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黄时雨》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梅子黄时雨-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大好的年关,满目萧条,委实得不吉利。
  我骤然起步,往庭院里供吟诗作画的鹿亭走去。
  鹿亭砌与一座高台,有登高望远之意向。家父自诩是清高的读书人,怀抱天下,当要志存高远。鹿亭之缘来,乃是取自“福禄寿”中的禄字的谐音一说,小小荫亭上落了一头神采奕奕的麋鹿,也是跳脱非凡。
  
  我跃上石阶,几步跨上亭台。远近风光尽收眼底,鹿亭四面袭风,更听漏雨声。
  亭中一方石桌上,工工整整地铺了一张生宣,落笔流畅,气势恢宏,不消多想,我也知道这幅佳作是出自家父之手。
  我逼着自己不要去看他在上头写了什么,眼睛却直直地在上头打转。
  也是,看就看了又何妨?家父哪里会料想到我还会来这么一个雅致独情的地方。 
  ——“流水落花失臂于春,兀自游水,却是逐流行致远”,完了还画了寥寥几笔落花逐水,道道精髓,活灵活现。
  我口中吟哦,妄自揣测其中之意。
  不过是伤怀之笔,说的也是什么落花流水也不甚寂寥的话。文人骚客就是有这种矫情的弊病,看到感伤之景,就能借题发挥。
  说到底,我不是文人,所以我看不透。我一旦读了书是家门不幸的。
  所以,那时的我,并不懂,落花也是可以拟人的。
  困意袭来,我打了个呵欠,准备在鹿亭凑合着窝上一会儿。这里时不时就透着寒风,可就算如此我也不愿挪步,这里实在是静心的好去处。我已经鲜有这么无忧无虑的时候了。
  我背抵着美人靠,头靠上一周的红柱,就这么睡了过去。
  我做了一个梦。说好不再多想的,可就是克制不住。
  我梦到了宋默如,总算有次能如愿了。时隔三年,他的模样在梦里清晰可见,就连青丝中的白发也偶尔可见。
  他端坐在一方亭台水榭中,这开敞的门户正对着一池春波。
  宋默如一袭白衣,这是我最乐意看的打扮,比起他素日的官服,如今这一身极有气质。他手里握着一把折扇,倏尔摊开,临风而语。
  “余晖……”他突然转过头来叫我,声音不弱,仍旧是那股江南的软语味儿。宋默如是江南人,从骨子里就是文人雅气。
  可是,江南人也狡猾的。我这么一个北方粗汉子,斗不过他。
  “啊?”
  他又唤了一声,“余晖。”依然是好整以暇的态度。
  “啊?”
  “余晖。”他只是叫我。
  我一字一句都听的明白,可我还是道了一声,“啊?”
  “余晖。”
  “你说得响点,我听不清楚。”
  宋默如缓缓起身,道:“余晖,我想你。听不听得清?”
  “再说一遍。”
  “我想你。”
  ……
  对话也不知道被编排了多久,不过就是那几字的来回。
  这样的梦我多想一直沉睡在其中,但我终究是一片眼角沁下一片冰凉的时候被冻醒了。
  宋默如已经很久没有和我说过话了,我已经记不得他是什么音色了。只能在梦里一遍一遍地让他喊我,一遍一遍,乐此不疲。
  “余晖。”“我想你。”
  脑中似乎只剩下这五个字,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紫砚听到“笔墨纸砚”的时候反应那么强烈。
  我叫你,代表我在想你。
  我终是在那一日的傍晚,捧着自己的脸,失声痛哭。
  
  也不知过了多久,踢踢踏踏的脚步逐渐近了。
  我抹干脸上的余泪,把自己最没心肠的一面拿出来示人。
  “少爷!”这话喊得精神头十足,一听就是阿虫那小子到了。
  我理理衣襟,声音仍是含混难辨,“我娘放你过来了?”
  “夫人总算是给小的放会儿工了,这一天下来又是帮忙搬东西又是上蹿下跳的,夫人全把我当畜生使了。”
  我嘴角微抬,斜睨着他道:“和我说话怎么还是没个正经样。今日若是累了,你就早些休息,事情吩咐阿布去做就得了,你可是他头头啊。”
  阿虫“嘿嘿”两声,略有些羞涩。他似是想起了什么,猛地一拍脑袋,“我是来叫少爷用膳的,天色都晚了。”
  “也是,夜色都深了,再呆下去只怕要落下一身毛病了。”我站起身,活动筋骨,好几处都僵硬了,针刺感席卷不去。
  阿虫在我背后幽幽道了一声,“老爷适才也说要来鹿亭的,少爷可有和他见过面了?”
  我脚步一凝,道:“没有。”
  “他不会见我的。”千般万般的不适不知从何说起,我最终把它们提炼为六个字,听来是多么的无忧无伤。
  
  我听着阿虫吹嘘今日之所见,去涵碧苑的路也就不那么无所事事。
  等赶到的时候,家父和娘亲已经动筷了。
  “过来!”家父沉声挤出了俩字。
  我不解地看了他一眼,还是从了他的意,在他身边坐下。
  “如今你也有二十好几了。”家父投箸,看着我的侧脸说道。
  我默默地咽下口中的红烧芋头,回道:“我今年二十一,没有二十好几。”
  家父没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他接着自己的事情说道:“是时候娶妻生子了。”
  “随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是不是还没把宋默如忘干净了!”家父颇为愠怒地吼道。
  我但笑不语,他不是从来不关心我的,怎么会知道我和宋默如牵扯得不干不净。
  娘亲这时来缓解气氛,她柔柔道来:“晖儿啊,我和老爷觉得赵家的宛眉不错,人出落得娉婷,她父亲也是大学士,这桩婚事是再好不过的了。”
  赵宛眉?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是先讶异又觉得可笑,谁人不知她和蔡居水蔡大将军的好事。
  “行啊,横竖这姑娘生的对我胃口。”今日府上似乎特意请引觞苑里的厨子做了一道豆腐泥鳅,滑而不腻,口感好的一塌糊涂。
  家父匆匆咽下几口饭食,道:“那明日你就随我一同去赵府,把这事办了。”
  做事这么急躁,还真不像是家父的作风。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不见~~~
  
  最近心血来潮写了篇现代小短,加上遇到考试周,所以有点时间不更新了,现在可以一门心思写喽~~欢迎支持~~~一定要支持哈~~~
                    
  晚膳过后,众人都作鸟兽散尽。阿虫连带着阿布都被娘亲又拖去置备货物了,如今还多了一份聘礼要准备,可见,家父说明日就要去提亲这着走的是又急又险的。
  我孑然一身无处可去,鹿亭那里到底是去不了了,免得和不愿见我的家父打上照面,自讨几多无趣。
  一觉方醒,我此刻精神也正足,权且饭后百步走,当作消食。
  走着走着,脚步就拾到了画印轩的位置。之前说过了,画印轩是相府里唯一四季都有生气的地方。
  暖阳早已西落,画印轩里也更深露重,湿寒刺骨。我夹紧了身上的紫貂珍裘,顺势弹落头顶的梅花花片。
  轩宇四周都栽种了品种不一的梅花,宫粉绿萼玉碟品梅……家父对梅花没有那么上心,若是名字诗情画意,他便就种在了此处。我和他不一样,我向来看好一切能在寒冰千日里苟活于世的东西,包括冷心冷面的我自己。
  流连于百花中的我也不知何时唯解独一风情,那抹红梅色妖艳却不香艳,而我的情有独钟它似乎不知,所以它的傲骨才会刺穿我的掌心,颇有宁死不屈的味道。
  早知当日就该想明白了,一头热的感情是成不了的气候,两不相依的终究都会两败俱伤。这世间的误会这么多,不是人们都擅长积怨,而是太多的人把对不起说在了心里。
  “宋默如,你若是真的后悔过,就应该早点对我说。”我折下身旁触手可及的红梅枝梢,放下鼻尖以下轻嗅片刻,香气氤氲却无法消散。
  “功名利禄薄纸一张,在你眼里就这点蝇头小利也能让你把我推向深渊。真要是朝对我说后悔了,我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我对你来说不过是废人。”梅花在手中被揉碎,榨出的鲜汁凝于指尖。
  轻于鸿毛,我算是体味到了。
  “不过多说也无益了,明天我就是要上门提亲的人了。我会养一双儿女绕膝前,怀拥美艳娇妻,我会很幸福,至少人前人后看起来这样。”我抛却了手中的红梅,独自往回走。
  我揉揉眼睛,却仍是干涩。
  “乏了,回去了。”我假意打了个深深的呵欠,抬步回屋。
  
  未时时分方才睡过,我又怎么乏得起来。
  我说什么做什么不过都是些借口幌子罢了。我无时无刻地提点着自己要注意分寸,家父说的没错,我是应当要成家了,算是给自己白白浪费的几年一个交代。
  只身回到屋里,我厉声支退了所有的小厮丫鬟,临了让他们把所有的烛火都熄灭。
  屋里是同外界一样的墨色,我摸索着前路钻进了床上。一方锦被甚是贴身,我亟亟将它裹在身上,把自己围得密不透风。
  端坐在床上,却不曾想过这一坐便是一夜,一夜未曾合过眼。
  屋里逐渐亮堂起来,日照白光从天青色开始打进来。我看着这新日的明光,不禁扯出一丝笑颜。宋默如也做过同样的事情,区别不过是我看日出,他观日息。
  只是,我没告诉他,余晖是离别。
  
  “少爷少爷!”阿虫一大清早嗓门力道不减,门也不扣两声就直接冲了进来。
  我皱眉而视,是得给他定些繁文缛节了,故训斥道:“吼那么响做什么!以后再这副德行,自己挨藤条去。”
  阿虫撇撇嘴,似心里不平,他扁嘴道来:“我以为少爷还没起呢,这不是提醒着要去赵大人府上提亲,怕误了时辰。”
  “平时许你和我没上没下了,你也别太得寸进尺,主仆之分自己要心里明白。”我一把掀开锦被,身上还套着昨天的衣衫,口中责骂不减。
  “少爷今天火气太大了。”阿虫恭敬地递上鞋靴,嘴里一句嘟哝被我揪的一清二楚。
  我起身正冠,阿虫在身后伺候着,我微微偏头,询问一二:“你这么早过来,是不是我爹爹把你支来的。”
  “老爷说了要早些动身去赵府上。”
  我闻言而笑,讥讽道:“这吉时还赶得够早的,不过是提亲犯得上吗?”
  阿虫在我背后鬼鬼祟祟,暗自问了一句道:“少爷你真的想成亲了吗?有了家室就不比从前逍遥自在了、”
  阿虫还没说完,我就打断了他,“若你是因为要再多伺候一个人觉得累来说这话,那就大可免了。成家立业,我做不到全部,也起码要做点,别给那群畜生戳脊梁骨。”
  “奴才昨天也去打听了,赵大人似乎是个严苛的主儿,少爷可要小心应付着。”阿虫转到我身前,替我拨弄衣襟。
  我扬眉邪笑,回道:“我纵是再不济,也比蔡居水那样脑袋放在大刀下的人强上百倍。赵宛眉虽说看上去娇生惯养,她性子何其刚烈,受了蔡居水这种戎马一生的人影响不小,哪有人家敢向她提亲的。放心,我过去,十拿九稳。”
  和阿虫嬉笑了片刻,我才提步去偏厅寻家父。出厢房的时候,正巧遇见了在打水的阿布。
  “晖少爷早。”
  屋外一阵北风刮过周身,我不适地缩了缩身子。
  阿布渐渐放下手上抬着的木桶,桶稳稳落地,却还是不慎侧倾出了不少。外头冻得人麻木,阿布浸到井水的手都发红起来,上面还生着冻疮,几根手指又粗又胀,到处是烂了的肉。
  “下次替我房里生炭的时候,也把自己的手给烘烘。”我叮嘱完一句就与他擦身而过。
  阿布骤然背过身来,声音极轻地问了一句:“晖少爷现在是去提亲了?”
  “有何不妥?”我顿住身形,阴森地道。
  大抵人世间的感情都是如此。这世上一厢情愿的很多,悲欢离合的很多,半路陌人的很多,唯独情投意合的很少……
  明明和阿布算是天涯沦落人,对他的感情挥刀相向,我却是快意风流。我的心也在痛,在流血,但比起平时心底的低嚎,如今的摧枯拉朽之势,让我有一种毁灭的快感。
  我在把自己演变成那些人口中的“没心没肺”。
  
  家父正坐在偏厅的水曲柳椅上,他手捧书卷,卷轴舒散,黄色绸缎落至他膝盖上。家父一派闲逸,日色将他打磨得熠熠生辉,真是岁月静好。
  我蓦然不忍将他这份静心打破,一句请安就在嘴边又收了回去。
  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记得少时父亲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安然从容,我在暗羡的同时,也想象日后的自己也定要如此。庭前花开花落,我于廊边时而抚弄书卷,时而局棋会友。
  人生不过命字。只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