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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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迷情-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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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看着苏静美,她坐的位置距离我才几步之遥,这么近的距离,这么一绝色佳人,视线实在没办法绕开。我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她的一举一动。当然事实上来说,从坐下起她就一直没动过,保持着一个固定的姿势,象个冰雕美人。我很想了解下当她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什么真实身份?还007啊?不过就写了本书嘛!汗!)后她的想法。会不会还是那种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个问题,有点意思。

  很快庭审进入到法庭辩论的阶段。

  这是我期待已久的时刻。这一块我考虑得比较周详,首先我应该去质问林曼琴,她为什么要剽窃我的作品,当然问话的气势非常重要,要让她感到有种泰山压顶的感觉,要让她觉得这是一种无法承受之重。然后借助这股气势,持续给她施加压力,直至她完全无法防御,全面崩溃。

  当然,这个过程不会那么简单,显然她不会一触即溃,必须很好地根据林曼琴回答中的破绽,顺藤摸瓜、抽丝剥茧,最后让她不能自圆其说,真相自然就会出现。

  这个时候应该说是庭审比较关键的时刻了,因为原被告双方要面对面进行针锋相对的互辩。法庭里稍微有点沉闷的气氛重新活跃起来,记者们的相机闪光灯白花花地晃成一片。

  我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向审判长请求,“请问我能向被告提几个问题吗?”回答当然是肯定的,这个程序我知道。

  我在那些刺眼的闪光灯里看着对面的被告――林曼琴。从容自若、沉着冷静,我开始积蓄力量,准备给她来个致命一击。
第26章 人证1
因为没有代理人,也就是说我没请律师,所以法庭辩论就得自己来。当然这没什么不好,甚至我觉得这样更好,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和林曼琴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也只有我才能让她感到那种作为一个小偷面对失主时的罪恶感和羞耻感,如果别人来问,可能达不到这种震撼性的效果。

  我首先彬彬有礼地向坐在林曼琴身边的律师点点头,意示即将开始询问。她的律师大概四十来岁,长得獐头鼠目,猥猥琐琐,一副昏庸无能行将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模样,所以即便在听到他姓宋时,我也不认为他能有十佳状师宋世杰那么厉害。

  宋律师跟林曼琴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也朝我点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现在整个法庭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在等待我的讯问。这时候,我是主角。

  我双手撑着原告席的台面,盯住林曼琴的眼睛凝视着她。林曼琴脸色苍白,目光有点躲闪,对了,就要你心虚。我马上用一种具有压迫性的声音发问:“林曼琴,你――为什么要剽窃我的小说?”

  “………………”林曼琴沉默。

  “你怎么可以这么问?!”宋律师跳起身来,大声抗议。“反对原告对我的当事人提出这种没有任何证据的问题!”审判长点点头,对我说:“原告,请注意你的询问方式。在没有得到法定结果的前提下,你不能指认被告剽窃了你的作品。”

  不能这样问啊?我还指着这种盘问可以摧毁她的心理防线呢。算了,不问这个了,我向审判长欠了欠身子,表示道歉。然后开始询问下一个问题。

  “林曼琴,你说这书是你写的,你有什么证据?”

  “………………”

  “抗议——―――”宋律师大叫一声,象那些港产连续剧里的律师的叫法,他的声音拖得太长了,弄得我心烦意乱。这时候底下旁听席上一阵哄笑,我又看到坐在审判长下方的书记员伏倒在桌子上,用笔记本电脑遮住了脸,肩膀不停地抖动,应该是在无声地狂笑。

  汗!又错了?我茫然无措地看看审判长,审判长嘴角扯动,似笑非笑,好象很难受的样子。过了好一会他才有气无力地说:“原告,你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理应由你提出证据,――请注意你的询问方法。”

  啊,是这样啊?我告她就要我提证据的啊?早说嘛,不说人家怎么会知道?我不满地瞪了一眼那个失态的书记员。书记员是个年轻MM,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完全不够老成持重。她很吃力地重新坐直了身子,不过因为忍笑,憋得满脸通红。

  “原告,你有责任出示你的证据,以主张你的权利。”审判长大概也从窃笑状态下恢复过来,再次告诫我说。

  证据证据,一定要有证据才能说话吗?我愤愤地想,证据这一块,我能够掌握的确实不多:U盘里的小说底稿算一个吧,在起诉的时候就跟诉状一块呈上去了,不然人家法院不会受理这个案子。但从事实上来说,这一证据只是理论成立,实际上毫无作用――这个底稿人家林曼琴电脑里也有啊,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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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人证2
好歹还有人证吧。

  我定下心神,继续询问林曼琴。

  “林曼琴,我在送小说稿给你时,还有一个人在场――就是你们出版社的陈社长,你承认吗?”

  “…………”

  林曼琴看了我一眼,还是没有回答,她转头看向了审判长席。

  审判长向我点点头,问:“原告,你是否需要提起新的证人?”

  “是的。”我说,“长川市出版社的陈社长,他可以证明。”

  “那么,你提出的证人是否到庭?”

  “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来这里。”我说,“我没有联系过他。但是肯定能够找到他啊。”

  审判长倒吸一口凉气,有点难以置信的样子。他足足看了我半分钟,才说:“原告,你提出的证人,理应由你通知到场,这――你不清楚吗?”停了一下,他又问:“你为什么不请代理人?”语气很不友善。坐在审判长下首的书记员MM又开始抖动肩膀。

  我的脸微微发烫,估计已经红了。我知道审判长是对我在法律程序上的无知表示不满。怎么会这样?我有点惭愧,当然,只有一点点。

  我得老实承认,对这个环节我还真的是不太清楚。从起诉到开庭的几天里,我一直都泡在网上,当然也是在为这个案子做准备,比如看过不少有关法律方面的电视剧什么的,在那里边我都是看到法庭上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唇枪舌剑、针锋相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最后能说的那个赢官司――好象就这么简单。至于证据――看起来电视里的律师都能从对方发言里找到破绽,然后见缝插针、旁敲侧击、跟踪逼问、穷追猛打,痛殴落水狗直问到对手两眼翻白甚至昏倒在地,这个证据也就自动生成,或者说根本就不再需要了,而剧情至此,肯定是案件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天下。

  我据此推断,得出结论:法庭辩论就是一场官司的精华,辩论赢了官司就拿下了,所以这个证物或者证人什么的,找些什么应该怎么去找,具体细节我没去留意。当然电视里应该也有出现过有关这些的场景和剧情,可是都给我直接跳过去――我光挑着看那些庭审的情节了。

  现在有种出糗的感觉。

  陈社长这个证人我事先就想好了,可是怎么找他这个问题我倒没去细想,我不好意思地问:“审判长,可以打电话什么的啊,这么大一社长,不可能找不到他。”

  审判长显然失去了耐心,他用手里的槌子敲敲桌子,提高了声音:“谁主张谁举证,你提起的证人,理应由你找来!原告,你到底能不能传至证人?”

  开什么玩笑?按电视剧里,法官宣布传唤某证人,那个证人要么立马到庭,要么就是已经被杀身亡。这个陈社长估计给人干掉的可能性不大,应该可以出庭,可是我上哪找他去?

  我满腹委屈,大声抗辩,“我又不认识他,为什么一定要我来找?可以让她找啊――长川市出版社的社长,她当然知道在哪里!”我指着对面的林曼琴愤愤不平地说。

  审判长有点啼笑皆非的样子,他看着站在面前的白痴,摇摇头说,“原告,你是不是想表明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你提起的证人是不是具有跟本案直接相关的联系?”他停了一下,无可奈何地说:“如果确实鉴于上述理由,法庭也可以帮你传唤证人。”

  我正要回答说是,然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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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巨大的苍蝇
我的证人出现了――就是长川市出版社的陈社长。他从旁听席的人群中挤过来,走上审判席。“你们是不是要找我?”
  审判长吓了一跳,可能很少看到这种情形,他指着陈社长问我,“原告,他就是你所要提起的证人?”
  我也吓了一跳,说到证据,证据这还真的自个生成了?不过,他来了就好,管他从哪片天上掉下来的。我点点头说,“是的,是他。”
  审判长皱着眉头问陈社长:“你为什么会在旁听席?如果作为证人,这个是不允许的。”
  陈社长慢条斯理地说,“我是出版社的领导啊。这案子牵涉到我们的员工,我当然是要来旁听滴。”然后他抬手指指我,又说,“我又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找我,但是如果你们觉得,这样有助于事情真相的查明,我愿意出庭。”
  审判长点点头,“作为原告提起的新证人,本审判长允许你出庭作证。”然后就是书记员鉴别证人身份,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例行手续过后,陈社长站到了证人席。
  还没等我说话,陈社长就先开口了。“我很忙,要问什么你得快点,来这里我都是抽的时间,下午市里召开文化艺术市场产业化研讨会,我还要准备一下,这会还是苏市长主持的——”说到这里,他侧过身子向不远处的苏静美讨好地笑了笑,才接着讲下去:“不过,出庭作证,公民应尽的义务嘛,这个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滴——”
  可能是他说得太多,审判长打断了他。“证人,与本案无关的情况法庭上不用提起。”然后问我,“原告,可以开始询问证人了吗?”
  我点头,“可以。”然后直视陈社长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发问,“陈社长,我送稿件去长川市出版社那天,你也在场,请问你还记得吗?”
  “哦――你说这个啊?我想想——”陈社长沉吟了一会,然后有点犹豫地说:“你看这个,我平时都比较忙的,记不清楚在哪里见过你——”然后他又仔细地看我一眼,才说,“当然,也有可能见过,但是没什么印象,你们知道,我每天的事很多,接触的人也多,你看,等会外省一个兄弟单位还要跟我们谈这个合作出版的这个事情——”审判长又打断他的长篇叙述。
  我傻了眼,但是这个可是我自己提出的证人,吹不得打不得的,只能慢慢地诱导他,“陈社长,您再好好想想,呃——那天我见过你两次,后来一次你还跟林曼琴一块帮我审稿来着,你还夸过我的,还有那天你们还在……”我急忙缩了口,差点把那次看到的暧昧场景给抖搂出来。
  陈社长脸上一寒,他直视着我的眼睛,很干脆地说,“不记得了,没印象,这个事情你是不是弄错了?”
  我心里一寒,望着他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这时候下面旁听席的议论声越来越大,嗡嗡嗡地象进来只苍蝇――哦不对,是很多很多只的苍蝇。
  审判长搥了搥桌子,“请安静!”他偏过头来又问我,“原告,你还有什么需要询问证人的吗?”
  我看着陈社长,他的目光已经转向旁听席苏静美副市长那个方向,脸上有一种不加掩饰的摇尾乞怜。
  我再一次回想那次见到他时的情形。当然,这位社长大人跟林曼琴那天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我不能肯定,也不可能拿出来当众乱说,但以现在状况来看,他们之间应该是有瓜葛的,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他能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想到这里,我再次凝视陈社长,“陈社长――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但是你敢发誓你从来没看到过我的那个小说稿吗?”
  “哦,这个啊――”陈社长收回了他谄媚的目光,望向我时又是一脸正气。他很轻松地说,“这小林编辑的书,我是肯定有看过滴,不错,文笔清新,选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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