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摇大摆的走出城门,汤森脚步放缓,略微尖锐的目光往护城河边蹲着的人群里一扫,就看到了进城时悄悄撇下的两个手下。在这几天时间里,他们混的不怎么样,但已经很努力了,这可以从他们的蹲位和脸上看出来。
两个手下蹲在人群中部靠前的位置,表情阴沉,脸上有些瘀伤。虽然他们保持着蹲的动作,却是十足的戒备,垂下的手中甚至握着石块和木棍,随时可以跳起来跟人干一架。
汤森停下脚步时,面前的人群有些骚乱。
(未完待续)
第四节:下马威(下)
汤森一身笔挺的官方制服,手握佩剑,面色不算和气,无论怎么看都像来逮人的。;;
这些等着打临工的人多半是流民,吃不饱是常事,所以夜里偷鸡摸狗打闷棍才是他们的主业。白天在这蹲着,除了养精蓄锐之外,也顺便给自己捞个说得过去的劳工身份,就是蒙混官方那种一一半夜出去作奸犯科的人,看见官方的人必然是要提心吊胆,这种法则叫食物链。
汤森一步步的走进人群,他的眼神更加严厉,不断从流民们脸上扫过。因为地位太过悬殊,蹲在地上的人不敢跟他对视,全都心虚的低下头去,只盼望这位大爷不会找自己的麻烦。
这样一路走过去,汤森没多久就来到两个手下面前,这两位当然不会怕汤森,于是就大眼瞪小眼,演了一出“愣头青偶遇愣头青”的桥段。
“胆子不小嘛,长的也挺壮。”虽然结果一定会发展成惺惺相惜,但演戏的话每个人部有不同方式,居高临下的汤森打着官腔问:
“从哪来的?报备过没有啊?”
“不懂……”手下之一满脸木讷:
“报……报啥?”
“报备!”汤森冲旁边吐了口唾沫:“就是交钱!”
“没有……”手下之二摆出同样的木讷神情:“我们没有钱!”
“没钱,这事就不好说了。”汤森冷哼一声:“你们知道银涛城怎么处罚你们这种人吗?”
“大不了这条命给你!”手下之一发出凄声喊叫:“反正也活不下去了!”
“拿命给我?那我还得找你零钱n嗣,可长官今天还没有进项,没零钱找给你。”汤森用小手指掏掏耳朵,气定神闲的说:“既然你说自己活不下去了,不如先把这条命抵押给我吧。替我做点跑腿的事,管你每天两顿饭、一年四身衣,过节还能存下个三瓜两枣的。怎么样?”
“你要我们……做什么?”手下之二满脸震惊,但事实上,他没完全听懂长官这句话。”做什么你们不用问,反正不会比你们现在惨。你们这种外来人,空有一身蛮力什么都不懂,混不了多久就得被绑上石头丢进海里。”汤森不阴不阳的回答:“长官开的就这条件,你们如果不做,有的是人抢着做。”
“做!”手下之一赶紧回答,完全是悲愤着孤注一掷的模样:“我们做!”
“算你们识相,站起来。”汤森看看两人衣不遮体的模样,装模作样的目测了一下两人的体格,再转头看看周围蹲着的人,伸手出去点了两个衣着整齐的人:“你们,出来。”
“长官是还需要人手吗?”这两人是流民中的小头目,营养充足脸有红光,显然认识汤森身上的制服的标志,知道自己轻易不能得罪这个人:“队长大人,我们保证让您满意啊!”
“长官现在不要人手,”汤森微微一笑:
“长官要你们的衣服。”
“啊?衣服?”两个小头目满头雾水,这混蛋唱的是哪出啊…)居然无缘无故的敲诈起衣服来了一一汤森两个手下也很是疑惑,但他们马上就想到了,长官这是要立即发飙,因为城门外的流民群也是团伙势力,而且零散掌握着大批壮劳力。
“嘿嘿,长官,您别看我们外面穿的还行,但其实就这么一件,里面什么都没有……”衣服无关性命,但某些时候却有高于性命,小头目之一在惊讶之后赶紧圆场:“要不,我们赶紧去给大人你弄几套?您要什么样的都有啊……”
“长官不想等,现在就要,就要你们身上这两套。”汤森摇摇头,脸上微笑依然。
“长官,您要几套衣服这是小事,我们不是不给,但是……”小头目用卑微的神情哀求说:“但这身衣服对我们很重要啊,我们这种小人物,不能在这里出丑,还要留着这张脸揽活呢……名声一坏的话,我们就活不下去了。”
“你的意思是说自己不能出丑,所以长官可以出丑?所以长官嘴里说出来的话,就可以不算数?”汤森脸上的笑容加深了一点点,他这种身份,发飙耍无奈的时候完全没底线:
“讲讲道理嘛,到底是长官的面子重要,要是你们这种渣滓重要?”
听到汤森这么说,小头目知道今天这事有点麻烦了,于是把求助目光瞟向在不远处巡视的城门卫兵一一后者已经注意到这件事了,但王子护卫队的制服没人敢乱穿,这东西穿上就是别样身份,是好是坏还不一定,而且仓促之下他们不清楚汤森的用意,所以不太好干涉。
“要不要给你机会再看一眼?”汤森盯着两个小头目,调侃说:“似乎没什么效果嘛。”
“长官,真的不能缓一缓了吗?”另一个小头目没怎么开过口,但他看出汤森的大概用意了,虽然不清楚汤森的来历,但黑道就是这样,很多时候冲突是无缘无故的,于是小头目按程序说了一句尽人事听天命的话:“如果有什么误会,我们私低下该赔罪就赔罪…,“你们……”汤森决定拿两个小头目立威,那就不可能放过,而且话说到这个程度,他要借众人之口散播的信息已经足够,于是不再废话:“给,我,脱。”
小头目们脸色一变,相互看了一眼,卑微讨好的表情全部消失,佝偻的腰身坚挺起来,狠毒的神色浮现出来一一周围蹲着的人就知道事情闹大了,赶紧往外移动,顿时空出一块地。”长官,你可不能不讲道理。”小头目斜着眼,阴森森的说:“这里可是银涛城,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王子殿下的银涛城,是有王法的地方!”
“你说这个?”汤森用手指弹弹制服上的软标:“戴着这个,长官就是王法。”
“而你们,”汤森的语气变了:“两个蹲街头的贱人,也敢直呼殿下名讳!?”
小头目们目光一颤,汤森上前一步,笑容灿烂,两手不动,脚底却闪电般踹中一人的膝盖侧。只听“0上嚓”一声脆响,才站起来没多久的小头目之一就嚎叫着蹲下去,抱着自己的膝盖开始跳圈。
“打上门来了!兄弟们一一”剩下的小头目有些眼光,二话不说赶紧往后缩,还企图制造混乱。但他一句话还没喊完,就被半块彩色地砖砸在脑袋上,血珠子飚出一尺多高。”砰”满脸的血的小头目倒在地上,他没顾得上去看是谁暗算了自己,只是伸出手指着汤森,断断续续的说:”你……你会后悔的……你知道我是……谁的人吗?”
这种时候,首先要保住自己的命,这是他最后一招。
“长官不需要知道你的主人是谁,因为长官根本不承认你是人。”汤森笑眯眯的回了一句,然后语气一变:“扒光他的衣服,打断他指着长官的这只手。”
“是!长官!”老班底就是有悟性有魄力,当场丢了地砖把小头目翻过来,先扬手正反打了七八个耳光:“早就看你不顺眼了,让你抢老子的面包!让你抢老子的血汗钱!”
噼噼啪啪的耳光声中,汤森转头,笑着问另一个小头目:“你呢,有什么感想?””杀……”抱着膝盖的小头目可没有同伴的机灵劲,加上受伤站不起来,更别说拼命的话了,于是深吸一口气、用最大音量惨叫一声:“杀人了呀!”
汤森是等他叫完了这一句才出脚的,实实在在的一脚扫中腮帮子,小头目变形的嘴里喷出大团血沫,中间还混着几颗自由飞翔的牙齿一一不等他完全倒下,另一个老班底就冲上前去把他的身体板正,不但扒了衣服顺了钱袋,连裹裆布都丢到旁边护城河里去了。
三下五除二,空地上就出现两条**的肉虫,太阳当空照,白皙肌肤上的纹身很显眼。
“这是什么玩意?”汤森笑眯眯的走上去,好学不倦的研究了一番,脚下却踩着一人的手掌:“长官在问你话呢,怎么不回答?”
“尼……尼……尼具染砍步处赖……”半昏迷的倒霉蛋缺了门牙,说话漏风,只好用最后的力气指指城门上。汤森对这个方向有点疑惑,但还是转头看过去一一阳光中,几面不同颜色的旗帜正在城门上空缓缓飘扬,波涛三又戟图案栩栩如生。
两个小头目的背心上,以黑色颜料纹了一个袖珍的三又戟,手法很粗劣,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条变异爬虫……不过,他们敢用这种图案做团伙纹身,似乎也是有故事的人啊。
内幕啊内幕,汤森心里暗叹一声,不过并未放在心上。
银涛城家族内斗什么的,说穿了跟汤森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不过眼下的场面还是要处理好才行,汤森出来做这种事,等若是在刷自己的知名度一一无论王子这边还是王子的对立面,他们都看不上小角色,有能力的人才有拉拢价值。
所以,汤森不能把事情做得毫无回旋余地,比如把人给弄死。
(未完待续)
第五节:风箱里的王子(上)
“长官今天刚上任,名字嘛,你们自己去打听。!!”汤森慢慢的转动着身体,专往那些衣着整齐的人脸上看:“刚刚只是过来给你们打个招呼,以后咱们有的是机会见面。长官高兴,你们就好过,长官不高兴,你们就难过……”
“这俩就是榜样!以后要怎么对待长官,你们自己先想想。”
衣着整齐的“流民”们都低着头,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
“看在这个纹身的面子上,长官今天先饶了你们。”汤森看看脚下的肉虫:”下次记得找个手艺好点的人纹,也别长的太肥,害长官差点认不出来!”
两个穿着好衣服的流民小头目,就这样被汤森雷厉风行的碾压了,因为此人的手段毒辣,而且会扣罪名,所以混在流民中的同伙不敢出头,也不敢马上使绊子。
“懂了吗?”交代完场面话,汤森看着两个老班底:“这就是跟着长官要做的事。”
“懂了!懂了!”老班底点头哈腰:“这些事情我们最拿手!”
“懂了的话,还不把钱袋交出来?””是是,我们刚刚只是忘了……”两个油腻腻的钱袋递到汤森面前。
“下次再敢忘就扣工钱。这都是赃款,必须没收!”汤森只瞥了一眼就不再去看,大义凛然:“算了,你们先收着吧,一会回去还要开收条,一定要看好。长官要去采购了,跟上。”
三个人安步当车,气势十足的走出流民人群。
在他们身后,无数带着怨毒的目光纷纷抬起。
三人的背影刚刚消失,护城河这边就是一阵骚乱,有人抱着两条肉虫使劲摇晃,有人发号施令叫马车,还有人匆匆忙忙的跑进外城去……无论帐篷区这潭水是否暗流汹涌,总之这平静的水面,已经被一粒小石子给荡起了涟漪。
时间还早,帐篷区还没有热闹起来。’
因为酋长们沾染了城市气息,很少有人保持早睡早起的习惯,不会一大早就开始做生意。汤森失望之余,只能先往剑土营那边走。
通往剑士营的路比较远,要穿过大半个帐篷区,因为这个营地位于悬崖边上,扼守着帐篷区到民用港湾码头的唯一通道,不但有守卫职责,顺便也能收税。
“长官,刚刚我们怎么不趁胜追击?”走出老远之后,老班底之一才悄悄问汤森:“这般流民被好几个团伙控制,长官刚刚动的那个不是最大的,他们人手少,我们有机会。””不着急,我们先打个招呼,好戏要要放到后面。”汤森微微一笑:“找麻烦有找麻烦的程序,我们只有三个人,一上手就吃下这么大块面包的话,意图太明显了。
“但现在他们有了警惕,会不会联合起来对付我们?”另一个老班底有点担忧。
“打了小的,大的才会出来,要给他们点时间准备嘛,一个个的收拾也麻烦。”走到剑士营侧门,汤森拿出自己的身份牌给卫兵看,说明了来意,然后直接被领了进去。
作为银色海岸的继承人,菲斯特王子有自己的直属武装,剑土营就是其中比较上档次的。就汤森目前所知的情况,效忠菲斯特王子的军队,只占整个银涛城军队的三分之一弱。
说句实在话,这点人手真是不够看。而且,根据玛西亚这几天弄来的情报,菲斯特王子的整体处境并不是太好。
早先汤森还在奇怪,为什么城门上的旗帜都是波涛三又戟,但底色却不相同。在玛西亚的情报回来之后,他终于知道了,旗帜上的每一种颜色,就代表着银色海岸内部的一股势力。
只有蔚蓝色的才代表直系王室,绯红色的代表元老院,嫩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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