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传人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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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传人在都市- 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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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这只老虎没入到丛林当中,柳姐也长出了一口气,“它走了?”
  “可能吧,堂堂百兽之王让你骑了一下午,还有啥不知足的!”孙易一边架起收集好的干柴一边道。
  “我倒宁可不骑它!”柳姐苦笑着道,今天她算是开了眼界,相比之下那些商界上的事情简直就不值一提。
  刚刚把火升起来,一阵低吼声传来,那只老虎又回来了,嘴上还叼着一只半大的野猪,见到火光就发出低吼,一时不敢过来。
  孙易用一些树枝挡住了一侧的火光,这只老虎才叼着野猪走到了十米开外,放下了野猪撒扯着开始大餐。
  孙易拎着军刀凑了过来,一副商量的口吻道:“虎兄,借点粮食呗!”
  一边说着,一边用刀子割了野猪的前蹄膀,见这只老虎没什么反应,又割了好大一块肋条,正准备再割点后腿肉的时候,虎兄不干了,爪子一搭把整只野猪都搂进了怀里头,一脸不满地瞪着孙易。
  “最后一样,猪肚!”孙易嘴上商量着,却强行把野猪拽了过来,把猪肚掏了出来,这东西要当锅用呢。
  没有调料的野猪肉味道还真是挑战人的肠胃和嗅觉,煮好的野猪肉透着一股腥骚的气味,烧红的石头反复滚烫,也只是勉强地去除了一些异味,多了一些矿物质咸涩感。
  吃饱喝足了,雪屋子里头铺好了衣服准备睡觉的时候,这只老虎把埋好的衣服又给刨了出来,叼着衣服先挤进了雪屋子里头,它倒是不客气。
  它不客气,孙易更不客气了,就把这只老虎当枕头,当被子,先让柳姐挤进它的怀里头,皮毛覆盖,就算是零下四五十度也毫无压力。
  只是与老虎同眠,这种事放谁身上都要肝颤,也只有孙易这种胆大包天的人才会这么做。
  只是这只老虎对柳姐毫不感兴趣,睡觉的时候非要把自己毛哄哄的大脑袋拱进孙易的怀里头,形如小受,孙易一脸的无奈,好歹脑袋也算皮毛吧,搂在怀里头怪舒服的,只要它别半夜饥饿,一口掏了自己的肠子就好。



第301章:知耻而后勇

  终于,两人一虎踏上了公路,车辙的痕迹十分显眼,看到了公路,也就意味着离城市不远了。
  那只叼着孙易衣服不肯撒嘴的老虎嗅着公路上轮胎的气味,有些烦躁地转个圈子,不时地从嗓子里发出一声声的低吼声,焦躁不安。
  孙易拍了拍它的大脑袋,然后指了指丛林,“好了大猫咪,谢谢你一路帮忙,现在你该回去了!人类的世界不适合你生存!”
  但是这只老虎仍然原地转圈不肯离去,孙易想了想,把身上这件衣服也脱了下来,然后跟虎口中的那件系在了一起,“再送你一件衣服吧,不过我有些奇怪,你要我衣服干什么!”
  “有可能是超越了**和物种的爱恋?”柳姐在旁边突然插了一句,语气还显得酸酸的,气得孙易差点背过气去,有这么说话的嘛。
  总算是把这只老虎哄回了山林,孙易带着柳姐沿着公路慢慢地走着,身后传来了车子的声音,一辆写着省城至某市的短途客车压着积雪缓缓地开了过来。
  孙易赶紧招手,车子也停了下来,上车补了票,一路前往省城。
  到了省城,二话不说,先找个饭店饱饱地吃上一顿,特别是热汤,两人喝了两大碗,在山林里没盐没调料地混了几天,嘴里都快要淡出鸟来了。
  吃完了饭,孙易半躺在椅子上,不停地拍着肚子,吃撑着了。
  “柳姐,你有什么打算?”孙易问道。
  被他这么一问,柳姐的脸色也变得凝重了起来,丛林中的一番亡命,也让柳姐看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只怕豪圣集团的事情,远不是自己和孙易能够解决的。
  柳姐在犹豫,在心寒,刘飞也不好受,岳父的一个电话从京城打了过来,将他一通训斥,让刘飞的后背都有些发寒了。
  他的那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虽然让他在短期内积累了大量的政绩,一路高升,但是谁也不敢保证可以做得滴水漏,只是政敌没有证据,不敢轻易下手罢了。
  但是豪圣集团的事情,他办得就有些匆忙了,而且他没有想到,对方竟然可以直接把证据递到上头去。
  按理来说,一个小小的地方私企的死活,还不足以引起上头的注意,但是冷玉不一样,她虽然不是出身大家族,但是长辈也做到了省部级,而且还在任上。
  冷玉没有动用太多家族的力量,只要把要证据送到上头去,直接惊动公安部,不必插手,只要惊动就可以了,足以让刘飞意识到,豪圣集团可不是黑转白的华青集团那么好收拾的。
  当柳姐重新回到豪圣集团分公司上班的时候,封条已经被拆掉,银行帐号也被解禁了,但是这事受到的影响太大了,豪圣想要继续在省城发展,阻力重重。
  柳姐现在也松了一口气,她现在要做的不是如何壮大分公司,而是如何回笼资金,愿意接手的公司很多,柳姐决定在三天之后举行一次招标会,类似于拍卖,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公司现在的办公大楼还有价值数亿的那块地皮。
  潘文捂着肿得滑亮的腮帮子半躺在沙发直哼哼,刘飞喝上一口茶水,接着批阅文件,直到所有的文件都批好了,秘书快步走了进来。
  “城市天网工程,一定要抓紧,还有,临河区的王区长年纪也到了,该退休就退休吧,我看刘国辉同志就很不错嘛,为人清廉又很有干劲,可以考虑接任!”
  “是,回头我与临河区的同志沟通一下,要不要通知织组部?”秘书小心地问道。
  “暂时还不需要,对了,顺便通网监部门的同志,关于省城的网络言论要注意一下舆论导向,最近关于省城的负面消息有些多了!”刘飞淡淡地道。
  秘书跟了刘飞这么多年,自然能摸准脉搏,越是平静,就越是对某人不满,如果网监部门做不好这事的话,只怕就要有人倒大霉了。
  等到秘书退了出去,潘文又接着哼哼,看得刘飞直皱眉头。
  “实在熬不住就上医院吧!”
  “去什么医院啊,我这是上火牙疼,什么药都不好使!”潘文叹了口气道,“山庄一把火烧得十去七八,如果重建的话至少也得几千万,还有名声上的损失,唉,这个森林山庄怕是废掉了!”
  “废就废吧,再换一个就是了!”刘飞不以为意地道,那处山庄并不是以赢利为目地,而是像各大城市比较流行的会所一样,是一种人际圈子交往地方,出了这一码子事,山庄肯定是开不下去了。
  “玛的,那个叫孙易的小子找到没有,老子要弄死他!”潘文气得全身肥肉直颤。
  “没有,回到省城之后就不见了影子,我派人盯着呢,有了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你!”
  “行,这回我要亲自动手,我的人都已经到了省城,刀都磨利了,就等着动手呢!”潘文恨恨地道。
  “对了,关于豪圣集团的收购,你准备得怎么样了?”刘飞问道。
  “哈哈,放心吧,我在省城弄了一个皮包公司,再有你这个市长地头蛇帮忙,肯定是手到擒来!”潘文说到这里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只要拿到了豪圣集团的产业,再一转手,就是上亿的收入,简直就像是白捡钱一样。
  “你不要玩得太过份,遵纪守法才是正道!”刘飞一脸正色地道。
  潘文拍着沙发直笑,若不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还真被他脸上的表情给骗了。
  孙易这会正在省城的军营里头呢,刘飞就算是再厉害,也不可能把手伸进当地驻军当中去,孙易拖了路志辉的门路,进了军营里头,倒不是避难,而是要来练枪。
  跟柳姐在丛林里头挣扎了几天,孙易才发现枪械的重要性,从前的打拼都是被动而为,而且层次上大多是道上的混混大哥什么的,有几支五连发就很牛逼了,真动上正规枪械,把他撵得像兔子一样满地乱窜。
  当初在毛子国的时候,匆匆地也练过几天,但是枪法太烂了,只能用轻机枪进行扫射,现在到了军营里头,开始受到正规的枪械训练。
  路志辉做为一个正巴经的军二代,安排一个朋友进军营练练枪打打靶完全没有问题,就当是帮着一起消耗过期子弹了。
  孙易练习的枪械主要是制式手枪,还有基本上快要退役的八一式,甚至还有五六半等7。62毫米品径的步枪,新式的九五暂时还没有列上日程。
  孙易的力气大,手上也稳,对投掷类的武器有着近乎于变态的精准度,一根短枪,他能在三十米内正中靶心。
  按理来说,枪械要比这种投掷类武器更加容易操控,但是孙易也不怎么的,手上的八一杠打了足足六十多发子弹,三十米外的靶纸上仍然干干净净,全部脱靶。
  就连他身边负责指导那名神枪手中尉都是一脸的不可思议,就算是军训的大学生,打上几发子弹也能打得三五十环啊。
  孙易出离地愤怒了,把枪一扔,伸手抄起一把军用刺刀,甩手就飞了出去,笃的一声,三十米外,半个刀身刺入了靶子当中,刀柄尤自在颤抖着,不偏不倚,正中靶心。
  中尉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就凭这手飞刀特技,就足以傲视本地驻军的侦察部队了。
  看着中尉敬畏的眼神,孙易小小地还有些得意,这手飞刀绝技,就算是关宁他们那些兵王都甘拜下风,抢着要拜师学艺呢。
  但是孙易只要一拿起枪来,无论中尉怎么指导,孙易就是打不上靶,哪怕是最简单的三点一线,一扣扳击之后,子弹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这么好的底子,就是对打枪没有天赋,中尉跟着指导了几天,几乎就要绝望了。
  基本的枪械操作孙易早已经烂熟于胸,甚至给他一挺轻机枪,他也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在普通的步枪上拆下合适的通用零件进行更换,手法熟得堪比老牌校枪员。
  中尉神枪手一脸的无奈,帮着孙易又压了几匣子弹后摊了摊手道:“易哥,我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只能你自己找找枪感了,我再给你示范一次,看好了!示范这次我就要归队了,明天要拉练呢!”
  “行行!”孙易有些老脸通红,为了自己这点破事,耽误人家好几天时间了,怪不好意思的,回头一定要给他塞条烟,软中华起步的那种。
  中尉熟练地端起了八一杠,瞄向三十米外的靶子,分别是单发,点射还有全自动射击模式打完了一个弹匣。
  孙易连连道谢,塞了一条烟把人送走,现在这靶场上就剩下他自己了,还有一三支枪,一支手枪,一支自动步枪,还有一支轻机枪,还有好几箱,不下上万发的子弹,这个部队的团长还真是大发。
  孙易再一次端起了枪,脑海中回想着那个中尉开枪时的模样,自己试着打了几发,然后在脑海中对比着。
  又打了几发,子弹不知道飞哪去了,但是孙易也发现了一点问题,自己在开枪的时候,为了抵抗步枪的后座力,会在扣动扳击的时候下意识地单独崩起肩头的肌肉。
  如此一来,枪口就会向下一沉,由于角度的原因他根本就无法发现。



第302章:我看谁敢

  孙易抱着枪琢磨了起来,发现了问题,但是要解决却不容易,这属于下意识的习惯问题。
  “干脆这样!”孙易把外套一拽,身体一崩,肌肉顿时鼓了起来,把保暖衣撑得鼓鼓的,全身的肌肉坚若磐石。
  再一次举起了步枪,呼吸变稳,瞄向了靶子,啪……
  一声枪响后,靶纸最中心的红点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弹洞,而开枪的后座力全部被孙易的身体给挡了下来,连晃动一下都没有。
  “原来是这样!”孙易的眼前一亮,像是开窍了一样,把几种枪都玩了一个遍,枪枪上靶,个个都是靶心。
  又试了一下移动靶,同样是枪枪靶心,由于孙易的身体坚实,全部抵消了后座力,所以他开枪的速度很快,啪啪啪的枪声当中,靶纸的中心部位被打得稀烂。
  神枪手中尉拉练回来,觉得把孙易单独扔在靶场有点不太合适,毕竟这是上级交待下来的,万一人家嘴一歪歪,自己可就要被穿小鞋了。
  中尉再度来到靶场的时候,只见孙易嘴上叼着烟,利落地换上了一个新的弹匣,连枪机都没有拉,举枪就射,靶子已经立到了五十米外,枪声响起,竟然枪枪正中红心。
  中尉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他这是被吓到了,两天的时候,一个连靶子都打不中的烂枪法,转眼之间就像神枪手一样,而且竟然还会这种奇特的上弹模式。
  这种方法可以在换弹匣的时候,因为枪膛里还有一发子弹,所以可以省掉一个拉枪机的动作,别小看这么一个只可以省略一秒钟的动作,却可以让射击具有一个连继性,省掉了拉枪机重新瞄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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