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什这种石头在瓦是部落很好找,如果你发现有块地上几乎寸草不生的话,那里绝对可以挖到瓦什。
这是瓦什部落的常识,不过不包括幼崽。
“宝宝,你又在弄那些瓦什了,那么重砸到你怎么办?”发现自家幼崽又在外面撬巢穴上的瓦什,布莱克喝止了幼崽。
他倒不是生气,布莱克小时候也喜欢拆自家窝里的石头砸着玩,在他看来,玩石头是幼崽某个时期一定会喜欢玩的游戏,这个游戏可以锻炼幼崽的控制力。
不过那些瓦什太重了,万一掉下来砸到幼崽就不好了。
“我想要石板做笔记而已。”孟九昭并不死心,从小到大,只要他坚持的事情,两个爸爸都拿他没辙。
果然,布莱克看了他半晌,不过他不打算拿自家的巢穴开刀,重新从巢穴后面拖出来一块筑巢剩下的瓦什,手掌轻轻用力,那些在孟九昭看来坚不可摧的石头就变成了一块一块,再往地上一摔,石块就裂成了一块块石板。
瓦什的层理性很好,基本上只要摔的力道正好,就可以刚好分裂成孟九昭想要的石板,说来这也是西塔最终选定用瓦什作为建筑材料的原因,这还是孟九昭做笔记用的石板启发了她。
孟九昭开心的在地上挑挑拣拣,很快他就选中了十块大小刚好的瓦什作为接下来的“笔记纸”。
“要吃饭了!看看你的爪子多脏?快去洗手。”接过孟九昭手里的瓦什抱起来,好爸爸·布莱克开始催促幼崽去做饭前清洁了。
刚摸完石头就吃饭什么的,在布莱克家的饭桌上——没戏。
不得不说,作为一头原始时代的堪塔斯,布莱克真是太讲究了。
堪塔斯是恐龙的终极进化种,不可能凭空出现,这里会有这么一群堪塔斯,想必是当年某位堪塔斯大贵族侥幸凭借时空胶囊活了下来。搞不好布莱克就是那些宇宙大贵族的后裔呢!
据说堪塔斯身份越高贵人形越完美。
小心的瞅了一眼自家□□的老爸,孟九昭仔细欣赏了一小会儿,然后赶在布莱克催他第二次之前撒丫子洗爪去也。
晚饭是角羊汤。
幼崽们带着五头角羊在部落里好生炫耀了一会儿,于是部落今天的主菜就是他们带回来的角羊和果子了。
角羊被烤的香喷喷的,上面还撒了蜂蜜和冬果果汁,简直色香味俱全!
冬果是天然带着咸味的果实,可是,如果能再咸点就好了——
如果能找到盐就好了。
有了盐,就可以腌咸菜啦~
嚼着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样的问题。
远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绍过可以用海水煮盐,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盐——
孟九昭决定明天继续走远一点,说不定再走远一点,就可以找到盐了。
哈鲁失去了他的羊群,习惯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习惯。就在这个时候,哈鲁想起了那次见到的毛衣鸡,灵光一闪,哈鲁决定养鸡。
养鸡好,不但可以吃肉,还能吃蛋!
哈鲁很快的抓了几只鸡热火朝天养了起来,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窝母鸡,想要鸡生出更多的鸡仔,他必须再抓一只公鸡。
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想起了那天见到的毛衣鸡。
毛衣实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让人一见难忘,想忘都忘不掉。那只鸡个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鸡大多了!和他抓到的杂毛母鸡相比,那只鸡的毛色顺滑,颜色也黄许多,头上还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只强壮的公鸡。
不知道那只鸡后来怎么样了——
小心的看顾着踱着步子四处捡草籽吃的母鸡们,哈姆习惯性的用余光扫视着四周。这一扫不要紧,他看到了什么?刚刚还在他脑海里的毛衣鸡居然真的又出现了!
那只鸡蹲在那边的草丛里,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哈鲁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家伙警惕极了!哈鲁在距离它十来米的时候就被发现了!
太好了!这么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领头鸡啊!
哈鲁越来越想得到它了。
“嘿,伙计~还记得我吗?”哈鲁弯□子,小声开口了。
对方没有后退,反而是偏着脑袋,像是分辨他是谁。看到这个反应,哈鲁心下稍安,从旁边抓起一只母鸡,小心翼翼的碰到对方面前。
“喜欢吗?喜欢的话,它们都是你的。”
为了表现诚意,哈鲁把那只母鸡朝向对方扔了过去。母鸡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挣扎了两下,然后重重砸到毛衣鸡面前。
这只穿着毛衣的鸡,毫无疑问就是布莱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孟九昭在不远处到处找东西,他就跑到一旁上厕所,结果刚刚上完还没来得及盖上土,旁边就过来个人。
那个人还拿了一只鸡,问他喜欢不喜欢吃鸡(如今这些堪塔斯已经学会如何分辨鸡和堪塔斯幼崽了==。
答案那还用说吗?
作为成长期的幼崽,路易从来不会放过到嘴边的肉。
虽然平时看起来嘴巴很小,可是路易的嘴巴完全张开的时候非常大,眼神够好的话,就能在他嘴巴张合间看清里面遍布的小尖牙。孟九昭曾经试图和他一起玩接飞盘的游戏,那是一个角牛肩胛骨做的飞盘,非常坚硬,孟九昭兴致勃勃的扔了出去,路易屁颠颠的追了过去,然后。
咔哧——
等孟九昭半晌不见路易回来过去找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被路易一个用力过猛咬碎的飞盘。
连坚硬的骨头都可以咬碎,区区母鸡更不在话下。
路易痛快的咬断了那只鸡的脖子。动作飞快,堪称秒杀!
哈鲁的脸一下变得铁青。
他飞快的扑了过去,不过动作敏捷的路易怎么可能被他抓到?于是扑了个空的哈鲁只得落在了路易原本的位置、他的便便旁边……
哈鲁一眼就认出了那似曾见过的形状,鼻子微微一耸,他立刻嗅出了那死也不会忘的味道!
“原、来、你、就、是、偷、羊、贼——”
恶狠狠的话从哈鲁的牙缝里呲了出去,话音未落,他整个人已然向着路易落地的方向弹了出去,人还在半空的时候就迅速变成了原型,原型的哈鲁以更加敏捷的速度追上路易而去!
于是,孟九昭有幸见到了鸡飞狗跳这个成语的形象写照。
只见路易小鸡叼着一只死鸡大步跑在前面,身后追着一只黑白花相间的……边境牧羊犬?!
这、这种地方怎么会有牧羊犬这种东西?!
就在孟九昭大吃一惊愣在原地的时候,蹲在他旁边正在采集果子的雌性们两眼冒光的窜了出去,一阵混战之后,那只可怜的牧羊犬被层层压在了最底下。
“喂——”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吃狗肉是不好的!
孟九昭劝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只狗就变成了人形,然后一只一只把挂在他身上的幼崽抓开了。
于是孟九昭第一次见到瓦什部落以外的人类,就是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
自称来自褐土大陆的牧羊犬君不是过来进行双方睦邻友好的,他是来讨债的(=_=)。
第69章
毛衣鸡,狮子,老虎——那天遇到的三只如今都在这里了,原来那根本不是可怜被追杀的弱鸡,而是带头追杀自己角羊的加害者!
那只毛衣鸡鬼鬼祟祟跟踪他到部落也绝对不是因为被救了所以产生了感情之类,而是单纯的点击自己剩下的五头角羊罢了。
哈鲁的脑子一下子灵光了。
于是,再看向孟九昭的时候,他的表情就非常严肃了。
“你养的这只鸡,那头狮子,还有那边那只老虎,这几天一共吃了我……”说到一半,哈鲁小心翼翼的在心里数了数,最后报出了一个赔偿数量,“一共吃了我四十头羊,具体要赔多少,你看着办。”
孟九昭一下子想到了前阵子那群愚蠢的角羊!
我说怎么天天被抓还不换个地方吃草呢~感情是别人养的啊!
不过——
“抱歉,我不知道那群角羊是你养的。”孟九昭先道了谦。然后,他开始恭维对方,“你养的角羊可真肥~每一头角羊都好吃!”
最后,他开始讨价还价,“不过,根据我的计算,我们这几天一共吃了二十八头角羊,绝对不是四十头。”
“啊?”哈鲁心虚了,超过十根手指加上十根脚趾的数字对他来说都是天文数字了,以至于他从来都搞不清楚自己一共有多少头羊。
“而且,我们抓过的角羊有四头是年纪很大的角牛了,肉有点老了,打个折算是两头角羊吧!另外还有三头是几个月的小角羊,三头加起来都没有一头成年角羊的屁股大,这个只能算是半只角羊,所以,我们最多算是吃了你二十三又二分之一头角羊。”
孟九昭话音刚落,哈鲁的眼中已经蚊香圈了。
他算不清楚了啦!
“姑且,就按照你说的数字来赔偿吧。”不敢小看对方,哈鲁小心翼翼回答。
“你的角羊一般是什么价格呢?”对方既然已经有了赔偿的概念,那么就是说已经有兽人意识到交换的好处了?他们会不会已经有了金钱的概念呢?孟九昭有点好奇也有点担心。毕竟瓦什部落很明显还处于很初级的原始社会,如今发现了其他的原始部落,别人的部落早就开始圈养猎物了,瓦什部落还在勤劳捕猎,会不会在生产力上已经落后了一大截?
“十头角羊可以交换一块盐石。”哈鲁老实的交代了其他部落开给他的价码。
这下,呆住的变成孟九昭了!
盐!
他说的是自己一直想要寻找的那个“盐”吗?
“你说的盐是那种用在食物里,可以让食物更美味的盐吗?”孟九昭觉得自己有必要慎重确认一下。
“……”哈鲁沉默了:他们部落交换来的盐石只要能每隔几天舔一舔就是很幸福的事情了,用盐石做饭,太、太奢侈了!
不愧是买几个果子都能甩下几张盐石部落的富二代!
“你给我两块盐石就可以了。”哈鲁开除了自己的交换条件,从看到孟九昭的瞬间,他就注意到了对方包包里面的盐石板。
出来采个果子都带着这么一包盐石,他不怕被抢劫吗?
哈鲁的视线太直接了,孟九昭很快就顺着他的视线落到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包里的……笔记上?
等等!不会是他想象的那样吧——
“这……两块够吗?”孟九昭试探的拿出两块石板。
哈鲁脸上立刻露出了掩不住的喜意,如果他还是原型的话,别人一定可以看到他屁股后面摇来摇去的尾巴啦!
他欢快的接过了孟九昭递过的石板,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脸色忽然变了。
“你给我等着!”甩下这句话他就立刻跑了——
“啊?”孟九昭傻眼了,难道他想错了?他的石板果然不是盐石吗?对方刚才的语气——是对自己的赔偿不满意,所以回去叫人围殴了么?
他、他还是跑路比较好吗?
就在孟九昭决定卷着果子逃跑的时候,哈鲁又飞快的跑回来了,他是原型跑回来的,在草丛中欢快奔跑着的牧羊犬什么的……看起来真美好。
长期以来,只能每天被迫欣赏狮子or老虎or恐龙奔跑在草丛中的孟九昭深深的为眼前的和平场景感动了。
哈鲁是叼着一个兽皮袋子回来的,乌溜溜的眼睛温润的看着孟九昭。
孟九昭忍不住接过了他递过来的袋子,打开一看:里面是各种各样的果子。
哈鲁这时候也恰好变成了人形。
“你给的盐石板太大了,我的角羊交换不起这么大的盐石,这些是我今天摘的果子,先给你一部分,后天你们来这里,我再另外给你两头角羊。”
哈鲁说完,就转头走人了。
抱着沉甸甸的果子,孟九昭简直要热泪盈眶了:原始社会就是好啊!
将果子分给幼崽们一人一个,孟九昭也往自己嘴里塞了一个。
汁多味美!真好吃!
哈鲁给的果子太大了,孟九昭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将吃剩下的半个果子塞到路易嘴里,孟九昭开始研究包里剩下的石板,他试探着舔了舔。
苦苦的……有点咸……
我靠!
这不就是盐味吗?
孟九昭此刻的表情,形容为被雷劈过也不足为过。
他从出壳没多久就开始琢磨着找的盐,原来就在他身边,它出现在他的脖子上(脖子上的部落成员认证),包包里(上课用的笔记),以及屁股底下(白特质的原始社会办kingsize大床)。
orz
难怪哪里不长草哪里就可以找到瓦什,难怪他在部落辛辛苦苦种了半天嘎吱草结果什么也长不出来,瓦是部落的土地,就是俗称的盐碱地啊!
重新回到部落的孟九昭额外注意瓦什的存在。然后,越开越发现瓦什简直是无处不在:家家户户用来做巢穴外墙——瓦什;部落平常吃饭时候用来放食物的桌子——瓦什;最后,吃饭的时候,孟九昭发现甚至连克拉烧饭用的锅子——也是瓦什!
想到刚刚从哈鲁嘴里套出来的信息,在其他部落里,瓦什=盐石,几乎是硬通货的存在!
把瓦什想象成金子、重新审视一下瓦什部落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