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不地道,当时真应该吓吓他。
在美国,在大街上跌倒受伤,可以告政府;在商场跌倒受伤可以告商场老板;在别人的家门口摔倒,可以告这家的主人。
人们常常开玩笑说:跌倒受伤,就像中了六合彩一样发了(但千万不要弄成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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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性犯罪,永远是坏人
我的办公室在曼哈顿五大道40街,离时代广场走路仅几分钟。天天面对高楼大厦,心里很烦,也很累。到周末和节假日我们喜欢呼朋唤友,一窝蜂到荒郊野外和深山老林放松自己,或者到农场去当一两天“农夫”。
我好朋友海萍的朋友卡特,住在新泽西,有一幢全是由木头建成的别墅,就建在树木参天,树叶茂密的森林中,那里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冬天的时候,卡特屋子的附近,就是滑雪场,而别墅的前面,有一个Jacuzzi(温泉沐浴池),冬天大雪飘飘,Jacuzzi里热气腾腾,底部和四周还有电动的水喷按摩,手里拿着高脚酒杯,慢慢品着法国红酒,还有卡特的大狗在旁边摇头摆尾,谈天说地,风花雪月,浪漫惬意。
那里是一片度假的别墅群,分布在森林的不同角落,星星点点,悠闲而宁静。
别墅区的进门处有一位保安,大约50多岁,满脸殷勤和笑容,礼貌地欢迎来客,让人特别温暖,让人更加喜欢这里,留念这里。
海萍告诉我,这个人是个危险人物,他以前有过性犯罪,我说:你怎么知道?
他的名字、相片以及犯罪情况,都公布在这个地区的网站上,提醒人们注意,提醒妇女和儿童戒备并监督他。
我无法把慈祥的他和性犯罪联系在一起。我真的不相信,海萍还打开网站,让我真真切切看到了他的姓名、资料、相片、犯罪情况,一应俱全。
原来这名保安二十多岁时,他对一名女孩起了歹念,结果*未遂。二十多年过去了,人们还牢牢记住这一切,并一直把他视为“坏人”,提防他,他的一生被紧紧钉在耻辱柱上。
看完网上资料,我的心情十分沉重。他那么努力地工作,辛勤地付出,还是不能雪洗他以前所犯的罪行。
二十多年过去了,他服刑结束后,被要求到居住地登记注册,带着烙印生活一辈子,接受人们的监督,如果换成我,我会觉得生不如死。不过,除了同情,我也很好奇,很想知道他现在的感受。但我终究没有鼓起勇气去问,有一点怕他,更多的还是不忍心揭他的伤疤。
这是美国法律对性犯罪的严厉处罚。
美国许多州通过法律规定,性侵犯儿童属高危险犯罪者,刑满释放后,不得居住在幼儿园直至高中校园半英里以内,从而减少可能的再犯罪。
美国有35个州设立了性犯罪因特网站名单,且大多数带有相片和个人信息,以便周围的邻居能够提高警惕,同时也可以震慑性犯罪者,减少他再次犯罪的几率。美国有的州不仅把性犯罪犯者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公布在网页上,还公布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他们开什么车,喜欢在哪里活动等。重复犯罪者必须每90天去警察局报到一次,如果他们留了胡须或者外貌上有任何改变,一定要通知警察局。
在加利福尼亚洲,警局还会用装有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脚环或者手环,来跟踪性犯罪者和严重性侵犯倾向者。
现在美国已经有二十多个州通过这项法律:危险性大的性犯罪者出狱后,都要带上GPS脚环和手环,以便于警察24小时进行监督。他们一旦靠近学校,只要接近学校的距离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外,就会有信息发到监控者的电脑,如果自行解开GPS,会马上遭到逮捕。
这种法规,确实是保护了人民的安全,让妇女儿童远离这些危险分子,减少犯罪。但是,这种法规也等于不给人悔过的机会。一朝是罪犯,永远是罪犯,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了。这种做法,和从前在杀人犯的额头上烙上“死囚”一样,让人们避开他们,敌视他们,排斥他们。
所以,每次想起卡特那个社区的保安,我的心情就特别难受。后来,我再也不去那里,我怕见到他那慈祥的笑容,也怕看到他没有尊严地活着。
一个人在20多岁时犯下的罪,20多年过去了,别人都“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但没有用,在社会上,他依然还是个性犯罪分子。
我很迷惑,在美国那么注重*和个人隐私保密的社会,有这种法律,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 想看书来
附:一些有意思的美国法律(1)
谁说美国没有免费的晚餐
在美国,有一个很流行的小笑话:
一个游客到纽约,想让出租车司机拉他去看自由女神像(Statue of Liberty),英文中,free可以解释为自由,也可以解释为免费。
游客对出租司机说:“I want to see free woman。”(我想去看免费女人)
出租司机回答说:“We h*e no free woman here。”(我们没有女人是免费的)
出租司机补充说:“In American,nothing is free。”(美国没有什么是免费的)
这虽然是笑话,但很多人都认为最后一句话道出了美国的现实情况:在美国,没有什么是免费的。
但是我却觉得,虽然人们经常说,在美国,没有免费的晚餐,没有什么是免费的。You h*e to pay,你得付出代价,但事实上在美国很多时候,也有免费的。
如:免费的贫困保险;政府免费的粮食券;政府免费的老人居所……
如果你懂如何在美国生活,懂美国法律法规,你可以拿到很多免费的东西。
按美国政府规定,如果你的收入在贫困线以下,你可以申请补助,包括房子。
美国每一幢大楼,不管在哪里的位置,不管多贵,其中都有一两套是给低收入者的。有一个朋友,住在曼哈顿,很新的一幢新的公寓里,一问房租,才650美金,把我惊得半天合不拢嘴。虽然他的房子不大,一个筒仓(Studio),但是很新,在曼哈顿寸土寸金的地方,按市面价,至少便宜了一半多。
在曼哈顿中央公园旁,算是美国纽约高级公寓,按现在时价租房子,一个一室一厅,至少在5000美元左右。但是,别以为住在那里的一个个都是大富豪。
有的家庭在40年或30年以前租下的房子,当时时价租金为300美金左右,一直延续下来,父承子,子承孙,即使到了今天,其他的房子月租已经涨到了5000美金,房东也只能涨一点点价。如果房客没说搬走,房东也没法赶他走。如果房东强行让他搬走,是违法的哦。所以很多时候,一些房东尽管看到隔壁一样的房子,租金都是10倍甚至100倍,也恨得牙痒痒,早上看到房客还得微笑着说:早上好。
如果你是房东,一个大肚婆来租你房子,你不租,因为她要生小孩,你怕闹怕麻烦。如果这个大肚婆想跟你计较,那你惨了,你会被告歧视妇女。
如果你看到印度人或者黑人来租房子,你因为不喜欢他们的味道而不租给他们,那你又惨了,你犯了种族歧视法。
如果租你的房子住的那家人,当中有一个人在伊拉克打仗战死了,而他们家又正好付不出房租了,这家人如果还要住下去,你不但不能赶他们走,还要把嘴巴闭紧点,有牢骚都要发小声一点。
以上那些都是小便宜,小免费,还有更精彩的。
在美国,华人最喜欢买房子,我当然也不例外。买房子,多半都要通过房产公司,这样,你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不过这也意味着,他要赚你一些钱。
好多人都说,让我去考一个卖房子的执照,这样可以为自己多看,多了解行情。好多人说,我认识那么多人,还可以做买卖房子的工作,哪天失业了,去卖房子不是很好吗?
说到这,我又想起有个笑话:
一大群老鼠,正准备从家里出发,去参加一个宴会。出发时,发现有一只猫守在门口,等着晚餐。一窝老鼠急得没了主张。一会儿,只听一声狗叫,猫吓得撒腿就逃。原来是鼠妈妈急中生智,想起以前还学过狗语,马上派上了用场,救了全家。 。。
附:一些有意思的美国法律(2)
鼠妈妈语重心长地给鼠崽子们说:多学一样技能,多一条活路。
我一直将鼠妈妈的教诲铭记在心,在鼠妈妈名言警句的鼓舞和激励下,不断学习。这次报名参加房产学习班时,鼠妈妈的话又给了我动力。
美国是一个讲法的国家,报纸上,各种介绍中都说执照律师,执照教师,执照会计师,执照医生,什么都要通过认证,什么都要依法执业。
执照就是对你所从事的工作,你的能力的评价认可。学习房产经纪相关课程,考试合格后,就可以拿到房产经纪人执照,证明你有资格从事房地产的买卖。如果你没有执照,又不通过房产公司,而是自己卖房子,除非法官特许,否则你就是违法的。
如果你在按摩院工作,假如你在的这家按摩院有*,如果警察同时抓到你和*,假如你只做按摩,但没有执照,你也违法了,叫无照非法工作。相比之下,那位*,比你犯的轻,因为*本来就不发执照,不存在无照经营。
教我们房地产课毕可琛老师,是从台湾来的,在韩国多年,在美国也很长时间了,知识渊博,中英文都很棒。本来枯燥的厚厚的全英文的房地产书,好多英文专业词汇,在他幽默轻松的讲解中,都变得特别好懂。而我,也因此对房地产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知道了以前好多不知道的事情,特别是下面的这事。
连续好多天,一名流浪汉都在观察,怎么那么漂亮的别墅没有人住呢?远远地观察,一天、二天、三天,确实没有看见有人进出。
壮着胆子走近一看,屋里真的没有人,于是打开门进去了。
战战兢兢住了一天、二天、三天,没有人回来;十天、二十天,还是没有人来叫他搬走;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还是没人回来;一年、二年、三年,越住越踏实。流浪汉开始跟人吹牛了:你看,我买的新房。在漂亮女孩子跟前,也敢说:“May I ask you marry me?”(我可以请求你嫁给我吗?)完全忘了,这房子是他在没人允许住下来的,俨然成了房子的主人。
住了10年以后,流浪汉去申请,这幢别墅就在他的名下,成了他的财产,别墅的主人再也要不回去了。
从知道这个故事之后,我和海萍天天都在到处观察,看有没有没人住的房子,看见好像没人的房子,就会互相打趣说:赶快把现在的房子卖了,我们搬进去。
天下有这事?美国真的有这样的法律?还真有。
这条法规叫:时效占有法(Law of adverse possession),更直接的叫法:占屋者权利(Squatters right),是指有人无争议地占有一处非他所有的房产10年以上,法律就承认此人对此房屋的所有权(政府房除外)。
在美国,闲置资源是主流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长久废置的房屋财产,长期没人照料,有可能成为犯罪的工厂,对社会造成不安全的因素。同时,社区希望看到的是欣欣向荣,而不是无人照料的荒芜,这样不符合整个社会的价值观。物尽其用,才符合主流的要求。说得通俗一点,人家占了你的东西这么久了,你都不去要回来,那证明你不是很在乎,这样东西对你也没什么用。既然这样,还不如给需要它的人。
在网站上看到来自张哲瑞律师事务所一篇文章:老王“傻占”美利坚。讲的是福建农民老王来到美国德克萨斯州打工,有次开车迷路而幸运地发现了一大片荒地,老王偷偷地在地上种了几亩蔬菜,尝到甜头后继续开垦,农艺精湛的老王种出了优质的蔬果,价格也很便宜,因此成为很多家蔬果批发公司的抢手货。而土地主人似乎永远忘记自己还有这块地。
十年之后,老王则本着朴素的农民阶级思想,不想让一亩粮田荒芜,还准备“大干一场”——把除现在的50亩之处的,其余荒芜的千亩土地开垦出来。结果这一大动作“惊动”了土地的主人。老王的“宏大”计划虽然没有实现,但对于以前的50亩土地,主人无法再拥有,老王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已经是这50亩土地的主人。如今,这位勤劳朴实的中国农民继续在德克萨斯州这片“希望的田野”上辛勤耕耘着、快乐着。
这就是一个更为精彩的“时效占有法”的实例。谁说美国没有免费的晚餐?
在美国,华人华侨都信奉“远亲不如近邻”,一般和邻居都希望搞好关系,邻居修的围墙和栏杆,占到了自己房子这一边,也不好意思干涉。结果,10年以后,邻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