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马流花河》
第一节
门前流水白蘋花,
岸上无人小艇斜;
商女经过江欲暮,
散抛残食饲种鸦。
唱歌的人载歌载舞,一手横笛,一手击鼓,身后众儿扬声以和,飞袂睢舞,其音协黄钟羽末,如吴之声,含思婉转,有淇濮之艳,而少北地之慷慨激昂,间以眼前之皑皑白雪,大地冰封,却是大相径庭。
除了为首状似疯癫的歌者之外,身后众儿男女,尽是本地人家,当此残雪未融,冬阳初现的一霎,一行人舞竹击节,踏着眼前这条婉蜒的青石板道,一径的迤逦而下,载歌还舞,渐行渐远。歌声下,那裂人肌肤的冬风也似欲振乏力。
两只灰毛狗夺门而出,直认着前行人狺狺而吠,阔口獠牙,十分狰狞。
有人闻声而出,却似晚了一步。
“咦,这是从何说起?”管二老爷直着一双眉毛,啧啧称奇地道:“这是皇甫松的‘竹枝’令,巴蜀之音,怎么会在咱们这个地头上流行起来?怪事怪事,那领头唱歌的人好嗓音,是谁?你们谁见过?”左右看了一眼,无人答腔。
“咳!二老爷是说那唱歌的君探花?小人倒是见过几次。”搁下了手上的煤车,老刘打对边走了过来,一面向发须斑白、衣着讲究的管二老爷拱手问安。
“君探花?”二老爷脸上透着希罕:“难道他还是个探花?”
“这就不清楚了。”老刘搓着生有厚茧的一双粗手讷讷道:“反正大家都这么称呼他,有人还管他叫状元呢,说是这个人学问可大了。”
“荒唐,”管二老爷一面扣好了身上的扣子:“这个人以前怎么没见过,他是打哪里来的?”
“回二爷的话,这可就不清楚了,”老刘挤巴着一双见风流泪的火眼,思索着:“许是南边来的,来了总有个把月了,就住在河对边,说是写得一手好字。只是人怪得很,不太爱搭理人。二老爷是不是要传他到衙门里问话?”
“那倒不必,人家也没犯案。”
说着,管二老爷挥挥手,支开了老刘。身边的跟班儿赶上来递上了一袋子烟,二老爷接过来抽了一口,一径的迈着八字步,踱向面前白雪覆盖着的流花河岸。
河水冰封,像是千万里长的一条大银龙,一径的迤逦而西,把眼前大地雪原,一切为二。
长久以来,这流花一河,无负于河西四郡,给了当地居民多少富庶!土壤赖以滋润,人民赖以为生。春化之后的河水,永远是那么清澈,清得连水底游鱼都历历在眼,更别说绵延两岸的千里杏花。所赋予人们的诗情画意了。
冰封的河面上,有人用冰橇子在载运东西,老大的红木树干,总有一人来高,拉拖在冰上滋滋作响,真怕那将解的春冰不胜负荷,一下子裂开来,连人带牲口全数完蛋,人的命恁地不值钱哪。
管二老爷一袋子烟下了肚,算是过足了瘾,啐了一大口浓痰,这才想起来回头招呼小跟班儿套车,却不知一阵子寒风袭来,打树梢上簌簌落下了一天的花瓣儿,散落了他满头满身。
仰起头来看看,花色嫣然,纷红一片,却不是那几株老树盘根的腊梅,敢情是早生多情的桃花绽放了。
“这才多早晚,怎么连桃花都开了?老天爷,时令不对呀。”
看着,想着,管二老爷满脸透着古怪。
也说不上是什么真的古怪,只是管二老爷心里却久悬不下,他疑惑着像是有什么祸乱,即将要在这片平静的地方发生了。
手里提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这个人老远地打山那边过来,时间总是在“未”时前后。
一身灰布长袄,像是名贵的“灰背”里儿,却有好些地方都已光板少毛,灰色的罩袍,都已磨得发了白,可是穿在他身上,倒也不显得寒酸。
固然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可是穿衣服总得要有个架子,有了架子再看气势,也就是所谓的“气宇”,这一点最是重要。否则徒具其表,而无内涵,可就是所谓的“穿上龙袍不像皇帝”了。
皇帝不见得个个漂亮,更不一定身材魁梧,有的甚至于还很丑,其貌不扬,只是有一样——“穿上龙袍就是像皇帝!”
这阵子雪下了总有个把月了。
好像就是在开始下雪的那一天,这个人就来了,一头扎进了老梅盛开的山洼子里。动手搭了两间竹屋,他就住了下来,再也懒得动弹,一住个把月,直到现在为止,却没有丝毫要走的恴思。
人人都知道,流花河岸盛产名贵的红毛兔子,就是所谓的“赤兔”,小小一块兔皮,只要腹背无损,总能值上两把银子。运气好的猎户,若能整个冬季收集到百张赤兔兔皮,制成整张的皮裘桶子,只此一笔生意,一家大小来年全年衣食无缺,说是发上一笔小财,应该不为过,只是细数流花河岸,每年来因以致富的猎人,却是凤毛麟角,简直未之闻也,整个冬季下来,即使最称干练的猎人,能够有上十张八张的赤兔免皮,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比较起来,倒是“狐”还要好猎些,即使上好的“银狐”也远比赤兔要好猎得多,人称狐狸最狡猾,这小小的“赤兔”却比狐狸更为狡猾,妙在聪明的人,却偏偏放它不过,要吃它的肉,剥它的皮。
这个世界上,谁要是与人斗智,肯定是要失败的。因为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才是最狡猾的。
“他”捉兔子手法甚为巧妙,可以称得上一手“绝活儿”,在细长的竹竿尖上,打上一个如意绳结,往兔穴附近雪地里一插,附近撒上一些玉米星子,这就得了,第二天过去看看,准有一只活蹦乱蹦的红毛兔子吊在那里。
一天一只,多了他也不要。
别人看在眼里,硬是羡煞,想学样,也来上这么一手,偏偏就是不灵,不要说一点点玉米星子了,就是整筐地往地上倒,也是白搭,还蚀了许多粮食,看看不是好买卖,也就没人再学样了。
他一径地来到了“流花酒坊”。
三五面粉红布招猎猎作响,斗大的“酒”字,在风势里真是施出了浑身解数,此时此刻,谁要是停下脚步来,抬头向它多看上一眼,准能引动了那条蛰伏在你胃里的“馋”虫。
把兔子交到了左手,右手掀开了厚厚的老棉布门帘子,那股子浓重的酒肉香气,便自扑面直袭了过来。
“君爷,您来了,请坐,请坐。”
不只是酒保曹七、二掌柜的,所有座头上二三十双眼睛,情不自禁地全数都集中在这个人的身上。
二十来岁的年纪,挺斯文洁净的一张脸子,浓黑的一头长发,绑扎成儿臂粗细的一截短辫子,斜甩在右面肩上,俊俏中不失英挺,那么魁梧的身子骨,端的是一条好汉子。
“好一张‘玉儿红’!好货色!”
接过了对方手上的兔子,高举当前,二掌柜的直眉瞪眼地只管打量着手上的那一身上好兔皮,满脸觊觎神态。
“我给您一两八,连同过去的三十张一总是五十两银子,您就卖给我吧!这个价码不低了!”
姓“君”的微微摇了一下头,就着他惯常坐的位子坐了下来,酒保曹七忙不迭地送上了盖碗香茗,问道:“还是老样?”
客人又点了一下头:“一半热炒,一半火锅!小心下刀,别损了这身好皮!”说着,将兔子交给曹七,提到后面厨房里。
孙二掌柜的赔着笑脸搭讪着坐下来,想着要跟客人套上几句交情,无论如何也要把那三十张兔皮弄到手,怎知来客却转过头去,管自向着窗外眺望着,那棵绽开着鲜艳蓓蕾的老梅,似乎还比二掌柜的那张风干橘子皮的脸,要讨人喜欢得多。
说了两句无关痛痒的话,对方压根儿也没有答茬儿,自己也觉着怪没意思,方待告退,不经意却为对方手指上,亮晶晶黄澄澄老大的一颗“猫眼玉”戒指吸住了眼神儿。
“嘿!好一颗‘猫儿眼’,怕从京里流出来的吧!”
算他二掌柜的有些见识,那个年头,民智未开,能认识“猫儿眼”这类希罕物什的已是不多,更别说还知道是来自西域的“贡品”了。
姓君的客人笑了笑,略似意外地打量了他一眼。
“君爷你觉着奇怪是吧?”孙二掌柜的算是找着了话题:“不是吹的,能认识这玩意儿的,整个河西,怕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赏个脸,您就让我开开眼吧!”
说着,二掌柜的那双眼珠子,硬是跟对方手上那颗“猫儿眼”对上了,有如“磁石引针”再也分不开来。
君客人一笑点头,倒也不心存忌讳,落落大方地自手上摘下了戒指,孙二掌柜的,两只手跟捧凤凰蛋似的小心接了过来,啧啧有声地看了又看。
他果然是识货的,脸上神色紧接着为之一变,随即恭谨地原物奉还。
“果然是宫里……这东西戴不得的,爷,您小心收着吧!”
忽然他把脸凑近过去,声音压低了:“八成儿是圣上的恩赐,不用说府上出身宦门,老太爷可是在朝当官?”
眼珠子骨骨碌碌直打转,一霎间在对方身上看了十万八千转,真像是要把这个人看个透穿。
君客不经意地笑了,一嘴牙既齐又白。
“我这个样子?像么?”
“谁说不像?”二掌柜的心里却嘀咕着“可真不像!”一双眼珠子不自禁地又落在了对方洗得发白的蓝布罩袍上,“这就不像!”真要是出身权宦之家岂能这等打扮?再看对方少年那等气宇神采,果真又像是大有来头。可真是把他给弄糊涂了。
一霎间酒菜齐备,算是暂时打乱了孙二掌柜的思维。
黄铜火锅开得“嘎嘎”直响,生片的兔子肉红通通的,往锅子里一下,加上些酸菜粉皮、腐乳大料,只那香味儿,就让人垂涎三尺。
君客人顾不得再跟二掌柜的说话,独自个享受他的美食。孙二掌柜还不识相,犹自想着那三十张上好的红毛兔皮,无如那边柜上招呼着有人要会账,他只好暂时告退离开。
姓君的年轻人,却是好饭量,一口气吃了三张饼,其势未已,客人中有人认得他就是惯常与孩子们玩耍、载歌载舞的那个君探花,不免交头接耳,有些好奇。只是这好奇紧接着却为传自窗外的一阵子马蹄声所吸引,大家纷纷改了视线,向外循声望去。
乱蹄践踏声里,间杂着坐马的长嘶,七八骑快马,风驰电掣般己来到眼前。
接着小伙计的一声“客来……”,七八个身披甲胄,头戴皮盔的军爷武土,已自门外蜂拥而入。
年来朝廷对北方瓦刺用兵频繁,这里适当过往,倒也不足为奇,只是眼前这几个军爷,却显得行止有异。倒不是他们长相奇怪,而是随着他们一行所带来的那个“战俘”,大大引起了人们的好奇。
说到“战俘”,直觉地就使人联想到来自蒙古瓦刺的那些野蛮鞑子,而眼前的这一位,一不野蛮,更不是什么“鞑子”,却是个花不溜丢、模样儿姣好十足逗人的大姑娘家,莫怪乎整个酒坊数十双眼珠,这一刹那全数都被她给吸住了。
七八个身高体壮的军爷,一个个如狼似虎,想是走了长远的路,早已饥肠辘辘,疲惫不堪,进得店来丢盔掷甲,唏哩哗啦乱成一片。
为首一个四旬左右,面有刀疤的黑壮汉子,姓戚名通,身当一个小旗的镇抚,正是一行之首,身未坐定,先自大声嚷了起来:“有什么好酒好菜,统统给我们搬出来,要快!”
随行各人,一个个更像是饿虎凶神,呼酒唤茶,有人更嚷着生火打洗脸水。只把孙二掌柜的与酒保曹七忙得团团打转,嘴里慌不迭地连声应着。
流花酒坊先时的冷清,由于眼前这一批不速之客的忽然来临,顿时为之热闹起来。为了打点这一笔上门的好生意,二掌柜的由厨房临时抽调了两个小厮,几个人一阵子大忙,才算把生意给照顾下来,容到酒菜上来,情势才为之略见缓和。
像是被冷落了,又像是无暇顾及,除了入门之初的那一刹那,似乎谁也没有再去留意那个不幸的姑娘一眼。这年头,不幸的事多啦,一个落难被俘的姑娘又算什么?像是一只待宰的羊,身上是五花大绑,入门之初,她就被重重地搁在生硬的地上,现在,她兀自不着声息地静静躺在那里。
一头长发倒似规则地拢着,白净的肌肤也还不曾弄脏了。她有着长长的身材,细细的腰肢,单眉杏眼,模样堪称动人。却不像兵荒马乱,流离失所的可怜人家出身,一身翠绿长衣,连带着大红织锦锻的马甲儿,无论质料手工都很不错,这身打扮,虽非大家小姐出身,看来却也并不寒伧,尤其是脚下的一双虎皮快靴,式样里透着古怪,绝非时下江湖女儿穿着。不经意,她偏过头,才会发觉到,在她右耳下,垂着一枚制钱儿大小的闪闪金环,却只是一只,左耳朵却是空着,是掉了呢?还是原本就是一只?
总之这个姑娘的出现,令人大费思忖,致人顿生疑窦,只是谁又会煞费心思地去分析这一切?只瞧着那一身五花大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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