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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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浪子-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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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俗称的瓜皮帽,红色珊瑚顶珠,六瓣,所以叫一统六合帽,通常是有身份地位的人才能戴的,相当名贵。

那身青绸长袍宽大而合身,走起路来袍袂飘飘,加上龙行虎步,人才一表,显得仪表出众,气质高雅潇洒出群,真像个富人家的公子爷。

那年头,够资格穿绸着缎的人,几乎已可认定是大户豪门的公子爷。

可是,腰间所悬的剑,就不像公子爷了,而像行侠江湖的武林豪客。公子爷的佩剑式,应该是佩在肩下的。

而且,公子爷应该有随从,这位爷却需自己带包裹,小青布包袱挂在肩下,份量似乎并不重,可知里面不会有沉甸甸的大批金银财物。

后面三四丈,另一位仁兄正好相反,是个鹤衣百结的中年化子,手中有根枣木打狗棍,八宝讨米袋内,不知藏了些什么法宝,很可能有一只破碗。

岔眼的是,草绳做的腰带下,悬着一只织锦的箫囊,露在外面的箫穗是如意珠流苏翠绿色的丝制品,相当扎眼,箫大概一定不俗,不是便宜货。

两位旅客渐来渐近,已可看清面目。

舒云本来是全神戒备的,但戒意因对方渐来渐近而逐渐消除。

他看到那只策囊,看清那翠绿的箫穗。

他闯了五年江湖,对江湖的风云人物高手名宿,多少有些印象,即使不认识,也多少有些耳闻。

因此,他知道这支箫的传闻,知道箫主人的来历。

天下四大团头之一。装穷扮化子乞儿游戏风尘的四个团头,都是声誉甚隆的侠丐,当然他们不是真的乞丐,只是扮成乞丐的样子而已。

所以真正的方正侠义人士,对他们颇有微词,认为他们欺世盗名,称之为侠中之盗;盗侠名的盗,与劫富济贫的侠盗是不同的。

四大团头都不屑作盗,他们也不真正行乞,是怪人,也称为怪杰,侠丐的声誉颇为江湖朋友所尊崇。

英俊的公子爷看到亭中的他,善意地含笑点头打招呼,离开道路踱入凉亭。

“好像茶桶是空的。”公子爷向他笑笑,笑得一团和气:“兄台是本地人?”

“不是,过路的。”他也善意地笑,目光落在随后入亭的化子身上:“人都到城里避兵去,大概很久没有茶水供应啦!”

“哈哈!这里有同道。”化子在他右首大马金刀地坐下,枣木打狗棍搁在腿上、笑起来脸上的皱纹深了些。“不会是败家子吧?看你年轻力壮,气色好得不能再好,怎会脏成这鬼样子的?”

“碰上了鬼。”他摸了摸腰带上插的剑。

“鬼?你见过鬼了?鬼在哪儿?”

“在那边。”他往南面空荡荡的大道一指,又继续的说道:“正确的说,是响马的细作,奸细。”

“什么?响马的细作?不是说来玩的?”

“在下像是说来玩吗?”

“那你的意思……”

“他们很快就会来的。两位赶快走回头路,走得越快越好,还来得及。”

“哈哈!奇闻,居然有人要我老要饭的逃走。”化子狂笑:“细作有多少?”

“不多,十几个。”

“十几个,你居然要我逃?小兄弟,你看错人了。”

“呵呵!在下没看错。”他也大笑:“当然,大名鼎鼎的吴市吹箫客吴胜传吴前辈,天下四大侠丐之一,不在乎十几个响马细作。

但在下告诉前辈,这些人全是千中选一的,超尘拔俗杰出的高手中的高手,信不信由你。”

“你不怕?”

“怕我早就逃掉啦!前辈。”

“你要我吴市吹箫客伯?”

“前辈犯不着。”

“你又犯得着?”

“在下与他们有死约会。”

“好哇!算我姓吴的一份。”

“欢迎参加。”他欣然说。

“且慢!公子爷突然接口:“南面尘头滚滚,可以听到隐隐蹄声,这位兄台说那就是响马的细作?”

“不错,我们说他们是细作或奸细,他们却自称谍探或密谍。”

他对这位有如临风玉树的公子爷颇有好感:“高手中的高手,人才中的人才。”

“好哇!也算在下一份。”

“兄台”

“在下姓刘,单名淮,草字长河。请教兄台尊姓大名,彼此也好称呼。”

“在下宋舒云。”他通名,但不说明是不是字:“这位与刘兄同行的人,请他自己说好了”

“化子我叫吴世传,江湖匪号称吴市吹箫客。”化子拍拍胸膛,似乎颇以为荣:“当年伍子胥逃吴,流落做化子吹箫行乞,所以吴市吹箫客就是乞儿的意思。吴某不但是化子,也是吴人,真是名实相符,如假包换。”

“请问两位从何处来?”他信口问。

“在下从乐陵往济南,途经德平。”刘长河首先回答。

“哦,从县城来的!”

“是的,城里很乱,动身晚了些,这时光才走到十里亭,赶到临邑落店还来得及。”

“对,来得及。”他信口答。

可是,他的左手有意无意地抓紧了剑鞘。

他,久闯江湖,已可控制自己的情绪变化,喜怒不现于词色,连眼神都可以控制自如——当然是留了神才能控制自如。

一片疑云掩盖住他的心,不住涌发。但他的神色,却毫无变化n“前辈也是从城里来?”他转向吴市吹箫客问。

“不。虽然化子我从德州到德平访友,但不走县城,绕城而过南奔济南。”吴市吹箫客泰然地信口答。

“访友?前辈在德平有朋友……”

“正确的说,该是德平西河镇。”

“惊鸿一剑秋大侠?”他苦笑。

“对,真是见了鬼啦!”吴市吹箫客嗓门大得很:“西河镇鬼影俱无,人都逃到县城避兵去了。我这身打扮,怎能进城现世?被捉入流民收容所那才叫冤呢!所以只好离开,反正找秋老哥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日后有暇再来尚未为晚。”

“吴前辈,日后……”他本想叫吴市吹箫客日后不要来了,但却又不忍多说:“日后的事,谁知道呢?世事无常,白云苍狗沧海桑田,谁……”

“咦!老弟台,你这些话是何用意?”吴市吹箫客脸色一变:“老弟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

“没有用了。”他挺身而起:“蹄声如雷,人马来势如潮,准备吧!看谁肝脑涂地,咱们将有一场凶险绝伦的恐怖恶斗。”

“来得好!”刘长河往亭外举步,豪情勃发的说道:“仗剑天涯,不要辜负大好头颅。”

人马已到了百步外,十三骑不多不少。

吴市吹箫客站起,怪笑着将手向外虚引。

“老弟台请,你是最先在此的主人。”吴市吹箫客谈笑自若:“但愿如老弟台所说,他们真是响马的密谍。

如果是官兵,我跟你没完没了。我对撒谎的人深痛恶绝,更讨厌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好徒。”

“前辈,是兵是匪,立即就可分晓了。”他向亭外举步:“你用不着防范我,该防着他啦!”

他后面的两句话声音放低,低得只能让吴市吹箫客一个人听得见:是一个与传音入密之术性质似乎相同,却又不同的传递声音怪术。

同时,抬手向走在前的刘长河背影一指。

“防着他?理由何在?”桑市吹策客一怔,眼中异芒一闪即没,也用杖指指刘长河的背影,神情明显地表示出惊讶和狐疑,意似不信的神色明显地流露。

“没有说理由的必要。”他说:“也许是在下太敏感。总之,这人可疑,在下总觉得这人有一股奇怪的气质流露,令人会平空生出毛骨惊然的奇异感觉。”

“你是说……”

“在下什么都没说,只说出在下对这人的看法和感觉,如此而已。”

“你这人说话怎么不着边际……”

没有机会再交谈了,人马已腾跃而至。

第一匹健马冲到,直冲到路北面,突然一声嘶鸣,人立而起,而马上的穿青劲装外技大留的骑上,已不可思议地离鞍,屹立在怒马旁,神定气闲,似乎早就站立在该处的,而不是从马背上下来的人,好俊的骑术。

马也是骏马,前蹄落地即昂首屹立,尽管浑身汗光闪闪,口有白沫,但依然雄骏轩昂,不可一世。

片刻间,十三匹马十三骑士,完成大包围。

十三名骑士打扮完全相同,青帕包头,青劲装,青绸的大塑,半统快靴后跟加皮马刺,甚是一致。

不同的是高矮肥瘦不一,所佩的兵刃也不同,有单刀、雁翎刀。

狭锋刀、短矛、剑、短斧,还有一个使用八角飞锤。

虽然都是短兵相接的短兵刃,但相信这些人全会使用长枪、大韩、斩马刀一类骑兵肉搏的长兵刃决战沙场。

最先到达的骑士将缰挂上鞍前的判官头,轻拍马脖,健马通灵,向后倒退出两支外,方开始扔头抖尾踢蹄,喷鼻有声。

其他十二匹健马,也几乎同时后退。

马离开,这才可以完全看清骑士们的面目。

这才可以发现,其中四位骑上赫然是女的,隆胸细腰,脸色除了比一般妇女略深之外,面庞都显得相当清秀,柳眉杏限英气不让须眉,四女将没有一个像母夜叉。

紧张的气氛迫人,杀气充溢在天宇下。十三双精光四射、毫无倦容的大限,狠瞪着山亭的三个人。

看了对方的骑术、阵势、气魄,舒云感到心中一紧,感到全身的毛孔在收缩,大热天他却感到寒意。

“老天!我怎么这样愚蠢?”他突然脱口叫。

“咦!老弟台,你说什么””吴市吹箫客扭头讶然问:“什么愚蠢?”

“只有蠢猪才会逞匹夫之勇,站在这里等他们合围,等候任人宰割。”他大声说。

“你是说……”

“挡我者死!”他突然大喝,声如沉雷,震耳欲聋,声出人动,鱼于反跃闪电似的倒飞至亭前。

他身形再起时,以不可思议的奇速穿越凉亭,从亭后方向突围。

亭后只有一名骑士扼守,听到令人耳膜欲裂威力惊人的沉喝,便看到快速的人影飞腾而至,还来不及拔刀,人影已经近身。

“吹!”骑士也沉喝,百忙中双手齐出,一记推山填海攻向扑来的人影,反应已经是相当神速惊人了。

舒云的双手,正好向前抄抓,奇准地搭住了对方双手的腕部,身形残缩成团,手一接触,双腿已向前蹬端而出,双脚凶狠地端在骑上的胸口上,发出奇异的震响如中韧革。

左右两名骑上相距在八尺外,反应也极为惊人,同时拔刀往内聚,一闪即至,刀气彻骨生寒,凌厉无匹。

可是,仍然晚了一刹那,被舒云瑞中胸口的骑士重重地倒摔而出,胸骨尽折,口中鲜血狂喷。

而舒云的身影已远出三四丈外去了,身形再起时,去势更似电火流光,冉冉隐没在西面的青纱帐内失去踪迹。

“这怕死鬼!”吴市吹箫客怪叫,向西冲,大吼一声,一杖震飘一位出剑截击的骑士,也突围走了。

“追!”为首的骑土怒吼,回身飞跃上马。

刘长河也见机乘乱脱身,也看出寡不敌众,再不走岂不真成为蠢猪了?

两人都是从舒云突围的方向走的,十二匹健马狂风似的衔尾穷追。

一名骑士再也起不来了,当时便断了气。

冲入无边无际的青纱帐,等于是已获得安全的保障。

远出三里外,他脚下渐慢。

后面,首先跟来的是刘长河,由于他脚下放慢,三里路刘长河落后了百步以上。吴市吹策客更糟,落后更远。

要不是起初他全力飞掠,不想掩起形迹,这两位高手,决不会沿留下的遗迹跟来:高粱被踏毁的痕迹。

奇怪,居然听不到马蹄声,想必定那些人知道无望,不得不停止追搜,以免浪费工夫。

三人终于又走在一起了,漫无目标地排梗拨叶而走。

“你这胆小鬼!”吴市吹箫客走在右首向他埋怨:“为何匆匆逃走?你不是说与他们有死约会吗?”

“死约会不是不可以更改的。”他一面走一面揉动着双手:“他们又不是与武林朋友讲规矩的约会,犯得着用鸡蛋去碰众多的石头?”

“你把他们看成可怕的高手?”

“一点不错。”他说:“我还以为是一些高明的谍探,没料到却是最高明的顶尖儿人物,他们已调集空前强劲的精锐来对付我,委实大出在下意料之外。”

“哦!你与他们有深仇积怨?”

“没有,管闲事管出来的麻烦。”他身形一晃,似乎脚下失闪。

“宋兄,你怎么啦!”走在左首的刘长河问,注意到他的异状。

“没什么。”他说,一面更用劲地援动双手。

“要往何处走?”刘长河转变话题。

“先走远些。”他说。

“再逐一铲除?”

“得看情形才能决定。”他脚下又是一晃。

“你是有一点不对,宋兄。”刘长河关切地问。

“先歇歇脚。”他答非所问。

恰好这一带地势最高,附近是起伏不定的平野,虽然高度有限,但站在最高处,从苗梢空隙中,可以看到附近数里内的景象。

他坐下了,作深长的呼吸,双手加快地用力搓动,脸上不住冒冷汗。

“他们很可能会搜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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