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工厂预定地的途中,姚欣琳与余壬浩依然不看对方,也不交谈,各自做各自的事。
余壬浩依旧冷冷地看著他的文件,姚欣琳也看了一会儿昨天拿到的资料。
不过,因为车身摇晃让她头昏眼花,姚欣琳索性收起资料,无聊地东张西望。
这天的气温依然很高,虽然昨天刚下过一场午后雷阵雨,但是并没有让气温降低,只让路况变得更糟。
柏油路已不复见,郊区道路泥泞,连计程车司机都忍不住咒声连连。
车内冷气不强,闷热与颠簸摇晃的车厢使姚欣琳昏昏欲睡,所以没多久她就开始打起瞌睡。
随著计程车前进的节奏,她的身体摇啊摇,头也开始逐渐往下垂。
余壬浩很快就发现她困了,却强撑著不肯睡,她明明很累却不哼一声,一如清醒时那般倔强。
望著她疲乏的样子,他当下心一软,将打瞌睡的她往自己的方向揽,柔声道:“睡吧!”
一听到他的声音,姚欣琳沉重的脑袋瓜立刻斜靠在他肩上,瞬间熟睡。
虽然她平常牙尖嘴利又不温柔,但熟睡的脸庞却宛如孩童般纯真可爱,他不由得宠溺一笑,过去几天莫名的火气,也在顷刻间烟消云散。
身心一放松,他才发现自己也累了,于是跟著闭上眼,稍事休息……
第七章
余壬浩眯了一会儿,再度睁开眼睛时,发现时间已将近十点。
余壬浩觉得不太对劲,距离他们从饭店出发已经过了两个钟头,他记得郊区的工厂虽远,但车程也不过一个小时左右,怎么现在都还没到?
他用英文询问司机,司机是他们在当地特别请人找的,原本应该听得懂英文,没想到现在却好像听不懂那样,叽哩呱啦说著一长串印度语,偶尔才参杂几句破英语。
余壬浩从那几句英文中听出,司机以为他们要去另外一个城镇。
“是谁告诉你我们要去那里的?!”他又急又怒,大声质问道。
“唔……怎么了?”听到愈来愈大声的争执,姚欣琳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这才发现是余壬浩在跟司机对话。
“他以为我们要去另外一个城镇,把我们载到莫名其妙的地方了!”余壬浩气愤地告诉她。
“啊,怎么会这样?”姚欣琳一听,瞌睡虫全吓得跑光光。
她看看表,整个人跳起来,惊慌地喊道:“怎么办?还要去看工厂的地吗?距离和市长会面的时间只剩下两个多小时,要是太晚回去,市长就要前往机场了。”
“勘查厂地的计画取消,我们立刻返回清奈。”余壬浩当机立断下了决定。
“好!”姚欣琳自然赞成这个决定。
然而没想到,司机竟然拒绝回头。
他说,原本他就是打算到隔壁镇去探亲,才会顺道载他们赚外快,如果他们不想去,就在这里下车,他一个人去。
“你说什么?!”他们简直像遇到土匪,余壬浩气炸了,与司机吵了起来。
无论余壬浩怎么要求,司机就是不肯答应回头,气得他下车找司机理论。
“余壬浩,你要做什么?”姚欣琳怕他一时气不过,跟司机打了起来,连忙下车劝架。
没想到卑鄙的司机竟然趁他们下车时,把车给开走,余壬浩的公事包与资料都还留在车上,也一起被载走了。
“你要去哪里?可恶!给我开回来!”
司机开得很快,他们试著追上去,却追不到,只能眼睁睁看著那辆计程车消失在黄泥巴路的尽头。
余壬浩气得用力踹了路旁的野草一脚,但只溅了自己满脚的泥,让自己更呕。
“我们必须求救!余壬浩,你有没有带卫星手机?”姚欣琳赶紧问他。
“放在公事包里,刚才没拿下车,被那浑球载走了。”想到那个无赖,他真想问候他祖宗八代。
“噢,可恶!”姚欣琳一听也忍不住痛骂。
“你的呢?”
“早上一急,放在饭店里忘了带出来。”
“哈,这下可好了,真是天要亡我们!”余壬浩闭眼大声**。
“就算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坐以待毙。”姚欣琳半丝犹豫也没有,坚定地说:“我们不能错过与市长会面的机会,一定要马上赶回去。”
“那浑球已经跑了,这附近不知道能不能叫到车,最重要的是,我们连这里是哪里都不晓得!”
“那就往回走吧!无论如何,先离开这里再说,要是我们不出发,就永远到不了目的地。”
她弯腰脱下自己的高跟鞋,赤脚踏在泥泞的黄土路上,下巴一昂,开始迈开步伐往前走。
望著她纤弱又坚强的背影坚定地前进,余壬浩感到万分震撼,心中被一种很强烈的情绪占据,使他的胸口莫名疼痛著。
那是一种莫名的鼓胀感觉,几乎要将他的胸膛撑破。
这一刻他突然产生一个念头──难道他爱上这个女人了?!
爱上这个美丽干练,时而迷糊、时而害羞,像傻大姊般娇憨,还拥有孩童般纯真性格的女人。
只有她有办法把他逗得忘我大笑,同时又能把他气得牙痒痒的,和她在一起,他发觉了好多连自己也不熟悉的一面。
几天之前,他绝对不相信自己会这样闹别扭,像女人一样使小性子,只因为看见她和别的男人过分地亲密。
想起那个男人,他的心又揪疼了一下,那个男人热情地在她脸上猛吻的画面,让他满肚子的酸泡泡再次直冒。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难道是她的男朋友?
等等!那男人的背影看起来有点眼熟,会是他认识的人吗?
姚欣琳走了几步,发现他没有跟上来,停下脚步转头看他,没想到他竟然在发呆,于是纳闷地问:“怎么了?你不想走吗?”
余壬浩抬起头,深深凝视她片刻,这才踩著泥泞,大步走上前,来到她身旁。“我们走吧!”
“好。”姚欣琳转身想走,不料泥巴很滑,整个人差点一头栽进泥泞中。
“小心!”他急忙抓住她,把她拉起来。“地上很多烂泥,你最好牵著我,不然很容易跌倒。”
“噢……谢谢。”
见他突然对她这么温柔,姚欣琳不但受宠若惊,而且还有点害臊,想把小手抽回来,但他却不肯。
他干嘛把她的手拉得这么紧啊?
“走吧!”这回换余壬浩微笑著告诉她。
他牵著她,坚定地往前走去。
他发誓,今后无论到什么地方,遇到任何的艰难与危险,他都要紧紧拉著她的手,永远也不放开。
***
这是一趟艰辛而漫长的旅程!泥泞的黄土路永无止尽地蔓延。
他们已经走了两个小时,还是看不见任何城镇的踪影。
途中,偶尔几台摇摇晃晃的三轮摩托车或汽车经过,他们尝试挥手,想请对方载他们一程。
谁晓得那些驾驶看到荒郊野外有人拦车,不但不停下来,反而像怕被抢劫似的加速离开,只送上一道溅起的烂泥。
拦不到车,他们只能又热、又累、又渴地死命往前走。
又过了半个小时,他们才终于看到有房舍聚集的村庄。
但已经太迟了,现在即便他们用飞的,也赶不上与市长会面的时间。
然而,他们没时间懊恼,因为得先想办法解决眼前急迫的民生需求。
快热昏的他们向当地村民买了水、借了洗手间,最后再向村民借来地图,询问之下才知道,他们目前所在的位置,距离清奈市区还有一段距离,如果用走的,大约还要花两、三个小时。
那浑蛋司机不但跑错地方,还把他们载到偏远的郊外野放,这根本就是胡来。
“现在该怎么办?”姚欣琳茫然地看著他。
刚才余壬浩问过村民,村子里没有人能载他们回清奈。
“我先向村民借电话打回饭店,请人派车过来接我们……”
最后,余壬浩与柳如青取得联系,麻烦她请饭店派一辆车过来。
打完电话,他发现自己的肚子饿得咕噜作响,心想她应该也很饿,于是决定利用等车的空档,先填饱肚子再说。
“我们先去用餐吧,再过一个多小时,车子就会到了。”
“太好了!”
步行两个多小时,她又饿又累,脚底板也痛到不行,实在不能再走了,只想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一下。
找到村子里唯一的一问小饭馆,墙上的菜单密密麻麻全是蚯蚓文,饶是余壬浩曾在印度自助旅行过也看不懂,幸好老板懂得一点英文,他们于是请老板随便送点吃的上来。
没多久,食物送上来了,有烤饼和米饭、咖哩……等等。
姚欣琳一看到端到面前的食物就傻眼了,因为那些饭菜竟然是装在香蕉叶里。
“这是什么?”
她错愕地看著香蕉叶上头,放著类似炒饭的长米饭,搭配看起来类似鸡肉的肉类,与番茄、生黄瓜等蔬菜,酱料则是香气浓郁的咖哩酱汁。
“沙迪亚、沙迪亚!”老板比手画脚比著吃饭的姿势。
“老板的意思是,这道菜叫沙迪亚,是一种类似炒饭和炖饭之类的料理。”余壬浩解释,他以前来印度时也曾经吃过。
“那──餐具呢?”姚欣琳左看右看,不但没筷子、没汤匙,连刀叉都没有,完全不知道他们该怎么吃。
“咳!据我所知,沙迪亚是用手抓著吃的。”他低声告诉她。
“用手?!”姚欣琳惊叫,花容失色地比了个抓食的动作。“你的意思是,像这样用手抓著吃?”
余壬浩望著她,肯定地点头。
姚欣琳又呆愣了好半晌,才又问:“那么,该用左手抓著吃,还是右手?”她烦恼地看著自己的双手。
她知道用手抓食的民族,会因为习惯,而有用左手抓食或用右手抓食的区别。
“在印度,一般都是用右手抓食,因为上厕所是用左手,所以大家认为左手比较不干净,不过在我们台湾,上厕所大概都是习惯用右手。”
所以到底该用哪一只手,他也糊涂了。
姚欣琳又怔愣了片刻,才红著脸小小声地说:“我都是用有冲洗功能的马桶,所以……”不用擦屁股。
“我也是。”
两人尴尬地对看一眼,接著「噗哧”一声,不约而同笑了出来。
“既然这样,那么用哪只手就无所谓了,还是入境随俗,用右手抓著吃吧!”余壬浩勉强止住笑。
“嗯!”姚欣琳用力点头。“那么你先吃。”
既然他曾经来印度自助旅行,想必应该有用手抓食的经验才对。
“好吧!你看我示范,先用手抓点饭,然后加点菜,再沾点咖哩酱──”
他将洗得很干净的手伸进盘子里,抓起米饭和小扁豆,再沾点咖哩酱,然后放进嘴里咀嚼。
“味道还不错,来,你也试试看。”他尝过之后大力推荐,催促她赶快试试。
“唔,好吧……”她也学他抓起饭和菜,沾些咖哩酱,然后笨拙地塞进嘴里,因为技术不好,许多米粒从手里掉了出来,咖哩酱还沾得满嘴都是,害她当场变成小花猫。
“很好吃。”虽然吃相有些狼狈,不过沙迪亚的味道出乎意料的好,她一连吃了好几口。
不过用手抓饭实在需要高难度技巧,她忍不住偷瞄邻桌的印度人用餐。
瞧他们吃沙迪亚的动作,简直能用神乎其技来形容,他们可以把手弯曲得像一支勺子,轻松地舀起细小的饭粒和菜末,甚至连咖哩酱都能刮得相当干净,丝毫没浪费半点食物。
姚欣琳自认做不到,所以改向印度烤饼进攻,但是不晓得吃这东西是不是也有什么规矩,她又求救似的看著他。
他于是率先示范──
“这种印度烤饼叫做naan,用手撕下来沾咖哩酱,非常好吃。”
姚欣琳半信半疑地跟著做,一尝之下惊为天人。
“老天!这个叫naan的东西好好吃喔,而且咖哩酱也很浓郁,太棒了!”
“是吧?当初我在印度待了一个月,其中起码有半个月都吃烤饼,因为实在太好吃了。”
他宠溺地看著她吃得很满足的可爱表情,不由得也很开心。
见她爱吃naan,他也大方地把烤饼全让给她,自己则负责解决掉那一大盘沙迪亚。
他们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店里的人送来饮料。
“这是什么?”她瞪著那杯白白稠稠的饮品,有点害怕里面会不会放什么怪异的东西。
“我看看──”余壬浩先尝了一口,立即恍然大悟。“这叫Lassi,味道也满不错的。”
“拉稀?”姚欣琳挤出怪异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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