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不是指这个,我是说,为什么是我!”
“这个……我……”睡魔的脸色骤变,似乎是慌张、悔恨、期盼和有苦难言冗杂在一起。
孟眠以为他没有明白自己,又咆哮道:“那默语和潜影呢?”
“他们,还不能走!”他脸上掠过冰霜,雪一样地严寒,“其实他们也别无去处,十万天兵岂是他能抵挡,天罗地网又怎会叫他们逃过,与其让他们去白白送死,还不如使其在梦界为我做些什么;可你不同,你没有必要绞进不属于你的战争,这不是你的宿命!”
“所以……”他低吟,又转高,“你让我临阵脱逃,抛弃同伴!?”
“这无可厚非!”
“不!”他将腰挺得笔直,像一座高峻的山峰,“孟眠虽不是什么旷古英豪,却也决不会做此等令人齿寒的事!”说罢,他立刻运用法术,从梦中逃出。回到现实,寂寞的夜空下,他冥想很久,然后起身,小心翼翼地从默语身旁经过,在潜影面前坐下,和最近总是彻夜不眠的潜影谈了些什么。
同一时刻,天宫的夜幕下,正奔着一只只鲜血淋漓的鬼魂,扭动的刀光在这片安逸的天宫怒放出一朵朵嗜血的花。
圣战,在一件红袍下枯白的手指间,席卷……
更稠了,那薄云,阻隔星月的光辉。
他抬起头,目光穿越黯淡无光的殿穹,“也快到时候了……”他长吐一口气,气息在口鼻走了许久,也携出了一点温度。换一个姿势舒坦地靠在墙壁上,顺手在案边摸出一杯没有酒味的酒,咂上一口,垂下褐色的眼眸,“哎!我真是罪人啊!”沧桑的痕迹倒映在杯中,目光也化成水色,“可是,不该……噫,孟眠这孩子也太任性了,不过……”皱纹在一个微笑中刻得更深。
天界,修罗门毫不费力地突破一道道脆弱不堪的防线,拥着死神和另一个面容可憎的修罗,那个家伙被其他人团团保护,手中也不像周围修罗们有刀,他只是用两根手指抵着额头,隐在蓬发中的厚唇不停张合:“他在北面七百步……等等,正往东逃蹿……”看样子,在团队中他应该相当于配有雷达和智能芯片的电子计算机,作为指挥中枢,他正专注于那个人独特的仙气波长,同时屏避掉一切干扰的杂乱波长,如此一来,那个人的动向就已然了如指掌,像一只被蛇咬后不断释放出可以被蛇侦测到的气味分子的老鼠一样,整个天界变得渺小。死神的手下果然个个不同凡响。
那个人已经被栓上一条无形的锁链,倘若锁链继续缩紧,那么除极乐以外的任何地方都将动荡不安。
梦之宫殿,睡魔的酒杯空了,酒壶也空了,说来梦界的时间已经过了一天,他也想明白了一些事,同样记起了一些往事。拿出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到梦界里的一切,他悲悯地看了看镜中的男女,他很喜欢看他们在一起,这种微妙的关系,可他又不得不亲手将他们推进火海,谁叫他曾答应过某个人呢?或许还有点私心,况且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他的眼神最终停在孟眠身上,“如果可以,”他自言自语,“也许,还能让他逃过此劫……”说罢他调整坐姿,双腿盘膝,闭目叨念咒语,双手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印。
第二十二章 橙雾
梦界里,黑夜变成黎明。
白玉剑光闪得妖娆,逆玉长笛幽气弥漫。这两件东西,似乎在向外人讲述什么鲜为人知的故事。在这荒凉的小山丘上,大概只有孟眠有可能领悟吧。这时,四周漫起一股浓郁的奇香,不像是幻术,而这香气却熏得人睁不开眼,像一团橙色的雾,顿时将三个人无形地隔开。
“默语!”孟眠惊恐地叫道,“潜影!”彩雾似乎可以隔绝声音,回应他的只是一片白朦朦,迷茫茫的氤氲。另两个人那边也是一样,相距不过咫尺却无法触及对面的人,脚下空荡,四周没有任何阻拦,仿佛往前踏一步就能走出这片橙雾,就能看到其他同伴,三个人都是这么想的,他们原本是面朝面的,各自端详捉摸手中的灵器:孟眠拿着逆玉长笛若有所思,默语捧着白玉剑凝望出神,潜影对着红玉发呆半晌。雾气刚起,三个人谁都没有调转方向,也许这么长时间他们的心灵上不知不觉间建立起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默契,他们清楚,只要朝对面走一步,一定可以找到另两个人,于是,他们不约而同地各自或大或小地迈了一步,四周摸索。按常理说,是可以找到对方的,可是,在橙雾外,明明可以看到三股灵气正朝着错开的方向,越来越远……
第二步。
地面变得平坦,还是空无一物。
第三步。
脚下如同踏上了高山。
不能走太远,每个人都知道。不过,就算此时调头,也总要迈出第四步的,孟眠回头,抬起左脚,就在右脚尖离开地面,左脚跟落在岩石上时,忽然感到一丝亮光,紧接着就看到两侧雾气淡去,再一看,面前竟是完完整整的世界!他走出了橙雾!?当他回头时,心头霎时掠过一团鬼火:脚下,竟是一条曲折蜿蜒的小路,直通天的尽头,空旷的梦界中,我只走了四步!?他认为自己完全疯了。
他感觉自己只迈了四步;或许那不仅仅是四步,而是四十步;又或许,是四百步;四千步;四万步……
而自己已经置身出一个山坡之上,眼前的大地,像是燃过一团大火。
荒芜的山坡上,一切都被烧尽了吗?连记忆也不剩?留下的只有漫山遍野的灰色和地面上数百个影子;或者,还有一个被九龙真气层层环绕的男人。他满身是烧伤,血色的袍子也被破损成几缕暗褐的布条。无际的山野上,只有一阵阵啼哭来回激荡,其余的则都如死了一般。孩子毫发未损,而他的母亲……火光中没有丝毫挣扎,她的眼神还依旧澄澈,即使在最后一刻,而男子的目光却足够的悲怆。
“让我们的……孩子……安……安静……地……做……一世……凡……人……”
他是记得这话的,最后的一句话,含血含笑含泪的一句话。
婴儿的啼哭最能打动人心,就算十恶不赦的人也会为之动容,甚至是绝情的四火炼狱。熏黑的大地上不再闪烁光亮,也可能是火焰仍在某个不被人注视的角落燃着,但这次,它显然是发了一次几乎是亿万年不遇的慈悲。
他将孩子轻柔地放在地上,哄他睡着,然后,就等到了那个人。
天界,幽暗的夜幕下。
修罗大军拥着孤高的死神在天界无情地嗜血,数不清的小仙无辜地成为修罗与天将夹缝中的刀下之鬼。此时此刻,偌大的天宫也许只剩下可以抵挡一阵的老弱残兵了。于是,修罗这只训练有素的杀手部队不费吹灰之力就杀到了天河。这里没有守将,原本的驻扎的天蓬元帅如今已经是净坛使者,因而,可以稍作阻挡的只剩下鸿毛不浮水的三千弱水。
枯白纤细的手再次从红袖中穿出,直指遥遥在望的天宫,“抢渡弱水,直捣灵霄!”
穿过三十三层重云,梦界中的男子正与他面面相觑。他是驾着九只金凤从层云之上而来,古扑紫杉,棕发长须,举手投足不乏千古一帝的风采。
“你就是——”孟眠并没有说话,可双唇竟毫无征兆地张开,迸出这三个字。他此刻才能清楚地描绘出一开始就有的一种奇怪感觉——那是一种空荡的感觉,他找不到自己的存在,而自己又的确存在,像是一个灵魂,附在某个特定的肉体上,而自己又无法支配这个“肉体”,甚至连读懂他的想法都是种空谈,那么,这个人,也许不能称呼为孟眠。
“是的。”
他立刻躬身作出谦卑的姿态,“紫薇大帝!”
紫杉大仙审视他一眼,“剑奴……是林夕的事,我很遗憾。”他的眼睛悉堆深刻的皱纹,掠过不逊色于木森的感伤。“或许,我不该选她……或者是,不该选你。”
木森一言不发。
“我理解你的感受,我又几时不受到良心的拷问呢?可是,我选定了你,正希望你能以天下为重。”他不自觉地仰望天空,眼里燃起了一团火,“很多时候,成就大业,就必须有人做出牺牲;更多时候,放下才是对自己的一种解脱。”他缓缓走近,抬手拍了拍木森的肩膀,“下山去吧,苍生还滚在刀刃与针芒之间,我想,林夕也教过你这些。”
随着声音,他渐渐远去,“这是你的宿命,你永远不会是一个人……”
“等等!”始终沉默的喉咙冷不丁地发出声。
紫薇大帝没有回头,一路驾金凤飞上祥云,临行之余,万顷晴空荡起阵阵回声,“若是有别的事,就去找冥王吧。”渐渐,光彩隐匿在叠嶂的云中,徒留木森独自徘徊。“冥王……是要我死么?”
他回身望了一眼酣甜的孩子,心头荡起阵阵涟漪。他知道该怎么做了,只是还不敢确定。他在那个山坡旁挖了一个墓坑,然后将手中的逆玉长笛和远处落在地上的白玉剑放了进去。动作很自然,可是却让另一个“魂灵”——孟眠大惊,“白玉剑……这,难道是梦!?”他完整地填好土,再立一块石碑,咬破手指,在上面书几个字:林夕,垂目合冢。
之后呢,掏出一把匕首……
——血色弥天……
地府幽闭肃清,气场似三九严冬,奈何桥头浪子路,生死门前了今生。
黑白无常毕恭毕敬地引木森进入阎罗殿,一旁孟婆怎敢舀出孟婆汤。进入正殿,阎君正襟危坐,一见木森,怎样竟生出满腔诧异,“你是……人皇?”殿前主簿在一旁叹道,“您不该来呀!”
“阎君殿下,不瞒您说,我此来是有一事相求……”
“不敢怠慢,旦说无妨。”阎君向两侧使了个眼色,其他人即刻退去,安静地关上阎罗殿漆黑的正门。
“多谢阎君,那我就开门见山吧。我与林夕,也就是天界紫薇大帝的剑奴有了一些……然后就生下了一个儿子。”
阎君的双眼刹那圆如铜铃,“那可是违反天条的大罪!”
“是啊。”他感慨着,“天谴不也到了吗?只是,我不想让我的孩子也……求您让他安静地做一世凡人,拜托了。”他几欲跪下,阎君哪敢受此大礼,连忙搀扶。“这倒也不难,只是如果不把握好时机恐怕得不到真正的安宁。”
阎君拉他坐下,细细地向他阐述详由,“这孩子绝无可能名正言顺,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能叫他暴露于天兵的视线中。而这孩子天生便是仙体,若想使他像凡人一样生活,非得找到两件凡人独有的东西不可。”
“那是……”
“那是只有凡人或凡体历万劫才修成不坏金身的大罗古仙才有的……”
“那是……”
“两颗心!”阎君一字一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良心’与‘魔心’!”
“唔。”
“这两颗心说来并不易找,只有拥有千年道行的心才能把握住仙体。”
“那么,要怎么才能找到这两颗心呢?”
“绝不能草率,这事关您孩子一生的命运。而现在当务之急并不在这,而是阁下应立即承担起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责任,在三界树立威信,如此一来,方能收服许多追随着,才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瞒天过海。不必忧虑,我会差人使令郎进入昏睡状态,暂寄放在天山雪窟,放心,令郎仙体,不会有任何闪失。这时,只见阎君调整坐姿,拱手作揖,“现在,我以阎君的身份,恳请阁下还魂。”
木森赶紧回拜,“不敢,一切听阎君便是。”
于是,黑无常扶木森到还魂台还魂,之后,他就按照阎君的嘱托,回到自己的国家,轻而易举地取回自己的一席之地,开始了平定天下的伟大征程。这个过程中,他身边自然有无数的娇颜弱骨,胭妆粉黛,可他却从不动一点颜色,一年有余的征途,他始终孑然一身,不为别的,只是心中有两个挥之不去的身影。在他身体里的“魂灵”也不得不时刻与他相随,一切的事都如同亲身经历一般的刻骨铭心,即使他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梦。同样,他的心中也有另两个难以抹去的音容。
第二十三章 平天下
纵观四海,收拾山河;抚安边关,歃血为盟;狼烟所指,破釜沉舟;荡平宇内,吞吐六合;八方俯首,天下初定。
一座都城被新建起来,一座宫殿一夜之间拔地而起,但他对此似乎漫不关心,而是派人在某一个烧得焦黑的山包上建了一个类似于寺庙的阁子,没有用什么贵重的金银镶嵌,整个建筑简约古朴,然后他亲自在匾额上题三个大字——“林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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