人老子,眼也花了,我只看到两团鬼火飘来飘去。”
  她的眼睛。
  “亲爱的老爸,你想在我背上多捅几刀吗?”我一定回敬他蝴蝶流星镖。
  父不竖,莫怪子不孝,这是天理循环的报应,他以为我爱走来走去像个疯娄子般鬼吼鬼叫呀,我也有自尊好吗?
  他低低地笑了起来,“反正你也送了人家一盒蛋,比较丢脸的是别人。”
  “哼!我应该向她要蛋的钱,蛋白敷脸有美容效用。”我恨恨的道,脚一跺又走来走去。
  本来那盒蛋我是要衣仲文帮我做柳橙蛋糕,上面铺上枫饼和草莓,再淋上香甜的奶油,然后配一杯香醇的伯爵奶茶……
  那味道叫人垂涎三尺,可是被个“番婆”破坏了,还我柳橙蛋糕来。
  “嗯,说得有理,商人不能在小钱上失了便宜,下次记得带收据去请款。”
  “爸,你确定我是你亲生的吗?要不要验验DNA。”老是落井下石不同仇敌忾。
  他配合的点点头,“老婆,你回想一下,会不会在医院抱错了?”
  当年因她的任性分手他才未目睹女儿的出生,说没遗憾是骗人的,即使后来有了儿子,那份遗憾仍在。
  “大小神经病,我才懒得理你们,淡水河没加盖,你们怎么不去跳?”一老一少都是疯子。
  验什么DNA,拿把刀子一人割一个口,滴血认亲不是更方便,相融即是父女,反之则两人一起出去要饭,她乐得清闹。
  “好狠呀,妈,我很肯定不是你亲生的。”别人的小孩死不完。
  “晴儿,你要陪我去跳吗?”一脸深情款款的郑夕问温柔地执起妻子的手。
  这一招通常有效,但是连吃了三天泡面,胃酸累积不少,于弄晴不吐给他们看就不错了。
  “去去去,两个讨债鬼,去瞧瞧我的蜜汁排骨好了没。”味道都飘出来了,好香。
  真应了那一句广告词,一家烤肉万家香。
  “现实。”
  我嘟嚷了一句,以我“高堂”的可恶,走这一趟厨房的重责大任非我莫屑,他们一个个像死人地瘫着,我不动还能期待他们良心发现吗?
  走了几步路,看到宽厚的背突然觉得好有安全感,我像无尾熊般靠着,双手环抱着他的腰,这个男孩是属于我的。
  他停下哼歌的愉快,好笑地摸摸我的手,放任我的无法无天,小心地挪动身子装汤、盛菜,不让汤汁碗盘厨具烫了我。
  我们像是很有默契的老夫老妻,他做饭,我抱着他,一起窝在厨房谈天说地,卿卿我我地像连体婴。
  有句话我一直没告诉他,他却很有耐心地一遍一遍教着我,从很多年以前他就挂在嘴上,由腼腆的喜欢转变为爱。
  我是爱他的,他有男人的稳重和气度,也有男孩的开朗和真诚,我从未想过会爱上他以外的人,仿佛我们本就该相守终老。
  爱情不一定需要聪明,但聪明人懂得把握爱情,我不会让他由我心上溜走。
  “晴,你在我背上流口水是不是?”他感到一阵湿意,她很皮的。
  笨蛋,我在用舌尖写字。“猜猜看我在你背后做了什么?”
  我才不告诉他,那很丢脸耶,我是个矜持的乖女孩,不做豪放女。
  “我看你是饿了,口水滴在我的衣服上。”他不点破,爱看她恼羞的娇态。
  对于她的一举一动他向来不放过,此刻他心头微暖地溢满幸福,他的背上有三个字,是他梦寐以求的追寻——
  我爱你。
  “讨厌啦!你把人家形容得好像贪吃鬼,我哪有流口水。”待会咬他几口。
  衣仲文似看穿她的心意,转过身低头一吻。“我把你的口水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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