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异能师教不了这个,谁见过需要精确数据的初级异能?这不是天大的玩笑吗?
可汤森能教,在他捅破那层名叫“精确数据”的窗户纸过后,异能在他眼里就变成另外的摸样一一在汤森短短三轮引领之中,少女们就都学会了。只是学会,用起来很生涩那种。
可她们的学习速度,简直快得让人难以置信。
五个小时,十个学徒,学会初级分系异能!
这足以让汤森为自己、也为学徒们骄傲!
但他现在根本没意识到这点,或者说顾不上,他正跟少女们布置特别功课呢。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荆棘玫瑰的队伍里少了十个清纯动人的少女,却多出十个穿着轻甲的骑士。她们似乎都是生手,都用生疏的骑术驾驭战马,都全神贯注的跟在汤森首领身后。
瓦胡每次跑去汤森那边汇报情况时,都能看见骑士们苦苦支撑、用尽浑身解数的窘迫摸样,在瓦胡咧嘴傻笑时,旁人都搞不清状况。
生手而已,有什么好笑的?
毕竟是西海岸人,少女们对骑马并不陌生。她们只花了一天时间去适应,除了极限动作之外,其他窍门都算是熟悉了一一因为少女骑士的路子跟骑兵不一样,她们不练劈砍射击,大多是在急速冲刺和转向训练,甚至两手脱缰保持匀速。
第三天,十名骑士身上的轻甲换成了中甲。这种盔甲是在轻甲的基础上再加两层甲片、还有关键位置防护,但重量已经增加到三十五斤以上。如果换了平时,换个人无缘无故的让少女们穿这个,她们肯定会用唾沫淹死他!
三十五斤的盔甲,知道这玩意穿起来是什么感觉吗?这不是一个苦字就能形容的悲剧,更何况,她们还要做其他事。
上午的时候,大家能听到她们的金属甲片“哗哗”作响,但到了下午,这声音渐渐的消失了,仿佛她们身上的甲片都已经锈死,永远不会再相互撞击一样。
再过一天,她们身上的中甲已经换成了重甲。
再之后,充满恶趣味的双手巨剑出现在她们肩后。
除了汤森,队伍里只有瓦胡才知道真相,也暗中感叹这十个小妹子真是进步惊人。要知道,他之前在学这个异能时,足足花了一个通宵的时间,还挨了汤森不少打:之后花费的时间也比她们多,不过他显然忘了,当时自己穿着骑士铠,那玩意比重甲夸张得多……终于,荆棘玫瑰的部队遭遇了第一个不承认“奎尔萨王”身份的部落。
其实这部落不大,但满脸画着白色纹路、鼻子上还穿着老大的金环的老酋长却非常嚣张。也不知道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居然敢把荆棘玫瑰商团派出的外交人员扒了个精光,吊在营门上!
这叫打脸一一就算真神此时显灵、蹦出来要求两边罢战,荆棘玫瑰也不会给他面子。
被挂在营门上的外交人员,是从仓库镇跟着汤森的老人,也就是当初的“骗子”之一。
做生意打架都不行,却有一股子狠劲,一身鞭痕加血迹,他连哼都没哼一声一一荆棘玫瑰在只有几百人时,就能打下万人部落,这种几千人的小部落算什么?
“来了一一来了!”当火红的荆棘玫瑰旗在远方出现时,外交人员奋然高喊:“来了啊!”
**消瘦的身体在营门上绷得紧紧的,血珠子从震裂的伤口中飞溅而出,他那嘶哑的吼声,响彻原野!
“打!给我狠狠的打!”
一面巨大的旗帜,在部落人视野尽头出现,鲜红的颜色跳跃不止,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它速度奇快,仿佛一路都在飞翔,最后跃上距离营地七里的小土山,稳稳的插在最高处。
贴地的大风,吹得旗帜猎猎作响,金黄色的图案仿佛活了过来:条条荆棘相互缠绕,造型尖锐狰狞:两朵玫瑰决然挺立,透出浓浓的冷傲。
这面火红的战旗,名为荆棘玫瑰!
轰轰隆隆的马蹄声中,左右两边备荡起一股烟尘,那是骑兵逼近的迹象;哗啦哗啦的铁甲声里,黑压压的人潮漫过小土山,那是步兵前进的特点。
目光锐利的部落人还能看见,一个个小黑点脱出队伍,正向火红的战旗下汇集。这些小黑点应该是军官,那面旗帜下头就应该是他们的指挥部。
没错,荆棘玫瑰的指挥部就在战旗下面,首领也在战旗下面。
“总算遇上个胆儿肥的。”汤森遥望着部落营地:“动作快点,别让老骗子喊出尿来。”
身后的军官轰然回应,分散出去照章办事。
汤森今天的穿着非常少见,居然是套厚重的骑士板甲。他那种懒散性格,他那种偷奸耍滑的秉性,穿板甲的时候从头到脚没落下几样配件,简直就是个奇迹一一这种骑士板甲重达百斤以上,够资格穿的人都是厉害角色。
他们被称为“重甲骑士”,是冲锋陷阵的煞星。
汤森适合穿这玩意,至少外形上挺般配一一金属板甲上泛着一层黑色哑光,造型恐怖的头盔配着鲜红飘带,细绳缠绕的双手剑柄从披风下探出,斜支在汤森肩后。
钢铁包裹,脸色冰冷,全身上下只有黑红两色,汤森的气质就变得很粗犷、很冷酷。在汤森两侧,还备有五个相同打扮的学徒,一字排开,视觉冲击力很强。
没人猜得到,这十个重甲骑士是女性,而且是少女。
她们的训练没白费,百斤重甲穿起来跟玩似的,双手剑也不在话下。眼前这场战斗就是检验的好机会一一汤森没想过要指挥这仗,只是几千人的部落而已,他养这么多军官干嘛用?
这些天,随行的军官被无良首领骂得特别惨,他们都憋着一口气,要用胜利为自己正名。’
“半游牧部落,战术机动尚可,战役机动一般。”汤森对身边的小副官说:“我出几道题,分别是周全、细致;谨慎、泼辣;缓慢、迅速一一跟他们说,部给我用战术指挥做出来。”
“是的长官!”小副官快步跑开。
汤森举起手来挥动几下,示意赶紧开始一一不远处,指挥旗开始舞动,缓慢的战鼓声也跟着晌起。命令所到之处,那些凝固不动的作战部队立即被唤醒。
“一列前进!”轻步兵组成的阵列,缓缓进入战场,朝着各自的目标前进。”二列前进!”战刀靠肩,长枪指天,他们的步伐坚定整齐,他们是被压抑的庞大力量。
“三列前进!”他们身上的甲片相互撞击,每一步踏出,都伴着“哗啦啦”的沉闷声响。
风小了,云静了,平原上的气氛开始绷紧。
“前进!”马蹄声响起。
“前进!”大大小小、人数不一的骑兵队相继跟进。
他们速度快,轻松超越了步兵队列,个别骑兵甚至抵到敌军射程边缘,开始战前的逗兽行动一一这是他们祖传的战术,为了把对方营地里的精锐引出来。
能杀就杀,杀不了就跟遛狗似的带着转圈,弄他个心浮气躁再说。
(未完待续)
第八节:奎尔萨战役(上)
外面的声势搞这么大,部落营地里肯定有反应。、、
首先从正门冲出来的敌军是骑兵,六七十人的队伍,兵强马壮,闪亮光鲜,一看就知道是骄兵悍将,是能给人依靠那种牛掰货一一很神奇,怎么都找不出亮点的半游牧部落,居然能给这支骑兵配上铁甲,还是很不错那种。
敌军的指挥官一马当先,选择了最靠近营地的骑兵为目标,手中长矛一举,手下们就发出狼群般的嚎叫,争先恐后的拍马追击。
荆棘玫瑰这次带出来的骑兵,基本上是北方游牧部落出身。马背功夫、单打独斗都不弱于对手,在接受了近期的严酷训练后,战斗力还有很大提升。
虽然他们人数只有追兵的一半,但这群憨货既然追上来了,那就要吃个大亏先。
“射!”队长命令出口,队尾的十来名骑兵同时回身,弓弦一震、黑羽重箭呼啸而出!
黑羽在空中画出弧线,最后隐没在敌军队列中。
“哎呀,都没射中!”汤森身边传出惋惜的低呼,引得旁边的军官暗笑。”他们在射马,杀伤力没异能那么直观。”瓦胡悄悄给妹子们解释:“顺风箭,占便宜。”
穿成铁罐子的妹子们连连点头,但目光却不肯放过远处的厮杀景象一一只看整体的话,战场上马队驰骋,很是热闹;目光一旦落到细节上,那就只剩下惨烈和残酷。
短短一息后,追兵前列的某匹战马就发出长嘶,带着背上的骑士一起摔倒,连肉带铁、砸得地面尘土飞扬!另两匹中箭的战马也只多坚持了几步,跟着就踉踉跄跄倒下。
两个骑士都很机灵,瞅见不对就跳下了马背。但脚尖还没点到地,两人就被身后的战马撞飞了。更后面的战马接着上,最后造出两摊肥料。
只是几轮IiIFi风箭,追兵的队列里就少了十来个人。
这些倒霉蛋全是先折了马匹再赔上小命,摔成昏迷的人虽然也变肥料,但不算很痛。不走运的人会在清醒状态下变肥料,那才是惨不忍睹……就算特别好运、躲过了前两种厄运,掉马落单的敌军也不能逃出生天。
因为荆棘玫瑰有游骑兵。
游骑兵是真正的精锐,两三人编成一组,沿着战线散乱游弋,一旦发现落单掉队的敌人,就会像猎豹那样扑出。
他们身下是神骏非凡的战马,疾驰时,迅捷的身影快过旋风;他们手中是雪亮狭长的弯刀,挥臂时,刀锋带着尖啸破空而至一一撕裂盔甲、劈开**!冷锋所向,无人能挡!
在战马面前,两条腿的不要想跑掉;在携带马速的弯刀之下,铁面盾牌不要想挡住;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中,落单的部落骑兵喷着血花扑倒……如果一直这样干下去,这股部落追兵有可能全被杀下马。但敌军不是傻瓜,他们之所以肯付出这种代价追上去,就是因为他们对距离和速度有信心,知道不用多久就能追上……眼见这距离越来越近,学徒妹子们都捏出一手的冷汗。她们开始面面相觑,目光里只有三个字一一怎么办?追兵的马好、兵器盔甲也好,追上了绝对会占个大便宜!
“想知道?“瓦胡的回答很简单:“接着看。”
好不容易,追兵就快抓住目标的尾巴了,正在他们惦着标枪兴奋的时候,旁边有另一只荆棘玫瑰的轻骑斜插过来一一他们连耍几个诡异的转向,而且提到极速,很快把追兵纳入射程。
不等追兵有所反应,雨点般的羽箭攒射就劈头盖脸而来!
暴风骤雨般的攻击,打乱了部落骑兵的队形。
前面那队跑给他们追的骑兵立即掉头,趁着部落人混乱的时机,直接纵马撞进他们的队列一一仗着马速和队形,他们就像一只砸进蛋糕的铁锤,即快又狠,气势惊人。
血光迸射,部落人倒下一串!
被追的时候,这队骑兵惶惶不可终日跟无头苍蝇似的,但在关键时刻,战术之坚决、转身之迅猛、撞击之蛮横,完全颠覆了之前给人的印象。
穿阵而过后,这些骑兵还意犹末尽,再次冲进激荡的烟尘中!
首领说过,这招这就叫趁他病,要他命。
弥漫的烟尘里,飞驰的身影在竞相交错,战马的嘶鸣和骑手的喊杀混成一片;长矛在直刺、弯刀在斜劈、鲜红的血液染红了大片的草地一一人似草芥、血如泉涌!
不多时,整队骑兵都从烟尘中冲了出来,人马身上都点染了斑斑的血迹。在他们身后,惨叫哀嚎连成一片,甚至还有断断续续的哭喊……战马搅起的烟尘慢慢散开,露出他们的战果。
草地上全是散落的肢体、被砍下的脑袋还在滚来滚去,还有那些被铁蹄反复踩踏,变得不成形状的血肉之躯;还有那些挂着巨大伤口、在草丛中慢慢蠕动的敌人…部落人全军覆没,荆棘玫瑰先胜一局。
火红的旗帜下面一片平静,军官们是稳重,但美少女们却是被吓着了。
她们没见过这种场面,真实战场比想象中恐怖百倍,也令她们五脏翻腾!她们的目光渐渐回缩,身体也在微微战栗。
“他们很惨吗?也许是这样。可既然开战了,我们就只能用刀子说话,因为我们是他们的敌人。”刚开口时,汤森的语气比较温和,但半句话之后就变得很严厉:“所以从我开始,谁都没资格怜悯!哪怕不说出来、哪怕只有一点,也是对自己人的犯罪!”
严厉的训斥中,听到的军官们都保持立正,神情异常严肃。
“如果换了你们被敌军宰割,你们猜猜看,他们会怜悯吗?”汤森轻蔑的啐了口唾沫,语气冷酷:“记住,只有死掉的敌人,才是好敌人。”
少女们重新抬起了头,目光直视前方,因为戴着头盔,没人能看到她们的表情。
“打得还行,保持啊。”汤森放下厚实的面甲:”到我们了。”
一匹毛色黑亮的骏马,从火红旗帜下慢步走出。
在它走出几个马身之后,美少女们才明白过来,汤森导师这就要带自己上阵了一一少女们催马跟上汤森,像之前训练中那样,在两侧组成横队,逼近前方的血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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