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传人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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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传人在都市-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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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欠着你好多钱呢!”
  孙易笑着道,“是啊,那你现在一个月就赚一千多块,得啥时候能还完啊,不吃不喝也要十来年呢,我可等不了那么久,这些钱你拿着,看看咱们做点啥生意,算我入股了,赚钱了咱俩一家一半!”
  梦岚姐仍然摇头不肯收,她知道,这是孙易在帮她,这种帮助,他无法接受。
  孙易语重心长地道:“梦岚姐,我总得给钱找个去处吧,存银行才多少利息啊,别看我在蓝莓生意上赚了不少,可这只是一锤子买卖,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总不能坐吃山空啊!”
  梦岚一想也是,于是接了钱,“但是对半分太多了,我要两成吧!这几天我看看做什么生意,咱们镇子太小了,生意不太好做!”
  “干点啥也比你当服务员强啊,咱们自己当老板!”孙易笑道。
  “嗯,也行,不过现在太晚了,银行关门了,这钱你先拿着,我留在手上不安全!”梦岚姐道。
  “没事,一会我送你回去!正好在这吃口饭!”孙易笑道。
  烧烤店的老板四十多岁,平时也经常见面,算是熟人了,自然看出孙易的意思来,招呼着上一些烧烤啤酒之类的,也不收钱,就算是请吃饭了。
  吃完了饭,天也黑透了,烧烤店也忙得差不多了,老板很识趣地让梦岚先回去,自家能忙活过来了。
  夜色下,踩着残破的路灯送梦岚姐回了租住的地方,孙易喝着茶,听着卫生间里洗澡冲水的声音,就像在听春雨润物一样的舒坦。
  孙易来了就没打算走,当梦岚姐穿着睡衣走出来的时候,孙易也进了卫生间,洗了个澡,他没啥换的衣服,直接就穿着裤头走了出来。
  “这么大的人了,也不知羞!”梦岚姐啜了一口,然后去给他收拾另一个屋,再铺铺床。
  孙易看着这个忙碌的女人,自己的梦中情人,轻步走了过去,从后面搂住了她的腰肢,“姐,别忙了,今天咱们睡一床吧!”
  “不行不行,可不行!”梦岚姐赶紧摇头,态度很坚决。
  孙易睡着了,睡得极为安稳,梦岚枕着孙易的胳膊,在他的怀里,听着他沉重的呼吸,眼皮也越来越重,渐渐地睡了过去,没有恶梦,也没有不踏实的感觉,这是她这些年来睡得最好的一觉。
  孙易先醒了过来,最近习惯了早起,所以四点多就醒了,看着在自己怀里睡得像小猫一样的梦岚姐,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轻轻地撩开她额头的秀发,看着那张几乎没有任何瑕疵的小脸,忍不住轻轻地亲了一口。
  把她搂得更紧一些,梦岚姐在梦中发出轻轻的哼声,动了动身子,睡得更香了。
  孙易又睡了个回笼觉,直到怀里的人儿一动,让他也醒了过来。
  清晨的阳光照在窗台上,窗外是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两个人对视着,梦岚姐的眼睛很亮,像婴儿般黑亮,全没有成年人那种异色。
  “该起床了,你先出去一下,我穿衣服!”梦岚姐红着脸道。
  孙易耍着无赖,赖着不肯动弹,“哪都摸过了,还没有看到呢,姐,让我看看最美的你!”
  “去去,不行不行!”梦岚紧紧地抓着被子,却在笑闹中被孙易全都抢了过来,薄被被一把掀了起来,清晨的阳光下,梦岚姐像是最完美的玉雕一样,在晨光下散发着光芒。
  “真美!”孙易心中没有任何的漪念,看着捂住要害,满脸羞意的梦岚姐赞叹着。
  “都老啦!”梦岚姐叹了口气,然后先始一件件地穿着衣服,看着她遮挡了自己的身体,孙易也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直到梦岚把他的裤子扔过来,他才笑嘻嘻地穿着衣服。
  陪着梦岚姐吃过了早饭,开着面包车回家,今天还要跑山呢,这下可晚了。
  听到动静,一点白爬了起来,跳下床围着孙易转个不停,柳双双的小拳头一个劲地揉着眼睛,“哥,你回来啦!我等你好半天了!今天还去不去采蓝霉了?”
  “去,怎么不去!不过,要一会才走!”孙易坏笑着凑了过去。
  两人赶到采摘地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两头黑瞎子等得急了,看到两人来了,远远地就迎了上来,围着他们一个劲地狂嗅着。
  孙易本想训训两只黑瞎子帮着拖爬犁,总不能让他们白吃白喝吧,倒是挺成功的,但是这东西一条道跑到黑,路况又复杂,几次差点翻了爬犁之后,孙易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采摘季很短,只有一个月,很快,采摘季就结束了,那一大片的蓝莓林两人采摘了一小半都不到,倒是被两只黑瞎子给祸祸了不少。
  这一个季节,孙易赚了足足有八十多万,差一点就就成了孙百万,手里有钱,心里也不慌了,最喜的新房子已经住上了,不用再委屈在仓房了。
  最高兴的就数柳双双了,她跟着孙易也赚了好几万块,娘俩数数,竟然多达五万块。
  要知道,一个成年人这个季节赚上两万就很不错了,可是柳双双一个小妹子,却赚了五万,对于娘俩来说,这可是好大一笔钱了。
  柳双双的心里清楚得很,孙哥自从接了那份大生意之后,他家的称就不准了,原本自己一天最多一百多斤,可是到后来,就变成了二百斤,最后变成了三百斤。
  柳双双没有点破,她知道,这是孙哥在照顾自己的情绪,这份情谊,一定要记在心里。
  柳母心里也清楚得很,如果没有孙易帮忙的话,双双绝不会赚这么多的钱,甚至连她上大学的钱都赚出来了。
  “唉,孙易现在是个有钱人了,估计啥也不缺,这样吧,下午你叫他过来,咱们请他吃个饭吧!”柳母道,现在她已经顾不上名声的问题了。
  “嗯,好好,我这就去,然后去镇上买些菜!”柳双双高兴得都快要跳起来,骑上新买的自行车出村,直奔沟谷村。
  本来孙易今天要赴武谷的约呢,一听柳家母女要宴请自己,还什么武谷了,直接就推一边去了,武谷也是过来人,哈哈地一笑,不误孙易的好事,把这个庆功会安排到明天。
  柳双双还要去镇里买菜,孙易没干,买什么菜啊,家里有啥吃啥!
  孙易没有开车,而是骑着自行车带着柳双双去了东沟村,进了柳家,一身简单蓝裙的柳母客气地请孙易去屋里坐,自己在厨房里忙活了起来,孙易偷瞄了一眼,哪怕一身简单的服饰,也掩不住她成熟的风韵。
  在厨房里做菜的柳母抽空问了问柳双双,来的时候有没有人看到。
  “没有啊,我们走的是村后的小路回来的,咱们又是把头的第一家,直接就进来了,没人看着!”
  柳母这才松了口气,虽说她做好了被人说闲话的准备,娘俩独门过日子,哪能一点闲话没有,但是少点是点。
  都是一些家常菜,鸡蛋,酸菜粉条,拌的黄瓜凉菜之类的,还有一大盆蘸酱菜,打的鸡蛋酱,鸡蛋放得很多,酱却很少,对于家常小菜来说已经算是很丰盛了。
  柳母还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酒,酒瓶被蜡封着,酒瓶很简陋,纸制的商标已经褪色了,上面写着北大仓三个字。
  这种酒孙易认识,小的时候老孙头就喝这种酒,自己还尝过,辣得要命,但是在十年前,这种酒就从市面上消失了。
  “孙易,家里也没什么好酒好菜,这还是当年我爸存留下来的,说是要等他们六十岁的时候喝,可惜……”



第44章:今天正式上班

  柳母叹了口气,把酒瓶递给了孙易,孙易赶紧拒绝,“别别,这酒还是很有纪念意义的,留着留着,我随便吃口菜就行了!”
  “喝了吧,我们娘俩都不会喝酒!留着也浪费了!”柳母很坚决地把酒启封了,蜡封打掉,再取掉塑料瓶盖,一股浓浓的酒香扑面而来。
  生产这种酒的时候,还不流行做假呢,虽是地产的劣酒,当年五毛钱一瓶,可是放到现代,时间已经给了它太多的价值。
  满满地倒上一杯,轻饮一口,浓浓的绵醇回香,丝毫感觉不到辣意,再劣的酒,经过时间的沉淀之后,也变得醇美起来。
  柳母一个劲地给孙易夹着菜,嘴上说着感谢的话,透着浓重的客套,柳双双扒拉着碗里的饭粒,挺不喜欢母亲这种客套的,却又无奈,只是用眼神与孙易交流着。
  当孙易把这一瓶酒喝了一半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透了,柳双双打开了灯,支着下巴陪着孙易,自己还不时的偷喝上一口酒,然后直伸舌头。
  老酒醇美,可是后劲十足,孙易已经有了几分醉意,虽说他的酒量挺大,但是这对俏母女陪着自己吃饭,已经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就在柳双双又给孙易倒了一杯酒的时候,灯突然灭了,屋子里变得一片漆黑,柳双双趴在窗口看了一眼,“整个村的灯都灭了,看来是停电了,妈,咱家有蜡烛吗?”
  “用完了,还没买!”
  “看来只能等等了,说不定一会就来电了!”
  柳母应了一声,在黑暗中,三个人的呼吸,彼此只能看到淡淡的影子。
  没有心情再吃喝下去,匆匆地结束了,喝了一杯茶,孙易就打算回去了,柳母也没有多留,孙易骑着自行车,打着手电筒,抄着小路走得近。
  第二天,柳母给柳双双做了饭,送她去镇里坐客车。
  孙易现在虽然结束了蓝莓的采摘活,但是其它的活马上就要来了,也是北方的一种特色,松子。
  北方的山林里长着好几种松树,有可以成为最出色木村的落叶红松,还有长年翠绿的樟松,更有个头不高,却极为漂亮的马尾松。
  这其中价植最高的就数红松了,在当年最辉煌的时刻,每天冬季农闲,都会有大批的农民牵着自家的牛马,带上成袋子蒸好的馒头,成坛子的咸菜进入山中,将山中伐下来的,足有二十几米的巨大圆木从山上拖拽下来,再用卡车拉到最近的镇里。
  木厂的绞链哗哗做响,火车的车皮里装满了上好的红松圆木被送往全国各地,而接下来的后果,就是一片片大山突掉,曾经活跃在这里的无数野生动物消失不见,就连兔子都成了省级的三级保护动物,更别提狍子、野猪、野狼、黑瞎子这些大型野生动物了。
  封山育林已经十几年了,人工林一片片的栽种而起,可惜,却再也找不回曾经原始森林一样的美景,不过现在的环境比起十年前来,已经好太多了,至少孙易几次都在自家园子里看到过野兔的出没。
  在这些木材当中,其中有一种松树的经济价值并不体现在它的木料上,而是种子上,马尾松别看个头不好,但是枝叶庞大,到了秋季,在它的枝叶上就会结下一个个半拳大小,黑褐色的松塔,松子个头很小,但是吃起来却味道浓郁喷香,可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但是从价值上,松子的价值还是要略逊于蓝莓的,而且是整个松塔采摘,无用的体积大,这一来一去,就看出价值的差异来了。
  果品公司也收购松子,孙易琢磨着是不是再掺和一脚这个生意,毕竟他现在身家几十万,也有了一定的本钱。
  正当孙易琢磨来钱路子的时候,杜彩霞找上门来了,孙易放下了心里的念头,这娘们越来越饥渴了,隔三差五的就找自己一次,而且还是变着不同的花样。
  孙易迎上去,搂过杜彩霞就要开整,却被杜彩霞推开了,“别弄坏了我的衣服,都被你扯坏好几套了,今天要去镇里办事呢!你等会,我自己来!”说着,自己把衣服小心地叠起来,放到炕边的椅子上,还伸手把窗帘拉上了一半。
  新房子就是比仓房住着舒服,窗几明亮,没那么阴暗,而且孙易也喜欢在大白天。
  这时孙易才发现,杜彩霞今天是经过刻意打扮的,一身干净利落的雪纺长袖衫,紧致的淡蓝色牛仔裤,穿着一双根不高,却最能显出脚形的皮鞋。
  “干什么啊这是,要会老情人去啊!”孙易道。
  “会什么老情人,昨天新镇长就上任了,交接完了,今天正式上班,咱们要去拜会一下!”杜彩霞道。
  一场大战,杜彩霞用毛巾帮孙易擦了汗,自己也抹了抹,孙易伸手帮忙,这一耽误,就快饷午头了。
  幸好孙易有面包车,开着车,一溜烟就向镇里开去。
  在路上,杜彩霞把头发重新梳好,又抹上唇彩,然后很认真地对孙易道:“我可听说,新上任的镇长是个女的,而且长得特别漂亮特别有味道,一会见了人,你可别掉链子,给人家留下啥坏印象!”
  “说啥呢,我又不是没见过女人,好歹也是久经战阵了,不至于连这点定力都没有!”孙易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在杜彩霞的身上摸索着。
  杜彩霞拍掉了他的毛手,“别乱摸了,你要是没搞够,前面拐弯,咱到大河边上再来一次!”
  “你还能撑住啊!”孙易哈哈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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