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写作》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新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写作- 第3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③甲方依法被解散或被依法注销。   

  ④乙方死亡。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视情况   

  向乙方或担保人追索相应的经济损失。   

  ①事实表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背公司行为规范的。   

  ③乙方具有贪污、盗窃、失职、懈怠等不良行为,对甲方利   

  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④应聘或签订协议时未反映真实情况,在违背甲方真实意愿   

  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   

  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1周通知乙   

  方。   

  ①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②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   

  议无法履行。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   

  ①乙方在聘用期间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或   

  致残,经劳动部门鉴定证实在疗养期间的。   

  ②在本公司已连续工作满2年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5?乙方提出辞职需要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若乙方自动离职   

  (未办或不办离职手续),甲方有向乙方及其担保人追索相应经济   

  损失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于被甲方辞退、开除的钟点工,   

  本公司(包括子公司、合资公司)将不再录用。   

  6?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经济补偿   

  符合第六条第3款第①项或第4款第①项的情况,可按公司   

  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额度为乙方离职前三个月平均月   

  基本工资的1~6倍。其他情况下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七、由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有冲突,以   

  本协议的规定为准。如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聘用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受聘者   

  签字:签字:   

  盖公章:私人印:   

  日期:日期:   

  3?2?12钟点工聘用协议书(二)   

  ××公司钟点工聘用协议书   

  续签页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编号为的《钟点工聘用   

  协议书》的有效期延长至如下日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延期   

  月。   

  本次续签为第次续签。   

  本次续签对有效期限之外的部分条文还作了如下的变动:   

  。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受聘者   

  签字:签字:   

  盖公章:私人印:   

  日期:日期:   

  3?2?13企业员工保证书   

  ××公司员工保证书   

  保证书   

  本人已经阅读并自愿遵守××市×××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已经颁布的《   

  劳动组织条例》、《劳动管理条例》、《管理人员行为规则》、《销售管理条例》、《采购   

  工作管理规定》、《档案管理条例》、《仓库管理工作规定》及其他有关制度。本人承诺,   

  即使今后新颁布的规章制度,在经本人知悉后,亦愿遵守。   

  保证人:×××   

  ××××年×月×日   

  3?2?14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关于技术和商业机密的保密合同   

  ××有限公司员工保密合同书   

  编号:   

  甲方:××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甲方地址:××市××街××号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   

  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虹←桥书←吧←  

第53节:人力资源管理常用合同(6)         

  甲方:××有限公司(公司)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   

  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机密和其他商   

  业机密等有关事项,签订下列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   

  利用物质技术、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   

  件、技术机密及其他商业机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   

  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机密或商业机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   

  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   

  息,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   

  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   

  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机密或其他商业机密信息,乙方认   

  为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   

  实,并明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   

  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   

  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   

  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   

  非职成果的,乙方亦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   

  文和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   

  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   

  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   

  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   

  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机密或其他商业机密信息,以保持其   

  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   

  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   

  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   

  项秘密的相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在履行职   

  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   

  确其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   

  受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   

  规定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   

  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责任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其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再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表、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   

  意无条件的将这些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   

  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   

  给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机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   

  以在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   

  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原载体上秘密信息消除。如果该秘   

  密信息不可消除或复制,由乙方必须将载体归还甲方,甲方也无   

  需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   

  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   

  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   

  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   

  作手册、技术文件、相关的函电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   

  业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   

  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无论加班是   

  否在甲方所属场所内。   

  本合同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   

  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   

  提出离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   

  为,视为乙方被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   

  管理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         

。§虹§桥 虫 工 木 桥 书§吧§  

第54节:人力资源管理常用合同(7)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