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宰潘笊穑夯卮鸬腥耍泄嗣袷谴虿坏沟模≈蚧鹚坪跻虼艘∫妨思赶拢蛭乙换岫醇换岫秩呛诎怠:屠螩一起飞翔着走向洗手间,真的,那就是一种飞的感觉,我感觉不到自己的脚是否踏在地面,腾云驾雾般我往前飞……
第二天我醒来,头就像裂开似的疼痛,满床都是吐出的脏物。
隔壁同学告诉我,我昨晚一走进洗手间就倒在水泊里,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喊:中国人民是打不倒的。我听着都有些不好意思。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的床,如果不是隔壁同学们帮忙的话,老Q会在地上躺一夜,我会在水里喊一夜,老C也根本爬不上他的床。如果不是隔壁同学的帮忙,宿舍将会发生一场火灾,我们的蜡烛将我的好几本书点燃了,包括那本蓝皮日记……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的喝醉,也是唯一的一次。到现在一闻到白酒的香味,我的胃就会翻腾起来。
楠,这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楠。
不要再幻想了,因为幻想永远只是幻想;不要再浪费了,因为你该学着珍惜了;不要再追寻了,因为你所要的已经在你的身后。我误入歧途,我要马上回到我该在的地方,我不能再迷失了,不要再迷失了!
似乎从来都没有这么坚定过,我似乎一夜之间明白了什么是幸福。我很高兴我终于明白了这一切,明白了原来阳光一直就是这么的灿烂,原来北京的春天早已经来了,看,花儿都开了,蜜蜂在嗡嗡地飞行,杨絮又在飘了,核桃林的叶子又绿了,喜鹊在枝头喳喳地叫,风儿呼呼地吹动冒尖儿的小草,有只蝉儿甚至已按捺不住开始了歌唱……
生活原本就是这么多姿多彩,快乐的日子需要悲伤点缀,现在点缀已经过去了,我的快乐该回来了。
我们三人去了西街的美发屋,老C和我把头发剪短了,很短很短的那种,然后我们染成了紫色,而老Q染成了黄色——这是我第一次染发,在我第一次醉酒之后。站在镜子前,我看见了一个我见过的最精神的自己,大大的眼睛睁得很圆,睫毛自然地立着,瘦瘦的脸上棱角分明,紫色的头发一根根地站立,像一个个扛枪站岗的士兵。我抬起右手,做出手枪的样子,对准对面的自己,叭,叭叭……
我没有喝酒,只是抽烟,抽烟的确比喝酒还难受。
这是我上大学抽的第二次烟——第一次是两个月前在肉胚家。2004年4月2日,我已经不会像两个月前那样咳嗽个不停了。烟雾从我的口腔出来,上升,从鼻孔进入我的肺,再从鼻孔和口腔吐出来,我吐出一个个烟圈,然后看它们慢慢地上升,上升,然后像气球爆裂一样突然消失,一直看到天黑,一直看到烟头铺满了地面。
然后我关上门,关上窗户拉上窗帘,没开灯,关上显示器,一个完美的黑屋子。电脑在放着狂躁的舞曲,只有机箱上那一点蓝光和烟头的红色相互辉映。
在我烦恼的时候,我特别特别想念我的维、萍,还有阿熊、阿龙,因为在这个冰冷的地方,没有人愿意听我的倾诉。我是个很依赖朋友的人,或者说我时刻需要一个倾听者,一个心情的分享者,我需要把任何时刻心里产生的任何波动倾诉给身旁的人,这个人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但我知道他能理解我,他会同情我,他愿意诚恳地倾听。然而老Q老C都不是这样的人,我时刻要向他们说出我心里的感受,一些或奇怪或伤感或变态总之没多少道理的感受,他们会受不了,会说我是唐僧。他们都是内敛的人,根本不想听我心里头那些片断,他们把心里的东西藏起来,写在日记里,唯一不表现在脸上,除了喝醉后。我觉得害怕,我的浅显面对的是深沉,就像试图用手电筒看天上漆黑的夜空一样。我不会苛求他们,因为我们原本就是不同的,我们成长在不同的环境,受的是不同的熏陶。
文化差异,注定我的理想的倾诉对象,只能是那群在那片有着碧竹白雾与流水的土地上和我一起长大的孩子们,我们的心通过我们的根紧紧地扎在一起,虽然我们飘向了四面八方,这个世界却只有他们理解我,我只理解他们。
所以当维毫无预兆地给我打来电话时——我几乎差点没从狂躁的音乐声中听出电话在响——一听见她的声音我就泪流满面。虽然耳朵被刚刚停止的音乐震得仍然在嘤嘤作响,我还是在第一时间听出了她的声音,在第一时间流出了眼泪。但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的嗓子被烟熏的只能发出咕咕的声音。
维显然很惊讶,但是她什么也没问我,她只是说:哭吧,哭出来,哭出来就好受了。我的嗓子终于在唾液的滋润下,发出了干嚎。
我和维什么也没说,我只是脖子夹着话筒,头搁在手背上,手搁在书桌上。维默默地陪着我,我们沉默了十分钟,然后我的眼泪停止了,便对她说:没事了。
2003年9月12日的那个晚上,也是维,在电话那头陪着我。
挂断电话后,我把灯打开,把门窗打开,将乌烟瘴气的宿舍的烟头扫掉,风立刻便将烟雾吹出了房间。我开始后悔不该抽烟的,待会儿他们回来就能知道我干的好事,喝酒才更爽醉了一躺也不怕别人知道。喝不下白酒,为什么不喝啤酒呢? 。 想看书来
第十四章 就这样沉沦(4)
愚人节那天,请注意是愚人节那天。
我拿着一朵玫瑰(我在花店门口徘徊了好久才敢进去),满怀兴奋的去找楠。周四下午楠没有课,我是很无聊的社会语言学,便把它翘了,我要去找我的楠,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呢?
我当然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会是这么一个结果。
“不要走……楠,不要走,好吗?……为了我,就算为了我……留下来,留下来,我们一起快快乐乐的,你说好吗?你说话啊你说好啊!……”所有的话我都没有说出口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流动,但我明白她知道我要说的一切,就像以前她对我说“我知道”一样。
我紧紧抓住她的手臂,盯着她转过去的脸。我的心就像被浇上开水般刺痛。
“太晚了,太晚了……”楠摇着头,她流泪了。
太晚了,太晚了,上帝总是让我在太晚的时候才明白,明白的时候总是太晚。
楠要走了,她要去西班牙,三年,六月就走。去年她家里就想把她送走,但是她没答应,后来她觉得这个地方没有她继续待下去的理由,于是一切发生了。
“我爱你!”我连着用楠教我的七种语言不断的说我爱她——这是我第一次不吝惜那个字眼儿,可是她突然掩住耳朵,大喊:“你别说了!”
“你根本不爱我,你只爱你自己!”
我呆住了,我惊恐的望着眼前的这个女孩,这个以前一直只朝我微笑的女孩,她的长发依然那么黑,那么亮。
我的衣服,我的遮羞布在一瞬间飞上天空,我看见一个肮脏的自己,赤身裸体的站在一个纯洁的孩子面前,我就是那个“穿着”新衣的皇帝。
后来我们就坐在一个长椅上,一句话也不说,一直坐到天黑。
分别时我们站在树的黑影下,我吻了吻她的额头。
“晚安。”我说。
她点点头,她的眼睛在夜色中那么迷人,里面有一种自信,一种我从来没从她那小小的眼睛里发现过的自信。
我们没有说再见,我们只是说,晚安。
回宿舍的路上,我收到楠发来的短信:不要去喝酒。于是我转到广院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三包烟。
我们是同时转的身,同时迈的步,同时离开的那棵树,那棵月光下白杨树。我没有回头,我想她也是。
我们只是两条偶然相遇的直线,短暂交汇后便匆匆离别。也许我们从来就没有开始过,所以便也谈不上结束。
这是我大学的第二次没有脱鞋就上床睡觉,老C老Q回来时我醒了,老Q问我怎么睡这么早,我则问他下午老师有没有记我的名字。
第二天他们起床上课去了,我没有。等我终于睡累了,便起床开始抽烟。颤抖着把包装拆开,颤抖着抽出一支烟,颤抖着拿出了火机,颤抖着看着火苗引燃烟头,发出红色的火光。
我抽了一整天的烟,直到维打来电话。
淡水河边的烟火
郑智化
看过了一场精彩的烟火表演
我捕捉到你难得一见的笑靥
突然间忘记 这是一个分手的夜
在这熙来攘往热闹的淡水河边
从此不再相见 不再相见
你善变的脸像烟火
只有短短的一瞬间 一瞬间
看过了一场精彩的烟火表演
我接受了你毫不眷恋的道别
突然间想起 你曾经许下的诺言
在这熙来攘往热闹的淡水河边
从此不再相见;不再相见
你说谎的眼像烟火
只有短短的一瞬间 一瞬间
今年这一场精彩的烟火表演
我孤孤单单只有一个人
而现在的你有谁陪在身边
在这熙来攘往热闹的淡水河边
刚把一切收拾好,刷完牙回来,他们俩就回到了宿舍。
“怎么一股烟味儿?”老C鼻子灵。
“隔壁初爷刚跟我切实况。”
“你怎么一天没去上课?大禽的课,昨天下午就没去你丫不想活了你?”老Q问。大禽是我们给某个老师取的外号。
“上个屁课,上这种课还不如打CS。” 。 想看书来
第十五章 时间的味道(1)
整个四月的前两周,我都沉沦在这种深渊之中。打不起精神上课,也打不起精神玩儿,每天就看《天龙八部》,看萧峰捧着阿朱余温尚存的身体在闪电中长啸,看段誉如何对语嫣妹子死缠烂打,然后羡慕一下他的好运气。这世界就是这样,有些人非要成为悲剧,有些人注定得到圆满。
有天晚上我收到一个短信,是阿龙的。那天是他的二十岁生日。
我一直没怎么提到阿龙,但事实上他在我的中学生活里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如果说我和维、熊的性格很像(某种程度上说我兼有他们两人的特征,维的开朗和熊的羞涩),我和他俩互为倾听者的话,那么阿龙就是我的忠实的倾听者。他是那种话不多、愿意分享别人心情的人。
我和他差点就没能在一起度过高中的后两年,如果不是高二上学期他突然搬进我们宿舍成为班上住校生的一员的话。在第一次躺在同一个屋顶下的晚上的半个小时内,我俩说的话就超过了高一一年的总数。
我们有相同的爱好,足球与文学,都喜欢AC米兰,喜欢鲁伊科斯塔,喜欢没事儿写点东西。在这两个方面我们的不同之处在于,我是那种显得很张扬的人。当时我在校文学社担任社长,经常出现在公共场合、出现在荣誉榜里头,球场上往往也戴着队长袖标冲锋陷阵,总是很引人注目;阿龙不同,阿龙写诗(就我看来他在中学写的诗歌甚至比现在的老C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我更喜欢看我至少能稍微看懂的东西),如果说那时我写的老能获奖的东西是老师评分表的产物的话——我那时总是很擅长写诸如歌颂社会主义赞扬十一届三中全会之类的作文,阿龙则是写那种表现内心的东西,他的作品在同学们之间流传很广,是“地下文学”。而球场上阿龙特别像莫伦特斯,很少见他带球突破,甚至都很少碰到球,可是他总能在瞬间灵感凸现,幽灵一般实现致命一击。
那时我们队伍采用3232的进攻阵型,阿龙司职的右边锋位置,他的无球跑动与突然插上相当厉害,打前腰的我拿球后遇上对方紧逼时往往虚晃几下看都不看就直接往右路起球,接着赶紧前插,然后或者是见到阿龙推射远角成功,或者就是接他精准的传中侧身凌空抽射——我最擅长的射门方式。我们俩是队里相互间助攻最多的搭档——城往往只接受我的助攻而不“回报”。和阿龙每次配合成功他都会张开双臂站在原地爽朗地露出并不怎么白的牙齿,我向他冲去跳进他的大手里抱住他的脖子,他就像一个哥哥一样抱着我和大家一起欢呼。
事实上阿龙就是我的哥哥。高三的时候熊搬出了学校在外面租房子,而学校为了照顾我们的学习将高三的住校生搬进两人一间的公寓,于是我和阿龙就在一间十平米的小屋里共同度过了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年。
事实上现在回想起来,高三的一年是迄今我最怀念的一年,最想重新再活一次的一年——如果把可怕的高考剔除的话。一年里我过着极有规律的生活,非常非常的充实,每天晚上11点准时躺在床上一沾枕头就能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