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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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心理学-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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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自三、四岁后,不仅生活在家庭中,而且进入了幼儿园。在幼儿园中,教师和集体生活向幼儿提出的要求,教师的性格修养和集体对幼儿的评价、舆论,潜在而有力地影响着幼儿的种种态度和行为,影响着幼儿性格的形成和发展,使他们逐渐具有最初的比较稳定和经常的性格特性。比如,教师的耐心教育、积极诱导,可以使一个活泼但急躁、易激动的孩子变得灵活而有抑制力。老师亲切关注、积极引导可以使一个孤僻、胆小、沉默的孩子变得愉快而活泼。相反,老师对幼儿态度严厉、粗暴,说教代替诱导,训斥代替抚爱,则会使急躁、易激动的孩子更难以自制,孤独、沉默的孩子更加畏缩。苏联心理学、教育学专家们指出:教养员同孩子们和谐的关系在教育教养过程中会积极地促进儿童正确的观点、概念和行为习惯的形成,并在他们的情绪、精神的发展上,在性格的形成中反映出来。(见《外国教育》1981年第5期36…37页)至此,我们可以肯定地作出结论:幼儿的性格虽受遗传的影响,有遗传的“印迹”,但主要的,它取决于环境和教育,特别是家庭和幼儿园教育的作用。环境、教育影响幼儿智力的发展,同样,对幼儿性格的形成,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作为幼的经常接触者,父母、教师和其他人员,都必须时时注意自己的全部行为举止、言语、情绪,对人对事的态度、对幼儿性格形成的影响,使自己的态度、言行成为幼儿良好性格形成的积极的促进因素,促使幼儿个性健康地发展。

  幼儿的性格 第三章:幼儿性格的特点总的来说,幼儿期是儿童性格开始形成的时期。在婴儿期,虽然也能看到儿童之间的性格的个别差异,但是,这些差异是很不明显的,也是极不稳定的,因此,谈不上什么性格的形成,只能说是性格的最初的萌芽表现。进入幼儿期后,由于言语、思维、动作的发展,成人、家庭、幼儿园集体生活不断对幼儿提出新要求,自我意识、道德意识逐渐增强,心理活动的独立性、目的性、自制力日益发展,幼儿开始出现了比较明显和稳定的性格特征,标志着幼儿性格的初步形成。

  幼儿性格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自我意识逐渐发展。自我意识是一个人认识自己、评价自己的能力,它是意识的一个方面,也是人的性格的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方面。在正确的教育影响下,幼儿的自我意识逐渐形成并不断发展,这不仅表现在幼儿能进一步理解自己在周围环境中的地位,进一步意识到自己的行动、愿望,意识到自己的内部心理过程,更表现在幼儿评价自己的能力(即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上。研究表明:幼儿的自我评价能力有如下发展趋势:(1)从不加考虑地轻信和再现成人的评价到能初步独立地对自己作出评价;(2)从只对自己的一些外部行为作出评价到能对自己的一些比较抽象的内在品质进行评价;(3)从比较笼统、局部、情绪性的评价发展到比较具体、全面、客观的评价。比如,三、四岁的孩子评价自己时,往往说:“我是好孩子,王老师说的。”或“我是好孩子,我唱歌唱得好。”而五、六岁的孩子则会这样评价自己:“我是好孩子,因为我听话、遵守纪律、和小朋友友好。

  可是我不是全班最好的好孩子,因为我画画不太好,跳舞也没有别人好。”

  (二)心理活动的目的性、自制力逐渐增强。学前初期幼儿的行为常常容易受当时刺激和具体情境的制约,带有很大的冲动性和无意性,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差。比如,上作业课时,院子传来小汽车的“嘀嘀”声,小班孩子会不由自主地眼睛都往窗外看,并高兴得拍手欢呼,完全忘记了现在是在上课,应该注意力集中地认真听讲。到学前晚期,幼儿心理活动的有意性、自制力逐渐发展了起来,幼儿开始能为较远的目的而行动,努力地使自己的行为服从成人或集体的要求,冲动性行为明显减少。而且,大班幼儿不仅能服从成人或集体的要求,还能比较自觉地开始用自己的语言调节自己的行为,并且,不仅控制自己的外部行动,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调节自己的内部心理过程,比如注意、记忆、情绪等等。这样,久而久之,幼儿反复多次地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和心理过程,性格的意志特征和情绪特征等也就逐渐形成了。

  (三)独立性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学前期幼儿常常明确地向成人表示自己的意愿,有时甚至是有些固执地强调“我愿意”、“我行”、“我会”。在活动中,他们不满足于直接地按照成人的具体指示去做,或者完全和成人一起行动,而是渴望象成人一样独立行动。比如,幼儿要求自己穿衣、洗手绢,要求让他去取奶、取报,要求自己一个人把积木搭完,要求自己一个人上幼儿园等等。这时期,游戏之所以成为幼儿最喜爱和最主要的活动,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就是在游戏中,幼儿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愿望、能力水平去模仿成人的活动,满足他渴望参加成人生活的需要。同时,这时的幼儿对老师的要求明显提高,特别希望老师能象对待大人一样对待他。如果老师尊重、信任他们,他们会感到极大的快乐和自豪,相反,如果老师小看了他们,则会引起他们极大的反感。

  (四)道德意识进一步发展。婴儿期儿童已能初步理解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并能作出一些合于成人要求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进入学前期后,幼儿的道德意识进一步发展。比如,道德感方面,学前末期的幼儿有了诸如同情心、互助心、同志感、责任感、过失感等等道德感,成人所有的基本的道德感,这时幼儿都有了。再比如,在道德行为方面,学前初期幼儿的道德行为动机,还带有许多婴儿期的特点,很容易受当时刺激的制约,他们的道德行为动机常常是由于对行为本身感兴趣或是为遵守成人的严格要求,以获得成人的表扬而引起。如:幼儿认为不应该抢玩具,因为老师说过抢玩具不是好孩子。到学前末期,独立的、主动的行为动机就逐渐形成,如:幼儿认为:“不应该吵闹,因为吵闹就影响小朋友学习,就违反纪律了。”同时,义务感、责任感等在幼儿晚期,开始成为激起道德行为的有效动机,比如,幼儿由于认识到自己做值日生的责任,会更加自觉、认真地做值日,这便是由责任感驱使的。

  可见,学前期,是幼儿性格开始初步形成的时期,幼儿性格的各方面都具有与婴儿、少年、成人不同的特点,所以,为培养幼儿良好的性格,在对幼儿进行教育时必须考虑幼儿性格的特点来因材施教。

  幼儿的性格 第四章:成人对幼儿的评价必须适当在幼儿性格发展的特点中,我们谈到,学前幼儿的自我意识发展很快,突出体现在他们自我评价的能力提高迅速。

  到学前晚期,大班幼儿在心中对自己已有一个初步独立的看法,能比较独立、客观地评价自己,而不再是简单、轻易地重现成人的评价,对成人的评价已开始持有一种批判的态度。

  如果成人对他们作出不公正、不正确的评价,幼儿会提出疑问、申辩,甚至产生反感。但是,总的来说,在整个学前期,由于受幼儿思维发展水平的限制,幼儿对评价标准掌握不好,因此幼儿自我评价的独立性还是较差的,还是比较容易轻信和模仿成人的评价。即使是学前晚期的幼儿,他们对自我的评价也是不稳定的,在他们对自己作出独立的评价后,如果成人表示怀疑或者提出反问,他们就常常马上动摇,甚至改变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比如,有个小女孩告诉妈妈:“我是全班唱歌唱得最好的。”在一旁的老师听见了,问她:“真是这样的吗?”女孩先愣了愣,转而马上否认地摇头,并回答:“不是。”由此可见,成年人的评价对儿童的自我评价影响有多么大。成年人是幼儿心目中的权威,特别是父母和老师,更为幼儿所尊敬和崇拜,因此,他们对幼儿的评价,对儿童心理的影响更大,甚至可能影响其一生的发展。

  现在,有的家长或老师以感情代替理智,对孩子过于溺爱,一味称赞,事事夸奖,有时甚至为孩子护短,把孩子的胡闹当聪明,把毛病当优点,对孩子评价过高。比如,当老师向家长反映孩子的学习情况有所退步时,有的家长却为孩子分辩:“是吗?我们毛毛可从小就特别聪明,学习不会差吧!”这种做法助长了孩子自以为是,骄傲自大的性格特点。

  而有的老师看孩子事事不顺眼,处处不称心,甚至常常不分场合,不讲情由地斥责、批评孩子或者轻下断言,例如“你怎么又淘气了,你永远也改不好了”、“你就爱说难听话”、“你简直笨死了,没人再象你这么笨的了”,如此等等,使得幼儿失去上进的信心,认为自己是毫无希望、一无是处的人,因而自暴自弃,不求上进,甚至破罐破摔。所以,对幼儿的评价,过高或过低对幼儿心理的发展都有害。因此,成年人必须善于体察幼儿的实际情况,客观地对待幼儿的行为,对幼儿作出恰如其分的、合乎实际的评价。这样,既有利于使幼儿正确认识自己、看待别人,也有利于促进幼儿整个性的正常发展。

  幼儿的性格 第五章:怎样培养幼儿的独立性大家知道,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几乎完全依赖于成年人。

  一岁后独立性开始萌芽。三、四岁时,独立性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时幼儿逐渐有了自己的愿望、主意,渴望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地进行各种活动。这在幼儿心理的发展上是极为可贵的,对于幼儿能力的发展、性格的形成都有重大的意义。观察和研究都表明,独立性与成才紧密相关,在家对父母依赖性大,在幼儿园和学校对老师依赖性强的孩子,一般难以成才。相反,从小对父母、老师较少依赖的孩子,则能较早地“自立”。因此,从小培养幼儿的独立性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抓紧学前期这一独立性发展的关键期而努力培养幼儿的独立性呢?

  培养幼儿独立性的方法、途径是多方面的,这里仅谈以下四点:

  第一,要以新的眼光认识幼儿。家长或老师要看到他们能力的发展,要看到他们产生的新愿望、新要求,并且象尊重成人的愿望、要求那样尊重幼儿的愿望与要求,而且对于其中合理的愿望与要求,还要尽量给予满足。

  第二,要给儿童活动的自由。对幼儿的活动,不要代替、包办太多。应该给幼儿以较多的自由,让他们独立地去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比如,帮助老师照顾自然角,饲养小动物,自己选择和组织游戏等等,使幼儿真正成为活动的主人,而不是“旁观者”,或“指示的执行者”。

  第三,要给幼儿动脑的自由。家长和老师不要要求幼儿局限于一定的思维模式或者一定的统一要求,轻附众议,而应该鼓励和启发幼儿积极开动脑子,敢于独立思考,具有一定的主动精神。

  第四,要给幼儿说话的自由。要改变当前一些幼儿园过于追求纪律秩序,管得过多、过死的现象,要多给幼儿以说话的自由,鼓励幼儿敢于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敢于提问和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并且允许他们互相间展开讨论、争议。

  对孩子不能约束过多,否则会使得幼儿精神负担过重,心情压抑、懦弱、被动,独立性的发展受到人为的阻碍。

  后记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曾参考了朱智贤著的《儿童心理学》,陈帼眉、沈德立著的《幼儿心理学》,陈帼眉著的《幼儿心理漫谈》,曹日昌主编的《普通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四院校合编的《普通心理学》等著作,并得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心理学系老师们的指导,作者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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