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薇起身用麻绳把银狐的手脚都捆了起来。等到他苏醒过来时,就已经发现了他的处境。双手和双腿都被粗麻绳捆住。嘴里也塞了一块手帕。而且银狐的丹田位置也被傲薇用真元力封印起来了。即使以他的实力也无法解封,风水轮流转,银狐的处境和傲薇刚开始的处境一致了。现在的银狐脑海里显然有着小银狐的记忆,他那尖尖的狐狸耳朵上残留着一抹绯红。“原来小银狐大人是伪装的,刚刚真够疯狂呢。”傲薇嘲笑道,说到疯狂,她的脸上不由得一红,很快又恢复了正常。银狐嘴里被塞了手帕,他说不出话,只是哼哼唧唧的想要说出口来。“说吧,你是要剁手还是剁脚?”“呜呜,呜呜……”“哦,原来你是要手脚并剁呀,既然是你个人要求,我也就不好意思推却啊,不然人家还以为我不通情理呢。”“呜呜,呜呜……”银狐心中哭笑不得,明明嘴被封起来了,傲薇还故意那样说。可是眼见傲薇真的提了一把匕首来,心里开始紧张起来。本来他料定傲薇不会真的出手的。可是眼见着傲薇拿了匕首过来,银狐才真的急了。“呜呜,呜呜……”嘴里发出的依然是这个声音。傲薇拿着匕首剁在桌角上,没有一点声音,果然是削铁如泥的好匕首。桌角缓缓滑落。“我在想,到底是你的脑袋硬呢还是匕首硬?听说妖狐一族修炼一门秘法——刀枪不入,金刚不坏大法。我想小银狐你定是妖狐一族中的大人物了,刀枪不入,金刚不坏大法应该已经修炼到顶儿尖儿了,要不,我来替你试验一下大法的效用。不要挣扎哦。”傲薇把匕首架在银狐的脖子上比划了几下,似乎在考虑从哪里下刀为好。银狐心里发麻,他挣扎得更加激烈,口中更是“呜呜……呜呜……”的叫个不停。“看来你也想早点得出结论对不对?”傲薇口中说笑着,脸上却笼着一层寒霜。看到把银狐吓得差不多了。傲薇这才拔掉银狐口中的手帕。“我没练过刀枪不入金刚不坏大法啊,你这一削,我的脑袋就没了!”银狐说出的人族语言很是标准。傲薇飞速把手帕重新塞到他的嘴里,似乎不想让他再说话。随即,一片呜呜声响起。“话说的挺溜嘛。”傲薇的目光投向了银狐下身那一块。忍不住探出玉手握住那低垂的硕大,随意的套弄几下,硕大犹如怒龙般昂然挺起。“哦?原来银狐帅哥脑袋上没有修炼神功,敢情某个小脑袋上修炼了刀枪不入金刚不坏大法啊,本小姐真是佩服啊,能把功夫修炼到这个上面来,算是很了不起了。好吧,本小姐用匕首一试……”傲薇嘴里胡说着,手上套弄不停。银狐身躯一震,心里不禁一阵大汗,傲薇也不知道有何目的,使劲的威胁他。可是这样的威胁还真的很吓人。“我知道你有很多的秘密,从第一次救了你以后,一直以来都把你当成了懦弱无能智慧不高的小银狐,没想到你不是一般的银狐,而是妖狐,看你那领域,似乎还是妖狐中的强者。当初在地下宫殿里,也是你吧?……恩,把秘密都说出来吧,也许本小姐心情一好就此放了你也说不定。”傲薇淡淡道。此刻银狐在傲薇的套弄下身体颤抖不定,他充分了解到了傲薇的报复行为。可是他的记忆也没有全部恢复,至于拥有的威能同样没有达到顶峰。恰好损失的是地下宫殿的记忆,这要让他如何去说。同样,刚刚所做的事情他也感觉到迷茫,事实上通常情况下他作为小银狐的存在时,几乎所有的记忆都被封印,所以才显得弱智。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他才能恢复成人形,同时,记忆和妖能都会恢复一部分。上一次恢复是在接近地下宫殿以后。这一次恢复实在是诡异莫名了。似乎是早先时候,失去记忆的他正在厨房里偷吃鸡腿。吃了几只鸡腿以后,他窜到了傲薇房里的床底下休息,之后就奇怪的解开了封印,使得部分记忆恢复过来。可是更加奇怪的是,恢复记忆的同时,他就像着了魔似的失去了理智……面对傲薇的逼问,嘴里塞着手帕的他也只能“呜呜……”叫着。下身不断传来的快感让他全身肌肉都不由得收紧。突然,傲薇抽出手,一巴掌打在昂起的某物上。银狐身体一阵抽搐,剧烈的疼痛使得他额头汗如雨下,耳里只听见傲薇幽幽道:“小银狐,你知道吗?我恨你!”傲薇解开银狐丹田处的封印,又拿掉他嘴里的手帕,冷冷道:“你走吧,你的秘密我也不想知道了,从此以后我们各走各路,拜托你以后不要在我眼前出现好吗?”傲薇转身毫不犹豫的推开门走了出去,只留下银狐独自躺在床上。轻轻挣断绳索,银狐望着傲薇毫不犹豫离开的身影,怅然若失。
第一卷春满书院第一百八十九章攻占
第一百八十九章攻占银狐躺在床上久久不愿起来。傲薇那绝情的话语如一柄钢鞭狠狠的抽在他的心底。自从妖域之内被傲薇所救以后,大部分时间都和傲薇待在一起。傲薇经常对他说一些自己的心事,把他当成心灵的寄托。慢慢的他也就接受了傲薇的宠爱的目光。傲薇给予他的是无私的温暖,即使他还是一个人人嫌弃没有人在意的废材小银狐,傲薇一如既往的对他。可是他带给傲薇却是羞辱,银狐知道自己做的很过分,虽然并不是他故意的,但是有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就没有办法改变。银狐找不到理由可以推脱罪责。他默默的穿起傲薇丢在床边的衣物,来到傲薇的房前,最后看了一眼傲薇的身影就转身离开院落……望着银狐离开,傲薇心中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想要挽留却又找不到理由,内心深处的屈辱也淡了些许,但是对幕后黑手的愤恨又多了几分。一直陪在她身边的银狐离开了,傲薇暂时也顾不上这件事情,庄中人马和洛秋潇羽他们已经开始了晋阳大战,傲薇即使不能亲自出手,此刻她也应该马上赶过去了。再次穿上紧身黑袍,身后披风在强风中猎猎作响,傲薇踏足在闪着红光的日刃上,丹田处金丹吞吐着真元力在身体中流转不息。穿过云朵。傲薇俯瞰着下方的晋阳城。巨大的厮杀声从下方一直传到云层之中。“看来他们已经进城了!”傲薇的计划很简单,洛秋和潇羽以及凤翼军毒牙军的高手们分批化妆进入城内,在合适的时机趁势打开城门,驯兽师们驱赶野兽从城外密林中长驱直入。大明军的铁骑以摧枯拉朽之势赶杀敌人,不能让敌方逃走。晋阳城内做主的是晋阳城主王顺,此人贪婪好色,胆小如鼠,偏又对民众苛刻无比。在晋阳城四方城池都沦陷之后,晋阳城实已经是一座孤城,即使如此,王顺依然沉溺在酒色之中不能自拔。傲薇交代过,王顺必须要抓到。他是晋阳城的城主,虽然品德极坏,但是晋阳城的很多秘密应该只有他知道,特别是晋阳城的财富,这是傲薇关注的。傲薇盯着下方的战斗,突然她皱起了眉头。真元力一催,日刃划过一道红弧向下方疾驰而去。在街道的某处,一名身着官军服的男子手上拿着的砍刀上染满了鲜血,而一名中年男子倒毙当场,鲜血在青石板上氤氲开来,好一片鲜艳的红。一名颇有姿色的妇人怀里搂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脸上溅着血点,双眼惊恐的望着眼前这名凶神恶煞般的男子。“妈妈,我要爸爸……”小女孩哭喊着想要扑向扑倒在地上的男子,可是妇人紧紧搂住小女孩,眼神里除了惊恐以外还有着深邃的仇恨。“小娘们。你的男人已经死了,让大爷好好爽一爽再送你们全家团聚啊。”男子狞笑着扑上来用力撕扯开妇人的衣裳,妇人拼命挣扎着,而小女孩哭闹着,柔软的双手用力推着男子。“去你的小兔崽子。”看到小女孩这么碍事,男子一巴掌扇开小女孩,继续扒着妇人的衣服,小女孩跌坐在地上。望着挣扎着的母亲和躺在血泊之中的父亲,小女孩站起来张口咬住男子的手指。“小兔崽子反了啊。”男子恼羞成怒,他甩着手指想要拔出来。可是小女孩咬的非常紧,男子疼的直吸气也没能甩开。“我先宰了你……”男子恶向胆生,拿起砍刀就要看向小女孩的脖子。“不要啊,饶了我的孩子,我什么都依你……什么都依你……”妇人号叫一声,冲过来抱住男子的胳膊。男子的力气远远大于妇人,可是妇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这种母亲的天性激发了无穷的潜力,使得男子一时间很难甩脱妇人。男子怒火冲天,杀机顿起,右手砍刀一斜,反手就向妇人的胳膊砍去。小女孩被男子的左手牵绊。妇人被男子死死的压制住,这一刀似乎没有人能够及时解救。“铿……”呜鸣声响起,一把精致的兵刃从天而降。恰好和男子手中的砍刀交会。砍刀怎么可能是强大的月刃的对手。砍刀断为两截,而月刃在靠近男子的胸口的一瞬间被傲薇收起。傲薇不会亲手杀死这名男子,她又更好的处理办法。凝空一点,真元力破空而去,封闭了男子的穴道使得他无法动弹。傲薇检查了一下躺在地上的汉子,发现他瞳孔已经放大,显然是气绝身亡了。看着抱在一起抽泣着的母女,傲薇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尽管战争必然会带来死亡,但是真正去面对了以后才知晓战争的残酷。询问后得知这一家三口都是晋阳城人,今天三人一起出去买菜,没想到就遇见了乱局。街头上厮杀不断。一家三口都决定赶回家里避难。就在这条巷上遇见了这个吃了败仗的逃兵。不疑有他就邀请她并为了提供保护。可是她没有想到让这个逃兵听见他们家财产不少以后,男子动了劫财的念头。现成的好机会。趁着男人不注意,逃兵一刀捅死地上的男人,接着扑向妇人。他要劫财又劫色。傲薇来晚了一步,除了叹息之外她还能做什么。附近一名大明军来到此地时,傲薇把男人交给他,并且嘱咐他把母女俩带到城主府来。傲薇驾驭日刃迅捷的飞临城主府外,此刻大局已定,城主府亮起了灯火,在傍晚来临之际,整个大明军控制了整座晋阳城。等候在城主府门口的洛秋和潇羽迎入赶来的傲薇。城主府修建的富丽堂皇,这是王顺的功劳,榨取了大量的民脂民膏,不把自己住的地方修建好也说不过去。根据洛秋的说法,擒住王顺非常容易,那时他正在和一名女子欢好。没有一点警觉性。在城主府的书房里,傲薇见到了闻名已久的王顺。满身的肥膘,颓废而绝望的眼神,仅着一件内裤,冷的簌簌发抖。一见到傲薇进来,似乎是知道了傲薇是敌人方面的主事者。蹲在地上的王顺哀嚎一声向傲薇扑过来。“老实点……”一脚踹翻胖子,看着胖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着实让人恶心。“哎呀,英雄 ̄饶过我吧,我把钱都给你们,只要能放过我 ̄”“呵呵,要得就是你这句话。”傲薇道。派了两名士兵看守胖子王顺,傲薇和洛秋潇羽还有各路军的首领一起齐聚议事堂上,燃起蜡烛,傲薇端坐在台上,其余人等分列左右。接下来必须面对的就是出征在外的那只近六千人的晋阳部队,一天后他们就将得到消息赶回。是彻底歼灭他们,还是招降?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擒贼先擒王,只要逮住首领,其余的兵士们的家人大多都在城内,这样投不投降就由不得他们了。**********南方山脉的某处村落中,几个人来回跑动寻找着主事的首领。“叶枫~~叶枫~~”“叶枫头领~~你在哪里?”“喂,有看到叶枫大哥吗?”“我也为村里用水的事找他呢!”“唉。我手上的事也得问他怎么办啊!最近有许多人来投奔,快安排不出地方让他们住宿了!”然而,他的住处、战士训练的广场、村人议事的会堂、日常办公的公所,所有他应该待的地方都找过了,就是看不到他的人影。没有别的办法,最后只得拜托公所中的秦可,秦寿等人来处理那些事情。秦可等人虽都有些啼笑皆非,还是把事情接手下来。他们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状况。在让山贼们摆脱军队围剿和带他们落足这村落的那一段时间最为繁忙辛苦,叶枫的确很认真勤恳地出了不少力,颇有一个首领应有的样子。只可惜那一阵熬过去后,失忆过后他的懒散性格中比金子还要珍贵“认真勤恳”似乎也被消耗光了。开始暴露出失忆懒人本性。如今日这样的失踪记,在村中上演得越来越频繁。叶枫旷工的本领也磨练得越发纯熟,不到非他不可的时候便不会被找他做事的人找到,平日的事务大家只有找秦可等人解决。一开始他们尚只是应急地帮忙,次数多了,时间长了,那些事便好像理所当然地变成他们份内的事了。事情终于有了着落,原先一副焦头烂额模样的人们方能安心地踏出公所——也有了闲心说三道四。“嘿嘿,不论是从管事的能力,还是从关心这里事情的程度来看,我觉得叶枫简直是咱们这儿最不像头儿的人呢!”“是啊!他的本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