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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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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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但是,如果你是我,你会忍心看到一个弱女子为了你被一群五大三粗,油头粉面的男人灌醉,吐得稀里哗啦的吗?”庄明皓说完便目光灼灼地盯着她。
  真的和她想得不太一样,他,还蛮特别的。这句话庄明皓用了虚拟语气和反问,而不是直接陈述“我不想”让锦媚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只好避开他的眼神,低下了头,莫名地开始心虚。
  还好,最后服务员拯救了她,点的菜开始一一上桌了。然后,接下来,庄明皓脱口而出一句让锦媚跌破眼镜的话:“今天的晚餐真丰富,看起来都很好吃的样子。”
  锦媚愕然,说这样的话,不是有辱他有钱人的身份吗?
  自始至终,庄明皓都吃得很开心,一点有钱人的架子都没有。这一切,都让锦媚觉得不可思议,却也渐渐卸下心房开始同他开心地聊天。
  庄明皓看着她现在的样子道:“现在的你真好,一点儿都不像你来给我上药时候的样子,嗯嗯,更像我刚见到你时的样子。你笑起来有甜甜的酒窝,很可爱很好看。”
  锦媚看着庄明皓笑得和他的名字一般,明眸皓齿,心下安然,看着他面露微红,心想他也不至于如此不胜酒力吧?!但是,不管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还是真心话,锦媚都觉得开心,这一晚的气氛轻松而美好。
  “嗯你真想知道?”锦媚眨着大眼睛,调皮地问到。
  庄明皓点了点头,样子似醉非醉。
  “刚开始,我没想到还会见到你,所以对你自然是友善亲和的。至于后来嘛,可能我这个人对有钱人有点排斥,我怕你们这种有钱人坏毛病太多,更怕被你们瞧不起,以为我想借机攀附,所以我不怎么愿意同你讲太多。后来发现你人还行,才在生活上稍微照顾你一点的。”
  “而今天嘛,你的伤终于好了,我也可以功成身退了,相处这么多天,就像朋友一样开心地吃一顿散伙饭吧!呵呵~”锦媚说完就笑起来,那种笑容,没有讨好,没有情愫,单纯得像一杯白开水。
  庄明皓很喜欢她这样的笑脸,可是却被残忍地提醒,这是最后一次了。
  而且,她似乎很高兴她的“任务”圆满完成了。
  后来,他都没再说什么。
  静静地吃完烤肉,庄明皓去结账,锦媚坐在位置上等着。庄明皓的酒量真的很差劲,一瓶啤酒剩了近一半,她今晚没什么胃口,叫的一瓶豆奶也剩了不少。一大一小两个瓶子紧紧挨着放在一起,就像一对亲密无间的小人。
  锦媚觉得自己有些胡思乱想,然后想想又松了口气,反正,今晚过后,她也就不用再跟这种有钱人打交道了,真实回到自己正常的生活里,结束这段人生中的小插曲。
  庄明皓结完帐走出来,锦媚也站起来,对着他甜甜地笑起来说:“等着你出来跟你说一声再见,那就这样吧。”
  锦媚说完就转身欲走,一转过身,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露出淡淡的落寞。
  “等一下,”庄明皓拉住她的手臂,“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锦媚回过头,却是不变的笑脸,轻轻挣脱他的手掌,“不用了。”然后伸手招来一辆人力三轮便坐上去,报上地址走掉了。
  庄明皓站在原地,怅然若失。怎么,就让她这么走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伍
  庄明皓接下来的几天仍旧很是忙碌,毕竟刚刚才正式接手公司的全部事务,好多琐碎的手续需要他亲自过问,一直以来他也不希望自己在这一步上出任何差池。
  一忙起来,很多事情也不自觉地被抛诸脑后了。而几天后锦媚的突然来电,给他带来的除了喜,更多的是惊。
  说实话,一直以来,他都带着一种矛盾的心情。虽然最近很忙,但说他一点儿都不想见她肯定是假的,可是,一看到她亲自打来电话,他心里又有点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她,为什么会主动给他电话?
  “喂,庄先生吗?不知道您最近是否有空,能抽出时间同我见一面吗?我有点东西想交给你。”锦媚说得小心翼翼,又尽量措辞得体,然后等着对方的回复,然后又看看自己手里的东西,要是送不出去,她还真不知该然后处理。
  庄明皓想了想,然后答道:“好啊,这个周日我应该有空,你来我家吧。”
  “你来我家吧。”这句话被他说得多么自然而然,好像家常便饭般,可是,如今早不同于几天前。锦媚在心里松了口气,轻轻应了一声,对方便挂断了电话。
  虽然有绝对正当无私的理由再去见他,但其实,自己心里面好像还是有着些许期待的。不然,为什么他送的花被插在花瓶里明明就已经凋谢了,而自己却还不忍丢掉呢?锦媚幽幽叹了口气,然后伸出手去从花瓶里拿出蔫掉的小雏菊扔进了垃圾桶里。
  而周日这天,庄明皓早早就起床了,破天荒的,为自己做了还算丰盛的早餐,连王伯的好心帮忙都拒绝了。鲜牛奶,煎鸡蛋、培根,烤面包,还好心情的,自己调了个抹面包的酱。连王伯这个老好人都忍不住揶揄他,“今天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吗?”
  庄明皓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结果,锦媚在下午三点的样子才姗姗而来。
  “不好意思,我来的还是时候吧。一没有班,我就起不来,睡到中午才起来。”看得出来,她是急匆匆赶来的,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耳鬓的碎发都润湿了,脸上漾着微微潮红。锦媚说完,就将手里的纸袋递上去,然后觉得自己解释得过头了,脸上讪讪的。
  庄明皓疑惑的接过袋子,打开的瞬间,眼眸似蜡烛般被火柴的微弱光芒点亮。
  锦媚是两天前下了中班后和同事去逛街时,无意之间看到那件衬衣的。和庄明皓那件被她的遮阳伞划破,后来又被她亲手剪烂的衬衣一模一样,她几乎没有犹豫,鬼使神差的,趁着她同事四处看时就买下了它。后来,还是无可避免的被同事看到,同事那副见鬼的表情,她至今仍记忆犹新。
  她说,“锦媚,据我所知,你应该还没有男朋友吧,这,又是买给谁的啊?!”
  同事的语气古怪极了,锦媚自然知道她是怎样想的,反正,她和她也不是特别熟,她们甚至都不是一个科室的。解释太多反而会惹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哦,过几天,我表哥会来看我,我看这件衬衣不错,买了送给他,当作久别重逢的礼物。”
  “这样啊。”同事没再在这个话题上做更多的停留,话题却是转移得出乎意料的快,“我说锦媚,你条件也算不得差啊,听说医院里也不是没人追过你,为什么你都还没有一个男朋友呢?”
  “呵呵~”锦媚想了想,“你真想知道我的想法吗?”她微笑着却是极其认真地问同事。
  “嗯。”同事点点头。
  “我是不会找同行结婚的,甚至谈恋爱都不行。”
  锦媚才说完这句,同事就迫不及待地问:“为什么啊?”
  “你想啊,医院是每个人一生中总会去到的地方,而我还得在这个地方工作二三十年,我不希望自己在这样一个地方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记。”
  “不好的印记?”
  “如果,我和一个医生结了婚,然后有了小孩,后来又不小心离婚了,以后小孩子去医院看个病什么的,都将接受一路的异样的眼光。大人倒是无所谓,可是小孩子敏感又脆弱,我不愿意这样的悲剧发生。而如果说,我和一位医生在医院有过一段人尽皆知的恋情,他和我都不会就此辞职,以后和我结婚的我的真命天子,去到医院听到我和别人的曾经种种,别说他了,我自己都觉得不舒服。”
  锦媚说得一本正经,同事听完却是哈哈大笑,“我说,锦媚你也想得太多太远了。你就顾好自己眼前的事便好,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
  “还有,你太悲观了,什么都往最坏的方面想,这点,真得改改!”
  锦媚想到自己最近和这位同事愈发亲密,大概也是因为她的这番话吧。不是没有道理,她也有真正听到心里,但是......实践起来,怕还是需要很多时间的。
  锦媚没有过多顾及庄明皓的表情,只说:“偶然在街上看到的,按照你的身型买的中号,应该合适的。如果不合适的话,我只好......重新买一件给你了,这件衣服我已经洗好熨烫过了。”
  “哦?”庄明皓轻轻抬了抬眉毛,握着衬衣的手也不自觉增加了几分力道。这是,她亲手搓洗熨烫过的衣服。虽然他那件衬衣是他最喜欢的某个牌子的限量版,而手中的这件,不过是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牌子的仿冒品,但是,他不介意!
  “面料手感还不错。”
  “是吗?”锦媚会心的笑起来,“不是很贵,本来还怕自己买错了。你不嫌弃就好。”锦媚直白地道。
  庄明皓皱眉,“为什么我会觉得你有些怕我,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
  锦媚的神色微微一变,脱口而出,“哪有?!我哪有怕你?!”突然又沉静下来,“你是有钱人嘛,我又不知道你们有钱人是不是很挑剔很难相处。总之,是我弄伤你在先,帮你换药以礼相待,不对吗?”
  “是这样吗?”庄明皓凝眉。
  “不然呢?我们又不熟,甚至现在都还连朋友都算不上。”锦媚直抒胸臆。
  “怎么?”庄明皓的眉头越皱越深,“原来,你还没拿我当朋友啊?!我可是一直当你是朋友的!还是说,我真的如你想象之中那样,又挑剔又难相处?”说这话时,庄明皓故意加重了语气。
  “我不是那个意思啦!”锦媚脸上的懊恼显而易见。
  庄明皓脸上却突现促狭的笑意,锦媚这才明白自己上了当。只好说,“我是拿你当朋友啊,可又怕自己自作多情,你是有钱人嘛,交朋友也总会有所限制,所以......”
  “到底是我这个‘有钱人’瞧不上你,还是根本就是你瞧不上我这个‘有钱人’啊?”庄明皓戏谑道。
  锦媚一时被噎住,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看吧,被我猜对了。是你嫌弃我!”庄明皓眼中的笑意愈盛。                    
作者有话要说:  
  ☆、陆
  “有人说,只有同等阶级的人才能建立真正的友谊,你觉得呢?”
  “我不这样认为!”
  “可是吧,我认为这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锦媚坐在公共汽车上想着他们最后的谈话,他,是什么意思呢?他,想和她做朋友吗?锦媚直觉是自己想多了,索性什么都不想,把头靠在窗玻璃上假寐。包里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震动起来。
  “喂?”锦媚拿出手机,摁下接听键。
  “是我。庄明皓。”
  听到这个声音,锦媚精神一震,“还有什么事吗?”
  “嗯......刚刚我忘记了,那天你来我家落下的披肩都还没有还给你。”
  锦媚想了想,恍然大悟,“啊~那个!”那条披肩是她的最爱,本来某天配衣服时她还在奇怪,她的那条披肩去哪儿了。“那个,你等等哦,我马上坐车回来拿。”
  庄明皓在送走锦媚后就上楼去了,他们之间,这么一来一去,到今天也就算正式结束了吧,以后,还有什么机会和借口再相见呢?
  他突然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想了想,又觉得自己确实是冲动。
  随手打开衣柜,把她买来的衬衣扔进去,电光火石之间,一抹缤纷色彩从眼前一闪而过。庄明皓重新拉开衣柜,就看见了姬锦媚第一次来他家里落下的披肩。
  他伸手从衣架上取下叠的整整齐齐的披肩,他记得那天他把披肩拿上楼就随手扔在了哪儿,想必是保姆整理的吧。他还记得刚刚王伯对他暗地里表现出的“不怀好意”的笑容以及他打量姬锦媚的眼神,分明就是公公看准媳妇的模样。
  他紧紧握住手里的披肩,某种冲动如惊涛骇浪拍打着堤坝,一阵强过一阵,终于心中的防线终于土崩瓦解。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于是迫不及待地拨通了她的电话,在她一声“喂”之后,又才发现自己真是被冲昏了头脑,她现在应该是在回去的路上,他突然的电话是要把她叫回来吗?然后,在这样的情境下自己又能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她还不就拿到披肩后就离开了。
  所以,庄明皓出了人生三十年来最大的糗。
  听到她说她要回来拿,庄明皓有些慌了,“那个,哦,那个披肩被送去干洗了。”他编了一个自认为还不错的谎话。
  “哦,这样啊。没关系,也不麻烦你了,你告诉我是在哪家干洗店,然后跟干洗店的老板说一声,我自己去取就可以了。”锦媚不慌不忙地答道。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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