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封魔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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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封魔传奇- 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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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会相信,因为我手中的封魔法杖与亚克罗斯之钥,按阿豫教的法诀。惊世之锤在我的掌中从无到有,神光徒显,神器现世。当然。额上的银圈,虽然样式普通。花纹简朴。但无可辩驳它仍是一顶女神冠冕。



神使说的话,在某种程度上就代表着神的旨意。



我跟着黑山兽人首领回到独自的营地。受到热烈的欢迎。那片焦土地区域,彻夜燃烧高高的篝火,唱响展望未来的歌,跳起感激神祗地祝福舞,黑黑丑丑的兽人们拿出秘藏地食物和水,献给我这个给他们带来希望与光明地神使。



我来者不拒,统统收下,这群可爱又可恨的人呐,如果没有战争,他们就是这么淳朴,本性凛然。



猪头,你有病啊,这种水能喝地,中毒没药救你的!



我举手把臭鸟扇到一边去,继续和一旁的人傻笑,手脚比划消除言语不通的隔阂。这时,有个块头粗壮,满脸肌肉鼓成一团的女兽人,流着口水靠过来,指着达菲斯脚边的小麻雀做一个烤肉吃的东西,问如果我可否给她?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麻雀在地上装死,回头对上那女兽人点点头,尽管拿去,能宰了吃更好。



首领在很恰当的时候,拦下女兽人垂涎欲滴的爪子,严肃地告诉她琴瑟兽是对情侣宠,我能养得这么大,必是爱其甚深,我掉落此地已倍加可怜,断不可连这点怀念慰藉的东西都要毁掉。如果她欢喜外面的小玩意,等以后出去他们统统送给她。



黑山兽人们的话自然没有这般文雅,我不过很明白他们的意思而已,很爽快地问对方要不要看看我的封魔法杖,戴戴我的白金箍圈,耍耍惊世之锤,女兽人狂喜而去。。更新最快。



我没有什么不可以舍的,女兽人在此地是宝贝,端看这么大的营地里,足有数千的兽人士兵,仅有三头母猪就知道。他们对神使是欢迎的,但是,还远不到我非存在不可的地步。



他们在此处苦难地生活,好歹已经有了一定的规律,形成了一定的小社会,有自己的首脑与威信,而我的突然出现,打破他们固有的生活,在有些时候,拿乔并不一定是好事。



所以,在我没有证明自己的实力,树立自己的威信之前,有神器女神冠冕的,实在算不得什么,说句难听的,还不如那个女兽人一根汗毛香呢。



喳喳。。。干嘛把曙光女神之冠给那个低贱的黑山兽人?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在玷污女神之名?你懂不懂什么叫神威难测?本王命令你去拿回来!我跟你说话你听到没有?气死我了,你这个神使怎么当的,他们应该匍匐在你脚下,亲吻你的脚趾头!KO,珀格修斯又来了,阴魂不散。。。



骂得正起劲的臭鸟,一察觉玛多气息的出现,咻的一声,立马躲进空间戒内装死玛多应该还在极远处,正在狂欢的兽人们没有意识到;达菲斯重伤未逾,坐在不远处的一垛单独的火堆旁闭目养神,想他动手救别人嘛,除非他吃错药转了性。



我走到兽人首领那边,悄声问他魔族通常每隔多久会袭击外来者,或者他们会主动出击还是兽人们联合其他人一同攻击?



首领是狡猾的,绝口不提兽人们怎么样,只说联盟军如何。他说。因为物资过于匮乏,一般都是联盟军主动攻击魔族城镇(抢劫),也不排除低级魔兽们袭击营地。



我受教地点头。把臭麻雀传达的不幸消息告诉他,魔兽大军来袭。带队的有可能是银色城堡的魔龙王子。



首领将信将疑,其他人不会客气,有点凶恶地问我消息从何而来。我地反应仅仅抬眉,然后笑着告诉他们经过光辉洗礼的人,对魔族的气息比较灵敏。像是在验证我地话,万马奔腾似的魔兽跑动声,从平静地大地上隐隐传来,微微颤抖。



这么大规模的魔兽攻击,黑山兽人们不要说能组织起来对抗,就是见也没有见过。好在此时的营地里还有其他种族的代表,他们很有义气地说立刻动身回去告诉他们的头,魔族来袭,联盟军会马上来救兽人们地。



兽人首领也乖觉。不战而逃的勇士耻辱,早已湮没在对生的渴望上,组织大伙立刻操家伙。准备撤离。他自然也要带上我一块儿逃跑,不过。我笑着摆手拒绝。



多好的扬名立威机会。岂可放过?



因为来的都是最低等的魔族生物,几个月前我视之为大敌的黑雾魔种生物。卷裹着一批四条腿的魔兽,带着满天的红云,向我们席卷而来,黑色地大雾像要吞噬所有一样飞快地包围营地,黑山兽人们见逃不过,便回头流血流汗地砍杀起来,一时之间,欢声笑语变成杀声震天,热血狂飞。



我把臭麻雀一把拎出来,它极不满极怨恨,我抽出法杖,笑眯眯地告诉它可以不干,只要以后都别求我给它魔核吃就成。臭鸟立刻转变态度,狗腿地狂拍我马屁。我冷哼一声,展开背上的光辉之翼飞向半空,在长发飞舞中,开始扔圣光弹之流的光系魔法,这是魔族生物地克星魔法。



在晶亮发白的攻击波中,我注意到黑山兽人们程度不等地惊讶与仰望之意。这人呐,不管你是不是真地神使,拳头(能力)才是重要的,自古以来都不变地定律。



我抑制不住地嗤笑一声,将封魔法杖扔向魔兽群的队伍中间,开始念起封魔咒。不出意外的,金雨过后,遍地魔核,颜色各异。



而且,全场哗然。



我知道自己这一手耍得极帅,也震慑了那些不轨的人心。未死的魔兽们争相恐后地四散逃向来处,震惊的兽人们静默之后开始惊天动地的狂呼:神迹!神使降临!光明女神重生!赞叹声连绵不绝,好似之前的刁难没有存在过。



凯旋而归的我,笑意盈盈地飞回原地,接受欢天喜地的兽人们对强者的赞美与敬仰。他们的激动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不约而同地跪倒在我面前,他们眼中闪烁着的光芒、声音里的颤栗、某些人神情中的尴尬与悔意。。。在封魔法杖巨大法力祭出的刹那,征服了所有的人,在这一刻,我是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谁也不敢再置疑我的权威与身份,从此刻开始直至遥远的未来,永永远远。



我获得了与我的身份相配的尊敬,因为我用双手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我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女神冠冕,赦免了对我不敬的兽人们,饶恕的同时,我赢得了宽厚仁义的名声。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远没有臭鸟或者达菲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我独自一人走到荒野之中,在漫天的红光下,我负手等一个人,如果没有他的成全,我的征服之路还很长。“庄庄,我说过,他们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他们不能给的,我也会给你。你永远不需要委曲求全。”



玛多。珀格修斯,魔族数一数二的人物,踩着悠闲的步子,穿着深紫色的锦袍,在热风中猎猎飞扬,似是乘飞而来。在他华丽而自负的脸上,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淡紫色的双瞳如今载满深情,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



我回头轻笑不已,眉梢轻扬,极得意于他暂时的恍惚:“你就这么喜欢我呀,可是。我有可能永远不能回应你呢。”



高高在上的华丽王子,在片刻的失神之后,恢复惯常地邪气。紫色瞳仁转深转浓,他的自负与骄傲就像他的独特品味一样。都成了一种他地风格,他的标志,他地笑声亦然:“所以,我才会配合庄庄玩这个有趣的游戏啊,咯咯。如果本王子打败了豫。帕欧罗,庄庄,你应该会另眼相待本王子了吧。”



我叹息一声,这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女性心目中最完美的伴侣人选,他虽然狷狂,却绝不会让喜欢的人难堪;他虽然霸道,但他处处以心爱之人的意愿为先;他虽然奸滑邪佞,但对爱慕之人倒是一片真心。阴狠心性也大加收敛,所用地讨好手段浪漫唯美,绝不至让人憎恨到底。



甚至于愿意驱使自己麾下之臣赴死。只为不能见我任人轻慢了去。虽然无心无情,不考虑别的。就这份用心。任哪一个女人也会大加感动的。



“我实在不明白,我哪里吸引你了。嗯嗯,小时候我们的关系并不太好,后来的会面也极其不快,还有,我挺讨厌你的,你的为人,你的风情,你的调调,我统统都不喜欢,你要不要试着把你地心收回去?”我好言相劝,我这人虽然心肠不好,但利用别人的感情一事,因为自己曾为此受伤害,怎么可能狠得下心呢?哪怕对方骨子里其实坏透底,实在该不择手段地去掉这个威胁。玛多也笑起来,眼尾角勾得厉害,益发显得他的容貌气质出其得华丽俊美,应该是我这一刻地真诚,鼓动了他也说出心底话,他看着我说:“你是因为我这个人讨厌我,还是因为我当初的身份当初地立场讨厌呢?”



不等我回答,他笑道:“要问你哪里吸引我,呵呵,如果我知道,还不早早毁了去?”



跟一个名闻遐迩地大恶人讨论喜不喜欢的问题,我都觉得有些诡异,尤其是这个人毫不掩饰想要杀我地心意。也对,他这样的人怎么容许自己有软肋存在,真正同情他,我实在是什么也没有对他做过。



“庄庄,你大可不必对本王子心生同情,指不定哪天就想通了,你可要万分小心你的脑袋哦。”



这样吊儿郎当的狠话,如果没有那丝丝不易察的苦涩会比较有说服力。



我望着火光下的那张华美俊颜,半晌无语,他似陷入回忆之中,倾诉道:“初初,我见你是在卡罗蒂王后的花园里,你应该不记得了。就是那处种满月颜花的小园子,你躲在花丛下面,噘着个小嘴儿,表情既厌烦又犹豫,冰蓝色的眼睛映着错落的阴影,影影绰绰,带点点神秘,很漂亮美丽你扑向你父亲的样子那样欢喜,在月光下,眨着蓝蓝的银亮眼睛,带着清丽的微笑,真像个落入繁花丛中的小精灵,全身都在发光呢。我当时就在想,六公子的女儿果然聪明,小小年纪就懂得韬光养晦不露锋芒,和传言中的你那样不同。



只可惜,后来我太过急躁轻率,徒惹得你满心不快,不过,谁又想得到只那一眼便倾了



我时常在后悔,如果我像你心中的那个人一样,循序渐进,如果,我当初也懂得温柔相待,不知道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



他转过身,紫瞳双眸,流光婉转,那样美丽那样真诚,看得我的心都扑通扑通狂跳,这样子深情这样子温柔,女人最最吃消不住,任是铁石心肠,只怕也要融化此中,这人倒真聪明得紧。



我承认这一刻,我很感动,比之其他人说的爱慕之语更让我心悸,这个人的倾情比之他人,更让我呼吸都无法顺畅。



我很困难地动了一下,从他的爱情魔咒中稍稍脱离,我依然轻笑,但很真心,说道:“我给你机会,只要你能打败阿豫,我便给你机会。不是因为你现在的感情,只因为那一晚,你的忍耐与温柔让我动容;也因为那一晚,你的霸道与戏谑让我愤怒,我决意报复你和他。你随时可以后悔,他们都说我没心没肺得要命。”



“竟然如此简单。”玛多恢复了正常,挑眉回道,“呵呵,本王子迟早会打动你的心,只怕到时后悔的人不是我。”



看着他的笑,曾经他是那样子可恨该下十八层地狱,我恨不得再也不要见这个魔鬼般的男人。我咬唇摇头,玩这种游戏吃亏的一定是那个先爱上的人。谁也没有提议,他却自作主张一往情深,本来单纯的敌我追逐,如今复杂了许多。



“喂,你会受伤的。”我张口拦下他,这个人很清楚我的用意。



溶溶的火焰中,他的轮廓锋锐逼人,他的深紫优雅而华丽,他的回眸一笑,称得上惊艳绝伦,他依然嚣张而张狂:“拭目以待,可爱的庄庄。”



马蹄声,清脆而稳重地交替起落,载着那抹华丽的紫影渐渐远去。



情之一字,当真害人不浅。不过,猪头啊,你可千万不能信了这个珀格修斯的话,他是神魔人界最不能相信的人。臭鸟又钻出脑袋里,自以为是专家,头头是道地分析,然后,它问我,喂,要是以前,你早就疑心来疑心去了,那个叫龙阿莫的你不也是照样不甩?这次受啥子刺激了?



我注视着那已消隐在烟雾中的一人一马,听到臭鸟的提问,想起我要干的事,压抑的情绪一扫而空,也不计较它的无聊,对它说:“这个人温柔起来的时候,眉宇间蛮像阿豫的,咱吃不着,稍稍意淫一下也好啊。”



龙阿莫哪里能跟玛多相提并论呢?龙阿莫其人骨子里便幼稚霸道,喜欢标榜他为人做过什么事,所以,他喜欢一个人,好似施恩叫人也必须回应他的感情,真是好笑,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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