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手抬起来。”
见对方没反应,宋晓眉头一皱,将他右手抬起,脸色一变。
她指着他疤口处青紫有些溃烂的印迹,严肃地道:“是不是针扎般的痛?”
“是……”
“是不是前几日淋过雨?”
“是……是用雨水清洗的伤口……”
“怎么能用雨水!雨水多不干净!”绝大多雨水都溶有化学物质和微生物,最近几日益州一带下酸雨,雨水被酸性气体污染,这对正在结疤的伤口很不好,极有可能会感染发炎。
“可是……当时没有别的水……”
“伤口感染了……我帮你重新包扎一下吧。”
“可是……”村民犹豫,“我可没有钱……”该不会是骗子吧。
“免费。”宋晓叹气,强制地将布带拆下,将一部分已经溃烂的皮肤清洗整洁,在伤口处涂上了药膏后,重新包扎了起来。
“在伤口愈合前,尽量不要再让遇到水了。如果再被感染,就会化脓溃烂,到时候会导致皮肤坏死,那时候就糟糕了,说不定这个手臂就废了。”
被宋晓如此一说,受伤的村民吓得脸色发白,连忙朝宋晓道谢,还未自己刚才的怀疑道歉。
“现在,谁的伤口还隐隐作痛的,来我这里吧。”
她只是不忍心,看着这些人在她眼前送命罢了。
宋晓一转头就见沈君逸怪怪地看着自己,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奇怪地问着:“我脸上可有东西?”
“没。”沈君逸别扭地转过视线,淡淡道,“你以前学过医术?上次医治老夫人时我就想问你了。”
宋晓打着哈哈:“只不过学了点皮毛。”
宋晓呆了整整一日,村子里被流民打伤的人太多了,一直到第二日凌晨才将受伤的村民全部上好药包扎好。
第二天一早,宋晓伸了伸懒腰从房间走出,村子里肋骨可见的村民们手捧着热腾腾的米粒舍不得吃的摸样,心中拂过阵阵酸楚。
粮食被提价了,听村子里的人说,不管是益州、念川还是宿城,都提到了十两银子一斤,十两银子对于他们以种地为生的农民来说或许是几月的工钱,又或许是一年的。这其实是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但,这对普通百姓不是,流民增多的原因大概就是粮价的上涨,还有房屋因洪水的毁坏吧。
然而,虽说洛水河的洪水因为地势影响不到他们村子,但几个月前的暴雨,田里的粮食因大雨长时间浸泡而烂根,原本**月是秋收的季节,如今收成不足来年二十分之一。
只能靠去年的剩余存货,但只限自给自足。
后来,也做过弥补工作,等暴雨过去后,他们将田地重新耕种,中了一些短期可成熟的蔬菜,将这些食物运去益州等城市变卖,虽说没有米粮这么贵,却也得到了一小笔钱。
可是,前不久,流民席卷而来,彻底霸占了他们的家园,抢夺了他们的食物。
宋晓是个商人。既然粮价上涨,对她这个从凤凰城运来十车米粮来说,十足能因此稳赚一把。
只不过粮价太高,虚假的粮价泡沫会不会对市场造成危害?这其中应该也有人为的因素吧。
“益州是何时发大水的?”宋晓找了个地方坐下问道。
“今年五月初。”
“五月……”
“那时,日日暴雨,听说有人向知县提出可能来洪水,堤坝因年代已久十分松弛容易被洪水冲破,应该速速派人用重金重建堤坝。然而他的建议却没有得到任何人的重视,被知县认为是劳民伤财多此一举,甚至因为散步谣言,被重打大板。然而,不久后,河水真的泛滥了正式决堤。五月底的时候,知县大人才开始修堤坝的。”
“那个人呢?”
“自从挨了板子就消失了……”
“其实益州发大水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五年前的那次才厉害呢。几乎将整个益州淹没了,死了不少人。当时的知县大人被钦差大人押回了凤凰城等候女皇处置。”其他村民们开始七嘴八舌。
“是啊是啊,山下的凌家村当时还发生了瘟疫呢。后来钦差大人将他们全部带走治疗。”
“不过奇怪的是,再也没看见凌家村的人了……”
“是啊是啊,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么样。”
宋晓难过地撇过脸。得了瘟疫的那些人恐怕是不会再回来了……
之后半个时辰,宋晓又打听到了不少益州的事情,连知县的相关信息也摸得一清二楚。因为当年益州的知县被处置,念川的知县便兼任着益州的知县多年,而当年的钦差大人竟然是姓严,不知与凤凰城的严家有何关系。
而控制这一片区域米粮蔬菜等价格的是林家,林家也曾经找过这个村子的人,意思是,他们愿意收购他们的蔬菜,希望他们全部供应,村长因价格太低和他们自己需要决绝了。
好奇村民口里发洪水的洛水河,宋晓在村民的指引下爬上了山顶。
宋晓站于最高处,衣袂飘飘,随风舞动。她向下望去,看着益州边的那条洛水河,如今洛水河水势平静,岸边被筑起了堤坝和沙袋,一切都风平浪静的。
“你在想什么?”沈君逸望着她突然道。
宋晓道:“出门前,如烟曾跟我说过几个月前的洪水,是因为一场百年难遇的大雨,她的家和饭店里洛水河不过百里,所以迅速被淹了。因为举目无亲,她才带着她弟弟逃出。如今,我自上往益州看,它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处处透露着祥和。”
她说着又叹息摇头:“可是奇怪的是,既然益州在知县的带领下重振起来,修堤坝,重建家园,为何会有如此多的流民。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沈君逸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眼中复杂一片,手不由在袖中紧握。
宋晓几人走的时候,被杨家村的村民围了上来,不断地道谢,称宋晓是女菩萨是救命恩人。
宋晓被夸奖得怪不好意思的。她其实并没有做什么,只不过村民性格淳朴,一点恩情便记在了心上。
而且,其实她还有自己的目的,跟林家一样的目的。虽然知道自己大多数会被拒绝,然而她还是厚颜无耻地提出来了。
因为流民已走,而近日田里的菜又到了收获的时候。
“你们能把剩余的菜卖给我吗?”宋晓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我其实不是大夫,是个商人。过几天宿城、益州和念川我都会跑一圈。”
大伙突然安静了下来,眼巴巴地望着宋晓,宋晓更加觉得难以启齿了:“其实,只要能让我有差价可赚就好……毕竟你们去还要路费嘛……其实……我可以……”
“宋小姐要这个?还是要那个?”
“宋小姐要什么就开口吧!”
“宋小姐,就算其他人不答应,我一定会低价卖,谁让宋小姐治好了我的夫郎啊。”
“谁说其他人不答应,我免费给,只不过宋小姐免费治好你家夫郎,你还好意思收她钱……我的命都是宋小姐给的呢。”
“嗯?宋晓呆住了,愣愣道,“你们这样就答应了?!”她心中还想着千百种如何说服他们的方法呢。
因为村子去各个城市需要一笔不小的路费,而且宋晓提的意见很合理,帮村民治病没有收钱,还说了不少如何能更有效种菜的方法。
村民们欣然答应,纷纷将自家的存货舀了出来,虽然宋晓谦虚说只要赚个差价,但村民提的价格几乎是白送给宋晓,让她太不好意思了。
宋晓来的时候,带了一辆马车,给了村民几袋米,如今马车又被殷勤的村民舀蔬菜纷纷装满,差点装不下了,宋晓哭笑不得。
少年被人推到了最前,他红着脸道:“谢谢宋小姐,之前是小六错了,不该试图偷袭宋小姐。求宋小姐责罚。”
宋晓笑眯眯地半蹲□,用手对着他的额头一弹,笑道:“这样,就扯平了。反正,你也没有伤到我。”
少年名为杨小六,是家中第六。而五年前,亲人们去凌家村探亲,却一去未归,只留下了当时腿脚不便的爷爷,侥幸逃过了一劫。
刚才,她也为少年的爷爷查看了一下他的腿疾,他的腿曾被猎兽器所夹上,导致骨骼粉碎,却只是草草地包扎了一下。时光流逝,骨骼重新生长,形成了骨骼交错,无法站立,双脚等同于废了。
虽然时间拖得有些久,但并不是无药可治。幸好宋晓出门前问李恪要了不少药瓶,跌打损伤一应俱全。
她在杨爷爷的伤口处抹了药膏,之后取来了木板将他的小腿固定住,用白布捆绑了起来。
“一个半月后将木板拆封并涂上这瓶药,休息几日,就能重新站起来了。”
少年的母亲是个猎户,所以他从小喜欢玩弹弓,那个他随身携带宝贝得不得了的弹弓,也是母亲临走前送给他的唯一的礼物。
跟众人道别后,宋晓笑着的脸沉了下来,暗自思索着日后的行动。米粮的问题,果然要和林家展开一场恶战。
仅仅为了赚钱,卖给宋家陈米,垄断市场,又刻意抬高市场价格,实在是太黑心了!
宋晓侧了侧头,想询问沈君逸的意见,却发现他抿着唇,神色很是难看。
宋晓突然想到沈君逸许久不出声,虽然他以前也很沉默,但现在给她的感觉却很阴沉,似乎压抑着什么,让宋晓很不舒服。
沈君逸他……似乎从踏进杨家村起就开始怪怪的了。
“嗯?”见宋晓目光灼灼地望着自己,沈君逸恍然回过神来,微微勾起了一抹笑容,“怎么了?”
“没、没什么……去宿城吧,晚了一天,不知道苏晔担心成什么样子了。”宋晓叹气,“沈君逸,你刚才想什么能告诉我吗?”
护卫们已经在马车处等着了,他们两人因为跟村民们道别被拉在了后面。
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了。
沈君逸歪了歪头,朝宋晓靠近了一份,手突然拉住了她的手指,轻轻地拉到了自己的身前。
“送你。”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手工绣制的钱囊,微微红着脸撇过了头,“听苏晔说你的钱囊前几日破了,所以,如果不嫌弃的话就用这个吧。”
“君逸,这是你绣的吗?
沈君逸点头,呐呐道:“这是我绣的第一个成品,希望你喜欢。”
宋晓欣喜地接过。虽然苏晔有和他说过沈君逸会给她一个惊喜,但没想到他会做刺绣。而且短时间还给她做了一个漂亮的小钱囊。
如果宋晓知道自己的钱囊是被苏晔故意扯坏的话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了。
她将自己的蓝色小钱囊翻了一个面,看着上面互相靠近的两只戏水的鸭子,毫不吝惜地赞美着。
“你绣的鸭子真好看!我很喜欢。”
然而她一抬头,却见沈君逸无视自己跳上了马车,徒留她在下面吹着风。
咦?她说错了什么?怎么感觉沈君逸生气了……
难道不是鸭子?可是……越看越像啊……
啊啊啊,不管了,这是沈君逸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要好好保管……哎……不舍得用怎么办……银子多脏啊……
宋晓小心翼翼地藏在怀里。
唔……她的回礼到底送什么好呢……
沈君逸上了马车,长舒了一口气。他……成功地转移了宋晓的注意力,只是……
他望着窗外,见宋晓小心翼翼的动作和偶尔飘来几句她嘴边的轻喃,沈君逸的脸上不自觉地展开了一丝笑容。
然而,没多久,他的眉心突然疼痛了起来。他用手揉了揉眉心处,叹了一口气。
离益州越来越近了……娘,你会守着孩儿吗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自那日从沈君逸那里收到礼物后,宋晓见人就说到处显摆,四处夸赞沈君逸的手艺。
原以为能更加接近对方,肿么君逸童鞋看着她就红着脸绕道走了呢……真跟她的计划不符啊!
于是有一日,实在觉得丢人的苏晔将她拉到了角落,小声道:“晓晓……那个不是鸭子……”
“不是鸭子?”宋晓惊讶,舀上舀下看了半天,愣愣道,“难道是鸡?”
“难道是鸽子?”
“是大雁?”
“鸟?”
“猫?”
“狗?”
见宋晓越说越离谱,苏晔扶额,咬了咬牙道:“宋晓,有你这种朋友……太丢人了……你有点常识好吗?”
“是鸳鸯啊,鸳鸯!”
“咦?”宋晓呆住!口!
咦咦咦咦咦咦?!鸳鸯?!
她那一根筋的回路完全没有想到沈君逸会绣鸳鸯给他。
苏晔淡定地拍了拍宋晓的肩道:“好吧,其实也不怪你。沈君逸刚绣时,若不是我知道他是照着鸳鸯绣的话,我还以为他绣了两个墨团团。晓晓,你能分辨出是动物已经不错了。”
宋晓捂脸道:“啊,怪不得每次我把东西给别人看时,他们都一副憋着笑便秘的样子,拼命点头说是鸭子是鸭子,我还以为他们……”
她顿了顿,悄声道:“他第一次绣刺绣,别太打击他,否则,我怕他一气之下……”
“我懂我懂……”
线索线索,注意文中村民对话》///
61心事
宋晓从杨家村赶到宿城的宋家住宅时已经是第三天的中午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