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语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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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语童话-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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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等的人她在多久的未来(正熙篇)
  要我许一个愿?
  还是不要了,因为我曾许过很多很多内容相近,本质相同的愿望,它们从师大那个暗蓝色的夜晚开始,伴随着许愿星夜夜变迁,任汉城的天空泛起一季一季的白云苍狗,只会重复一个个簇新的等待。直到与悠悠重逢,我依然无法判断我的这些愿望是否真的实现,那么,为什么要许一个新的愿望,沉重地负载在那些曾经的期待上面呢?
  我是金正熙,原则上讲,本该成为一个暴力的人,可是命运或者说那个叫小掬的女人把我推进了一个文艺的故事里,于是,不知不觉中,我变得很喜欢一些细致的情绪,三年前在汉城大学进修企管的时候,那些崇尚用尖叫抒发倾慕的小女生也会在我经过时偶尔瞪大眼睛,屏息为尖叫酝酿情绪,以证实我是个可以与清风拜把子的帅哥。
  我没有再打过架,不再接受任何人的挑衅,服从我的父母的安排,做回一个尊重民族传统的人。我很清楚,我做的这一切只是因为我不想忘记悠悠。不想忘记她要求我读书,不想忘记她不许我打架,不想忘记她对我说:你是儿子啊,发生了事情怎么可以不通知家里?
  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女人,让我五年来所有的夜晚只被一颗星星占据。每当我拉开窗帘,看到一天的星罗棋布,那些我熟识的有着千古的浪漫传说的波拉莉丝,比丽尼格,安德鲁美达却都是遥不可及,只有一颗她随手点指的不知名的小星星近得好像就悬在我的眉眼间,然后所有与她在一起的记忆会集体复苏,带着柠檬一般酸涩的味道,从一阵一阵晚风的缝隙之中像散开的书页一般纷至沓来。
  回忆比现实要美好。我猜想,如果我没有遇到悠悠,也许我的人生会单纯许多,可是,我还是喜欢现在的生活,这种因为一段美好的回忆而文艺了的,零乱了的,琐碎了的生活。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可以有一个悠悠,有一段美好的回忆,可是它没准会像一只灵巧的羚羊,在你瞬一瞬眼睛的一刹那,消失在熙来攘往的人潮和时间海里。而我的幸运,也许就是我的这只可爱的羚羊,在消失了那么久之后,会像一颗流星一样,突然掉落在我的眼前,一点都没有改变,还是我离开时的模样,她一直以来所做的事,就是等我回来。
  那么我该做的事,不也很简单了吗?抓住她,不让她再次跑掉,因为有许多人用许多的方式讲过了一个相同的道理: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想到要珍惜。我还记得这个小女人因为被我骗到气得脸色铁青,用她的手机敲诈了我,然后一头冲向火车站,那时候我心头的恐惧几乎要像释放原子弹一样爆掉。后来,她把自己哭晕在我的怀里,软软地无依无靠地,而又充满信赖地把自己交给我,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竟让我大汗淋漓。
  太宇,太宇。
  一定要提起太宇,尽管我现在依然无法面对他,这个与我爱上了同一个女人的,即是敌人又是朋友的家伙。我是在汉城读企管的时候认识的他,当时就觉得他有点特别,本来以为是因为他个性的关系,现在才知道是因为我们都知道了的那个原因。
  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做任何的事都非常标准,优雅而完美。在我还对成绩漠不关心,得过且过的时候他已经领取了学院的最高奖学金。他曾毫不留情地讥笑我是个等待得到父荫的二世祖,使我的心中第一次再次燃起想要打人的怒火,可是他说得没错,除了悠悠,没有人这样讲过我。也许他的目的有些阴暗,但说的毕竟是事实。
  后来我发现他很喜欢抢我的东西,在学院里,曾经向我示爱的学妹,没多久就会出现在他的身边,然后被他一脚踢开。那时我没有在意过这种事,我想这也许会让他有些光火。可是我并不是故意的,早知道他这么渴望打击我,我该礼貌地回应他一下才对。
  我不该把悠悠放到他的身边的。还记得悠悠心心念念渴望得到那本参考书的时候,我曾对她说,好的东西,永远不会尘封,也永远不会只有一个人欣赏。
  这是一句至理名言。
  太宇终于把戒指套在了悠悠的手指上。我的悠悠,属于我的手指。
  我知道,是我把她推到太宇怀里的。
  把自己卖掉还在给别人数钱;乱七八糟,胡里胡涂;表面上天不怕地不怕,可是一谈到感情的事就会把自己包得只余下一双脚,然后一阵烟似地溜之大吉。
  她居然要做太宇的新娘。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遇见的这个让我中招的到底是个什么女人。她除了折磨我哪有一件事做得好?
  可是,那一晚,我听到太宇说:他喜欢悠悠。
  他喜欢悠悠。悠悠答应做他的新娘。
  我找不到我的位置,所以只好选择离开。
  是的,悠悠终于回到了我的身边,穿着五寸高的高跟鞋,摆了一桌鸿门宴般的杀猪全席,告诉我,她五年前是如何像个女侠一样从下水管爬下女寝回应我那首《IBilieve》。我吻了她,尝到了她冰冷嘴唇的甜蜜的味道,感受到她的颤抖,她的不知所措。我们相爱了。开始在五年前,可是直到现在,一切也只是开始。
  然后,一个冰冷的死亡之吻凌空飞降。
  曾经,她对我说:“我不会得到死亡之吻的,因为我是个坏人,老天向着坏人。”我立刻对她说:“我也不会得到死亡之吻的,因为老天要留着我对付你这个坏人。”现实中,我们的话只被老天采纳了一半。
  她不是坏人,她脆弱而又善良,于是她被那个吻击倒。当我奔向她的时候,她飞快地关上了隔在我们之间的那扇门,隔断了我们之间的呼吸。而我,竟然蠢笨到没有感受到她的处境,她的绝望和她对我的珍惜。
  她的手从窗玻璃那边轻轻地触摸我的脸,一切好像回到了从前,回到她失恋酒醉的那一晚,也是在一扇窗外,我看见了无助的她。那时,我走过去,和她在一起,于是我们有了许多心动不已的开始。可是这一次,我竟立在这扇生死门之外,像一个路人,摆摆手,然后走开。
  所以,老天不给我机会照顾她。
  甚至,不给我再爱她的权利。
  我无奈地发现,得与失原来是如此的公平。
  一个月后的那个清冷的早晨,当我陪着她走出医院,我发觉虽然她就在我的身边,可是我清晰地感到她存在的空间于我只是一团凝滞的空气。
  凌利果断而坚忍的太宇永远地得到了悠悠,以生命的代价。
  我该怎么办,我想要回我的悠悠,可是,我竟抬不起头来。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方法告诉悠悠:我比太宇更爱你。
  而且,是真的吗?我真的可以比太宇更爱她吗?
  我回到我的住处,望着每天清晨一张眼就会看到的一株忍冬发呆。那青绿的颜色很刺眼。我细细地回想往事,关于悠悠的,关于太宇的,还有关于我的父母亲的。我发现,对悠悠,我无法放弃,对太宇,我无力争辩,而对于我的父母亲,我却很想给他们一种回答。
  我要告诉他们,我不会娶贞淑,因为我爱着一个叫做悠悠的女人。
  我要告诉他们,以前的事,他们做错了,他们的行为伤害到了一个叫做太宇的人和他的家庭,幸好,悠悠帮助他们给了太宇一个家。他是幸福地离开的。
  我要告诉他们,我发现,原来我想过一种很不同的生活,那就是,为了一种希望,从此不再孤孤单单地只有一个人,一个人看窗外的星星,看汉城天空中游走的白云苍狗。
  我的床头一直有一本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我的CD盘里常常在播放着同一首歌曲《遇见》。当我从我的流行服饰分析和预测中抬起头来,生活的需要好像就是看着这本漫画,听这首歌,等待着一个从两个不同的国度撞到一起的缘会放弃它任性的奔跑,从兜兜转转的街道拐角处绕出一个令人心动的相遇。不知悠悠还会带着她的执拗,背负着太宇的生命,背离我走多久。我和她的“遇见”会在多久的未来?
  我和悠悠其实一直在我们的未来里。我常常会有一种错觉,我好像一直被她拖着手,奔跑在水晶一般的暗蓝色的夜光中,奔跑在校园宽敞的操场上,那一操场的青绿像水波一样波动着最真实的生命的旋律。
  我躺在她的腿上,看到一天的星星集体在她的背后闪烁,而她就像是一个刚刚从星空中降下的天使,消失了真实,淡漠了容颜。她纤长的手指向我逼近,肤色莹白,散发着珍珠的光泽。是的,我被她蛊惑了,如果说以前是喜欢,那么,那个时刻就是最真实的爱了。我的感情也如同被下了蛊一样,一直地留在了那个夜晚,那一片星光之中,那轻轻细细的少女的气息之下。
  没错,这爱,很久很久了。所以,我不会放弃。我一定要成为童话里悠悠所爱的天使,就算太宇曾经为她付出了生命,可是,我该做的是和悠悠一起感谢他。
  因为,其实太宇救助的,是我们两个人。
  小掬问我如果可以许一个愿,我希望可以实现什么愿望。我不打算许愿,就算像她说的,这个愿望是一定会实现的。我还是想靠自己的能力,自己的争取真实地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就像那个雨夜,我走向悠悠,对她说:悠悠,我们结婚吧。即使她摇头,她的眼中充满着犹豫,我依然笑着对她说:我们一定要结婚,而且要得到亲人的祝福。
  我握着她的手,那只手上有太宇送她的戒指,戒指上载满了太宇对悠悠的祝福。那个傻丫头还在犹豫不决,难道太宇付出生命来救助你就是为了要你守着他的这份爱孤独一生吗?太宇不会,一定不会,有这种自私想法的人不可能为了救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
  这个戒指,我会和你一起守护,就像守护一颗易碎却璀璨的心灵。而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所以,小掬,把这个一定会实现的愿望留给更需要它的人吧。最好是一个正在读文并被我们感动的朋友,也许在他的心中有一份至真至纯又至美的愿望。请你,帮他实现。
  (三)爱真的需要勇气(悠悠篇)
  愿望啊,我有好多啊,你让我想一下用哪一个好不好?就是那种不到终极PK不用的带着杀手戬分量的。我要好好地考虑一下。
  哈哈,开玩笑啦。我看过正熙和太宇的愿望啦,好煽情啊。什么天使啊,星星,好像我们该集体到天上住。不要,我不要许愿,在这个故事里,我用一张平凡的面孔得到了很多那种有着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的女人才会得到的好运,再许愿,真就是站着讲话不腰痛了,还不被乱棒打死?
  我不知道小掬从哪里搞来三个愿望,反正她们写言情的都是大话连篇,这愿望的可信度真的很低。其实说到许愿,本来就是气氛和感觉比较重要,其它都是麻麻的啦。好多年前不是有场流星雨吗?整个一个感动中国。可是现在有几个人还会在意他在那天的凌晨一点到三点看着满天的星星许过什么愿?而那愿望又是否真的实现?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住在东北老家,那里一年要过大半年的冬天,我常常是坐在火炕头上看着窗玻璃上的冻结的冰花,觉得它真美,每一个延伸着的蔓枝都像会没入凌乱的无形,超像我小小的一个一个不切实际的梦。长大后就不常想到去看,后来搬上楼,寒冷不再,哪还有冰花啊,只有一窗子的厚厚的霜。
  这就好比我们小时候会相信童话中的王子和公主后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长大后往往不再看童话,就算是偶尔翻一下也会耸耸肩,说出一些很世故的话:幸福,怎么能不幸福,家世好又门当户对,还都是贵族血统,根本不用担心会破产。
  我一直是个现实的人,也确信金钱真的在商品社会很重要。
  如果没有正熙,没有太宇,我的世界将没有童话,只有铜板。
  可是,童话还是降临到我的身上,而我,毛手毛脚地没来得及做一个童话中称职的天使。对不起,正熙。对不起,太宇。
  我知道,这是一个很好很好很童话的故事,你们,是故事中很好很好很天使的人,而我,一直游离在水晶鱼缸的外围,没有勇气面对玻璃窗内的爱。
  我很喜欢我的大学生活,就算那其中我有一段时间像个傻大姐一样尾随在我的硕士生前男友身后,面呈桃花,眼现心形,洒落一路的一厢情愿,情有独钟。可是如果把我花痴的这一段挖出来,其它的时光还是很完美的。我有很棒的室友,她们的故事个个精彩,我有很棒的同学,以老班为代表,日日演绎着大学生小社会的世态炎凉。
  五年前的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走上一条漫长而又幽暗的小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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