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传人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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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传人在都市- 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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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孙易大步前行的时候,柳姐拍了拍他的肩头,“孙易孙易,快点放我下来!”
  “没事,我还能再坚持一段!”孙易道。
  “不是,有……这是狗还是狼?”柳姐的声音有些发颤。
  孙易的身体一滞,扭头向柳姐指的侧面望去,顿时心里一沉。



第298章:月夜丛林

  柳姐发颤的声音还有她的指点,让孙易停下了脚步向侧面望去,心里更是狠狠地一沉。
  两只灰黄色的动物正在林子里穿行着,见孙易停了下来,它们也停了下来,发出一声悠长的呜嗷声,远远地,还有轻微的呜嗷声回应着。
  是狼,肯定是狼,而且还是狼群,而且这些狼明显与本地的丛林狼不一样,体形稍显粗壮,脖子也有些短,目光更加凶悍,估计是从草原流窜过来的外来户。
  也许是因为食物来源的原因,环境破坏得更加严重的草原狼比能吃得饱的丛林狼更加凶悍,从眼神就可以看得出来,凶光闪动。
  最重要的是,以孙易的气势,竟然没能把这两只狼的凶焰压下去,他可是能跟猛虎单挑的狠人,几条猎狗被他几声低声咆哮就吓得夹着尾巴逃窜,但是这两只野狼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呲着牙齿,低吼着向孙易和柳姐这里扑了过来。
  孙易赶紧放下了柳姐,四下看了一眼,奔到了一株高大的柳树前,用力一举就把柳姐举到了树上。
  “等着我!”
  “嗯!”柳姐点了点头,虽然她更加紧张,却没有多说什么,她是知道孙易的本事,对付两只野狼应该不在话下。
  孙易扭了扭脖子,发出一阵阵的骨节摩擦的响声,脸上也闪过一丝狰狞的神色,被人追得像丧家之犬之一样流落山林,如果不是为了保护柳姐,孙易早就杀个回马枪了,这股子火一直窝在心里头,现在这两只野狼找上门来,倒是让孙易有一个泄火的对象。
  连短刀都没有拔,就这么迎着两只野狼走了过去,两只野狼在奔跑中一分为二,一只正面扑向孙易,而另一只则从侧面围攻,战术分配得当,配合得极其默契。
  狼群一向都是战术大师,它们懂得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围捕它们眼中的猎物,只可惜它们遇到了孙易。
  当面扑来的那只野狼一低头,一口就咬向孙易的小腿,而侧面那只野狼如同贴着雪面飞行一样,嗖地一下窜了过来,一口就咬向孙易的肋侧。
  遇到狼群围攻,最让人头疼的并不是它们有多么厉害,体形充其量就与一只大狗大差不多,甚至还没有大型犬的体形大,无论是腰还是腿,被咬上一口也不致命。
  真正让人头疼的是它们的凶悍,咬上一口就不撒嘴,拖延了对手的动作,然后再次围攻,凶悍得不死不休,三五匹狼,缠斗的时候甚至能把一只野猪甚至是黑熊咬死。
  孙易一直静静地站着,直到马上咬到自己的时候,他突然动了,身体一矮,右腿一侧一弯跪了下去,嗷的一声,把咬向自己脚踝的那只野狼用膝盖压了下去,正压在脖子上。
  同时抡起手臂向身侧砸去,一拳头正砸在侧面那只野狼的脑袋上,把这只狼砸得哼了一声扑倒地雪里头,翻了好几个跟头才摇摇晃晃地爬起来。
  都说狼是铜头铁背麻杆腿,果然名不虚传,这一拳头砸过去,孙易的手都麻了,换成一般人挨这么一下子,不昏过去也要吐上两口血。
  可是这只野狼只是昏了那么一下,又爬了起来。
  孙易起身,脚下一勾把刚刚按住的那只野狼挑得飞了出去,在雪地里头翻了好几个跟头。
  狼这种生物,一旦成群,战斗力是极为凶悍的,不过它们很聪明,不像野猪那样一根筋的冲杀,更懂得审时度势,也就是欺软怕硬,一个照面,孙易就让它们知道什么叫有的人不能惹。
  两只受了伤的野狼夹着尾巴,发出低低的呜吼声,一调头在雪地里化做两团影子向远方狂奔而去。
  孙易也长出了一口气,现在食物匮乏,他不是没考虑过弄一只狼来吃,就当吃狗肉了。
  不过狼这种生物极其记仇,自己真要是干掉一只吃掉一只,只怕后面的狼群真要对自己不死不休的追杀,如果自己孤身一人的话自然不怕,可是还有柳姐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将它们直接惊退是最好的选择。
  柳姐哆嗦着从树上爬下来,孙易赶紧伸手接起了她,看她冷得直打颤的模样,不能再这么走下去了,会出人命的,柳姐的身子弱,冬天根本就没有进过大山,也没有什么经验。
  孙易背起柳姐,加快了速度,直到天擦黑的时候停了下来,再次筑起了一个雪屋子,又钻到林子里拽回两根枯木点了一堆火。
  “把衣服换了!”孙易挑出一套合适的衣服道。
  “在这里?”柳姐看着四周一片白色的世界还有刺骨的寒风,先打了一个冷颤。
  “嗯,没错,你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必须要烤干,要不然的话很致命的!”孙易认真地道。
  柳姐只能咬咬牙开始换衣服,外套一脱,里面的保暖衣在寒风中立刻就变得脆硬了起来。
  保暖衣一脱,里头就是白色的罩罩,这东西更加要命,有海绵,更吸水,也代表着会带走体表更多的温度。
  “全都脱下来,一件不能留!”孙易道,“快点!”
  见柳姐磨蹭着,冻得手脚不好使的样子,孙易也顾不得许多了,主动伸手,直接就把柳姐脱了个精光。
  这个时候孙易甚至顾不上欣赏美景了,赶紧把准备好的衣服给她穿上,由于没有内衣,所以穿了足足两套。
  脱下来的衣服寒风一吹,硬得像盔甲一样可以直接立在地面上。
  挑在树枝上放在火堆旁烘烤着,见穿了厚衣服烤着火的柳姐已经恢复了一些,他该琢磨一些吃食了。
  在山庄里走得太急了,甚至没有带得及带食物,这在冬季的山林里可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甚至他们锅子等容器,连口热食都吃不上,这更加要命。
  孙易不敢远走,只敢在方圆百多米的范围内寻找,还好今天天气不错,空中挂着一轮弯月,雪光反射着月光,倒是在几十米内都能看清东西。
  冬天万物休眠,厚厚的雪层也给啮齿类动物提供了充足的保护,至少孙易不能像狐狸那样隔着雪层听到下面的动静,然后扎个猛子把猎物从雪层下叼出来。
  昨天守株待兔一样的逮了两只大耗子那是特例,属于老天开眼,可一不可二。
  没有吃的,两三天的山林路程,足以把人冻饿而死,正当孙易头疼的时候,脚下似乎是踢到了石头一样,差点踢折了脚趾头。
  借着月光,一个狰狞带角的脑袋也被踢出雪面,竟然半只狍子,后腿和腰肋等处的嫩肉都被啃得精光,还留着大半个身子和森森的骨架,隔着骨架还能看到里头已经冻得如同石头一样的内脏。
  “没想到还能捡到兽食!”孙易一下子就乐了,不知是哪种肉食动物捕的猎物,没吃完还剩了一半。
  一般情况下这种剩食基本不可能存留得太多,山林里有太多食肉的动物,比如老鼠,鹰类等等,肉食东西剩下的东西,如果看护不当,不到半天功夫就能被啃得只剩下骨头架。
  孙易把这半只冻狍子拖了回去,这个时候有吃的就算不错了,谁还顾忌是不是吃剩饭,据说当年蒙古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就是靠吃狼剩下的野食活下来的,一代天骄都不顾忌,自己还矫情个屁。
  冻得梆硬的狍子放到火堆边上烤着,直到肉被烤化了,孙易才把肉切下来,然后小心地开了膛,取出了里面的狍子肚,也就是胃部。
  就着雪水把里头的东西都洗个干净,一个完整的狍子肚出现在手上,用一根树枝穿过最上端的开口处,内脏的韧性极强,里头装满了雪水也不用担心会坠开。
  雪水里放上切得细碎的狍子肉,直接架到小火上烧了起来。
  很快,狍子肚的外皮开始发焦,发出啪啪的爆响声,孙易紧张地盯着这个东西,生怕一会就会被烤焦碎裂,火堆里的一些石头也烧得红了起来,用树枝夹起来投进狍子肚锅里头,顿时,水剧烈地沸腾起来,然后再把石头捞出来扔掉,烧上新的石头。
  这是北方游猎民族流传下来的一种特色煮肉方法,同时也是一种无奈,早年间,游猎民族缺少铁器,也缺少盐等生活必须品,用狍子或是鹿的胃部当锅子煮肉就被发现了。
  而石头投入水中可不仅仅是为了加油,还可以最大限度地榨取石中所含不多的盐份,劳动人民是伟大的,总会有一些无奈中的新发现。
  如果不是发现狍子,还有狍子肚是完整了,孙易就要挖木头了,把木头挖个洞,装上水和肉,用烧红的石头反复投入其中使水沸腾,也可以起到煮食的效果。
  很快,煮肉的香气就弥散开来,见肉粥煮得差不多了,孙易小心地把这个“锅子”挑了下来,用木头挖了一个简单的勺子交给柳姐。
  “你也吃!”柳姐吃了几口热汤,把勺子递给了孙易。
  孙易只喝了几口就不再吃了,把勺子交给柳姐,自己也举起了串在树枝上的肉串放到火上烤了起来,“你的任务就是把这些汤吃光!”
  “嗯!”柳姐用力地点了点头,眼中闪动着亮亮的水晶。



第299章:狼袭

  缺盐、缺调味料,用狍子肚当锅子煮出来的肉汤其实并不好吃,还有一股内脏的异味,但是在这寒冷的山林里,能有一口热汤喝,简直就是一件能让人幸福到哭的事情。
  吃过了饭,已经烧焦的狍子肚没有扔,再一次架到了火上,烧了满满的开口,依在厚厚的衣服堆里,喝上几口热水,简直就是一件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
  孙易搂紧了柳姐,外头的火堆烧得正旺,给雪屋子里带来了不多的热量。
  柳姐缩了缩身子,整个人都缩进了孙易的怀里,孙易也把她搂得更紧了。
  两人正迷糊着,隐隐地听到了一声枪响,孙易钻出雪层外倾耳细听,又传来了一声隐隐的枪响,还有狼特有的悠长嚎叫声,很是凄厉。
  孙易的脸上带着淡笑,又钻回了雪屋子里头,把柳姐再次搂进了怀里头,“好了,这回睡吧,今晚上不动窝了,这点热气可别跑掉了!”
  “有枪声,是不是他们追来了?”柳姐一脸担忧地道,修长的眉头微皱,因为寒冷后吃过热食而微红的精致面孔上显出忧色,让人从心底泛起爱怜之意。
  孙易情不自禁地在她的小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放心吧,今天咱们可以睡个好觉了,那帮孙子应该是被狼群缠住了,他们要是还能追上来,咱就认命了!”孙易十分轻松地道。
  劳累到了极点的柳姐嗯了一声,趴在孙易的怀里,呼吸很快就变得沉重了起来。
  两人睡得香甜的时候,那一伙精锐已经愤怒到了极点,他们一行十几个人,趟着齐膝的大雪追了足足一天一夜仍然没有看到人影,如果不是雪地上明显的脚印,还真怀疑是不是追错的方向。
  五名精锐可都是北方部队退役下来的精锐军人,最擅长的就是北方丛林战,一般人根本就不可能逃得过他们的追杀,何况还有十个帮手呢。
  只是刚刚入夜,落在最后面的一个人就被三只野狼围攻,枪保险都没来得及打开就被咬断了喉咙当场身亡。
  救援回及时,打死了一匹野狼,剩下的全都遁入山林不见了影子。
  等他们一转头的时候,被埋到雪堆里的尸体就被刨了出来,啃得支离破碎。
  为首的乔哥脸阴得都能刮下霜来,那是一群足有十几匹野狼的狼群,在现在这种环境下,已经算是大型狼群了,一个人根本就不够吃,它们还饥饿着,而且他们开枪打死了一只,这个狼群已经把他们记恨上了。
  “所有人聚在一起,打开枪保险,小心狼群偷袭!”乔哥沉声喝道。
  剩下的十四个人挤在一起,防止狼群围攻,只支起了一个帐蓬,每次进去四个人休息,休息一个小时就轮换。
  暗夜里,狼眼闪动着幽绿的光芒,潜伏在附近,伺机而动。
  “特么的,咱们这么多人,这么多枪,还怕几条狼了吗!”一个汉子把手上的八一杠一举,冲着一片绿芒砰的就是一枪,一声凄惨的狼嚎声,跟着就是悠长的狼啸声。
  “不许开枪!”乔哥怒声喝道,上去一脚就把这个汉子踹了个跟头,再看那些狼群,已经悄悄地隐没在了丛林当中,似乎真的退去了一样。
  被踹了一脚的汉子哈哈大笑了几声,一脸的桀骜不驯,扬着下巴得意地道:“怎么样,狼群还不是被老子一枪吓跑了!”
  “放屁!”乔哥黑着脸喝骂道,刚刚狼群围得紧,现在退得更远,但是总有几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狼群的复仇心极重,而且耐力极好,它们在追捕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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