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家里人被欺侮,却不能维护的心情有多糟糕?“
远钧忽然语出惊人,“喂,你以前是不是都把我当成欺侮你家里人的坏蛋啊?”
“哪儿有,我常常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你才好,结果往往乱七八糟的伤害到你。”冕良深情款款在她额头印下一吻,“对了,你是支持杜鲁门的吗?”
“当然,理由和你一样。”远钧想是心情极好,象只唧唧喳喳的鸟儿那样问题多多,“你研究的那个极光,最后会出来什么样子的结果呢?极光里会藏着和原子弹一样的能量吗?”
“哦,极光里藏着原子弹?这可真是个不错的念头。”冕良用手指顺顺远钧的长发,“不过,一般我们不会对新闻记者提供任何没有根据的假设性答案。好啦,快睡吧。原来你还挺吵的嘛。”冕良给远钧盖好被子,将她的头安置在自己的肩上。这是新近培养出的习惯,远钧说,冕良肩膀的高度,更适合拿来当枕头。于是,每夜,都这样,在冕良的臂弯里,被他呵护着入眠。
只是,今夜的冕良彻底失眠,人是不能撒谎的,尤其是冕良,他不会撒谎。偏偏,他对着心爱的人撒了弥天大谎,他的口袋里,藏着曾忆湄给的那张名片。那名片,无疑象粒不知何时会引爆的炸弹,让冕良心惊胆战。但他却无法丢掉,那张酷似安琪的脸。
事情总是要解决。中午时间,冕良去找曾忆湄。她工作的地方是BEVERLY HILLS(比弗利山庄)市区的VIA RODEO(名店街),那里专卖店林立,这位曾忆湄小姐是CHANEL专卖店的店员。
曾小姐见冕良来找并不意外,特特告了会儿假出来见冕良。穿着制服的曾忆湄看上去多了分干练利落,少几分小女孩儿的任性骄横,这倒让冕良镇定许多,开场白总算是正常的。
“昨天晚上外冒昧,非常对不起。”冕良对着那张安琪的脸努力集中精神,挺困难的说。
曾忆湄递给冕良一罐咖啡,“没关系。”又道,“我知道你会来。”
冕良尴尬,唉,他这点出息啊。
曾忆湄似乎谈兴颇浓,“可以说说她吗?就是~~安琪,和我长得相似的人,她现在在哪里?”
“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冕良竭力避免说那个死字。
“对不起,”曾忆湄道歉,却打破沙锅问到底,“你们的故事是怎样的?哦,我很好奇。”
“我们是在医院见到的,她从小身体不好,是重症肌无力患者……”
这是件奇妙的事,就好像在失忆了的安琪面前讲述往事,试图唤醒她的回忆一样。却又知道她不是曾经的那个她,少不得伤感唏嘘。但无论如何,在这个人面前,是可以无负担无挂碍的,谈起安琪的。从来没这样过,冕良从来没这样酣畅淋漓的,在谁的面前谈起已然辞世的安琪,就像她还仍在世那样,活色生香,有形有影。
听完安琪的故事,曾忆湄忽道,“好嫉妒。”
冕良吓一跳,“啊?为什么?”
“因为没人那样爱过我,”曾忆湄蹙着眉头,“每一次,我都全心全意去爱别人,却没有人全心全意的来爱我,象你爱你的安琪那样来爱我,我因此而嫉妒。”
冕良不忍见她难过,宽厚的拍拍她手背,“不要这样,你会遇到的,每个人都会遇到的。”
曾忆湄就笑了,望着冕良,“或者,我已经遇到了。”
她火热的眼神让冕良心慌,硬生生避开她的目光去看腕表,“时间差不多,我下午还有课。”
“你是UCLA的学生?”
“是,”冕良从路边的长椅上站起来,预备告辞,告辞前终于说出此行的目的,“我可以再来看你吗?”
曾忆湄不隐藏她对冕良的好感,“当然,我很乐意。”
“嗯,我下次想带我女朋友一起来,可以吗?想介绍你给她认识。”
“你有女朋友了?”曾小姐象被虫蛰了似的跳起来,“喂,你怎么可以又有女朋友了?你不是该安安分分等我的吗?
荒唐,这说得过去吗?什么叫该等她出现啊?冕良一时无法作答,困扰。
曾忆湄毫无道理地气乎乎,“她比我漂亮吗?”
冕良避难就易,“对我来说,外貌不是最要紧的,所以也无从比较。”
曾忆湄紧逼,“那就是没我漂亮咯?”
“不,”冕良郑重,“她是非常非常美好的女孩儿。”
曾忆湄脸色倏变,“我嫉妒,为什么没人这样爱过我?”
冕良感觉累,他不是很懂得应对情绪上跳跃很大的人。
“给我你的电话,”曾忆湄忽又心平气和,“不是说要带女朋友来给我认识吗?我好安排时间啊。”
冕良乖乖写电话给人家。
闲聊似的,曾忆湄问冕良,“为什么要把我介绍给你女朋友认识?”
“不想对她撒谎,”冕良实话实说,“因为你和安琪长得太象,这件事情不想瞒着她。不过,这样对你来说好像很不公平,太叨扰你了,”冕良分外抱歉,“这么自私的决定,其实你可以拒绝,可你都没介意,谢谢你的宽容。”
曾忆湄不多言语,礼貌的送冕良到路口,再次道,“没关系。”
冕良晚上回他和远钧的小窝的时候,听见远钧和小鬼简安扬聊国际长途,“知道吗?传说这个世界上长相一模一样的人有三个,三个哦,已经够多了,你还要复制?喂,你这小鬼头怎么会迷上这种东西的?你想让这个地球乱套吗……”
这个世界上相象的人有三个吗?这三个能被同一人遇见的几率有多高?我已经遇见两个了,真的有点乱套。冕良开冰箱拿水喝,魂不守舍。
远钧聊完电话跟过来,“你知道简安扬大学想考什么专业?基因!天啊,那疯狂的小家伙研究基因?我担心他会异想天开的培养出什么怪物来。”
冕良心不在焉,“不会的。”
远钧敏感察觉到冕良的敷衍,“为什么?”
“不会的。”冕良只好说,“因为最厉害的怪物已经站在我眼前了。”
被定位为怪物,远钧倒是挺得意,她心思单纯明朗,一心享受恋爱,自顾自开心,“那说明我够特别,象我这么厉害的人物,穷简安扬毕生之力也复制不出来。”
冕良被逗得撑不住笑,远钧偶尔为之的自恋让他爱不释手。
“我今天晚班,你自己弄饭吃吧。”远钧收拾包包,准备出门,先站在冕良面前扬起秀巧的下巴。哦,是在等一个吻别?冕良故意装没领会到,又打开冰箱,挤眉弄眼,“晚上吃什么好呢?”
远钧嗔怒,跺脚,“韩冕良!”
冕良关好冰箱,回身吻她,一直吻到门口,甜蜜蜜,“早点回来。”
“好。”远钧也甜蜜蜜答应。
冕良再叮嘱,“早点回来,我有话跟你说。”早晚得说的,冕良寻思还是不要拖了,免得夜长梦多。
----------------------------------------
备注
1,前四小节均抄自百度搜来的两篇游记,因为抄完就关掉,忘记保存,所以无法提供链接,很抱歉。
2洛城的阳光七七八八落在阳台上,这样的辰光是欢喜的,欢喜到最后竟生出恐惧,人怎么能得意愉悦到这种程度?(抄的,出处是哪里忘了,笔记本上没备注)
3看着身边的人,车,树,浓浓淡淡,渐渐化进暮色,被夕阳融了镂了,象油画,象群雕,象诗句的几行,显得又隽永,又悠远(抄的,忘记出处,与原句略有出入)
4奥本海默对自己造出来原子弹极为后悔,据说曾经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道,我双手沾满了鲜血。气的杜鲁门怒气冲天,是我下令投的,跟他有什么关系?”(上章里给YQT的那个链接里有,我喜欢这个八卦)
5黑裙白衣,纤腰一握,肩上披着条小小的,桃红色针织披肩;(不知道这个打扮会不会让人困惑觉得土气,有疑问的可以百度搜索棒针披肩,不然好像还无法想象的样子。)
第四十四章
“徐建设的宿舍里有她的大幅相片,贴在墙上,占了半张墙。”
要命的徐建设,没建设,尽破坏嘛。冕良暗暗埋怨,同时重申,“我没带她回家,更没跟她做出格的事情,前天晚上我被同学拉去看球喝酒,回家就是睡觉。”
远钧冷然,“徐建设还不是喝醉了跟慈恩发生关系的?当时他没自制力了啊。”
又是那个徐建设~~冕良气,“我不是徐建设,你不能因为别的男人会做那种事,就以为我也会做。”
“那为什么她在我们家?”
“我不知道。”
“你不带她去她怎么会坐在我们家床头?”
冕良想想,“我有遇见过她,我喝醉了,她送我回去,但我也拦了的士把她送上车让她回家。”冕良随即背出司机的车牌号码,谢天谢地,他那一向出色的记忆力此时可以发挥效用了。
“你的记忆力真好,”远钧懒洋洋打个哈欠,“随便哪辆车瞄一眼都能记住。”她不信冕良,认定他说谎,所以冕良出色的记忆也就成为谎言的有力支持
冕良此刻是又气又急又悔又躁,不管三七二十一,在人来人去的街头,抱住远钧,哀告“求你信我好不好?我真的没做你说的那件事情。我回家就睡了,其他的都不知道。”怀抱中曾经柔软芬芳的身体,如今僵硬冰冷,她的头上落着未融的雪花,冷得让冕良打颤,冕良颤抖无助的,“我怎么才能让你信我?”
“怎样都不能,”远钧无情的语言响在冕良耳边说,“没用的,重点不是你到底做了什么,而是她回来了。我无法忍受有着那样一张脸的人,在你的时间里和我同时存在。”
“她不是安琪,”冕良快疯了,不知如何扭转远钧的固执,直接用吼的,“她是曾忆湄,她是曾忆湄!”
“你真的分得清楚,她是谁吗你?每时每刻?”
冕良不语,面对那张酷肖安琪的脸,说他不会被迷惑那是骗人的。
“相遇就是个漩涡,人们不自觉的在其中坠落,最后得到什么,我们永远不能预见。”远钧断言,“即使你们现在没事,谁知道今后会不会?她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在我们家。韩冕良,你若没给她任何力量,她不会突然坐在我们的床上。”
“这件事情我们可以回去再谈,”冕良累死了,“有个最简单的办法,我们回LA找曾小姐对质,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我们家,看看是不是我的错。”
远钧退后一步,“我不会跟你回去。重点不是她为什么出现,而是她已经出现了。”
“你到底要什么?”冕良忍不住发脾气,“都说她不是安琪了,你只要知道她不是安琪就好了,曾小姐跟我们没关系的好吗?”
“没关系?”远钧声音也高了几度,“对你来说,她就是安琪,不然,你凭什么会认识一个叫曾忆湄的女孩子呢?我问你,韩冕良,如果沈安琪还活着,我对你来说,有什么意义吗?”
冕良语塞,如果安琪还活着,他应该已经是沈安琪的丈夫吧?远钧对他来说,应该是陌路人。不,他受不了这个念头,冕良躲开远钧的目光。
“看着我的眼睛,”远钧不打算放弃这个话题,“韩冕良,回答我,如果沈安琪还活着,我对你来说有意义吗?”
冕良的回答有点逃避,“这个假设很无聊,因为没有这种如果。”
“那让我来告诉你,如果沈安琪还活着,我和你的结果。”远钧拉拉身上那件蓝外套,“我第一次见到你,你穿的是这种款式的外衣,不过你那是Calvin Klein的拷贝版,绿色,制作很粗糙。可你不介意,因为你是个穷小子,可能买件衣服就只是件衣服而已,能挡风寒就好,你才不介意他是什么品牌,什么质地,是不是假货,你只是货真价实的,想用这件外套温暖你爱的那个女孩儿一双冰冷的手。那天晚上,我开着我妈的车去兜风,周末,路上堵车,我在车上,看着你这个穷小子,把女朋友的手,认认真真揣在你的口袋里。那一刻,我就想,那件外套一定很暖和,而我,也想被穿着外套的那个人,那样的爱。”
居然是这样?冕良傻傻望着远钧,是不是,这就是她说的,她们之间,时间不同的存在?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去你住的那个巷子拍广告,住在你的隔壁。我特别在CK专柜,歇斯底里的买了最小Size五件男装,穿在你眼前出现,想让你注意我,可惜你根本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