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公子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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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公子的传说-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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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丁小日没有听到唯一刀所说的话,也许他听到了,但是暂时还不想因为这些破坏此时的气氛,何况,他本来就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妻来着。



神小仙的饭菜没的说,除了好吃没有别的词可以形容。在各方的有意无意的配合之下,温馨的气氛充斥着整个花园。是的,花园餐厅,即使花园,又是餐厅,饭菜与花香的良性配合,美妙的感觉便是此时的花园。



当然,花园边缘的人便没有那么幸运了。黑衣,永远是黑暗中行走的人的必须装备。但是,身着黑衣,并不代表能在黑夜里隐形,在这个花园里,神小仙就是神,没有任何东西或者人能够瞒住她,轻轻地笑,轻轻地挥手,随意地将一枚奇异果核扔到花丛。黑衣人,融入黑夜。



总的来说,这顿晚餐吃的还是很愉快的。毕竟,中午的时候丁小日没有吃多少东西,而下午的活动也耗费了他许多的能量,当然需要补充了。至于神小仙,她就是无数人所鄙视的那种贼能吃,又怎么吃都不胖的人,这也许就是她练习厨艺的出发点吧。



欢乐持续到次晨,看着丁小日熟睡中安静的睡容,眼泪从神小仙的脸上滑落。“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就因为那个预言,就因为一个命运?”神小仙无奈的口气透漏着绝望。



“你,知道的。今天的离别是为了将来的相聚。”唯一刀不忍心的转过头。



“为了将来的相聚?那她怎么办呢?”神小仙的目光中透露出些许的愧疚。



“我们试图改变命运,你知道的,如果你们现在坚持在一起,必然是悲剧。如果你们此时分开,就可能不是悲剧。我和你母亲推算了无数遍。虽然不知道确切的结果,但是,你们不分开的结果绝对不是你想要的。”



“我们真的能胜利吗?”神小仙留下了这句话,只能随父亲离开,为了不悲剧的可能。



没有对错,对他们相士来说,冷眼冷酷冷静的判断,才是他们存在的基石。即使是自己的女儿,为了得到最好的结果,唯一刀必须听从妻子的安排,安排他们自认为最正确的事情。不相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荒诞,他们追求的是最大限度的厮守。



爱,不能像雨露一样,美丽却短暂;爱,如山,稳定长存方是正道。这,便是神家一向的方针。无所谓对错,甚至无所谓爱不爱,这都是虚无缥缈的,千年传承方是他们第一目的。



丁小日的妻子,必然活不过一年。这,就是他们算出的丁小日的无法更改的命运。



神家不会允许家族最好的相士这样夭折,所以,所谓命运,必有人参与,方能成为命运。故而,相士的话方能成真,这就是神小仙的母亲神温柔算出的命运。



第二十章 进步了



 风雨过后不一定会有彩虹,就像昨日的大雨,没有给昨日带来彩虹。但是,雨后的余韵,却给今晨带来了美丽。经过雨水冲洗的花园更显美丽,水珠挂在绿叶之上,美丽的花朵朦胧着雾气。而那美丽的标准七色彩虹,奇迹般的挂在花园之上。仙境,也许就是这般的美丽吧。



宿醉的丁小日,躺在花园中心的小厅里,身上还盖着神小仙心爱的毛毯,也许上面还留有神小仙的味道吧。当彩虹散射的美丽映照上丁小日的英俊,缓缓张开的眼皮释放出丝许的慵懒,懒洋洋的眼神,懒洋洋的睡态。仿佛他睡的不是露天花园的硬地,而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床。他的神态就是舒服的展示。如果哪个学生搞不懂舒服的含义,那么,可以看看此时的丁小日,那将会比字典的解释更为准确。



眼神瞬间锐利,死亡的气息从花丛中传来。经过风雨,经过沉淀,今晨的丁小日比昨日有更进一层。唯有不断的锤炼方能不停的进步,这就是人类进化的原因吧。



丁小日瞬间消失,再次出现的地方恰好就是昨晚那几个黑衣人步入死亡的地方。神小仙的伤害自然不会遗留给丁小日,这样的人才算的上是天才,凡是出现失误,或者作出一些让人惹起质疑的事情的人,必然只是有所聪明而已,绝非天才。唯有思维全面,计算滴水不漏的人,方能称得上天才。神小仙,无疑就是这样的人。至于,丁小日,他,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也许他还没有遇到让他质变的人吧。遇到神小仙,他进步了很多;但是那个缘,可能还未到呢。



黑衣人死的没有痛苦,丁小日也没有起疑的空间,因为在那尸体旁边的信说明了一切。



“。。。。。。。



今天的离别是为了将来的永远。你头上的彩虹很美丽,可惜,太过短暂了。即使严寒的冬日里,那占尽天时的飘散于空中的雪花,也逃不过融化的结局。我们还有期待。仙”



这便是刻在丁小日脑海,映射在丁小日眼球的文字。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种爱恋是明明相爱,明明能在一起,却要分离。哎,世界上最痛苦的爱。”近乎神的萨菲罗斯自然能够读出丁小日眼神中那映射的文字。



一瞬间的久远,丁小日从回忆中醒来。疑惑地看着这两个人,不明所以。温故而知新,回忆总醒来的丁小日自然心境上有所提升。但是,还是不明白,这两个强者为何这么做。



“时间,会证明一切。如果你活的够久,你就会发现,许多的阴谋,都是没有意义的。真正的谋划,在于势。你的实力还不足以自保。尚需努力啊。”半支烟那长辈般的话语飘荡在丁小日的耳边。



“还有,吴俊文很不错,帮我解决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这个,就送给你们吧。”说着,萨菲罗斯一手扔出一个黑色的圆球,悬浮在丁小日的车前。不大不小的麻烦啊,不知道那个死于吴俊文手下的痴情女孩会怎么想啊。同样的没有征兆,瞬间消失。



就这么走了,留下这么一句话,很是无厘头啊。丁小日迷惑的目光不影响他看清对方的行动。虽然半支烟和萨菲罗斯可能没有用上全力,但是丁小日还是很庆幸的居然能够看清他们的动作。



这,也是一种进步吧。



第二十一章 最了解吴俊文的人



 车里的人仍然在熟睡,丁小日看看她们,无奈的将熄火的车重新发动起来,默默地上路。他们有什么目的呢,似乎对吴俊文也有所行动,到底想干什么呢。迷惑中,丁小日的车在昏暗的路灯逐渐消失与黑暗。



当丁小日的汽车尾灯划出美丽的弧线,消失于街角。萨菲罗斯和半支烟又出现于台灯之上,眼望着北边。



“你在想什么呢?萨菲罗斯。一点都不像你啊。今天。”半支烟的手里叼着半支烟,没有吸,他一向不吸烟的,烟却像有人吸一般一点一点地燃烧,就像人的生命一般。



“我希望他能真正的打破轮回啊。”萨菲罗斯,这个近乎神的男人,对丁小日的期待正是他想做却无法做到的。



“为了这个,你就忍心让爱你的那个女孩白白实在吴俊文手里?”半支烟显然对萨菲罗斯的做法存在疑惑。



“谁知道呢,她爱我是她的事情,我做决定是我的事情。将来的事情,谁能清楚呢。谁有知道他是不是白白牺牲呢。”风中带来的声音里透漏着无情的理智和至情的心死。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想起,即使豪华的酒店,也步入了宁静,贵宾房里的吴俊文,静静的欣赏着眼前的女人。从女孩变成女人,这个女人更有味道了。风雨过后的彩虹漂亮的令人窒息,酣畅淋漓的云雨过后,从报复的快感中再度凝视这个女人,吴俊文发现,真的很爽,这个晚上。



“你的他还没有来呢?”抚摸着那凝脂般的肌肤,吴俊文的话很是让她不爽啊。为了爱的人,和这个痞子般讨厌的人发生各种关系。原以为能够刺杀成功,没想到失败之后在平静的谈话里,吴俊文居然又将自己干败在床上。没有等到他的她,身体更是敏感啊。想要把吴俊文当成他,却发现,这个痞子样的人,无法让自己如愿。自己和吴俊文的距离是负的,他仍在自己体内。每当他说话,自己的身体都会作出令人羞愧又激情的反应。她,要崩溃了。



见身下丽人的神态,吴俊文突然感到一阵没劲,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嗜血的眼神再现,“既然他不来,你能给我的快乐也没有多少了,献出你的灵魂吧。”



瘦金体的“封”字闪现。



“啊~~”高亢的快感喊声不绝的从她的口中喊出。仿佛她一声的快感都在这一刻迸发。



一缕和她一模一样的魂魄从她的秘密部位飞出,被吴俊文一口吞下。表情很是快乐啊,爽过的吴俊文。



没有人是没有秘密的,没有人是单纯的;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都是复杂的,就像吴俊文的这种攻击性的封印,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事情。丁小日,吴俊文父亲等,他们都不知道,在他们眼里,吴俊文这个整天嘻哈的阳光少年,是不会拥有这些貌似阴险的异能的。



所以,最了解自己的人,还是自己,敌人,也不会了解的彻底。萨菲罗斯,半支烟,漂亮的女人,他们了解的只是资料上的吴俊文,独处时候的吴俊文远远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原来是这样,”吸取了紫凤灵魂的吴俊文对她们的了解瞬间达到了自己人的程度,“你们,也没有多大用处了。”



“封杀”低低的声音抵不住蕴藏的杀意。



“扑腾”四声,紫衣,紫食,紫住,紫行,紫字组紫凤的直属“衣食住行”四侍女从空气中显身,匆匆的追赶紫凤。



看着眼前如花似玉的女体,笑意爬上吴俊文的嘴角。



第二十二章



 大学的时间总是很快,比逝水都快,用一个比喻的话,那就是,像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你挤一挤,紧一紧,那流逝的还是很快的。仿佛就是刹那间,暑假到来了。暑假来的如此突然,突然到很多同学没有什么准备,考试就完了。



怀孕快四个月了,燕如雪愈显母性魅力,让旁边的丁小日品尝何谓幸福。好学生的燕如雪虽然为了下一代,祖国的未来,被小日劝说在家里静养,不过成绩依然高歌。至于丁小日,为了将来能够去那个岛国弄点血雨腥风什么的,自然学得不错了。吴俊文,深藏不漏的人,表现出来的自然就是普普通通,不上不下了。



燕飘然,这个小妖精级别的人物,刚刚高考完,就搬到了丁小日和燕如雪的爱巢,美其名曰照顾姐姐,实际上是从家里逃出来疯玩的。这个号称必然会进京华的女孩之,很是嚣张。她认为她和姐姐不同,中科那种呆板严肃的一如既往的氛围不适合她。晕,现在的孩子都这样的自信吗?



不过这个小妖精的到来倒是给燕如雪添加了不少的方便和麻烦。方便的是有个人可以使唤了,买个东西啥的,不用自己顶着个大肚子去了。麻烦的是,燕飘然实在是太活泼了,屋子都快成猪窝了。



猪窝也有猪窝的好处,要不是燕飘然的到来,燕如雪还不知道多忙呢。冯迁,那个天才般的人,居然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天三四趟的往他们家跑。还带着李强等一干人,几乎把整个校篮球队的人都带来了。吴俊文,也没有少。这也没有办法,谁让校篮球队这么多人,就丁小日够胆量在学校附近搞套大房子,还离运动馆那么近,不去他家去哪里?



这么多天的接触,大家伙对燕如雪都很喜欢,也很是敬佩。兄弟情,在这个炎热的夏日,也成了主调。也许,当箭头所指的时候,便是真正决胜的时候吧。



胜利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他们虽然没有什么切身体会,但是十几年中国特色的教育,已经将这些观念植入了他们的神经深处。挥汗如雨,便是他们的状态。在这个难得的和平里,丁小日他们的球技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刘风,李强,冯迁,这些一时的瑜亮般的人物居然融合到了一起,共同为超级杯奋斗,很有意思。当然了,帅哥们打球,旁边自然是有美女观看的了。燕家姐妹自不必说,丁香,燕如雪的闺中好友,也来捧场,她的目光似乎瞄的是刘风。而花云琳,这个被刘风抢走的院花,居然会被冯迁搞来做球队经理,果然很是诡异。这个美丽的女人关注的既不是刘风,又不是李强,她关注的竟是燕如雪。



诡异而又复杂的气氛反而激发了他们的激情,投篮越来越准,配合越来越流畅。冯迁,这是个不得不说的人物,在拥有丁小日、吴俊文、刘风这样一流队员的球队里,他,冯迁才是灵魂。丁小日,我们的主角,外院得冠的核心;刘风,机械的灵魂,在丁小日到来之前,完全是制霸校园的人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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