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归想,他还是没这么做,让他心情好一点的是,亚历士的右眼和他一样都肿了起来,而且这次是他把这家伙给KO掉了。
现在想起来,他还是一阵的痛快!
刚刚那一拳让他大出多年来积压在胸中的那口怨气。
算了,看在这点份上,别和他计较大多好了。
亚当扶著亚历士一起回到楼上,拿了片冷冻牛肉给亚历士,放在肿起来的眼睛上冰敷。
“Shit——”亚历士把肉片敷上,痛得忍不住咒骂出声,他仰著头,背靠在椅子上,用完好的那只眼瞄他,“亚当,你这里有没有酒?”
“只有伏特加。”亚当用同样的姿势瘫坐在椅子上。
“来一杯吧?”亚历士说。
“你喝醉怎么回去?”他动也不动。
“你就不能收留你哥我一个晚上吗?”亚历士苦笑问。
“我这里又不是旅馆。”亚当闷哼著,不过还是起身从柜子里拿出那瓶酒,替自己和他倒了一杯,“喏。”
亚历士轻啜了一口,任那强烈的液体滑入喉中,舒缓紧绷的肌肉。
他闭上眼,叹了口气,开口问:“你要回家过圣诞吗?”
亚当回复原先的姿势,瞪著天花板,好半天才道:“再说。”
“娃娃会送你那只狗,真的不是故意的。”虽然之前已经说过一遍了,不过那时亚当根本听不进去,他还是忍不住重复澄清。“她不知道,我也不晓得她竟然会送你那个。”
“我晓得。”他说。
亚历士沉默了好一会,又啜了一口酒,才道:“你别怪娃娃她们,那些女人只是担心你而已。”
亚当闻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是爱管闲事吧?”
“大概。”亚历士笑了出来。
“真不僮你喜欢她哪一点?”他轻哼一声,一边嘀咕著。
“很多,不是只有一点而已。”亚历士嘴角噙著笑,挑眉开口,“你呢?我听娃娃说你很喜欢对面那位小姐。”
亚当一僵,本来已经消去的那股子恼怒又复而上涌,万分不爽的脱口道:“我才——”
“亚当!”亚历士开口打断他,坐直了身子,拿下肉片警告他,“别说会让你自己后悔的话。”
他瞪著亚历士,闭上嘴靠回椅背上,一口气却憋在胸中不上不下的。
“你喜欢她吧?”亚历士看著满脸不爽郁卒的小弟,只觉得一阵有趣。
亚当脸色更加难看,双手抱胸,一语不发的瞪著他。
“想不想知道她为什么赶你出来?”亚历士挑眉问。
妈的,那些女人真他×的全是大嘴巴!
亚当一阵尴尬,又气又恼,却还是该死的想知道为什么。
他不懂为什么他这个当事人不清楚的事,亚历士却会晓得,但这家伙怎么说也结过两次婚,也许他该死的真的知道那女人为什么会——
妈的!
他张了张嘴,好半天才有办法粗声开口,“为什么?”
亚历士微微一笑,“因为,只有喜欢是不够的。”
“什么意思?”亚当有听没有懂,不爽的再问。
“剩下的你得自己想。”亚历士向后靠回椅背,将肉片敷回肿起来的眼皮上,心情愉快的道:“对了,我老婆要我转告你,乔可目前在大宅,要你不用担心。”
乔可在洛杉矶?!
他一惊,整个人坐了起来,“它为什么在那里?唐琳人呢?”
“咦?你不知道吗?”亚历士老神在在的说:“因为你把人家弄哭了,白云她们那天不放心她的状况,所以第二天又去找她,她们几个很谈得来,后来唐小姐说她接了一个摄影的工作,就拜托娃娃照顾那只狗。”
她走了?她竟然连说都不说一声就走了?
不对,等一下,亚历士刚刚是不是提到工作?她去工作?!
脑海里某根神经啪地一声当场断掉,亚当脑海里瞬间一片空白,没来由地一阵恐慌,“你说什么?”
“唐小姐把那只狗托给娃娃照顾。”
“不是这一句!你刚说她去工作?”
“对啊,她接了一个工作,昨天就出国了。”
她才刚有办法拿起相机就跑去工作?她感冒才刚好没多久,连站都站不稳,竟然就跑去工作?那该死的女人每次去的地方不是边疆就是蛮荒,她那种虚弱的身体怎么可能还有办法上山下海,她不死在那里才有鬼——
“哪里?”亚当面如死灰,揪著他的衣须问:“她跑去哪里工作?”
“巴西和秘鲁。”亚历士眼底闪过狡黠的光芒,开口补充:“亚马逊河流域。”
第十章
浩瀚如海的河面反射著金阳,那片金灿灿的水而亮得几乎叫人睁不开眼。
她坐在船头,拿著相机,用乾净的布擦拭著镜头,清理她的生财器具。
这鬼地方又闷又热,河面上虽然偶尔会吹起风,但那热风吹在汗湿的皮肤上,却教人更加不舒服,船艇一路行来,通常只有在经过那些纠结蔓延的藤蔓树荫下时,才会感觉清凉一点,不过树荫下蚊蚋虫蝇却多得吓人。
没有多久,她坐的船艇离开主河,弯进一条支流,穿梭在雨林中,船艇在小河中掀起波涛,岸边的浮游水草随著水波上下浮动晃荡。
唐琳清好相机,刚把所有器材收回除湿的箱子里,装上底片时,就看见前方一条美丽的蟒蛇蜿蜓攀在一根粗壮的树干上,她示意开船的印地安人瓦曼慢下速度,让船艇缓缓滑过它身旁。
她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连拍了数张相片,再比手势示意他继续前进,回到他们这几天扎营的地方,途中她又拍了上百张相片,从动植物到风景照都有。
说真的,她工作的地方一向不是很舒适,但越是偏远、没有人工斧凿的地方,大自然呈现出来的景象,越是教人震撼。
一只鸟羽鲜艳亮丽的金刚鹦鹉翩翩从她头上越过,她差点来不及捕捉它,然后底片又用完了,她又换了一卷上去。
她总是尽量把握机会拍照,即使她的技术已比当年一开始拿相机时要好上许多,她每次拿起相机时却仍维持能拍多少就拍多少的习惯,长年来的经验让她晓得,好的相片永远不嫌少,这张角度好,也许下张角度会更好,这秒光线好,也许下一秒光线会更好,相片这种东西不洗出来,根本无法确定是不是真的抓到了那一瞬间的感动。
小河支流穿过一片不见天日的林荫后,前方豁然开朗,岸边出现他们几天前整好的营地,营地里冒著炊烟,她远远就闻到食物的香味。
她背起装摄影器材的箱子,准备在船艇靠岸后上岸,却一眼看见那个体格壮硕的男人站在岸边。
一瞬间,她以为是自己认错了,毕竟在她记忆中,那男人几乎从头白到脚,根本不像眼前那站在岸边,肤色晒成古铜的猛男,而且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平常叫他去公园就像要了他的命,何况是这蛮荒湿热的雨林。
但是……她也从没见过谁有像他那样淡金的发色……
船艇越开越进,她心跳加快、喉头一阵紧缩,他的面容越来越清楚,他表情看似平静无波,那双琥珀色的瞳眸却闪著金光。
瓦曼熄了引擎,技术良好的将船艇停在营地前。
是他没错,他晒黑了。
他涉水来到船边,伸出手挽住她的腰,一把将她抱上岸。
怔仲的望著他,她还是有些茫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在这里做什么?”他放她到地上时,她忍不住开口问他。
“你说呢?”他两只大手仍搁在她的腰上,没有缩回,低头俯视著她,压抑著怒气问。
来这里两星期了,她一直避免让自己去想他,她本来还以为时间会淡化她对他的感觉,但此刻心跳仍跳得飞快,她还是想一头缩进他怀中,索取他的温柔,还是想用力摇晃他的脑袋,强迫他说爱她。
没用的女人……
他该死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瞥开视线,哑声把话题带开,“你来这里多久了?”
“两个星期。”他几乎是咬牙将这句说出来的。
她一僵,倏地又抬起头,瞪著他,“你说什么?”
“我跟著你后面来的。”他抓狂了,积压了两星期的怒气和担心一口气全爆发了出来。“你他妈的不知道自己病才刚好吗?哪里不去,偏要跑到这种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我——”
他摇晃著她,怒气冲冲的破口大骂:“你到底在想什么?你没有脑袋吗?为什么出来也不和我说?我给你电话给假的啊?你手机为什么不开著?”
“你———”
“还有你们为什么没有照路线走?我整天在这条鬼流域两旁的雨林里钻来晃去的,连续两个星期都没你的下落,你知不知道我担心得快疯了?”
一再被他打断,唐琳本来有些恼火,听到最复一句,火气却莫名消了大半。
他担心她?还在亚马逊河流域晃了两星期?
她挑眉,抬手直接压住他的唇。阻止他继续说话。“亚当,闭嘴!”
他眯起眼,开口又要再骂,她连另一只手都伸上来,一起压在他嘴上。
“我有话要说!”她说。
他两眼仍冒著火,不过终于安静了下来。
“第一,这里不是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亚马逊河流域是块老天爷赐给人类的瑰宝,光是在这片雨林里,目前确知的就有至少八种灵长类动物、三百五十种鸟类、三十七种蜥蜴,和美洲豹、树獭、犰徐、食蚁兽、猫头鹰、黑蜘蛛猴出没。”
她看箸他,平心静气的说:“第二,我的手机忘了打开电源,等我想到时,它早掉到河里去了,那地方有食人鱼和鳄鱼出没,我半点也不想伸手下去捡,还是你希望我被吃掉?”
他闻言心惊的白了脸,想说话,她两手却还是压在他嘴上,开口继续道:“第三,谁和你说我们没有照路线走的?”
他眯眼皱眉,伸手指指她压在他嘴上的手,她才松开两手,便听他冷声问:“你们有照路线走?”
“亚丽莎主持的这份杂志才刚起步,我不可能扯她后腿自作主张更改路线。”
他僵住,跟著就回身迈开大步,喊著某人的名宇,连连破口大骂:“孟克,你这个该死的王八蛋,立刻给我滚出来!”
“你找孟克帮你带路?”她问言一愣,忙拉住他。“孟克·哈里斯?”
“你知道他?”他停下脚步,满脸不爽的瞪著她。
“她当然知道,她第一次走亚马逊河就是我带她走的。”一个男人从营帐中走了出来,他看著亚当露个一笑,慢条斯理的说。
“老孟?”她看到那人惊呼出声,抛下亚当就飞奔过去。
孟克一把抱住她,笑著问候:“丫头,你好啊。”
“你怎么会来的?”她惊喜万分的回抱住这个如兄长一般的男人,仰头看他,“我以为你退休了!”
“亚丽莎来找我,说有个菜鸟想到亚马逊河找你。”孟克笑咪咪的说,“我想说很久没看到你这丫头了,所以就来了。”
什么菜鸟?妈的,这王八蛋果然是故意带著他在雨林里乱绕!
亚当一脸臭黑,见这男人还一直抱著唐琳,一股醋劲上涌,他忍不住伸手将她拉了回来,火大的道:“我话还没说完!”
“什么话?”孟克嘴里咬著一根草,挑眉插嘴。
亚当为之哑口,恼怒的瞪著他,“那不关你的事!”
又是这一句!
唐琳神经一绷,莫名恼火的推开他,冷声道:“他关心我,我的事当然关他的事!你有话就快点说一说,没事就赶快回去,我还要工作!”
他脸色铁青的瞪著她,不懂她为什么又突然生起气来,他大老远从北美跑来,被这家伙在丛林里恶整了两星期,她却赶他回去?
见他一句不吭,她冷著脸背著摄影箱转身走回营帐里,他气得说不出话来,只想一拳打掉那站在营帐门口,名唤孟克的男人脸上的可恶笑容。
“丫头,你爱他,对吧?”
星空下,虫呜唧唧。
唐琳一语不发,只是坐在营火旁,低头将箱子里的防潮矽胶一一拿出来烘烤弄乾。
孟克也不介意,只是将一颗花生丢进嘴里,看著她,好笑的道:“亚丽莎和我说他长得很像萨奇时,我还不信,结果看到他本人,还真把我给吓了一跳。”
“他才不像。”她闷声咕哝著,“萨奇才没他那么胆小上
“我原本也以为他很胆小,一开始他光是看到毛毛虫就吓得脸色发白,一只小水蛭都能让他僵硬发直,我还以为不用一天他就会夹著尾巴跑回去了,没想到他能撑过两星期。”孟克看著她,好奇的问:“他为了你都可以大老远跑来,克服他的恐惧,跟著我在雨林里到处跑了,你到底还在气他什么?”
她摇晃吸湿饱和的粉红色矽胶,它们在炭火的烘烤下逐渐转为乾燥的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