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指柔作者:网游杯具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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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指柔作者:网游杯具帝-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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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红蜻教我的东西我差不多都忘了个干净,不过只零乱记得几样表面功夫,用来做个样子。我自己知道,做男宠也是要有天分的,很明显我这样资质平平的人,气质不出尘清高飘飘若仙,相貌也不美艳魅惑,性格不可爱灵动,就连一双眼也不属于那种“一泓秋水见之惊艳”的标准男宠眼,就算学了些装饰门面的东西,也是东施效颦,没有什么效果。
  反正离仲对我就是那个态度,不会多看一眼,多说一句话。
  不过我就喜欢看他,喝饱了茶水,脸一抹,就开始支使小安,“走,看人去。”
  当然不是明目张胆的看,被离仲知道,一定会不高兴,虽然他从来不对我发脾气,可是那种冷冷冰冰的样子很吓人。我胆子不大,不敢去自己找冻。
  既然不在梦玉那里,那离仲这个时候一般都在离府内的武馆里,即安县是个好地方,他身为县令,经常是无事可做的,他就自己给自己找事情,游山玩水,跟人清谈论道,读书写字,以及在武馆指点那几个娃娃。离仲与那些只会死读书的秀才不一样,他真正是予文予武,做什么都有模有样。
  我从以前就迷恋他习武的样子,可惜在即安的这五年,他从不在我面前练武,我没办法,只好塞了银子给打扫武馆后门的下人,然后麻烦小安帮忙,天天趴在墙上偷偷摸摸看他在那里教徒弟,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看见他舞剑,一招一式都是我看熟悉的,每一个转身每一个眼神都那么,那么让人颤栗。可是到底是不一样了。招式虽然一模一样,以前那种凛然凌厉风卷残云的气势却是没有了。没有内力,再好的武功招式也就剩下了一个空架子。
  所以他恨我,这也是应当的。
  他本来是金鳞,游龙飞凤般的人物,要一剑光寒动九州,要一朝成名天下知,生来就应该是富贵锦绣团团簇围的,可惜他遇到了我这般的小人,使出无数手段,生生把一条金龙困在了小池塘,把凤凰关进了竹笼,让他只能耗在这个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小即安里,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小县令。
  达则睥睨朝堂兼济天下,退则笑傲江湖自在快活。这两条路,全都毁了。
  早上的空气好,几个娃娃都很有精神,拳脚虽然稚嫩,却很有模样。离仲在一旁看着,指点了几句,就出了院子,左右无人,他随手捡了把剑,在树下立了立,突然挽了个剑花,是那“一树梨花风雨雪”的起手式。
  以前我最喜欢这套剑法,因为好看,漫天剑光里开遍了梨花。离仲说这剑法虽然精妙飘灵,到底还是繁琐小气了,上不得战场。这些东西我不懂,只知道贪恋着大饱眼福,眼珠子黏上去,拔都拔不开。那时候他对我总是好说话的,我喜欢看,他就让我看。不像现在,我喜欢什么就没有什么,天天苦哈哈地在那里,没事就进回忆里做美梦。
  不过这事呢,都是我自找的,怪不得他。他对我其实也算仁至义尽了,还一天三顿养着,容忍我天天在他眼前晃着,都晃了五年。
  我趴在墙头上默默想着,小安选得这个地方真正是好,几株老榕树张开了茂密的树冠,正正有些枝叶贴着墙往上长着,我相当于是躲在树影下,透过枝叶的缝隙偷窥,旁人就算抬头,也只看到那重重叠叠的树枝树叶。所以我放心大胆地一边死命看他,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越想越觉得自己罪大恶极,不过这种事情想想就好了,最好放在肚子里烂掉。反正我是不后悔,顶多就是看着他手上那把破铜烂铁,想到他以前拿着宝剑辟易那么耀眼飞扬的样子,会有点可惜罢了。
  小安突然拍了我肩膀,拎着我的脖子就往下跳,我正痴迷着,被这变故骇到了,幸而忍着没有喊出来,满脸冷汗看小安。小安摇摇头,随手用小石子打中了枝头上的小雀儿,那小雀儿也吓得厉害,扑扇翅膀就飞起来,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小安拎着我,几个动作,就离开了武馆,转到了一条小道里头,才把我放下。
  “他没看到吧?”
  我惊魂未定,今天这日子肯定不好,我出门前应该翻翻历书的,也是我自己蠢,一大清早就够倒霉了,还傻得毫无知觉跑来冒险。
  见小安摇头,我才松了口气,离仲失去内力之后,听力之类的都没有以前那么厉害,所以我才这么放心大胆在他眼皮底下做小动作。不过今天真是好险,他居然直盯盯往我这个方向看来,也不知道是哪里引起他注意了。
  我心里还是怦怦跳,请小安吃了个芝麻烧饼当做谢礼之后,赶紧就溜回去了。
  可惜今天是注定了倒霉,我前脚才回,后脚离仲就进门了。
  我心虚得厉害,想要挤出个笑来,不过想到他不喜欢看我笑,也就笑不出来了,只好讪讪站在那里,等着他发落。离仲在的时候,小安必然是不在的,此刻屋子里就我们两个,静悄悄的,我忍不住就盯着他发呆起来。离仲的眼睛很好看,漆黑的,平静内敛的湖面下是油然而生的飞扬神采,所以当年那么多应试的举子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而现在,那湖结了冰,黑色的眼睛是泡在冰水里的石子,被洗掉棱角之后,反而更显得有一种石中玉的坚硬,那里头藏着的含意,一直都让人猜不透看不明白。不过那种冷,倒是隔着三尺之外都能感受到。
  他就这么看着我,突然一挑眉,露出个讥讽的笑来。
  我呆了呆。
  “这鬼祟龌龊的毛病,你是改不了了,嗯?”他根本不用问,很多事情只要露出点矛头,他有了丁点怀疑,那就笃定是我的罪过了,跑不掉。事实证明,他总是对的。他伸出手,用手指勾起了我的下巴,俯视着我:“闲王殿下?”

  男宠不易做(三)

  对着他那张脸,我很没出息的又晕头转向了,甚至都来不及为他的口气伤心,一心一意只盯着他的脸看。
  我说:“啊?”
  离仲冷笑,说实话,他一点都不适合做个表情,他捏着我的下巴问:
  “进离府前我说过什么?”
  “我很守规矩,你可以去问离天,我什么都没做!”
  仗着小安武功好,欺负他没了内力,我现在咬牙不承认自己的偷窥行径。开玩笑,这要是被抓住,我就要被赶出去了!
  而且离仲他现在根本就是吓唬我吧,他怎么可能发现我在墙上?
  他抽回了手,像是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一般,掏出手巾慢慢抹了抹手指,一个眼神都不给我,“闲王殿下,离府庙小,供不起你这尊大佛,你何必非得如此□□,死赖着不走?”
  这种话五年来我都听烂了,离仲果然学不会骂人,翻来覆去也就这么几句,我的脸皮越发锻炼出来,眨巴眼睛看他,笑眯眯的:“你看我一直这么乖乖听话,你怎么能出尔反尔赶我走。”再说,他怎么赶得了我?
  我可是金枝玉叶天家贵胄。
  离仲最恨的就是这一点,他看见我就像吃饭的时候看见了苍蝇,明明厌烦恶心,偏偏还要容忍着,他又不是那种谄媚之人,就算我身份尊贵,对着我就连勉强有个好脸色都做不到。更何况我这个小人害他害得要死,要是换个人,只怕早就杀了我了。
  他不再说什么,跟我这样厚颜无耻之徒说再多,也只是浪费他的时间而已。
  我却鬼使神差,拉住了他:“你要跟我一起吃饭吗?”
  “我这里也算你的院子,你可以多坐一会。这里青梅熟了,我摘回来给你煮酒好不好?”
  我看着他的眼睛就开始胡说八道,以前我都是很乖很乖窝在角落里,尽量不让他看见,免得他厌烦生气,可是现在我想开了,厚着脸皮什么都不怕,能拖得多看他一眼多说一句话都好。
  “就坐一会儿也好……我也没那么讨人……”我的声音渐渐小下来,最后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低着头慢慢松开了手指。
  我真的不想看见他那种眼神。
  午膳和晚膳,我都是躺床上吃的,人没精神就不想动。拨过来服侍我的那个侍女不像来宝,几乎对我没好脸色,一天到晚也见不到人,所以我根本不会去麻烦她。许多事情都是小安一手代劳的,他算是我的自己人,什么事什么话让他知道了都没关系。我趴在床上唉声叹气乱哼哼也不怕他嘲笑。
  小安喂我吃了几口饭菜,看我着实没胃口,放下了碗筷,从怀里掏了包桃酥给我。
  “小安小安你真是太好了~”小安年纪轻轻就长了一副面瘫脸,惹得小姑娘们都不敢接近他,其实他是个婆婆心,心软得要命,他明明不喜欢说话,可是当初来离府之后为了我,他听了一个月的墙壁,把离府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部都弄了个通彻,然后板着脸跟我啰嗦。不过自从有一次我问他听壁角是不是很好玩之后,他就不再跟我说任何八卦了,搞得我失去了一项乐子,忍不住后悔了好一阵子。
  我实在忍不住了,问小安:“那赵小姐漂亮不?……你不要掏画像,我懒得看,你就大致跟我说说,她什么样子的?”
  二八佳人,秀丽温婉,是个好姑娘,娶回来做夫人正好。
  我撇嘴,“配不上。”
  虽然也算是个佳人,不过就是个小家碧玉,质量稍微好一点的庸脂俗粉而已,怎么配得上人中之龙的离仲?那个要陪着离仲一辈子的人,身份、仪态、品性、姿容、才情、胆识、门第,都得是上上之选,得是那种万里挑一的绝代佳人,才不至于太过于辱没了离仲。
  小安说我说得那人就是琇眉公主,我皇妹,她真正就是个绝代佳人,难得脾气又好。
  我不吭声了。
  五年前琇眉就嫁给了当时的状元郎,还成为了传颂盛广的佳话,至今还被说书人津津乐道,说公主倾慕状元文章清华,说公主自小发愿只嫁状元,那才子夺魁之后,不但一跃龙门,还得了帝姬下嫁,从此夫妻琴瑟和鸣,享尽了人世间的福气,真正是十八代祖坟冒了青烟,运道好得让人羡慕都羡慕不来。——而这一切,本该是离仲的。
  小安想了想,还是接了一句。“公主驸马很好。”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琇眉那姑娘比我聪明多了,我那一大家子的兄弟姊妹,一个个都是了不得的人物,也就是我了,又不争气,又胡闹,一定是托错胎了。
  对了,还没说我的身份,我乃当今天家第二子,闲王一个,亦是离府的砚芳公子,男宠一只。
  我自己想想,都觉得这事情太荒谬了,再没出息没用的皇子,也是金枝玉叶,怎么就跑到了一个小县令家给人做男宠,就算我没皮没脸自甘□□,家里头那群龙凤哪里能够容忍?不过还好,世人都以为那个没用的二皇子闲王在陪都守灵兼养病,知道我跑到即安来的,全天下也没有十个人。我父皇是个好脾气的人,心也软,五年前他还是太子,那个时候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没头苍蝇一样,居然跑在他的寝宫里跪了一夜,哭得眼睛核桃一样大,然后他就叹了口气,由着我去了。及后祖父驾崩,父皇登基,他干脆下了一道圣旨,把我赶到那冷清清的陪都皇陵去,让我能够偷偷摸摸跟着离仲跑到这里来。
  所以当父皇说你回来吧,我当然得乖乖收拾包袱滚回去。
  偷了五年快活的日子,想想真是赚了。
  “二公子,来消息了。”
  小安跟我说的时候,我正在悠哉喝粥,一句话就害得我岔了气,呛得咳嗽不止,眼泪都快出来了。
  我看小安,小安端着严肃认真的脸看我,我抹掉嘴边的粥和眼角的泪,默默眨了眨眼。
  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就会觉得拥有的时间太多,所以许多事情都可以耽搁放着,可以慢慢来。突然之间被人棒喝而醒,才知道,所谓无限的可能和希望,早就被自己挥霍干净了,而得到的,却只是虚无。
  五年不长不短,正好一个美梦做完,或者噩梦到头。
  小安说,父皇的旨意是即刻启程。他清楚我的性格,优柔寡断,越是拖,越是下不了决心。
  “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别落下。”
  我一一数过去,觉得这个屋子里哪一样都是好的,都舍不得,转悠一圈,干脆跟小安建议。“这间屋子能带走不?”
  小安默默扭过头去。一般当他觉得不必理会我的时候,他就直接懒得理我。
  我不依不饶,“又没说一定是要什么时候回去,晚两天也没关系。你看,端午还没过,吃不到那些莲藕,我得有多少天睡不着?”
  “江南多莲。”
  我摸摸鼻子,可不是,莲子莲藕哪里没有,更何况整个天下最好的东西不管产自哪里,最后一定会出现在京城皇宫里。
  “自家种下的,到底不一样……累得半死不活弄那些淤泥来,养得这么肥的莲,亏了亏了。”
  我很认真地说,“小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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