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三天之后,恶魔兴冲冲地进洞来对莉莉安说,他看见山下有人来啦,是个王子。莉莉安兴奋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心想老爸终于还是找到来救自己的王子了,然后兴冲冲地跑到镜子前一阵弄头发整衣服。
恶魔瞪了她一眼道:“人家都快上来了,你还在那儿整什么整?”
“我梳个刘海先,总得给人留一个好的第一印象啊。”
“傻了吧你,你这弄得越整洁越不像被绑来的,而且你好歹也得让我把你绑在柱子上吧,赶紧过来。”
然后恶魔就七手八脚地把莉莉安地绑在了柱子上,临走前还把她的头发揉得乱七八糟,惹得莉莉安一阵大呼小叫。
不一会儿她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恶魔,你胆敢绑架公主,我今天就要杀了你救回公主,来吃我一剑!”
然后外面便是一阵丁零哐啷的乱响,好像交战还很激烈。莉莉安在里面什么也看不见,却等得既揪心又焦心,她心想这恶魔怎么还玩入戏了呢,听这动静好像打上瘾了似的。她一方面怕恶魔伤了王子,也怕不明真相的王子下手没轻重把恶魔给刺死了。
好在十分钟后,外面传来了恶魔的声音:“好的,王子你赢了,我投降,这就带你进去见公主。”
然后莉莉安就看见了她朝思暮想的王子。
怎么说呢,当时的这个场景绝对是用尽世上的语言都无法形容的,空气里除了沉默还是尴尬的沉默。王子见了莉莉安显然是一副世界观崩塌的神情,而莉莉安见了王子也是心里一万句“我嘞个去”。原来这个王子长得既不高也不帅,和恶魔站一起反而把恶魔衬得有点帅气。
恶魔看场面就快要控制不住了,赶紧过来给莉莉安松绑,顺便在她耳边小声地做思想工作:“我跟你说,你不要有抵触情绪,人家千里迢迢来救你,说明人家有一颗勇敢的心,是个靠谱的男人。你自己不也经常说吗?长相不重要,性格才是最关键的,现在你可不能自扇耳光啊,不管他长得怎么样,先试着相处一下嘛,对不对?说不定两个人相互了解了就有感觉了。而且这主意也是你想出来的,下次再找人救都不一定有人救你了。你看你都二十六了,还挑三拣四的,再不嫁想到多少岁结婚生孩子?想当高龄产妇还是咋的……你不要瞪我,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只能说这都是命中注定的……”
然后王子就牵着莉莉安公主的手下山了,一路上两人交谈甚欢,颇有好感。直到回了王宫,莉莉安才觉着有点不对劲,因为竟然都没有人夹道欢迎公主的平安归来。正纳闷呢,国王就从外面走进来,说莉莉安你这几天都跑哪里去了,怎么都没见到你,而且回来还带了个男人。
莉莉安吃惊地说:“父王你竟然没有派人来救我?”
国王很吃惊地说:“救你?你出什么事了?”
原来国王依然没有看到枕头下的那封信。
莉莉安又转头问王子道:“那你怎么会来救我?”
王子沉默了半天才很尴尬地说:“是恶魔找我来的。”
与此同时,恶魔正在山上笑得合不拢嘴。原来趁莉莉安下山送信的时候,他也跑去邻国找了个娶不到公主的王子,告诉他自己过两天会绑架一个公主,只要他来救她,她的父亲就会把女儿许配给他云云,然后他跟恶魔也演了一出假装救公主的好戏,只是在见到莉莉安的时候,王子也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
不过无论怎样,恶魔用他自己的方式撮合了一段好姻缘。结婚那天他也参加了婚礼,作为莉莉安公主和王子的证婚人。而直到现在恶魔依然在世界上不停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无私地帮助着我身边的好朋友们,这也是我之所以能够听说这个故事的原因。
一瞬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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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理老大遗物的时候,无意发现了一本相册。
作为老大在这个城市唯一的好朋友,我自然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了这个工作。在他被宣布脑死亡后的第三天,我便到他家里开始把他的私人物品全都分门别类,然后分箱装好,准备寄给他的家人。但刚忙到一半,这本放在床头的相册却吸引了我的注意,而当我打开它,一页页地将它翻看时,一种迟滞的悲伤才渐渐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其实老大生前是个非常热爱摄影的人,因此他有着很多很多的相册,然而这本相册却是最特别的一本,因为里面没有任何一张与珊珊有关的照片,只有一张张光怪陆离的长曝光照片,有线条状的闹市人流、光晕模糊的街景、色彩斑驳交融的花草,还有旋转的午夜星空。
我知道这些相片都是有情绪的,就像梵高的画作一般,是一个孤独的人一生精神世界的写照。然而老大并非梵高一般的天才,也绝非是个疯子,我知道他虽然不普通,但他的特殊并没有给他带来过什么现实意义上的幸福或是痛楚,于是他内心的复杂究竟从何而来,我便不得而知了。
一切都是个谜,包括他为什么会突然离开这个世界。
这是一个很温暖的午后,我坐在他的书桌前看着他拍的相片,心想如果他还在的话,我们可以像往常一样一起喝杯茶,然后聊聊天,不知不觉就能度过这个漫长的午后,然而现在,所有美好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我转头望了望窗外晴朗得有些冷漠的天空,一幕幕往事开始浮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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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是我的高中同学,之所以会叫他老大,并不是因为他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是个大哥级别的人物,仅仅因为他个子很高,190cm的个头让他看起来鹤立鸡群,又难免显出几分笨拙,所以才有了这么一个颇有些戏谑的称呼。
之前他并不怎么引人注目,我和他也素无交集。由于个子高,他总被安排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平时不怎么说话,成绩也一般,每次被老师点名总是要过个半分钟才慢吞吞地反应过来,让人感觉是个迟钝异常的人。
我第一次对他有些印象是在一次物理课上,老师无意说起初中的一个物理实验:一个人抓住一根长尺的一头,随时放手,让另一个人在底下接,接到的刻度可以表明一个人的反应速度有多快。我们当时在底下起哄说想玩玩看,老师眼看快下课了,课也讲得差不多了,于是就答应了我们。他先后喊了几个同学上来测,结果他们中反应最快的也都只抓住了尺子的中段。
当他最后叫到老大的名字时,我们纷纷回过头看他。他果然又是盯着课本在愣神,过了好一会儿才被电击似的猛地站起来,引得全班一阵哄笑。当他走上讲台的时候,我们都有一种莫名的期待,像是等着看他出丑似的,毕竟老大这么迟钝的一个人,能接得住尺子才怪呢。
怎料老师一放手,老大稳稳地接住了尺子的最底端,顿时引得全班一阵惊呼,就连老师都在一旁愣住了。他不信邪地又帮老大测了几次,结果老大每次都稳稳接住了尺子的最底端,我们在底下纷纷惊得目瞪口呆。
“没想到这位同学的反应还是蛮快的嘛。”老师沉默了半天,最后才冒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他听见下课铃响了,便让我们下课了。
这件事虽然被大家议论了两天,但后来在大多数同学心里都没有留下什么过多的印象,毕竟就算老大接尺子特别厉害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作为一个存在感一直很低的人,他终归不会在别人的目光中停留太久。
可我却在那时对老大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我隐隐觉得在老大身上一定有着什么故事,或许孤僻的外表只是他的一个假象,甚至仅仅只是一种暂时无法逃离的状态罢了。
但我却始终找不到什么机会去接近这个成天总是在发呆的同学,有时候看他在走廊上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看风景,便想过去和他说一说话,但是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可以问的,而且最主要的是他每次这般发呆的时候,神情总是特别地专注,让人甚至都有些不忍心去打扰他。于是日子一天天地过着,一转眼高中就毕业了,高考后我们都去了各自的城市,就这样失去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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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我来到这个城市工作,因为入职需要证件照,我便来到了公司旁边的一家小影楼,没想到我在这里竟遇到了老大,此时他已经是这家影楼的老板。
他的样子这些年来并没有多少的变化,尤其是他那190cm的显著身高,得以让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他告诉我他高考失利后便独自来这个城市闯荡,由于喜欢摄影,他帮别人打工的同时也自学摄影技术,几年后终于有钱开起了自己的这家影楼。
从聊天的过程中我发现老大其实挺渴望交流的,只是比较羞涩而已,不太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因为在这个城市没有什么熟人,我和老大便渐渐成了好朋友,工作之余我经常来影楼找老大,看老大拍照修片。
一天我忽然和他提起高中物理课上发生的那件事情,老大很惊讶地说没想到我还记得那件事情。
“嗯,高中的事情我都忘得差不多了,但偏偏那件事情给我很深的印象,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我真不知该从何说起。”老大叹了口气。
“说说吧,咱们是朋友对不对?”他这样一来反而更激起了我埋藏多年的好奇心。
“事实上我可以做得更好,我不仅能接住尺子的最底端,还能按要求接住任何一个刻度,精确到毫米。”
“不是吧?你开玩笑的吧。”我表示难以置信。
“你有没有想过,对于时间的概念都是由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的,一秒钟究竟有多长,说到底都是人的主观感受,但也许对于一只苍蝇来说,一秒钟能有人眼中的一天那么长,而对于一棵树来说,一年却可能只有我们眼中的一秒钟那么长……”
“你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些?”
“其实我有这样特殊的能力,我能将自己意识的速度加快或者放慢。”
“啊,差时症?我在《李献计历险记》里看到过这种症状。”
“不不,我也看过那个片子,我和他不太一样,我能主动控制这种感受,就像相机能自由决定变焦倍数一样。”
我这才忽然明白老大在高中时候经常发呆的原因了,他只是将自己的意识速度放得很慢,这样周围发生的一切才会显得快起来,一节漫长而无聊的课对他来说也会短一些。而这也是为什么老师每次点他名字他半天才反应过来,并不是因为他真的迟钝,而是等他用一秒钟时间反应过来,现实中可能已经过去二十多秒了。
“所以你接尺子的时候,是把自己的意识加速了?”
“是的,只要我把意识加速二十倍,无论你什么时候放手,尺子落下来就和棉絮一样,接任何刻度也是一个道理,意识越快尺子落得越慢。只不过加速太多的话我主观上要熬过的时间就太长了,所以我一般不表演这个,很累的。”他有些腼腆地笑道。
我表示很羡慕老大的这个能力,老大却说这个能力并不能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好处,除了读书时能够把一堂课以这样一种方式快进掉以外。但他这些年渐渐感到放慢意识是一种罪恶,因为不知不觉就把一段很长的时间给瞬间挥霍掉了,所以现在他都不怎么去用他的能力了。
我问他,可是加速意识并没有什么问题啊,还能给你很多额外的时间不是吗?他笑着摇了摇头,说除了抓尺子之外,至今还没想到什么实际的用途呢。
但其实他只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遇到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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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是老大救下的一个女孩,就在他影楼旁边。
那天晚上他关店回家的时候,忽然听到了求救声,他发现原来是旁边的小巷里一个女孩被抢劫了,他循声过去,发现两个歹徒都各自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小刀。
老大说他当时没有想太多,上去就和歹徒搏斗,两个歹徒无论怎么努力都刺不中身形如此高大的老大,反而被打得满地找牙。那个姑娘得救后十分感谢老大,说自己名叫珊珊,没想到老大身手如此敏捷,是不是学过武术跆拳道什么的。
但其实只有我知道,老大那天晚上只是把意识加速了罢了,歹徒拿刀捅他在他眼里不过是慢动作,就像人为什么用手永远打不死苍蝇一般。
可是老大后来每次说起这件事情却都心有余悸,他告诉我,尽管他的意识可以加速,但他的身体却不能,因此他看到歹徒刺过来的时候,需要提前很多并用尽力气去躲才能躲过,他这么做其实还是很冒险的。
不过珊珊并不知道这件事情背后的秘密,她出于感激后来经常来影楼找老大拍写真,这么一来二去便渐渐和老大好上了,成为了老大的女朋友。
有了女朋友后的老大开始变得开朗起来,我经常能从他的脸上看到笑容,也再没看见他发呆了。我想他终于像自己承诺的那样不再放慢自己的意识了,毕竟没有人愿意快进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的时间。
老大给珊珊拍了很多照片,都被他很仔细地修过,打印出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一本本相册中。那段日子珊珊是他摄影唯一的主题,他们在一起很幸福,这能从那一张张照片上如花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