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不同的时候用不同的说法说服别人也说服自己。
琛
琛就读的学校并不很大,但是颇有名气。她学新闻,英文好得可以随时写一首一般蹩脚的英文诗。里面的语法错误不到三处。
我认识她的时候是在火山,那个在北理门口的学生娱乐场所。她穿着一条粉蓝色的裙子,腿很匀称修长。头发染成酒红色,在灯光下柔顺地泛着光芒。这里多的是来寻找一夜情的饥渴的大学生们,喝了酒,在昏暗的灯光下一切都可以肆无忌惮,或者无所顾忌。我对此并没有异议,我喜欢直率坦白的所有东西。坦白让人放心,里面没有陷阱,或者有,但是心甘情愿。心甘情愿总是好的,至少无可埋怨。
我一直觉得像琛这样吸引人的女孩子不该出现在大学。好成绩的美女实在是可遇不可求。
在角落里坐着的一个男生一直在喝酒,我在阴暗处不易察觉地观察他,他喝酒和一般失意的人不一样,他小口小口地啜着,我喜欢看他近乎怜惜酒的那份神情。他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他的眼睛,他抿一口酒然后抬头看舞池,看DJ,或者只看他的酒杯,偶尔会把杯子举起来对着灯,表情模糊。
然后琛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面。半长不短的头发被她胡乱地打碎,她几乎一直在笑着,她的眼神狡黠地瞟我一眼,唇角就漾开笑容。
我漠然地凝视她,直到她的眼光掉开。很多时候我不喜欢别人盯着我,很压抑的感觉让我不自觉的反感和厌恶,每到这时惟一的选择就是用眼睛表达我的不喜欢,偶尔,也用语言。
很久以后琛说我温柔。她就是喜欢我的柔顺。我不反驳,因为懒。就像我懒得违背她的意思而让她觉得我柔顺一样。柔顺的女孩子是好孩子。有一个形容词叫做乖。
是她先接近我的。我很久都不明白,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喜欢同性的,她撒娇,她孩子气,她喜欢偎依,她是纯纯粹粹的女生。但是她接近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让我留下我的电话号码。这是第一个让我留下电话号码的陌生女孩子。所以我给了她。
“找302的楚玳。”我说,她笑,代表她听到了。
……我爱你
那一年的寒假我没有回家过年,应该说是没有回家乡过年。我第一次感受到零下的温度,却比在温暖的南方还穿得少。
留下的学生都住在宿舍里,尽量地凑成六个人一间,她们买了电饭锅来做火锅。我抱着厚厚的《辞海》用钢笔一个字一个字地抄在白纸上。我的桌子靠窗靠暖气,我写一会儿就会把手放在暖气片上焐,在缓过来的那会儿我就看外面的雪。饿了就泡方便面,小口小口地喝汤,小心地不弄脏桌子上的稿纸。
电话在走廊上,声音是很刺耳的那种。每次午夜的骚扰电话都让全楼层的人心惊。
那天夜里我继续前夜的失眠。我在黑暗中玩弄着那张纸片,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同学帮我记下的来电问候语。我抚摩纸上的字迹,我数到第三行,那上面写着:玳子,情人节快乐。琛。
我毫不掩饰地无声笑着,翻了个身,碰到钉在枕边的沉重的书架,书哗啦一下全掉下来,砸到我的头。
走廊外电话在响,执着且刺耳,我爬起床去接。走廊上的窗户开着,风很大,吹得树哗哗地响,我披了件毛衣,还是冷,于是再拿上热水袋抱在怀里。“找哪位?”“找你。”
“……琛。”
“我想给你唱歌。”
“你唱,我听着呢。”
想你穿的一袭白衣依然在我眼前飘忽不定
噢咿耶咿你来时的漫不经心依然停留在我的回忆
哪咿耶噢这是不是爱情谁知道这故事的结局不重要
但曾经拥有的一切何必去强求
何必去寻找
那白衣你也许已扔掉
像感情陈旧无人看好
但曾经拥有的一切留不下带不走不能忘
这尘烟已随风散尽
我还是没能看透你的心
那白衣已如雪融逝
我却无法将你全部忘记
“还有一分钟。”我提醒,我已经听到提示音,我猜她用的是卡。
“玳子,你把我放在什么位置?”
“……你希望我把你放什么位置,我就把你放什么位置。”
“我不是希望,我只是要知道你把我放什么位置。”
“……没位置。”
“……我爱你。”电话喀一声挂掉。然后是长长的盲音。
我回到床上后开始想她,想到的想,而非思念。她不是第一个对我说喜欢我的女生,但是她是第一个用“爱”这个字的,对于爱,我很小心,我始终觉得这个字代表责任,所以我通常只说喜欢。我想我不会爱上什么人,无论男女。我想起我的宝贝,我在每个有风的深夜下楼去找它,我赤着脚,我从那四只猫里闭着眼把它抱出来,我把我的脸贴在它的身上,我听它呼吸着的咕咕声,我的头发和它的毛混在一起,不分彼此。
我痛苦地蜷成一团,牙齿咬住下唇。
让我……永远只属于你
那个冬天很冷,我和琛常常偎依在她那张粉蓝的床上看同一本书。我们吃同一片口香糖,我们躲在被子里亲吻,然后剧烈地喘息。
我从来没有想过将来,我觉得我这样已经没有将来可言。我陷入冥思的时候,她会用我的头发挠我的脸:“玳子,冷么?”“冷的。”“穿了几件?”“三件。”“是三件半吧!”“呵呵,那半件可以忽略不计的。”“感觉不一样……”
我们十指纠缠,为了取暖,靠得很紧。我能感觉到她脖子上的贺兰石坠子,冰凉地滑在我的胸前。我喜欢她亲在脸上的触觉,冰凉柔软的嘴唇,一层湿湿的润唇膏贴在脸上,很甜蜜。抱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柔软,每次睡着,她的手会搁在我的腰上,头贴在我的肩窝。睡衣的扣子散开,露出红色的内衣。唇角向上微微扬起,睫毛鬈曲。
她喜欢漫画,那个叫由贵香织里的日本漫画家所有的作品。
“没关系!你杀吧。如果,你愿意在杀了我之后,还把我的尸体吃掉……早煮晚煮,做一道粘稠的浓汤,然后,连骨头都要啃干净,将我整个人都吃进你的身体中,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成为你的血你的肉。让我……永远只属于你……”她笑着念里面的对白给我听。
“你向往这样激烈的感情?”我问。
“这样才叫完整。爱情本来就该是这样的。因为无论两个人贴得多么紧,也无论做爱的时候怎么结合,最终都是要分开,最终都是两个单独的个体。如果像螳螂一样,吃掉对方,那么就成了一个完整的个体,永远在一起。”
“失掉一条生命得来的完整?”我冷笑。
“爱情本来就是以牺牲为幸福。总要有人牺牲的。”
“你要我牺牲吗?”我抬眼看她。
“我牺牲。”
“我不吃猪肉。”我呵呵地笑。
“对,你只和猪睡而已。”她吻上我的脸。
我不反驳她的任何想法,我也不接受她的任何想法。我喜欢她娇俏的脸蛋,我喜欢她酒红的头发,喜欢她浅浅的酒窝,喜欢她暗红的星形的别针。这与爱情无关。我知道我喜欢上了有人陪着的感觉,这很危险。
很多时候我尽量让自己少想,于是我得拼命看书,这样才能使大脑呈现一片真空状态,在无书可看的时候,我就抄那本永远也抄不完的《辞海》,或许我是在浪费生命,可是所有的人都在浪费生命,浪费不要紧,只要每一次都是全新的浪费,而不要重复。
学校
我谈不上对学校失望,或者对学校生活失望,因为我根本就没抱希望。这个学校有数不清你见都没见过的人站在上方耀武扬威。当我听说一个不知道钱钟书是谁的女孩子当上文学社的社长时,我对这所学校彻底没了耐心。
我毕竟还是没有上北大,这代表我永远不能用鼻孔看人。我对这个没有任何遗憾,如果妈妈不在了,任何大学的文凭都是不具意义的。我觉得我以前一直是在为了她而活着,我所有的努力所有的目标全部围绕着她的意志而确定,于是她走了以后,我手足无措了。
学校有无数的娱乐活动,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是校园歌手选拔赛。刚听到这个活动名称的时候我以为是一个人拿把吉他坐在麦克风前自弹自唱自编的一首曲子,所以无限向往前去观看,后来发现所谓的校园歌手和我想像中有很大差别。这只能说明我的常识比较浅薄。
只是我实在无法理解,这些人唱歌都唱成那样了居然还来参加比赛,无法理解的时候我想起刚来的时候班主任对我们说进了大学要学会自我推荐。可是如果推荐自己的弱项,那和自我毁灭有什么区别?
那天晚上我很忧伤,我强烈地知道我再在这个学校里呆着我会完蛋。然后理智告诉我我别无选择,然后我听见一个高亢的男声。
这个人在唱郑秀文的黑盒子。复赛的时候唱了王菲的梦中人。他说纯正的京片子,戴着眼镜,斯文秀气。
散会的时候他拦住我:“请问一下,现在几点了?”我看看他,伸出手臂,顺便把袖口拉上一点。那里并没有表。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谢谢!”我转身走开。
这是我在这个学校惟一愿意记得的事情。
誓言其实不需要说出口的
妈妈去世以后我睡觉时一直用一种很平整的姿势躺在床上,我想我死了以后就会用这样的姿势也躺在停尸床上。双手平放,两腿笔直。在那之前我一直是蜷缩着睡的,四季一样,因为我冷。每次闭上眼睛之前我会四下看一圈,我对自己说对不够完美的东西闭上眼睛。然后闭上眼睛,开始胡思乱想。
我在黑暗中凝视这个世界,好像很干净。
和琛分开半个月后我去火山玩,一个人。我不爱跳舞,我喜欢的只是嘈杂的感觉,吵到神经都隐隐作痛,然后离开,回到安静中。
我一直都只要矿泉水,冰着的,在不想胃疼的日子,我会在口中含暖了再吞下。我穿那种在霓虹灯下奇异地泛光的颜色,我看那些小虫不要命地不断撞过来。
琛的柔情漾溢眼底,对着别的人,男人。我透过水杯看她,荡漾着的水波渐渐平息。她的视线转过来,我像以前一样漠然地凝视,然后她走过来。
“多久了?”我问她。
“什么多久了?”
我看了看那个正望向这边的男生,我微笑:“其实你一直都是正常的。”
“……”
“你认真过吗?”
“当然有。”
“不完美,也要精彩。”我的唇角扬起,我平静地离开。
关于牵手的誓言,关于螳螂爱情的理论,关于筠子的歌……誓言其实不需要说出口的。
玳子,我给你找了个新妈
第一个暑假到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北京呆了一年。七月底我和林凡在北京租了间小屋,距离鲍家街43号后门有一分钟的距离。我们当时的日子除了每天闲逛还有就是回来睡觉。林凡在等公司的通知,我在等学校开学。七月二十八号我打电话给我爸爸,亲爸,我想告诉他我不回去了。
“玳子,我给你找了个新妈。”
我要说的话被噎住,我把听筒换一只手,很快地说是吗我也找了个男朋友。
“哪里的?”
“日本留学的。”
“你自己要注意点,不要……”“我过几天回来看看。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我打断他。
“结了半年了。一直没敢告诉你。”
“哦,我过几天就回来。好了,挂了,再见。”我和家里的人通电话从来不会超过一分钟,严格控制,因为不知道除了钱还有什么好说的,而要钱只需要一句话就够了,别的话全是陪衬。我学不会含情脉脉,于是藏拙。
回到小屋林凡正坐着摆弄她的复读机,弄到不耐烦就重重地一扔,顺势倒在床上哼无聊。
“过几天你会更无聊。我得回去一下。”
“为什么?你不是说了不回去的吗?我来前你爷爷还说你走的时候说了永远不回去的。”
“我爸爸结婚了,我去看看我小妈。”我开始收拾路上要看的书和磁带。
“玳子……没事吧?”她从床上爬起来。
“没事。”我递过去一本书,“《小王子》,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你可以看看。”
我快速地收拾着一切,不断地把衣服叠好又不小心弄乱,床被我搞得一塌糊涂。我停下来,我跑出去,我手指僵硬地拨号码:“江城,我要回家,你陪我吗?”
“需要还是必要的?”他沉默了一会问道。
“陪还是不陪?”
“什么时候走?”
“如果买得到票,明天吧。”我的声音开始干涩。
“我去买票,晚上给你电话。”他挂掉。手机被我松手摔在地上。我蹲下,泪珠掉在地下,在灰尘上滚一滚,不见了。
如果你不希望
三年前我和继父大打出手后我从那套住了五年的房子里搬了出来,我和同班的一个女孩子租了间屋子继续生活在冰城。因为我无处可去。这样的情况下还敢和继父闹翻是需要勇气的,在某些时候,我勇气异常。
他说我妈妈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