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错(原名:要用身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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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错(原名:要用身体吗?)-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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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女人

  我揉了揉吃痛的太阳穴。
  这是老毛病了,每次想起之前总总,想起爸爸,胡欣,和胡骞予的时候,我的头就会像现在这样,隐隐作痛。
  所以这么多年,我尽量不让自己触及这一块的记忆。
  可偏偏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想起这些事,我只能说,这是我的时差还没调换过来的缘故。
  我现在身处两万英尺的高空,纽约飞新加坡的飞机上。
  头等舱的空间余裕很充足,我翻了个身,裹紧毛毯继续睡。
  可辗转许久,还是睡不着。
  空姐见我反侧难眠,热心得上前询问:“小姐,有什么需要的吗?”
  她笑得很好,说柔柔的英文,我几乎要嫉妒了,心里小小恶劣了一下,“我要两片安眠药。可以吗?”
  空姐漂亮的笑容僵在脸上,看看我,不确定的眼神。
  “抱歉,我说笑的。我要一杯牛奶,谢谢。”我改口。
  看着空姐袅袅离去的娉婷背影,我的头又疼了。
  睡前喝一杯牛奶有助于睡眠。——
  我忘了这句话是谁告诉我的。
  可是在美国的这7年,我都默默执行着这句话。
  睡前一杯牛奶。虽然没什么助睡效果,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我皮肤很好,牛奶一样,不浓郁的白。
  即使时常熬夜,也不用担心皮肤问题。
  喝了两杯牛奶,可还是睡不着。
  我无聊地看着窗外。目力所及,一片黑暗。
  只有机翼上的导航灯,持续闪烁着。
  漫漫长夜。
  ********************************
  飞机中途停在日本加油。
  飞机停站加油的这段时间,我开笔记本电脑,浏览财经新闻。
  这个时间正好。
  美国纳斯达克刚收盘,上涨了75。21点。
  这次飞行耗去我差不多十个小时时间。而在这十个小时里,走势陡高的股指让我净赚70万美元。
  我点击进入自己的网上交易平台。抛售,发布。
  70万立即进账。
  近日收益颇丰。
  明天大盘很可能会震荡整理,期指也不稳,买升买跌都不安全。我这个人,不贪心,安全最重要。
  我呷一口牛奶。第三杯了。
  我进了新加坡国内网站。
  页面醒目位置,大标题:“恒盛成功并购晟天,胡骞予即将垄断国内风险投资市场”。
  文字配了图。
  青年才俊,意气风发的侧脸。与一旁的晟天总裁相比,年轻,野心勃勃。
  相握的手,看似两厢安好,却也未必。
  胡骞予……恒盛……我反复默念着。
  曾几何时,恒盛变成了他胡骞予的。林家的人被“发配”边疆。
  发现自己竟然用“边疆”这个词来形容它美利坚合众国,心中戚戚,低声笑了出来。
  在安静的机舱里,我的这一声笑,听来也许诡异,但我就是收不住笑声。
  那个空姐以为我又有什么事,又朝我走过来。
  一张好看的、职业性的笑脸。
  我有点受不了她的笑容,在她走过来之前起身向洗手间走去。
  我在洗手池里洗了把脸。
  我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孔。再也不是记忆里假小子的模样。
  精致,狡黠。
  一个女人,若是兼具美貌,智慧,和野心,她便无坚不摧——
  这是我在耶鲁商学院的导师米拉·纳迪的至理名言。
  米拉·纳迪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精致的容貌,狡黠的眼睛。
  可惜最后,她还是栽在了男人手中。她嫁给房地产大亨摩斯·纳迪,半年后离婚,虽分得150亿家财,却自此住进疗养院。
  “Vivi,永远不要相信男人。永远。”
  她这么对我说的时候,眼中有着仇恨。
  现在回想起来,我蓦地觉得,她的这句话该改改了。
  一个女人,兼具美貌,智慧,没有心,她便无坚不摧。
  ***********
  飞机抵达新加坡的樟宜国际机场时,正值狮城的傍晚。
  Check out之后我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在外面拦了辆计程车坐上去。
  “恒盛大厦。谢谢。”
  司机开车技术不错,一路平稳。
  唯一的不足就是话太多。中年妇男的架势摆起来,硬是要和我聊天。
  “小姐,从哪回来?”
  “小姐你去恒盛干嘛?”
  “你的箱子怎么那么小?两件衣服都装不下吧?”
  我取出皮夹,抽出几张纸币塞过去,“对不起,我很累,长途飞行。想静一静。”
  终于安静。
  我枕着自己的手臂,看着窗外。
  下雨了。
  毛毛细雨。
  我讨厌雨。
  讨厌一切不明媚的东西。
  正如我讨厌不明媚的自己。
  我缩回身子,关上车窗。
  车窗上渐渐聚集起了水流。我看着看着,渐渐觉得那是窗子在流泪。
  支离破碎的眼泪。
  我收回视线,捏捏自己的脸。
  看来自己是真的累了,要不怎么会胡思乱想?
  我闭上眼,睡不着也就算了,我不勉强自己,假寐一下也好。
  等到我再次睁开眼,远远便看见了恒盛大厦的巨幅招牌。
  “停车。”
  司机闻言疑惑地回头,“小姐,还没到目的地。”
  我已经给钱拉车门了,“没事。我自己走过去。”
  狮城的CBD金融区。
  7年前的滨海金融区远没有如今这么繁华。现在,放眼望去,这里俨然曼哈顿的翻版。
  一个巨大的钢筋水泥混合而成的怪物。
  7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一切的物是人非,也不过七载光阴。
  很久以前,历来高高在上的恒盛总裁总是会在这个路口叫司机停车。他自己则亲自抱着女儿,走完这条路。
  直到公司楼下。
  女儿会嘟着嘴,“我要坐车,不要走路。”
  他会笑着捏捏女儿肉乎乎的脸,“爸爸上班你就看不到爸爸了。都走几步路,和爸爸多呆一下不好吗?”
  我走着,有点累了。
  7公分的高跟鞋,又是雨天。我脚踝疼。
  可我还是一步一步、自顾自优雅地踏出每一步。
  这几年我早已养成习惯,什么都力求完美,穿高跟鞋该如何走的轻盈,走的漂亮,我不允许自己忘记。
  我到了恒盛楼下。
  仰头看着面前的建筑,看不到顶。
  曾经,恒盛只有20层。
  现在,77层。
  玻璃帷幕,大门气派,进进出出的人,光鲜亮丽,都是些金融业的佼佼者,脸上自信飞扬,连走路姿势都带点跋扈的味道。
  几天之后,我就会成为他们的一员。
  我已经递了求职申请书。以我的资历,想进恒盛,没有难度。
  我再看一眼恒盛大厦。心里有点不平静。
  总有一天,你的主人会姓回“林”。
  很是期待这一天的来临。

  所谓掠夺

  我在CBD附近的商务酒店订了房间。
  到了酒店,总台Waitress递给我一张便条。
  我展开便条,上面龙飞凤舞几个字:“你死哪去了?我在机场等了3个小时!!!快开手机!”
  人说见字如见面。可我实在不能把这丑得要人命的字和姚露西那张小巧精美的脸蛋联系在一起。
  我摸出手机。
  登机的时候关了,下机时忘了开。最近我的脑子总有点迟钝,想事情也不周全,手机对于我这样一个靠财经资讯吃饭的人来说是宝贝得要死的东西,恨不得一年365天不断电,不关机,外加信号满格。
  关机,死罪一条。——
  看来新加坡的风水不适合我,一回到这里便有遇事不顺的感觉。
  一开机,电话就狂轰滥炸而来。
  “你到酒店了?”
  “嗯。”
  “快来餐厅,带着卡,我在这等着。”
  “嗯。”
  我挂了电话,关机。
  我回房间放一缸洗澡水,泡澡泡舒服了,吹干头发,再换上我带回来的唯一一件衣服。我的行李箱很小,18寸,但已经足够。我只带了一件短洋装和一套内衣裤。
  我很怕负担,怕到一种神经质的地步。7年前离开是两手空空。现在回来,也不愿带过多的东西。
  带着钱便足够——
  这是我的人生哲学。
  穿戴一新,我到餐厅去赴露西的约。
  刚进餐厅,我有点不适应这里刻意调暗的氛围。神秘不成倒变诡异。
  朝里一望,我一眼便看见那个朝门口张望的小脑袋。
  我朝露西挥挥手示意。
  我走过去,转了一道弯,我的视线不再被木质隔断矮几挡住,顿时开阔。另一个人,跃入眼帘。
  姚露西不是单独一人来的,她旁边还坐着一个。
  那人正看着我,带点笑意。
  姚谦墨。
  “好久不见。”姚谦墨站起来,倾身。
  接下来,无非是一个拥抱,外加一个贴面吻。
  我们都在外国生活多年,这点外国人的礼仪早就熟稔。可是我身体下意识,不受控地闪开,伸手,“好久不见。”
  姚谦墨看着我伸出去的手,愣了几秒,脸色不易察觉地沉了沉,但很快恢复,伸手,握住我的。
  转而面对姚露西就轻松多了。
  “46分钟,”姚露西看了看表,皱着眉头却又微笑着看我,“你林大小姐可真难等啊!”
  我拿了menu递给露西,招手示意waiter过来。
  我对露西说:“你随便点。当我赔罪。”
  她立刻眉目舒展,接过menu乱点一通。
  我看着这样的露西,暗自觉得好笑。
  这个女人,小孩子一样,好哄,好骗。
  这样一个没有一点心机的女子,我能与她成为朋友,是我的荣幸。
  姚谦墨,姚露西,兄妹,同父异母。
  他们的父亲是新加坡第二大家族企业姚氏的董事长姚亦琛。
  露西是姚家见不得光的女儿。混血,妈妈是法国人。
  想当年姚氏是新加坡国内唯一能与恒盛并驾齐驱的大财团,姚亦琛这样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在浪漫之都巴黎拥有一个艳色俱佳的法兰西情人,其实也并不为过。
  我记得自己年幼时,在父亲的私人酒会上见过姚亦琛,年轻的他长相俊朗,气度不凡,想来应该是个桃花运盛的男子。
  姚谦墨上佳的长相应该是继承自父亲。只是和他父亲相比,姚谦墨俊朗中透着股邪气,笑起来会令人不安。
  而如今,姚氏已经早没有了当年的风光,姚谦墨虽是姚家唯一的继承人,却对从商不敢兴趣,而是跑去学了法律。
  姚露西的降临很显然是个意外。
  一个不讨好的意外。
  姚夫人无论如何不肯认她。
  这两兄妹彼此知道对方存在,但在大学之前从未谋过面。
  他们同年次考上耶鲁。
  露西和我一样,念商学,姚谦墨念法学。他们在这所美丽的常春藤盟校相逢。
  世界最高等学府,我也是在那里结实姚露西。
  露西很特别。
  那时候的她,中文一字不会,爱结交华人。
  我是她的中文老师。
  那时我刚到美国不久,靠可怜的奖学金度日。
  我不会要胡欣给我的钱。
  而她姚露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我和她做朋友,原本只想着各取所需。不料她这人难以应付,她对我太好,我吃不消,最后只得交付真心。
  我们,彼此都是唯一的朋友。
  *****************
  至于姚谦墨——
  这人我与他不熟。见过几次。
  第一次照面是在开学典礼,我刚做完新生代表讲话,下台便被一个趾高气昂的人拦住。
  那人用中文说,“你好,我叫姚谦墨。”
  我用中文回,“麻烦让让路。”
  “姚谦墨,法学院高材生,同梯次学生中第一个拿到JSD学位的奇才。”
  我从当时和我合租一间公寓的露西那里得知。
  我听露西这么说,只是点了点头,不做评价。
  虽然惊讶于含金量极高的JSD学位被一个第一眼看起来有些痞气的男人获得,但是我对这位姚谦墨,依旧是没多少兴趣。
  然后露西说:“他是我哥哥。而且他等会儿会来看我。”
  我听了差点便有些犯晕,弄不懂这人生际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你怎么了?没事吧?”露西慌忙地上前扶我。
  然后我就真的晕了。
  那时候我水土不服的严重,加上打工回来淋了雨,感冒发烧脱水一齐来,我硬撑了一晚,想着第二天是周末,可以在家睡一觉,也就没太在意。
  而对自己身体这么大意的后果便是,我在医院住了一星期。在中餐馆打工赚来的钱全部付了医药费,还不够。
  送我去医院的正是这位姚谦墨。那时候他打横抱着我跑,我抬头看他焦急的样子,这个长相俊美的有些邪气的男人,着急的时候眼神很沉的怖人,我的额头不经意磕在他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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