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剑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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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剑情缘- 第1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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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西域,据说在几千年前,人口足足能有一亿,这几千年下来,人口已经不足三千万,被气候变化逼迫,都搬迁到大宛城以北,至天山南麓这片区域。



大宛城,昔日西域草原上的明珠,现在已经成了干湿之地的交界点,面临着一年赛过一年的干旱的威胁……



以上,都是刘火宅道听途说来的,真赶到了大宛城,刘火宅才意识到,干旱的威胁是多么的严重!



这竟然……是座规模丝毫不逊色神都洛阳的大城。



占地数百里,人口上千万,还是一缩再缩之后的规模。



不过只要想想,这座城至少已经三千年,自从楼兰古城消失以后,就始终是整个西域政治、化的心,有如此规模也是顺理成章的。



相比大宛,洛阳从大周才开始成为神都,在那之前并不起眼,长安,则是大周之前的大汉的都城……



原大都的兴盛与没落此起彼伏,从无三千年始终如一的坚守。



不过所有原大城,至少有一条,是大宛完全无法相比的——所有的原大城,无论天南地北,必然临江或者临河。



御剑飞到大宛城上,就着八月十五的皎洁月光,看着黑夜,大宛城里那一条条与原不同,透着异域风情的街,刘火宅立时意识到大宛城面临的困局。



再加上,迷宫地下的际遇,神秘老人的托付……对老人所说的,事关西域三千万生民的信息,刘火宅隐隐约约有了几分推测。



假如玉牒消息真的因为那个,这一遭走的也算值了!



不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道之所趋,这与他内心深处,向往道法神通的初衷,也是相符合的。



和他当初在洛阳城,与风萧萧一起惩奸除恶的行为,也是相符的。



醉仙子的劝解,没在他心留下丝毫印记……



想及这点,不由自主的,又想起了远在万里之外,担心牵挂的那个人。



自己终于逃出来了,虽然没法第一时间就去找她,应该想办法,给她送个口信才对。



如此这般思索着,刘火宅大宛城按落了飞剑。



想要去迷踪原,须得打探迷踪原方向,想要打探消息,又有什么地方,比客栈里的店小二更加消息灵通?



在城灯火最亮的街上,寻了一家客栈翻身下剑,刘火宅步入厅堂,大锭的银子直接砸过去,砸的睡眼惺忪的店小二一瞬间眉花眼笑,眼冒精光。



难得钱包里又充裕了,得了神秘老人的大笔馈赠,此时不充大爷又待何时?



“天字号客房来一间。”奔波多日,大战连场,刘火宅也需要休息了,就算要去迷踪原,也得歇歇脚再说,“顺道打听两个事。”



“少侠,您尽管吩咐!”恭谨的笑着,店小二迅将刘火宅全身上下扫了个通透,得出了大体的推断,“厨房,烧点热水,给客人洗洗风尘……”



“客官见谅啊,如今这城里的水源稀缺,水比油还贵,大桶泡澡是不可能的了,能拿毛巾通体擦上一遍,已经是难得了。”愁眉苦脸的解释着,又吩咐厨房,给刘火宅上一壶酒,两个小菜填填肚子。



刘火宅也就顺势坐下:“小二,可知道迷踪原怎么走?或者知道……什么人可能晓得迷踪原怎么走?”在刘火宅向来,店小二就算消息灵通,如迷天圣教这样的仙门所在,也多半不会知道,不过,介绍一两个可能晓得路的向导给自己,应该没什么问题。



反正,神秘老人说了,在迷踪原上将那玉牒捏碎就可以,不一定非得找到迷天圣教的山门。



“第二件事则是,这附近,可有信誉卓著,可跑远途的信客?我有个口信要送到幽燕去,越快越好。若有养鸽养鹰的,那就更好了,费用不是问题。”



原会有驿卒,可以送信,不过这里是西域大宛,驿站不通,而且驿站度太慢,从这里到幽燕上万里,一封信怕不要传上几个月?



相比之下,鹰鸽传信要快的多了,不过,寻常百姓大多用不起这个,用得起这个的,多也不接受外来的订单,这件事,并不是那么容易。



小二一边收拾桌子一边笑了:“客官,您这两件事,根本就是一件事吗?”



“一件事?”刘火宅一瞬间被说蒙了,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怎么可能是一件事?



“怎么不是一件事?您要打听迷踪原的位置,问谁会比圣教弟子更加清楚?你要给远在万里之外的亲人信,又有什么,会比圣教的飞剑传书更快?”



“您今天早点睡,明天早点起,到迷天馆前排个队,只能能排上,都能解决!”



“迷天馆?”刘火宅再疑问。



“客官,您连迷天馆都不知道?”店小二露出诧异神情,“您是怎么来到大宛的,难不成,是从天上飞来的?”



刘火宅无语,事实还真就是如此。



店小二察言观色的功夫绝对一流,一瞬间意识到了情况,神情立变:“原来是位仙师,真的是失敬失敬!”拱手作礼。



“厨房!把酒换成千年醉,炖只甲峰,烤只羊羔,再加四个小菜,快点做快点上!还有,后厢剩下多少水,都烧热了,让仙师好好洗个澡!”



厨房里本来还传来疑声,质疑把储水都用了的决定,待听到仙师二字,登时不言语了,锅碗声相碰,水火之声渐起。



所谓甲峰,就是指驼峰,驼峰分前后,两者形状有差,口感也有差,甲峰的肉色红,质地透明亮,口感肥嫩细润,乙峰的肉色白,口感老韧,档次也略低一筹。



“我可吃不到这么多。”店小二对待自己的态度值得玩味,刘火宅一边思索一边摆手,“而且……给你的赏钱,不够买这一壶酒两道菜得吧?我这人无功不受禄……”



寻常人碰到修真者,态度多是敬畏,敬畏的表象之下,往往还隐藏着嫉妒、仇恨、羡慕之类复杂的情绪,眼前的店小二却不是的。



倘若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对修仙充满向往,这种单纯的热情还情有可原,但一个见多识广的店小二,定然更加知道修真者的冷酷、淡漠,孤僻离世才对……



他在巴结自己,但是巴结的真心实意,完全不叫人讨厌。



刘火宅心奇怪。



“只要仙师明日去迷天馆的时候,能够顺便搭把手,我们就感激不尽了!这些饭菜酒水,算本店白送的……天字号客房已经准备好了,仙师你吃好喝好。”



“搭把手?”刘火宅更加疑惑了,不过就在此时,一股倦意陡然涌上心头。



仔细想想,已经几日几夜没睡,始终处在戒备紧张的状态,哪怕他是个修真者,又达到了五重境界,也有些支持不住了。



点点头刘火宅挥退了店小二,也无心享受那刻意准备的美食,随便拨拉进肚子,走上二楼客房倒头便睡。



章三十一迷天馆寺,四方长队



一觉睡到日上天,正午时分!



刘火宅实在太累了,苦了太久,困了太久,担惊受怕,殚精竭虑,精神上早已疲惫不堪,**上也是备受折磨,好了伤,伤了好,接近极限。



好不容易能够休息一下,一觉便睡的深沉了。



等到他从空前平和安静的睡梦醒来,四下里已经炽热如火。



此时正是七八月份一年最炎热的月份。



西域大漠号称“早穿皮袄午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后一句刘火宅没有看到,那前一句,却已经深深的感受到了。



要把人蒸出油来的闷热,刘火宅翻身坐起,施展神通,将周身变的清爽宜人了些。



他的神通有这样的功效,但是睡觉时候,就无法控制了。



还是不能够做到,哪怕在睡觉这样的无意识状态,也自的运行神通啊……



传说修行到了一定境界,不光可以睡梦抵御寒暑,甚至可以察觉不怀好意者的探寻,突如其来的袭击,哪怕在睡梦,和清醒时应变没什么两样。



“咚咚!”思索之间,传来敲门声,却是店小二听到房有动静,送来了热水毛巾早餐之类,唔,现在应该是午餐了。



大汗淋漓的入房,感觉到房与外间迥然天地的温差,更加坐实了店小二心的推断,服侍更加贴心,寒暄间更显热情。



睡的太久了……本来只是想小睡一下,立刻上路的,刘火宅心有事,一边快手快脚洗漱一下开始吃饭,一边随口应付着顺道打听迷天馆之事。



昨夜迷迷糊糊的,还没觉得奇怪,此刻回想,现诸多疑点。



迷天馆,一听就是迷天圣教的下线组织。



自己说要找人问路,小二推荐迷天馆倒也情有可原,自己说要送信,竟然同样推荐迷天馆,而且说什么来着?飞剑传书?



在这样说之前,小二可还不知道自己修真者的身份呢?



普通人,也可以以飞剑传递讯息?



刘火宅不由便问,店小二笑答,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他既然敢兴趣,一会儿到了迷天馆自然便知。



小二深谙这种推销手段,三两句话让刘火宅生出更多兴趣,胡乱几口将饭食拨拉下肚,直接推窗飞出,向着店小二指点的方向行去。



距离目的地似乎还有……四五条街呢,变的热闹起来。



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街的两边,各式各样的摊贩,卖哈密瓜的,卖葡萄干的,烤馕的,烤羊肉串的……



形形**的商贩,带着白头巾,穿着西域独有的服饰,操着形形**的台词,招揽客人。



最初时候,刘火宅还以为是市集,或者是庙会,慢慢的现,这街上边的人只进少出,都堵在街心不动,鳞次栉比的一个一个站着。



大热的天,也没人抱怨,没人咒骂,一个个汗如雨下的只是等待。



他们是在排队!被云若包裹着,刘火宅大庭广众堂而皇之的从人群头上飞过,陡然想起了店小二昨夜的话。



这些人排的,都是那迷天馆的队。



不过……这队到底有多长啊?



往前方,拐过一个弯去,依旧是一整条大街,密密麻麻全是排队的人。



行到街头,再拐弯,依旧还是……



如是者接连三次,也并没有到队的尽头,只是刘火宅忽然感觉到了,从目的地的方向,一股股强大的灵光波动前来,让他再无暇计算街数,操着飞剑凌空掠去。



说是叫迷天馆,不如说是叫迷天寺,这座自从刘火宅入城以来,就被多番提起的建筑,原来是大宛城西部一处四方通行的寺庙。



寺庙不大,但是位置煊赫,赫然截断大宛城正西大街与另一条南北大街。



两条大街在寺庙改变了走向,形成了环形扭曲,别扭……也可以说是充满了异域风情。



这种布局若在原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在西域,则随处可见。



这里的人习惯日日参拜,夜夜诵经,寄托他们信念的所在,大抵都占据着最便利的位置,这样既方便朝拜,也显示了他们的虔诚。



结果刘火宅所看到的,不过迷天馆前所有队伍的四分之一而已,还是不太重要的四分之一。



从迷天寺四方的门上,皆有数条队伍排出来,每一条都向外蜿蜒,占据了好几条大街。



在队伍的最前方的,刘火宅终于看清楚了这所有人排队的目的,因为清清楚楚的在迷天馆外的竖幅上写着呢——求医问药;代传书信;取水;杂事……



其,领水的队最长,那绵延了好几条街的,人人带着锅碗瓢盆水桶之类的,皆是此队,如求医问药、飞剑传书与杂务几队,则就短了很多,不到街尾。



这也给街两边的小贩腾出了更多空间,越是往前的小贩,生意做的越精,开始有卖冰的,卖凉茶的,租伞的,甚至是代人排队的……



不是庙会,胜似庙会的热闹。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啊?



刘火宅看的目瞪口呆,正一头雾水之际,人群里,陡然看到个熟悉面孔,一愣之后,喜形于色,翻身落地。



“嘿!嘿!糊上两撇胡子,以为我就认不出你了吗,最近天热,水又不多,你领两份,后面的人怎么办?”迷天馆外,虎头虎脑身材魁梧的少年从人群拎出一个人来。



“俺也是没有办法呀,俺媳妇马上要生孩子了……说不定现在已经生了,得用热水呀……”被挑出来的家伙哭丧着脸讨饶。



少年一愣,望向其他人:“他说的是真的吗?”



三三两两有人回应:“是真的。”



少年脸色缓和了一点:“既然是真的,就不额外罚他了。不过,你们说应该怎么办?这两天水不太多,他领到了,定然有人领不到……大家都这么辛苦的排队……”



“生孩子没有热水可不行!”队伍里,一个满脸皱纹的老者叹息,“虽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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