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怕缠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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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怕缠郎-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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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著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皮光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日,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著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性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手机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日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麻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著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于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请他们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够请他们补到足,钱由我来贴。”
  “可是冬哥,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龙说。
  一听那庞大的数目,席冬就知道麻烦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会这么大手笔,一丢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来这位情敌先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
  “那就请他们分装成二十份,记住,分装一定要平等,不可独厚任何一束。一个小时后我会去拿花、并补足不够的钱。”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献佛了。
  他怎么可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员工人人有份,她们开心,他也同时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举两得。
  “我知道了。”阿龙把席冬的话对花店员工重复一遍,同时连推带扯地将人赶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办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连同花一起送来的那张小卡你先收著,待会儿我会过去一趟,你再把那张卡片给我。”
  “冬哥,这卡片只写了一句『爱恋你的荣』,其他什么线索也没有,留著有用吗?”
  “山人自有妙计。”席冬嘀咕一声。“总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个小时我就会过去。你千万要稳住,别露馅了,知道吗?”
  “冬哥,我办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麻烦了。”说完,两边各自挂了电话。
  席冬转向母亲。“老妈,今天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带去给小晴吃的?你帮我准备一份好不好?我一会儿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妈妈看著儿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欢小晴,不是拿人家当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还会有假吗?”
  南妈冯想了一下,摇头晃脑地道:“儿子耶,不是老妈损你,不过追一个女孩追了十七年还追不到手,你还真是有点逊。”话落,走人。
  房里独留席冬吹胡子瞪眼睛。“妈的,老虎不发威被当成病猫了。”他高举右手。“我席冬对天发誓,一定要在一年内追到沈涵晴当老婆,在四十岁前生下第一个孩子。”
  他,等够了。
  第三章
  当席冬把玫瑰花和饭盒送到妍美容工作坊时,一群女人简直乐疯了。
  尤其他嘴巴甜、样貌又好,几句拍捧吹哄,让整间工作室瞬间充满欢笑,连心姐这种久历江湖的老将也给捧得几乎飞上青天,更遑论其他人了。
  “哇,好漂亮的花!阿冬,你真是浪漫,将来哪个女人嫁了你,铁定幸福。”心姐满脸陶醉。
  “没错。啊!我真想当那个幸运的女人。”俏美轻声咕哝。
  “如果哪个男人能这样三不五时给我一个惊喜,我恐怕连心都要掏出来给他了。”又是一只自愿扑火的飞蛾。
  “我也要、我也要。”看来以爱情为生命的女人还真不少。
  “你们把我说得太好啦!”席冬表面高兴,心里却浮著丝丝苦楚,因为……
  他最想讨好的沈涵晴,反而最不受诱惑。
  “可是好端端的,冬哥干么送大家花?”
  “感激心姐对敝公司的大力帮忙啊!”席冬随意捡了个藉口。
  “我?”心姐倒愣住了。“我有做什么吗?”
  “你不是答应派人到巴黎出差?这可解了我一个大大的难题呢!”
  “就为这个?”心姐失笑。“生意是互惠的事,还要你这样破费,真是不好意思。
  “
  “哪里,不过一点小小意思,算不了什么的。”席冬一派大方。
  心姐很高兴。
  沈涵晴却黛眉轻蹙。“但这么多花,一定不少钱吧?”
  俏美一副快昏倒的样子。“小晴,男人偶尔花点钱买花哄女孩子开心,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千万别为他们省这种钱。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结婚周年的时候,丈夫问妻子,想不想要一束花,妻子说,别浪费钱了。结果终此一生,丈夫再没有任何浪漫表现。你不觉得那样的婚姻很可怕?”
  “不会啊!浪漫又不能当饭吃,做人还是实际一点好。”沈涵晴很认真地说。
  “问题是,太实际男人就不喜欢。你就算没看过,也该听过,很多男人就是嫌家里的黄脸婆太斤斤计较,不够风情万种,才会捧著大把大把的钞票往外发展。”心姐跟著开口。
  “可我见过的,比如我妈、或者席妈妈,这辈子都没跟老公讨过一束花,我爸和席爸爸也都没外遇啊!”
  席冬拍拍她的肩。“小晴,咱们身边两位妈妈之所以不讨花的原因是,她们爱珠宝胜于鲜花多多。但相信我,两位爸爸绝对宁可送花,也不愿年年辛苦赚钱,就为了给老婆买首饰,哄她们开心。”
  好半晌,沈涵晴瞠目结舌。“我都不知道。”
  这是当然的,因为她从小就对“情”之一字特别迟钝嘛!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弟弟们闹她是因为喜欢她,隔壁桌男生拉她头发是想吸引她的注意,男同学欺负她是希望她多放一些目光在他们身上……她其实一直很有人缘。
  不过就因为她够钝,加上他保护网超厚,她活到二十七岁,依然没谈过恋爱、没交过任何男友,只以为是自己男人运特差,人见人嫌。
  “不过……”她迟疑了一下。“花跟珠宝比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花耶!”这跟哪个价值高无关,她只是喜欢花的生气,它们会香、会绽放、也会枯萎,样貌多变而眩目,比之一迳儿晶光闪烁的珠宝更添了分活力。
  闻言,一伙人疯狂大笑。
  其中,俏美叫得最大声。“将来娶到小晴的人有福了,结婚纪念日只要一束鲜花便可打发。”
  沈涵晴欲驳无言,只胀红著一张俏颜。
  席冬也笑,却是温和与宠溺兼具的那种。
  “没关系,我也比较喜欢花。在我的心目中,有生命的东西更具魅力。”
  跟她一样耶!沈涵晴有些感动。
  瞧他们之间情潮暗涌的,俏美忍不住打趣。“这样看来,你们两个可说是天生一对,几时请喝喜酒啊?”
  “俏美!”沈涵晴恼羞成怒,直追著俏美要打。
  心姐笑看著她们半晌,之后转向席冬。
  “你花了不少钱吧!”她以为他为了哄沈涵晴开心,不惜砸下钜资,心里也是温暖的。哪知,席冬的贼可是附保证书的,才没那么容易损及自己荷包。
  “不会,花店的人我认识,全算批发价,很便宜。而且各位平时帮我这么多忙,我都没有一点表示,偶尔花点钱感谢一下,也是应当的。”他一派绅士样。
  但一旁帮忙捧花进来的阿龙却险些笑翻了。
  席冬当然不觉得这些花贵,因为花钱又不是他出的,他顶多付了三百块重新包装。
  不过那位真正的花主儿可要倒楣了,得付上万元呢!
  呜呼哀哉,且让我们为那位“荣先生”默哀片刻。
  当妍美容工作坊一干美容师因为席冬的温柔体贴而感动得眼眶泛红时,只有沈涵晴的脸色是黯淡的。
  她想起早上被一个客户骂了一顿,因为对方比约定时间晚到两个小时,她以为对方不来了,遂另接新客。
  想不到那位夫人此时到来,瞧见她没待在门边等著恭迎贵宾,气得直嚷嚷要心姐解雇她,否则要工作坊好看。
  后来是心姐哈腰又赔礼,再送一次全身美容,方才解决这桩消费纠纷。
  但整件事仍让沈涵晴倍感无奈。
  “这年头愿意肯定别人付出的人越来越少了,很多人以为花钱的就是大爷,其实,我们凭劳力赚钱,又哪里低人一等了?”
  席冬猜到她可能受了什么委屈,拍拍她的肩。“所谓使用者付费。我卖服务,你出钱买,大家是一样的。”
  难得有人与她同样想法,沈涵晴开心的直点头。
  “我就是这样说的。”不过却把那位客人气得更惨。她歉疚地望了心姐一眼。“心姐,那个人不会真去消基会投诉我们吧?”虽然她不认为自己有错,但万一闹出事情,工作坊的名声依然会受到影响。
  心姐大笑。“不会的,她们那种官夫人最重形象,才不会想闹这种负面新闻。”
  “那就好。”沈涵晴吐吐舌,安心了。
  席冬也不多问,只把饭盒交给她。“好啦!别想不开心的事,老妈准备了好东西给你,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他说,心里却悄悄记下这件事。如果沈涵晴得罪的官夫人真如心姐所言,就此算了,那便罢,否则,他可得帮她小心处理掉才行。
  其实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沈涵晴手下功夫扎实,态度也棒,就是说话不够圆滑、太直接了,很多人听不得真话,往往会被激怒。
  席冬曾暗中帮她解决过几次麻烦,却从没跟她提过,一来,不想让她知道他私下的行为;二来,他很欣赏她简单直接的个性。
  平常他在公司跟一堆人勾心斗角已经够累了,不想连私生活都要讲心机。他希望有个纯真的另一半,可以和他一起创造愉悦的未来。
  “啊,席妈妈做的菜最好吃了。”沈涵晴好开心。
  “那我们呢?”俏美闹他。“阿冬,你不够意思喔!有好吃的只给小晴,把我们全给忘了。”
  “这可不能怪我。”席冬高举双手做投降状。“从小到大,我老妈最疼她了,连做儿子的我都没这等好福气呢!”
  心姐看了看饭盒里的菜。“红焖笋、茄子酿肉、凉拌苦瓜、葱煎蛋……全是小晴爱吃的嘛!伯母可真够了解小晴口味。”
  沈涵晴也很开心。“对啊!从小到大,我每回去冬哥家,席妈妈就会特别煮我喜欢吃的东西,她好疼我的。”
  沈涵晴哪里知道,这一切全是席冬制造的假象。
  沈、席两家不过是邻居,席母哪有这么多心思去注意隔壁家小孩喜欢吃什么,母亲辛苦做菜全是为了儿子。
  席冬细心观察沈涵晴的喜好,再转达母亲表示他偏好那几味菜色,央求母亲多煮一些,母亲疼儿子,自然努力达成儿子的要求。
  席冬再借花献佛拿去讨好沈涵晴,日积月累下来,人人都当席母疼爱沈涵晴,对她呵护倍至。
  席冬打的好主意是,日后他娶了沈涵晴,母亲以为媳妇的喜好与儿子相同,将十分欢喜,婆媳问题自然减少。
  不过倒是难为他为了适应她的口味,费尽千辛万苦。原本,他是不吃苦瓜、茄子、葱、蒜……这些东西的。
  席冬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查出那位花大钱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却中途被他A走、另作人情的“荣先生”真实身分。
  其实,他花的工夫也不多,只不过又多请了几名工读生,日夜埋伏妍美容工作坊,及其宿舍附近。
  照他过去为沈涵晴驱逐狂蜂浪蝶的经验来看,“荣先生”既然大手笔送大礼,必然迫不及待想看到美人千恩万谢的娇态,他不会藏太久的。
  果然,当天下午,“荣先生”准时出现,守在工作坊门口等著佳人下班,顺便表现一下他的温柔。
  然后,两人一块吃一顿烛光晚餐,接著上山看星星,他会趁著她发冷的时候,搂住她的肩,最终……淫笑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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