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看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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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看美国-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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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时间,我的车就放在朋友那里。
  有一次,我在中国大概待了六七个月,偏偏这短时间我车的保险到期了,而我当时又在中国。没办法,我只能请朋友,代我把车牌交回交通局,结果他们也因为其他事耽误了,没交回去。
  等我回到美国,我被告之,我已经被取消驾驶资格。
  我的天!我的驾照,被,吊,销,了!
  最后,我只能去交通局,把我的车牌交回去。这下,我买不了保险了,因为车是我的名字,但我没有驾照。换言之,我的车动不了!
  那我该怎么办?他们告诉我,要动车,我就去换驾照。换了驾照,我又被告知不能开那辆车。换回来的驾照也是被限制的驾照,我被罚3个月不能开车。
  这个惩罚,对于天天跑东跑西的我,真是非常残忍的事——不能开车就严重影响了我拍电视,每次出去拍东西,都要朋友帮忙,很不方便。
  再后来,我的驾照没问题了,但我的车还是有问题:依然没有保险,依然动不了。
  于是我的朋友想了一个办法,让我把车转到一个朋友名下。这样一来,那车是别人的车,别人就可以为车买保险了,我就可以开车了。
  晕死,这是什么鬼法规!
  于是,一个朋友的老外老公,我们一起去交通局办手续,我以赠送的方式,把车转到了他名下,他买保险。
  这对于我们双方来说,看似很方便:我的车可以给他开,他有车开了;我的车可以买保险了,我要用车的时候有车开了。但其实,也很危险:如果他不想把车还给我了,我没办法,因为我们已经办完手续,他合法拥有我的车;如果我开这辆车出了任何问题,他的保险费就会一直上升,那样他要交很多钱。
  但当时我们也没想那么多,因为这个老外的夫人是成都人。他们在成都的家,离我在成都的公司办公室只有三四分钟的路程。在中国时,他们就经常上我的电视节目。
  自从我们这么“合作”了之后,我出去拍电视时,他们也跟我一起去,做我的主持人,正好符合我的中英双语栏目。而他们家那个混血女儿,也成了我的儿童电视主持人,向国内我儿童栏目的观众介绍美国。
  后来2005年元旦开始,我开始全职在美国《侨报》上班,回中国就少了。在曼哈顿上班,坐地铁比开车要方便很多,对开车的兴趣就没那么大了,也不需要开车了。特别是有一个月,我吃了三张罚单,原因是一次闯红灯,两次扫街时没挪动车位。
  扫街时间一般是大早上,这就意味着我要在一大清早起来去挪车。对于爱睡懒觉的我来说,这简直就是一种酷刑。尤其是冬天,纽约的冬天好冷哦,而且早上更冷,在温暖的被窝里不得不钻出来,踏着大雪,就为了挪动车位,真是非常痛苦。
  由于我没有固定的停车位,今天停在这条街,明天停在那条街,同时要特别看清楚扫街的时间。而且,每周至少有三次都要在7点以前挪动车位,这破车真是害死我了。其实我一个礼拜用不了一次车,但是只要有它,我就得早起,参与挪动车位的持久战。
  那时候觉得,有车,真烦!
  把这个烦恼告诉警察朋友,他给了我一张卡(美国警察家人或朋友,可以拿着这张卡,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殊待遇)。让我放在车前面,这样就可以不被开罚单。
  不过,虽然有了这张卡,一次,二次,三次还可以,你总不能每周都这样,每次都这样不自觉吧?
  所以那个时候我巴不得有谁开走我的车。
  我甚至还想:如果车被盗就好了,不仅丢掉这个麻烦的东西,还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发一笔横财。
  想多了,就真的天天盼啊盼的,盼望有人偷我的车。
  各位大偷小偷,行行好,赶快偷我的车吧。
  可是还是没有人偷我的车。
  有一次,有个朋友借我的车开一个月,让我欣喜若狂,好像放大假一样的兴奋,再不用晚上调好闹钟,大清早就被铃声吵醒,每晚睡觉都紧张,可以放放心心,轻轻松松睡大觉。
  可是,一个月以后,车还回来,幸福的日子又没了。
  这车给我的烦恼越来越重,每次被闹钟吵醒,都恨得咬牙切齿,巴不得把那辆破车打发得远远的。
  纽约的冬天又长,那段时间被折腾得很惨,有时候去外地出差,就要把车开到朋友家里“寄养”,出差回来,再打的士去朋友家拿车回来。本来有车是方便生活,结果到我这却一大堆麻烦。
  终于有一天,有个朋友的朋友急着要车,我就连卖带送把我的那辆只开了三万多英里,八成新的墨绿色丰田小车,以2500美元的价格,打发出去了。
  朋友的朋友为捡了便宜感激不尽,我这边也为解决了麻烦高兴万分。
  当时买车的人没想到那么便宜,老是让朋友跟我联络,生怕我反悔不卖。
  我为了早点摆脱烦恼,即使那么便宜,还生怕他不买。
  一个急着嫁,一个急着娶,我们双方都着急,买卖一下子就成了。
  朋友的朋友,先开走了我的车,好多天以后才办的手续。其实,当时要是他开着车出去干什么坏事,或者出了车祸,我的麻烦就更大了。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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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板”的美国人
美国的法律法规很多,渗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只要一个法律法规被设定通过以后,一般就会被严格地执行起来。所以人们习惯了遵守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因为不遵守的话,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你不交违规停车罚款,你的信用程度就会被影响,导致你在银行的个人信用记录有不良记录,进而影响你的信用卡、贷款等等。
  所以,在美国,如果你要找谁走走“后门”,你可能会吃闭门羹。因此很多中国人觉得美国人有些不通人情,有时为了守法甚至到了死板的地步。
  简单的后门没开成
  人们经常谈到在美国配钥匙不容易,因为按照法律法规,配钥匙是需要相关证明和证件的。买酒也要看证件,确认是否20岁以上。还有很多小事,在中国办起来非常容易,在美国办起来却非常复杂和难办。
  2008年10月,我要回中国休假,朋友让我给他妈妈带一种治癌症的药。这种药在药店里有卖,他去问过,但必须要有医生的处方。
  要处方?没关系,我认识那么多医生,随便找一个开一张就可以了,所以,没觉得这事有什么难。
  后来,我就打电话给我平常采访过的医生,希望他们帮帮忙。
  打给第一个医生时,他听说我要这种药的处方便问:病人在哪里?姓名?年龄?后来,听我说病人不在这里,他们立即拒绝我说,不能开这个处方。
  既然不行,我只能再找别的医生。
  于是打给第二个医生朋友,我说我的情况,就算病人是我,总可以了吧。哈哈,我还可以用我的保险来办这事(牺牲一下自己,虽然没有人希望自己有癌症)。医生说:“你没有这个病,我不能给你开这个处方,这是法律规定的,无论从医生的职业道德还是法律法规,都不能开这个处方。”
  后来实在不行,我们开始打药店老板的主意。我们想,有人拿钱买东西,难道你不想赚钱?
  结果,店主说,没有处方,我们不能卖这种药,这也是法律规定。
  你看看,平常大家你好我好,关键时间就不管用了。
  气不过,又去找一个开诊所的老板,他手下有好几个医生,心想,你们不听我的话,但得听你们老板的。
  把情况告诉诊所老板,他答应去试。后来他很委婉地告诉我,医生们给了一个网站,说这种药在网站上可以订购,病人自己和家人可以去订。
  一件小事,我以为很简单,一没撒谎二没骗人,还是好人好事,结果却也没有做成,有点愧对朋友。
  后来,又是这位朋友的女儿,随父母来美读书,父母先到几个月,女儿来了得申请医疗保险。以前孩子们上学,保险都由学校办理,现在美国经济不景气,保险就由学生家里自己办理。
  朋友在网站上,填好表,体检基本的项目数据,如身高、体重、视力、心跳等等。这是最基本的资料,何况孩子从中国来美时,才检查过,一切正常。
  所有资料倒是填好了,但必须要有医生的签字,我又满口答应。
  先找我的家庭医生,不好意思在电话里给她说,就去诊所等她,等她看完所有的病人,她才发现我在等她。我告诉她来意,她问孩子多大,我说16岁,她说,这要找儿科医生,她管18岁以上的。唉,我这两个多小时等得多冤。
  想想儿科医生,我好像没这方面的熟人,想起一家很出色的儿科诊所,经常在我的电视台做广告,就去找她。到那后,跟她的助理说了情况和来意,结果她说医生不能签这个字,必须孩子本人来。
  可是,孩子天天在上学,没时间来。
  眼看学校规定交回保险单的时间已经过了,还没有为孩子买好保险,实在是对不起。
  无论我如何解释,孩子身体没问题,我有孩子三个月以前检查的报告,等等,说了一大堆,还是没用。对方坚持要孩子自己来。
  最后,我们只好约在周六,让孩子和父母一起来诊所。
  后来,我们说起这两件事,在美国生活久的华人以及外国老外朋友们都说,医生就是这样,如果他们不坚持原则,就是违反法律,一旦被查出,就要被吊销证件,一辈子不能重操此业。而美国的医疗行业是被查得最严的一个行业。像上面说的这种事,如果患者家属不小心说出去了,有人知道后,就会举报,之后被查属实,你就麻烦了。
  在美国,一个医生从上医学院,到做实习医生,再到成为一个可以执业的正式医生,需要非常久的时间,也要花费巨大的精力,是非常来之不易的。所以,医生们都非常重视自己的行医资格。华人医生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因此尽管有些华人医生们,以前在中国也许给人走过这种后门,但在美国,他们这么做的风险非常大,所以就算再小的“后门”,他们也不敢“放行”。
  从这些小事,可以看到美国法律的约束力。
  

告你没商量
除了上面写的一些小事之外,还有些因文化不同而导致在美违法犯法的故事。
  电影《刮痧》大家可能都知道,就是爷爷为孙子刮痧,结果美国当局以虐待孩子为由起诉这个中国家庭的故事。整个电影,其实表现的就是中国与美国的一种文化冲突。
  中国几千年文化“黄荆棍下出好人”,而在美国,你千万小心啦!你敢打孩子?不但你有可能会被抓去坐牢,政府还会把孩子给你带走,不让你再见到孩子。
  所以华人家长们在美国特别注意,“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也只能苦口婆心教育孩子,“君子动口不动手”。
  有时,孩子稍微碰伤,家长都特别紧张,生怕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同学报告社会局,来个虐待孩子的罪名。
  有一位年轻的中国母亲,在家里做饭,小孩子只有几个月,光着脚趴在自家门口玩。老外邻居看到后,马上打电话给社会局。结果,母亲被警察带走,孩子被社会局的人带走。等请到律师,办完手续,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这几个月,母子不能见面,那么小的孩子需要妈妈的照顾,而那位年轻的母亲,想念小孩子,天天以泪洗面。
  有时,我真有点想不通美国法律。他们的法律,好像可以完全和人情脱节。
  在纽约,有一家华人开的宾馆。有一天,宾馆业主接到法庭传票,是承包宾馆的一个老外经理告他,诉因是业主不理睬他的投资要求,要他们重新装修。
  收到传票那天,那位老外胖经理还登门到宾馆业主家拜访,胖老外有说有笑,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还说“告你们那是因为生意上我们意见不一致,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
  还有一次,我去一个学校拍电视节目,从楼梯口摔下来,腿上摔了好大一条口(膝盖上至今都有一个大的疤痕),朋友们说:你可发大财了。
  可以告那家意外伤害,你不必付律师费,赢了,你和律师分成。
  我当然没有告,一是没有时间,二是觉得这样有点像勒索。再说,我和那家学校也认识,怕大家在面子上过不去。在华人的思想中,人情世故还是比法律要优先的。
  那时我刚到美国不久,也没什么法制概念。回想起来,那学校的主人,还说我鞋穿得高,才导致摔跤。我当时没想太多,后来才明白他是在推责任。现在想起来,那人真不地道,当时真应该吓吓他。
  在美国,在大街上跌倒受伤,可以告政府;在商场跌倒受伤可以告商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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