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大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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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大领主-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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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善水





第一卷 地下城的新领主



序言 地下城的无聊生活



黑龙康斯坦丝的心情非常不好,不好的原因有很多种——例如,西面火山中的火焰君主又在尝试烧烤,虽然他烧的东西连地精都不肯吃;南面山麓下的牛头人在发酒疯,严重走音的歌声可以杀死比蒙;还有,那些该死的巫妖,难道他们就不能停止讨论学术?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就够了,干嘛一定要知道为什么等于二?



“我受够了,这个地下城根本没有正常生物!”叹息着摇摇头,康斯坦丝舔了舔前爪,打算把昨天挖出的深坑再填埋起来。它也明白,自己的行为与那些疯子没什么区别,不过如果不找点什么干干,又怎么打发这漫长的时光?要怪,就怪这座地下城距离大陆太远,那些可以用来取乐的骑士和冒险家,已经有五十年没有来到这里了。



“我恨那个神圣结界,公民不是有人身行动自由的吗?”委屈的叹了口气,康斯坦丝望向上空,那里的岩石层中隐隐透透出白光——虽然很美,却阻碍着地下城的居民们离开这里。该死的教皇,为什么他在扑倒之前还有力气设置结界,难道是回光返……等等,从白光中落下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砰的一声闷响,在白光中陡然出现的身影,已重重砸在康斯坦丝的头顶上。虽然有些头晕目眩,但黑龙还是本能的伸出前爪,将下坠的身影接住。若干年后,吟游诗人们甚至专门作了一首《康斯坦丝的前爪》,来赞美它这伸爪一接的功绩;而这个时候,矜持的黑龙总会清清喉咙,用某种邀功的表情叹息道:“其实在那一刻,我察觉到了诸神的灵魂附体!”



实际上,康斯坦丝也没有完全胡扯,在这一刻它的确神灵附体,只不过附体的是疑惑之神。看着爪中的昏迷男子,黑龙脸上的神情只能用十万个为什么来形容,它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类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在地下城,而且这个人类还有着黑色短发与黄色皮肤,与大陆上的所有人种都截然不同。



“真的是人类吗?看起来味道还可以……”用爪子轻轻拨弄着对方,康斯坦丝还是不敢确定。它仔细打量着对方——体型虽然有些偏廋,但面貌还算清秀,带着几分类似于贵族的文雅气质。如果以人类的标准来看,这只猎物也算是美男子,而美男子,一般吃起来都比较有嚼头!



“不管了,先吃了再说!”舔了舔嘴唇,康斯坦丝心满意足的张开血盆大口,打算将战利品囫囵吞下。只是这一刻,昏迷的男性突然悠悠醒来,他的黑色眼珠让康斯坦丝略微怔了一怔。而紧接着,苏醒的男性在看到黑龙之后,先是稍显吃惊,随后却叹息道:“又做梦了,我早该知道,不能打太多游戏的!”



“游戏?”康斯坦丝顿了一顿,有些疑惑的重复道。而听到它雷鸣般的声音,已经闭眼的男性又再度睁开眼睛。这一次他没有叹息,而是在龙爪上撑起身子,迷茫的打量着四周。几分钟后,他突然咬了咬自己的手指,咬得那么用力,以至于康斯坦丝都有些不忍皱眉,小心翼翼的问道:“这样,不会疼吗?”



“疼!”男子的回答很干脆。只是下一刻,他突然双眼一翻,以最为凄厉的声音尖声呼道:“救、救命!”



刹那间,远处牛头人的疯狂高歌停止了。看起来,它们在这种尖锐声音刺激下,已经完全的甘拜下风……



第一卷 地下城的新领主



—第一章 … 何太平的不太平—



何太平觉得自己倒霉极了,他本来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会过得太太平平,结果一觉醒来,居然穿越到了异界,并且眼看着就要进太平间。在穿越之前,何太平是个大学讲师,教学任务轻松得跟没工作似的。他家境也不差,每周倒有五天时间在外面吃喝玩乐,日子过得悠哉游哉,只是昨晚喝了点红酒躺下,一醒来却恍若隔世——不,应该说,已经隔世才对!



但眼下,比起思念父母朋友和感慨往日的生活,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微微的惊愕过后,黑龙康斯坦丝一面感慨对方声音的惊人响亮,一面更加坚定了将这嘈杂生物吞下的念头。



察觉到对方眼中的凶光,何太平下意识的就要跳离龙爪,但反应更快的康斯坦丝只是轻轻打了个响指,刚刚起跳的逃犯就中了石化魔法,变为金鸡独立的雕塑。黑龙满意的点点头,一面为自己的施法速度而自得,一面也没有忘记张开獠牙……



“等等,你不能吃我!”眼见性命不保,还保留着语言能力的何太平大呼一声。但这看似徒劳的举动,居然真让黑龙为之一滞,猛然刹车。这一瞬间,双方的距离近在咫尺,何太平甚至能在对方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全身像。



“不能吃你?因为什么?”康斯坦丝扑闪着美丽的大眼睛,神情如同好奇宝宝。但实际上,按照人类标准来计算的话,它的真实年龄也不过十六岁左右。而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都对外界充满了好奇心。



“因为……因为……”何太平支支吾吾的吞吐,脑筋却疯狂的转动着,试图为自己找到一个理由。康斯坦丝用龙爪支着下巴,饶有兴趣的看着他,而在这种注视之下,何太平终于彻底崩溃,口不择言道:“因为,我有病!”



“没错,我有病!”在黑龙诧异的目光中,何太平高高挺起胸膛,用无比骄傲的语气回答道,“心脏病、肺病、甲亢、痔疮,还有禽流感、口蹄疫!总之,我的全身都是病,实在不适合您这种高等生物!”



“晤,是这样吗?”康斯坦丝若有所思的点着头,似乎相信了这番话。何太平轻轻的舒了口气,庆幸之余也开始诋毁对方的智商。但在下一刻,黑龙却突然露出人性化的笑容,獠牙四张道:“没事,我不怕!”



这一次,任凭何太平如何大声叫喊,龙首也毫无犹豫的罩将下来。然而两秒钟后,一片黑雾突然弥漫在山脉上空,从雾气中传来的声音苍老而带着威严:“等等,这个人还有别的用处!”



只是淡淡的吩咐,但听到这句话的黑龙却如奉纶音一般,再度停止了吞噬。在何太平感激的目光中,黑雾在陡然下降的同时急遽浓缩,于落地时凝结为巫妖。他的身体与普通老人并没有什么区别,但黑色的深邃眼窝中却一片空洞,只有两点带着寒气的微光,令人一望之下便不寒而栗。



“艾莫斯老师,您的学术讨论提早结束了?”康斯坦丝有些依依不舍的将猎物放在地上,转头向着老巫妖微微垂下了头颅。对于这位代替父亲养育并且教育自己的老师,它始终充满着敬爱。



“我也不想提早结束,但这家伙的喊叫足以让睡美人也苏醒过来!”一眼看穿了康斯坦丝的腹诽,被称为艾莫斯的巫妖指了指何太平,嘶哑的嗓音如同被砂纸磨过,“不过还是暂时留下他,如果我们还打算看到外面的世界……”



“老师,您的意思,该不会是……”微微一怔,康斯坦丝突然明白了巫妖的意思。但迟疑了几秒钟,它立刻缓缓的摇头道,“不,那不可能!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没理由能够拿到那柄法杖。”



“总要试过才知道!另外,我最近刚刚研究出某种法术,加上恶魔之果的特效,也许能够创造一个强者也说不定!”艾莫斯看着呆若木鸡的何太平,嘴角干瘪的笑容令人遍体生寒。



紧接着,这位巫妖已凭空取出一只戒指。轻轻的一抛,戒指在虚空中漂浮,自动套入何太平的无名指。下一刻,淡淡的黑气笼罩了何太平,在他感觉灵魂深处传来疼痛的同时,黑气已缓缓飘向黑龙,融入它的身体中。



“现在,他是你的奴隶了!”艾莫斯满意的点点头,骤然化为黑雾飘向高空,而他的声音仍在断续传来,“康斯坦丝,你可以虐待他,甚至逼迫他跳小熊舞!但是记住,不要伤了他,尤其不许玩恶龙斗勇者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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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何太平前世的标准来看,黑龙康斯坦丝的住所,简直可以用超级豪宅来形容——这处位于赤色山脉顶峰的洞穴,巨大到令人无法想象。



然而与宽敞的面积相比,这里的居住环境实在是有点糟糕。龙是拥有巨大财富的生物,但康斯坦丝显然不懂得如何用这些财富来装饰洞穴。金币、宝石、魔法物品、武器、盔甲……杂乱无序的洒落在地,如果排除它们的价值,这里简直就是个垃圾场。



“喵喵的,这都是钱啊!”何太平小心翼翼的跨过一根魔杖,神情中参杂着惊愕与惋惜,仿佛看到一个绝世美女从高楼上跳下。虽然他不太了解这个世界,但多年来看奇幻小说的经验告诉他,这些东西哪怕卖出一件,都可以让自己过上“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生活。更何况,从上面散发的魔力波动如此强烈……等等,为什么自己可以感觉到魔力的存在?



几秒钟后,他突然意识到更大的疑问——为什么自己能够懂得这个世界的语言,并且如此熟练?但他没有时间仔细思索,因为斜靠在金币堆中的黑龙突然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问道:“喂,奴隶!你从哪来,为什么你的眼睛是黑色的?”



虽然很想纠正对方的称呼,不过考虑到双方实力差距的悬殊,何太平还是识趣的挤出一丝笑容,开始胡乱编造起自己的经历。大学讲师的口才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何太平糅杂了《神雕侠侣》、《丁丁历险记》、《基督山伯爵》等种种文艺作品,将生平经历述说得跌宕起伏,就算北京茶馆的说书艺人来代讲,也不过这种程度了。



“也就是说,你为了寻找姑姑,意外踏入基督山岛的魔法阵,然后被传送到这里来?”康斯坦丝支着巨大的龙首,听得如痴如醉。但几分钟后,它突然轻轻弹动龙爪,将口若悬河的何太平击飞数米:“奴隶,你打算侮辱一条黑龙的智慧吗?”



根据玄幻小说定律,在穿越者出现之后,大陆原生物的智慧都会急遽下降到八十以下……但这条定律显然在这个世界中失效了!



感受着胸口的剧痛,何太平象袋大米一样从石壁上滑下,在心头暗自向黑龙比了比中指。但紧接着,更为恐怖的事发生了,卧在金币堆上的黑龙轻轻打了个响指,突然饶有兴趣的问道:“对了,奴隶!你会跳小熊舞吗?”



“很抱歉,我是大学讲师,不是幼儿园老师!”没有任何的犹豫,何太平在第一时间疯狂的摇头。开玩笑,他可不想披着熊皮,给这条傻龙跳一段同样傻乎乎的幼稚舞蹈。



康斯坦丝无奈的叹息一声,支着下巴道:“真可惜,自从一百多年前的那个奴隶被火焰君主借走后,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小熊舞了!”



这么叹息着,黑龙的神情中居然带上了几分寂寞,但它很快回过神来,开始用闪闪发光的目光注视着何太平,似乎在思考一种新的玩法。何太平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噤,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打算过得好一些,就必须做点什么来改善与黑龙的关系。



“但,我会什么?”何太平在第一时间询问自己,但他很快发觉自己擅长的,在这个世界都没用。他最拿手的是教书,但黑龙应该不肯付学费来听;而除了教书之外,何太平发觉自己唯一会的就是吃喝玩乐,消磨时光,而这些东西肯定没用……等等,吃喝玩乐?也就是说,娱乐?



在一瞬间,何太平突然想到黑龙的种种反应——它的年纪应该很小,单纯并且好奇,它的生活非常无聊,以至于把看小熊舞也当成享受。所以,即使知道新奴隶在胡说八道,它也饶有兴趣的听完故事,并且一副意犹未尽的神情。这就意味着,如果能够给它提供新的娱乐方式,让它真正开心起来的话……



“喂!奴隶,你在想什么?”黑龙的声音带着几分怒气,打断了何太平的沉思,“对于主人的吩咐,你居然视若无睹,而且要我连喊三次!好吧,既然是这样,那么我们来玩恶龙斗勇者的游戏!”



“不,那可不是什么好游戏!”何太平突然抬起头来,打断了黑龙的话。在黑龙愕然的神情中,他用那种充满魅惑力的声音,抬头回答道,“实际上,我有种更为有趣的游戏,您要不要试试看?”



第一卷 地下城的新领主



—第二章 … 奢侈的棋牌游戏—



曾经有位赌友这样问过,世上最刺激的牌局是什么环境?何太平的回答是——碧海、游轮、金发美女,以及亿万富豪……



但在穿越之后,如果那位赌友再提出同样的问题,何太平的回答则会变成——山脉、洞穴、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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