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封魔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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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封魔传奇-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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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么笨能学会龙语吗?”



“不晓得诶,你看她学了几天就能捉弄我们,看来龙语也不难。想不到啊,想不到,龙语原来是要笨到她这个级别才能学的!?我同情那些龙族!”



“庄庄,你千万别学那些龙族!”



啊!!!!气死我了!我要生气!普列、米芳、优和亚斯一人一句,从第一句开始就是陷阱!可恶啊,这四个人的默契越来越好!混蛋!



我嘟着嘴不理他们,把我说得笨到人族罕见世间少有全大陆独一号的程度,还想我笑着对他们吗?我气呼呼地转过身子,拿着小刀刻木头。其实呢,是在等着他们给我说好听的哄我哩,可是,这次没有。他们什么也不说就离开了。



气得我把刀和木块、碎屑胡乱扔一气,搞什么!



找我出气吗?



我笨我呆我傻我怎么了我,他们难道是第一天知道的吗?伊特礼斯老师看到我郁闷的样子,不但不安慰,反而一天到晚挤眉弄眼,看着我苦恼我烦闷他就开心!真没见过这样的、这样的老头!



总之,因为众人的阴阳怪气,阿豫他们十八岁那一年,是我最不想记起来的一年。



在我十四岁生日后的一天,爱莲娜带来老师定做的轮椅,在老师夸张的赶人表演下,我最终同意下山去见见矮人族的丰收祭。



老师递给我一个圆形的小法器,我摸了摸,大约巴掌大,正面是一圈圈的线条,应该是某种魔法阵,上面满是细小的宝石和浓缩魔法晶石,背面光光凉凉的,是一整块的魔法石,在边缘的地方,有一根带子,让我可以挂在脖子。



这么精致的法器,看来可以当作护身符类的饰品呢。



“老师,这东西跟我下山逛街有什么关系?”我满头雾水,这么个小东西有必要得意成这个样子吗,真是个老小孩。



“切!不懂就不要乱摆弄!明天你能不能玩就靠这宝贝啦。”老师小心翼翼地把这个圆牌挂在我的脖子,帮我调好绳子的长度,然后扶着我坐到轮椅上,又从轮椅某处拉过两条带子,把我扣在椅子上,好体贴的设计,“握住把手,”老师手把手地让我把手放在把手上,塞过来两块魔法石,让我放在把手上凹陷处,“是不是感觉到很猛烈的魔法流在身体里流动?”我连连点头,“现在,集中精神对准圆环中心,用所有的法力探测,然后,看到什么?”



一张布满汗水,紧张又担心的老脸!



杰克!太神奇了,我居然在大白天可以看见伊特礼斯老师的脸!



我不是在做梦吗?



“看到了吗?看到了吧,说话呀?”



我很愿意捉弄他一下,想起他为我操的心,我还是乖点吧:“有种错觉,我就好像能看见一样,看到的又远又多又清楚。”



“那是,这是划时代的杰作!”



那尖尖的鼻子上下晃动,哈,好可爱,神气活现的老师最最好玩。我忍下笑意,问道:“老师,你怎么这么聪明,那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为什么现在我可以‘看见’东西?”



“哼,我就大方地告诉你好了!”老师跳到一边,手舞足蹈地解释他的伟大作品,“这轮椅,就是一座小型的魔力聚集魔法阵,只要放入适量的魔法石,整个阵就会运转,通过椅座上的魔法阵传入你的体中,增加你自身的法力。



受进出秘境影响,你的探测时聚集的范围比较集中,放出魔法后,这个圆环可以让这探测的魔法扩大探测范围,成放射状向四周扩散,然后在魔法阵形成如秘境一样的真实幻境,这样精神探测就可以看到平常的景象。理论上说,只要你法力许可,你呆在山上就可以看遍整个魔法大陆!



哈哈,庄庄,你老师厉害吧?”



“伊特礼斯大法师!你真是太厉害了,你是魔法大陆上最神奇的魔法师!!”原来老师早就知道,我进出秘境时间加长,可法力的增长还不如冥想来得快的原因。



“还有呢,这个圆环的魔法阵,它不仅仅能聚成真实幻境,还能有魔法增幅的功能!谁要是敢欺负你眼神不好使,你就对准他放攻击魔法,一个初级魔法就够他喝上一壶!哼,要不是你笨到家,学不了我的本事,我也不必做这种没用的东西,拿去玩吧。” 明明蓝鼻子都翘到天上去了,还故作不以为意的样子,我这个老师,实在是可爱得不行。



这完全是为我度身打照的两件魔法器具,原来这些天,他在捣弄的东西就是给我下山游玩准备的,我还为他逼迫一事不满,想想真是不应该。



“老师,谢谢。”我摸着手腕上的罗盘,很严肃地解释,“老师,我真的从来没怪过你没治好我的眼睛,你真是太多事了!这些天你没睡好吧?”



“哼,我随便弄的!去玩吧,别在这儿罗里罗嗦!”



3…17 心中恶魔之来去小镇的故事



 Chatper Three 心中的恶魔 3…17 心中恶魔之来去小镇的故事 归来去山峰下的矮人小镇,只有一个简单的名字:来去小镇。镇上居民一般是纯矮人或是混血种族,在这儿多见半兽人和半矮人。它地处拉夏国和思图尔嘉城相交处,向西就是希望森林的边缘,森林的北面曾是神族的乐园之一,传说里面有大陆没有的最美丽神奇的风景,可是那地方现在,被我最痛恨的变态霸占着;走在的森林大道上,往西就能看到司月王国的边界线以及守兵。而地理位置良好的来去镇,则因为背靠归来去山峰,又有伊特礼斯大法师作小镇的庇护者,成了三不管的小镇。



小镇其实很繁荣,来去的商旅也多,酒店或小饭馆外面停满货品和骑兽,随处可见店家们在热火朝天待客,招待的应喝声此起彼伏,这个小地方热闹而富有生气。



镇上店家的名字大同小异,常见#¥#来来去饭庄这类的名字。



爱莲娜家的木匠行也不例外,叫瑞斯克来来去去木匠行,我笑看这么长的名字作店名,还不如直接叫瑞斯克呢。穿过这条招待商旅的小镇主要街道,爱莲娜推着我拐入后面的小巷,这儿才是镇上本地居民真正生活的地方。



一路行来,时有人向爱莲娜打招呼,他们很好奇我这个客人,但这些可爱的居民虽然诧异于我不能行走还目不能视,却非常的友好,多以欢迎我去他们家玩耍的话和善地相待,我也微笑以对。



啊,我看一切都很新奇,毕竟有五六年时间没看过这么多鲜活的人和事,我开心得连那一贯苦死人的药也觉得有些好喝,瑞斯克非常的热情,当他看到我要喝一大碗散发着难闻气味的药汤后,捧了一大堆爱莲娜最爱的小零食给我,一个劲地叫我吃,爱莲娜把菜端出来看到后,扭着瑞斯克的耳朵走进厨房去,低声说着什么。



我看了哈哈大笑,桌上是爱莲娜平时最喜欢吃的零嘴,可是瑞斯克担心她的牙齿,总不让她多吃,现在给我这么多,爱莲娜使小性子了。



趁着心情好,我一口气把药喝下去,忍住那恶心的气味,嚼了一块麦糖,慢慢等着两位主人想起我这个客人来开饭。



“爱莲娜姑姑!爱莲娜姑姑!!”门外跑进来一个浓眉大眼的矮人族姑娘,饱满的双唇正微微翘起,长长的辫子一甩一甩的,青春亮丽。这小姑娘穿着一身绚丽的新衣裳,浅灰的长脚靴,两胳膊上挂满白色的石头串,是为今晚的丰收祭准备的正式装扮吧,很合适。



“啊,你是那个爱莲娜姑姑的客人,你好啊,我叫海莲娜,我来找爱莲娜姑姑,她去哪啦?”海莲娜的声音又甜又脆,举止大方,颇有爱莲娜的爽朗之风,是个招人喜欢的小姑娘。



我微微一笑,请她坐下:“要等一会呢,你姑姑有事。要吃麦糖吗?”



矮人族的姑娘们都爱吃这玩意儿,想来海莲娜不会拒绝。果然,她高兴地赴过去,除了塞嘴里,还打开袋子装了一些,然后想起什么,满脸通红,低头嘱咐我:“这、这是大安哥哥从阿尔寄回来的,镇上没有,爱莲娜姑姑轻易不给人的,你、你可不要跟爱莲娜姑姑说啊?”



我点点头,这事儿在爱莲娜的唠叨中早有耳闻,而且我还知道这个小姑娘十分喜爱她的大安哥哥呢,听爱莲娜的意思是趁着这次丰收祭把两人的事儿给定了,我还可以在这儿看看地道的矮人族婚礼。



“那我先走了,晚上来参加丰收祭,我带你玩。”



下午,爱莲娜推着我在小镇的口走来走去,她在等她晚归的两个儿子,这儿跟她有同样目的的母亲很多,我饶有兴致地听她们在谈论谁家儿子怎么了,谁家又娶媳妇得胖小子了,等等,若是有外来者不识相地在一旁对我指指点点时,这些妈妈就跟爱莲娜一样维护我,哄走那些有敌意的人。



这是一群极为纯朴而善良的人,我想我是喜欢的。



太阳渐渐下沉,等待的人也渐渐离去,爱莲娜一直没等来她的两个儿子,可着劲儿地在那儿埋怨,我微笑着安慰她,应是有事耽搁,丰收祭这么重要的节日,他们一定会回来的。正在此时,盛装打扮的海莲娜也跑出来,陪我们一起等人。



不一会儿,远远地有一个矮人风尘仆仆地冲过来,只见爱莲娜早已一马当先冲了过去,两人迅速拥抱在一起,母亲的眼力在此时总是出人意料的敏锐。



海莲娜没有冲上去,看来爱莲娜手上紧紧抓着的是她的二儿子,小安,思图尔嘉城的铁匠。夜风里飘过合家欢乐的味道,我想起那个总是默默流泪的温柔女子,还有总用双手温暖我的谦和父亲,不知他们如今是否仍忧心于我。



“庄庄,这就是我跟你说起过的二儿子,小安,他可是打铁的一把手!” 这是为人母的自豪,爱莲娜满脸笑容,我笑着向这个腼腆的小矮人打招呼,他抬头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两只小手还不停地扯着衣服,真看不出来,矮人中还有这样拘谨性格的。



“庄庄,我让小安先送你回去好吗?” 爱莲娜再次抱抱小安铁匠,让他大方些,我乐得咯咯直笑,“小安,快去啊,庄庄该喝药了。我在这儿等你哥哥,一会儿就回去。”



3…21



小安的身形跟我差不多高,只是那双眼睛格外有神,面貌清秀,笑容腼腆,棕色柔发服服帖帖地躺在饱满额前,一看就让人心生善意。他的容貌性情肖似父亲,却形如母亲,遗传真是件奇怪的事。



刚才看他拿着箱子左手,有些细白的伤痕,沉着有力;面对母亲的热情拥抱,气蕴内敛,真挚不张扬;推我行走时,面对行人打量的目光,虽则低头,但步伐沉稳,隐隐带风;而站定之时,气定神闲,颇有大家之风,我静静地打量着他,怀疑有这样气势的人,会仅仅是一名铁匠吗?



那不是我该操心的。



我收回目光,专心喝那恐怖的药水。



“你很勇敢,我常听我母亲说起你的事。”忽地,这个他母亲眼中过于害羞的孩子,居然夸我,真是奇怪的事。



“嗯?”我把脸转过去,“望”着他,等他的下文。



“我可以叫你庄庄吗?我想和你做朋友。”我‘看到’小安虽低着头,声音有些轻,但语意坚定,啊哈,一个极有主见的儿子,看来爱莲娜并不太了解她的儿子。



“当然可以啦。”我笑笑,点头同意,虽然有点好奇。我继续喝药,喝到一半停下来,很痛苦的。



“你跟母亲说的不一样,”却听得桌前那头的人在那低声嘀咕,“我从很早以前就想知道,能从达菲斯手下逃出生天的人是个怎么样的少女?今日一见,才相信,这世上,也只有你这样心性坚定的姑娘才能承受如斯苦楚,仍能笑面以对。”



我真有这么厉害吗?我把药一口气喝干,想了想,斟酌半晌,才决定说一半:“你跟你母亲说的也不一样。在爱莲娜的眼里,你过于怕羞,不善交际,你在外学艺期间,她深恐你因此受苦,当你在思图尔嘉做成第一笔买卖时,她是又欣慰又心忧。你的一举一动,无不牵动你母亲之心。



粗粗一见,还真以为你母亲的担忧不无道理,听你刚才所言,才知,是你母亲、忘了雏鸟离巢经历风雨后,终会成长。只是,你虽不想改变,但让母亲终日挂心总不是长久之事,能让她多宽心一点应该不难。不知小安铁匠意下如何?”



“真想看看你这样聪明的人,生就一双怎么样的眼睛。”他倒不怕刺激我,今晚他是看不到了,等会还得去参加丰收祭呢,只见他抬起头,深深地看着我,像在回想什么,有些出神,好久,才喃喃自语,“风之六公子果然名不虚传,养的女儿也深具神人之姿。”



就我这还停留在十岁左右的小孩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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